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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仙侠 > 诛仙之青云渡灵人 > 第一百六十四章 你妹是金瓶儿(大章)

“妖女,哪里跑!”

听到这话,曾书书豁然惊醒。mengyuanshucheng

不再考虑什么东拉西扯的善恶论,也不去琢磨杜必书提到的‘以其人之道’。

掐诀持剑,毅然攻上。

煌煌剑威,如紫日东升。

遍布的剑气,尽皆笼罩在金钗儿的四周,出手毫不容情。

“曾师弟,尽量出手缠住她,时间越久越好!”

杜必书扬声提醒。

随即,身前的银色剑芒化作一条逆鳞银龙,庞大的龙躯在夜空中嘶吼游动,围住了其中的一抹红影。

远处,牛家村的村民瞧到一紫日一银龙乍现,顿时惊诧万分。

不知是谁第一个跪下,剩下的村民陆续虔诚屈膝,纳头便拜,口中还在低声传诵。

“真是神仙哩!抬手就能召唤神龙!”

“那个新娘子真是妖女,神仙来救我们了!”

“狗蛋,你也跪下磕头!”一名村妇一扯身边的孩童,让他跟着跪倒,抱拳遥拜。

“老头子,快起来看神龙戏珠!”一个老太太连拍身后的木窗。

……

一传十,十传百。

牛家村的各家各户都跑出家门,望着远处的银龙紫日,邻居之间还在呼喊提醒,莫要靠得太近惊扰了神仙除妖。

山中村民是纯朴,可也最为迷信。

尤其是稍近的几家,目睹了傻彪哀嚎的惨状和七个村民的发癫发狂,更是视‘金柴儿’为妖孽,同时也马后炮般下了定论——

一个美得不像话的富家千金,怎么可能瞧上憨丑的傻彪。原来,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道妖怪。

敬畏,无比敬畏。

因为敬畏,牛家村近乎所有的村民,遥遥向这边望了过来。

场中的打斗,又持续了一炷香。

本就破败的小院,在诸般法术神通的轰击下,早就成了一片废墟。

金钗儿发鬓凌乱,气喘吁吁。

紧咬银牙,驱动鸳鸯扣法宝,勉强挡住了对手的合击。

身畔的青烟不再浓郁,且还在两柄仙剑的围攻下,变得更清淡。

非是法力不济。

而是,合欢散的药力无时无刻都在侵蚀她的意识,令她难以抑制地胡思乱想。一双水汪汪的妙目,不时瞟向对面的两个男子。

每次她强忍着躁动,想要闪身逃走,都会被紫银两色剑芒逼回。

两道剑芒,如早就约好一般,只作无休止的纠缠。

哧!

袒露的肩膀又被一道剑芒扫到,登时殷红的鲜血涌出,金钗儿的娇躯一阵摇曳。

合欢散的确霸道,哪怕受伤了三四处,也赶不走心中的绮念。鸳鸯扣操纵得愈发艰难,她恨不得将身上不多的红衣尽数卸去。

情势岌岌可危,再这般下去,肯定将命留在这里。

金钗儿脑中的念头急闪,终于心一狠,决定使出压箱底的禁术。

杜必书二人一直在凝神留意,不敢有一丝松懈,越是到最后,对方越可能不惜一切。

瞧见这明显的神情变化,两人当即急催悬空的仙剑,一攻击金钗儿的两件法宝,一缠住她腾挪的身躯。

“着!”

又是三道白影,在杜必书的袍袖中蹿出。

“天左行!”

“地右迁!”

“人尚中!

以神木骰组成三才剑阵,圈住对手的周遭,在围攻的两柄仙剑外,再添一道保险。

曾书书也抛出,兜头盖了下去。

面对这些攻击,金钗儿不管不顾,玉腕一翻,摸出此前收起的银柄小刀。

刷刷数刀,在左臂划出一道道血痕,口中急声吟唱。

“血为身媒,遁天入地!”

划出的伤口登时血光大作,化成一团磅礴的血雾,将她的身躯完全淹没。悬空的两枚鸳鸯扣也在猝然下落,好像要躲进血雾之中。

杜必书眼皮一跳,这等血祭秘术似曾见过,而且不止一次。

他当即再抛出摄魂盅,以盅口抄向下落的鸳鸯扣。

对方如此在意它,肯定不会轻易舍弃。

曾书书亦心领神会,竟合身扑上,左掌横扫,同样抓向另外一枚鸳鸯扣。

“你们敢!”

金钗儿登时惊怒。

血祭禁术一旦施展,轻易难以打断,除非愿意承受极强的反噬。

她当然不愿。

禁术已然形成,浓郁的血雾撕扯她的身躯,幻化做一支笔直的血箭。她猝然扬起浴血的左手,拼着遭受重创,也要在最后的关头,抓住下落的鸳鸯扣。

“哈哈哈,怎么不敢!”

