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仙侠玄幻 > 舟与暗礁 > 第25章 两害相权

舟与暗礁 第25章 两害相权

作者:澄映山庄庄主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4-08-24 23:57:04 来源:文学城

25

若晴一直在炼丹房兢兢业业,关心的事少。这次出远门到仙界来,就因为师姐的血案。

可没想到这血案里面还套着一个案子,套着的还是个如此离奇的死局。

对于露华仙姬来说:

姬老五肯定是完全的坏人,这个没什么辩解的;

可是姬娘子一开始收留了她,还让她与女儿汝月睡同一张床穿女儿的衣裳,施予恩惠的好人呐……可是,这好人因为助纣为虐,要杀了她;

汝月是最无辜的,也是好人的女儿,可是她是露华仙姬活命的唯一出口……

若晴开始怀疑仙生——

若晴忍不住看向身边的两位司法天神,他们见过的血案多,也不知是否会有不同的见解。

若晴问,将这露华仙姬换成任何一个人,能做出不一样的选择吗?还是同样选择杀害无辜的汝月呢?

华智说:“如果是我,我会同姬老五拼死搏一搏。再不济叫周围人来,就不信——”

“等等,华智仙君,你这是带入你自己男子的体魄吧。你忘了,露华仙姬她是个女子,且受了内伤,真气混乱,打不过姬老五,才出此下策。”若晴赶忙打断华智的话。

纪娴山紧跟着补刀:“你应当去过姬老五家的染坊,那处房子异常偏僻,居住在角落处,四邻之间并不是紧挨着的,隔着一两亩田的距离。当时如果露华仙姬呼喊,不可能立刻得到救援,还会被姬老五迅速灭口。”

若晴抱着双臂:“就是,姬娘子还在门口守着呢。”

华智摸了摸下巴:“负伤,打不过……那也好说,用姬老五的女儿汝月做人质,逃出姬家。只要能逃出去,存活下来的可能性便更大了。怎样,这法子你没话说了吧?”

若晴瘪着嘴:“好吧,我确实想不出破绽来。姬老五为了女儿,肯定不敢轻举妄动。纪仙子你认为呢?”

纪娴山想了想:“首先,如果是现在的我,能想到的最好办法当然如华智仙君所说,挟持汝月,但我不认为姬老五会为了女儿而让步。我认为露华仙姬挟持汝月也没用,大概还是要死。

“其次,当时情况危急,露华仙姬骤然发现自己逃出狼爪又入了狼窝,即将要被人害命时,她定然慌了神,一时之间便难以理智考量,只想到自己逃不出去就要殒命,将自己困在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道德困境之中。急迫之中,就……做出了那样的错误选择。”

“所以,纪仙子你认为这是个错误的选择?在我看来这露华仙姬也很无辜,她已经做到最多了,她都没有亲手杀了汝月,是姬老五杀的。”

“虽然露华仙姬没有亲手杀了汝月,但是在她下定决心与汝月对调的那一刻,她就选择了让汝月去死。动手的是姬老五,但露华也要为汝月的惨死负责任。我要说她错了,是因为她伤害了别人。”纪娴山茫然地看着远处的山峦,今日天气实在晦暗,“但我也没有资格谴责她,只能说,她无论怎么做,都只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谁又敢说,能做得比当时的露华仙姬更好呢?

若晴不理解:“为何是两害相权?既然她与汝月对调是做错的,那肯定有正确的解法。”

纪娴山沉默了。

华智点破:“办法肯定比问题多,但是当时情况太紧急,露华仙姬又极度恐惧,已经丧失理智。她当时要在自身性命与不道德这两者之间,判断孰轻孰重,这便是方才娴山所说的‘两害’。选择与汝月对调,害死汝月,是为不道德;但若是她当时选择了让汝月活命,大概率自己只能舍身就死,死得无声无息——这样做,她是对得起汝月,可是她对得起自己么?伤害别人是错,放弃自身性命,对不起自己也是错。可怜在她一开始被逼着落入了死局……”

这话说完,若晴彻底服气,胸闷得像块大石头压着。

感觉自己凭空老了几十岁。

而一旁的两位司法天神却没事人一样,转而讨论接下来的事。

华智说:“现在没有找到所谓露华仙姬的尸体,因此我们必须假设她还活着,想办法找到她。”

若晴忍不住搭话:“若她还活着,肯定会上报,那样仙界会为她做主的。虽然她是逼不得已才做这样的事,但她也是被逼无奈。要我猜,她大概已经被姬老五杀了。”

她说的也有道理,不过纪娴山提醒道,首先这是按照办案的原则,再则案情百转千回,什么都有可能,不能完全靠推测排除生还的可能。

华智点头:“那追踪搜查露华这一块,还是我来负责。”

他们两人之间很快形成了默契,对于分工这种事完全没有分歧,都是尽心尽力做事,没有争论谁做得多做得少。

和以前孤军奋战的感觉不同,华智格外享受和纪娴山一起做事的踏实感。

纪娴山没意见:“可惜,露华仙姬的重要证据被毁了。等会回了府衙中,我叫画师按照姬娘子的描述画出画像来。你拿到天庭,说不定能有些帮助。”

方才他们问姬娘子,露华仙姬有什么特征,或者是遗留的东西,比如露华仙姬换下来的外衫是否还在。

姬娘子说她事后害怕,想要去烧掉那外衫,没想到她相公先一步已经处理了,烧成了灰烬。

至于那簪花的样子,姬娘子倒是可以画出个大体模样来,是用珍珠点缀的方形轮廓,在轮廓之内用珠子练成一条弯曲的线,就像蚯蚓一样。这纹路在那露华仙姬的衣裳上也有见过。

对那纹路,纪娴山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可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