曾书书大笑,动作更疾。

“你妹是金瓶儿么?”

杜必书则好奇开口,气定神闲。

两种截然不同的回应,金钗儿莫名身躯一僵。

咻咻咻!

血祭禁术终于发动,在金钗儿的左手堪堪碰到一枚鸳鸯扣时,血箭疾速射出。

似有势不可挡的锐气!

箭头状的血影,迅若闪电,连挡在前方的半截院墙都撞了个对穿,眨眼消失在山林深处。

曾书书手抓一枚鸳鸯扣,茫然望着血影远去的方向,不知该不该追上去。

“杜师兄……”

杜必书当然知道他要问什么,苦笑一声,掐诀数下,召回了全部施展的法宝。

摄魂盅单独拿在手里,盅内的那枚青玉扳指被倒在了掌心。

晶莹剔透,温润如暖玉。

“曾师弟,先处理这边的事吧,不急着追。”

不是不急着追,而是他知道,根本追不上。

牛家村这里搞得轰轰烈烈,实际的死伤并不严重。只是可怜了新郎官傻彪,新娘跑了不说,还将自己的命根子搭上。

扫了一眼狼藉的破败院落,曾书书略作沉默,折身跑到水缸前。

小灰早已无碍,可还是蹲在水缸边缘,浑身湿漉漉,两只猴爪抓着北川冰珠,好奇玩耍。

“小灰,要是你喜欢,跟着我吧,还有好多东西送你哦!”曾书书眸子一亮,轻声笑道。

小灰一听,立刻将北川冰珠抛了过去,灰影闪烁,来到未曾倒塌的一面土墙下,指着地上的一物吱吱大笑。

那一物,正是被扔在角落的虎皮鹦鹉。

刚才事起仓促,它自然被随手扔在了那里,听天由命。

经过房屋倒塌和暴雨倾注,这只鹦鹉竟安然无恙,只是现在像一颗泥球,生无可恋地瞪着墨蓝的夜空。

见识了小灰的‘不为所动’,曾书书面色一垮,接过冰珠揣回了腰囊,犹不死心地凑了过去。

先施法催醒了鹦鹉,又去帮傻彪疗伤。

杜必书只瞅了一眼,便走向颤巍巍走过来的牛家村族长。

那族长,正是主婚的驼背老者。

此刻无人搀扶,以一根藤木拐杖支撑着身躯。

“小老儿见过神仙,这……”

“想必你们都看见了,那新娘是魔教凶徒,暂时被我们赶走。

新郎家的房屋被我们打斗所毁坏,这些银钱就当作赔偿吧。”

杜必书摸出一块五两重的银饼,交给面前的老者,神色平静说道。

这银钱足够翻盖一间农舍,余下的就当作少许的补偿。

“还有,那七个中毒的村民,将他们绑起来关上两三日,多准备一些清水便可。”

奇淫散,两人可没有解药。

不过,这类迷毒一般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减弱,清水则用来稀释残存的药力。

“小老儿谢过神仙。”

牛家族长躬身道谢,望了一眼天色继续说道:“相邻祠堂的地方,有两间客房,神仙若不嫌弃就暂且住下,聊表谢意。”

杜必书略作沉吟,点头答应下来。

既然有地儿歇息,总比露宿荒郊野外要强。

祠堂客房内。

杜必书二人对坐在桌前,盯着面前的一对鸳鸯扣。

在金钗儿的手中,它可是大放异彩。

其中,似乎带着空间转移的功能,两人的法宝攻击数度被折返。

可到了两人的手中,这都研究了一个时辰,还是搞不明白如何御使。

一头的雾水!

“师兄,要不带回去让掌门或师伯瞅瞅?”

“也只有这样。”

杜必书无奈叹息,将两枚青玉扳指向前一推,推到了曾书书的面前。

“曾师弟,你保存起来吧。”

“那怎么行!还是杜师兄拿着吧。”

两人竟当场谦让起来,都不愿带着这对惹祸的玩意儿。

除非金钗儿不在人间,不然,带着这么一个东西,纯粹是遭人惦记。

那妖女……

杜曾二人不由打了一个寒颤,推让的动作更加殷勤。

……

一个时辰过去。

距离牛家村三十余里的杨庄。

杨庄的规模明显强过了牛家村,院落更多出不少,只是在村庄的外围有三五间茅舍。

一个娇滴滴的红衣女子,敲开了一家地痞的茅舍,面红耳赤,呼吸急促。

“谁啊?吵着本大爷的美梦!”

破烂木门打开,一个叼着草棍的瘦小汉子探出头,一脸的菜色。

这是杨庄的一个破落户,败光了祖上留下的家产,又不愿自食其力,只能守着抢来的一间茅舍浑噩度日。

刚才,他正做着光宗耀祖、妻妾成群的美梦,却被一阵砸门的动静吵醒。

等他探出头一看,惺忪的睡眼登时一直,嘴角也有涎水淌落。

眼前出现的女子,仅穿了单薄的鸳鸯肚兜和一条亵裤,袒露的玉臂和赤足上还有着血迹斑斑。即便如此,也难掩她魅惑众生的容颜和身姿。

“相公,救我!有恶人在追杀我!”

女子软糯哀求。

不经意间,肚兜的束带松开了半边。

“咕~~~”

地痞不禁喉间蠕动,吞咽了一口口水,忙不迭打开木门,去搀扶红衣女子的右臂。

“小娘子,匡扶正义是杨某的本分,快请进!”

一面‘正义凛然’陈词,一面搀扶她走进了自家四处漏风的茅屋。

……

翌日清晨。

红衣女子悠悠走出了茅屋,回眸瞥了一眼,嘴角噙着满足的冷笑。

在屋内,地面上铺着干草,干草上是一床脏兮兮的薄被。薄被上,那个干瘦的地痞赤条条横躺在一边,睁大的双眼空洞地望着屋顶,早已没了气息。

“咯咯,蠢货,这么不经折腾。不过,也算解了合欢散的毒!”

这红衣女子,正是仓皇逃走的金钗儿。

迷毒已解,但血祭禁术的伤势仍在。

她不甘地望了一眼西方,恨恨跺了跺玉足。

“你们两个家伙敢抢本姑娘的法宝,哼!那上面有我的本命烙印,又没有阴阳合欢功掩蔽法力波动,迟早会回到本姑娘手上。

咱们走着瞧!

不过,其中那个相貌普通的家伙说出了小妹的名字,到底是怎么回事?回宗门问问便知。”

话毕,她翻手在胸前波涛处一抹,一对指肚儿大小的紫刃迎风而涨,托在一双玉足之下,疾驰向东而去。

……

远处。

杜必书二人辞别了牛家村众人,继续御空赶路。

两人当然不知道,金钗儿已将他们记恨上。更不知,鸳鸯扣上还有对方特有的法力烙印。

在一番激烈的辩论下,他们还是选择了维持原状。

一人保管一枚青玉扳指,而且,塞进随身的钱袋内。

白云悠悠,一路无话。

聒噪的虎皮鹦鹉,被他们留给了牛大宝寄养。

原本言明是馈赠,可在听过鹦鹉的荤话连篇后,那两口子说啥也不愿意留下它,好说歹说,才同意寄养一段时间。

转眼间,又是十四日逝去。

东海流波山到了!

两人都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当然要好好游览一番。

前不久,鬼王宗纠集一众魔教妖人,在这里寻找夔牛的下落,与正道中人斗得难解难分。

那次,两人都没有参与,也算是错过了一场好戏。

杜必书是因为在死灵渊忘我修炼,忘记了还有这么一档子事;曾书书则是因为,不在青云门派遣弟子的大名单。

赶路的途中,谈及此事,两人深以为憾事。

说也奇怪,这里靠近合欢派的老巢逍遥涧,在那次的争斗中,却不见合欢派任何一人参与,属实不合常理。

身为魔教四大派系,合欢派虽然名声不堪,但从不缺少争雄的心思。

多年来,他们一直与万毒门、鬼王宗明争暗斗,时刻想整合魔教的诸多势力,重现当年力抗正道的辉煌。

“杜师兄,逍遥涧是在哪儿?”

曾书书有些急不可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他从不认为,观赏美女是一件无聊透顶的事,一直随身携带的‘孤本奇书’就是明证。

用他的话,食色者性也。好色不淫,方为大好男儿应有的特质。

“曾师弟,你也有糊涂的时候啊!”

杜必书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甚至有些瞧不起对方,可还是给出了一点提示。

“合欢派什么最多?”

“那还用说,当然是美女!”曾书书异常笃定。

“那——哪里的美女又最多?”

“当然是合欢派!”曾书书说着轱辘话,颇有些理直气壮。

可他随即反应过来,俊朗的面孔浮现出贼兮兮得笑容,向四周飞快扫了一眼,压低声音回道。

“杜师兄,我明白了!你好坏哦,我好喜欢!”

你好坏哦!

坏你个大头鬼!

杜必书一脸无语,一翻白眼,表达了自己的蔑视态度。

“杜师兄,咱们找最近的大城打听下,相信那里一定会有!”

曾书书当即甩出轩辕剑,就要御空而起。

在高空中俯瞰寻找城郭,自然相当轻松,这也是修道者与生俱来的优势。

“等等!你听,那边是不是有人呼救?”

杜必书一扯曾书书的袍袖,止住他欲腾空的举动,指着偏北的一座小型海岛。

海岛距离陆地不远,极目可望。

数十只海鸟盘旋碧空,环绕的场所,正是海岛上的一片稀疏树林。

隐约之间,还真有一个虚弱的声音存在。

“救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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