回去的路还有点长,三人决定坐下来吃午饭,顺便梳理案情。

华智说:“现在还剩下三个谜团。第一个,姬老五缝合尸体用的是若涟仙姬,而不是露华仙姬。他是在哪里遇见的若涟仙姬呢?是临时偶遇的吗?还有,露华仙姬下落如何?第二个,姬老五缝合尸体后,又是谁抛尸到了天庭?又为何这样做呢?抛尸人是如何知道那被缝合的尸体的?抛尸人会不会是露华仙姬呢?第三个,就是姬老五的女儿汝月的尸首在何处?姬老五会把他女儿的尸首放置在哪里呢?为何之前的调查没有找到呢?”

若晴道:“若是真能找到露华仙姬,第一个和第二个谜团都可以解开。”

华智问纪娴山:“你还是认为青莲圣女抛尸?”

纪娴山坚持自己的看法:“青莲有嫌疑,不能完全排除。初八案发,初十发现若涟仙姬的尸首。偏偏她在初九的晚上到妖界阂郡来偷布,偷的还是姬老五家里的。不过,我也不会局限在这一种可能中,露华仙姬如果没有死,她也有嫌疑。又或者……露华仙姬会不会与青莲圣女之间有所关联?”

“这些可能都不能排除。要缩小可能,只能再查其他线索。”

“既然你去追查露华仙姬,那我去查找汝月的尸身,看能不能查到线索。”纪娴山认领了第三个谜团。

华智问她:“你打算怎么找?”

“当然是去问杀人凶手。”纪娴山吃完面,埋头喝完热汤,浑身是汗。

若晴也吃完了:“姬老五会坦白吗?”

“所以我叫姬娘子等会去府衙画像后去宫里找我,一起去见姬老五。”从布庄出来前,纪娴山看姬娘子浑身无力,只得给她叫了个郎中来看。郎中说她受到的刺激太过,需得休息一个时辰。

·

纪娴山回到宫里,半路上遇到了青莲圣女。

真是稀奇。

青莲圣女刺激了明娜公主,便被明炤所厌恶,也不知道她今日又来是做什么的。

此时,两人狭路相逢。

青莲圣女的仙阶确实比司法天神要高许多。纪娴山对她低头行礼,随即便走。

擦肩而过的时候,青莲圣女叫住了纪娴山:“听说天神你怀疑本仙是抛尸人?”

纪娴山微笑着看她:“哪里哪里,不知道圣女从哪里得知如此荒唐的消息?”

青莲圣女撇过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说:“还请纪仙子你坦荡一些。如果真的怀疑本仙,就直接说。所谓真金不怕火炼,本仙自认为经得起查。”

看她说得如此坦荡正义,纪娴山便知道,青莲圣女那边的所有证据基本上都销毁了。青莲圣女本身也不傻,她不会让人轻易找到她的把柄。

但是纪娴山也不会因此而气馁。

这世上只要做过的事必然会有痕迹,尤其是凶手自己也没有留意到的痕迹。

此刻她依旧微笑地看着圣女:“自然,真金肯定不怕火炼。小仙还有事,先告辞一步。”

这似乎话里有话。

青莲圣女有些不太舒爽,返身回来,拦住纪娴山,讽刺道:“纪仙子你案子已经破了,风头已经出了,好处也拿了,可谓大功告成,收尾的工作这三天内随便搞搞就行了,何必要为难仙帝和无极真仙给你延长时日呢?难道你还想要用以前强势的做派,来让所有人服从你?”

纪娴山冷笑一声:“圣女这可真是以己度人了。作为司法天神,破案本来就是分内事,彻底查清楚所有凶手,更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原本就是一个月的破案之约,何来的强势一说呢?”

青莲圣女眯着眼睛,打量对面精瘦的女子:“我听说纪仙子要求仙帝延长破案时限,可惜啊,仙帝没有答应。”

“那也没有关系。经过本天神手里的案子,只要本天神还活着,一定会追到真正的幕后真凶伏法为止。”纪娴山也不打算认输,破案时间必须延长,她会想办法说服无极真仙。

青莲圣女被如此明确警告,才突然意识到,这六十年过去,纪娴山与之前大不一样了。

六十年前的纪娴山还有所顾忌,会虚以逶迤,现在选择直接强硬怼回来,仿佛真的什么都不在乎了一样。

多说无益,青莲圣女甩袖子走了。幸亏她早就处理了那匹白色的裹尸布,也处理了所有的踪迹。防范于未然,她也要防着纪娴山这匹野狼。

听无极真仙说,纪娴山办完手上的案子,就要开始调查六十年前的那桩案子……

·

纪娴山目送青莲圣女离开,第一件事就是联系华智:“你帮我查天庭初七到十一,这一共五天的出入记录,尤其是北天门的。”

她虽然恢复了司法天神的位阶,但是说到底,她已经六十年不在其位,没有回去过天庭。司法天神和天兵换了一茬又一茬,估计也没有人可以尽心帮她做事。

她还是更信任华智一些。

“你查这个做什么?”

“我忽然想到,如果青莲圣女卷入了北天门抛尸这件事的话,她的行踪记录里面或许有线索。我记得出入天庭各个大门,都是必须要登记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