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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科幻灵异 > 中华神探-多元逻辑 > 第24章 真凶浮出水面,无奈已过追诉期

“是的!我就是沙旺!呵呵… , 我成功掩饰了快一辈子,风平浪静的几十年过去,我自认为我犯下的命案,这世上的人,可能穷极一生也不能得出答案。没有想到今天居然在一个年轻后生面前露了馅!你……实在太可怕了!”沙旺一副豁出去的样子,一边讪笑着一边说着!

众人听罢,纷纷避瘟神一般与沙旺拉远了距离!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完美的案子!古人有云:雁过留声,人过留痕!古人更有云:善恶必有报,有因必有果!你当年为了一己私欲,残害了几条鲜活的人命,你可曾悔悟过?可曾想过也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可能想过会有一天被绳之于法?”华学恩慷慨陈词道!

“哈哈~即便你今日证明了我是当年案件的真凶,那又怎样?我老头子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是我明明白白的知道,我的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你们不能把我怎么样?警察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沙旺昂着头眯着眼的说道!

众人听罢议论纷纷,一筹莫展,事情的发展似乎陷入了僵局!

“你是不是忘了一个人! ”华学恩胸有成竹的发问道!

“谁?” 沙旺急忙反问道!

“阿——叻!你的堂兄!和你体型面貌几乎相同的堂兄!”华学恩大声说道!

沙旺听罢!顿时沉默下来,身躯微微颤抖着!

“当一个人顶着另一个人的名号,冒名顶替的活下去,可能,到最后自己都信了吧,自己都忘了吧?”华学恩笑着说道!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是顶替阿叻的名字苟活了这些年,但是阿叻现在在哪里?我真的不知道!当年我只是听说阿叻出走不见了,我就临时起意顶替一下他,不过是期望自己能落叶归根,在哈瓦村安稳的苟活几年!”沙旺眼里闪耀着狡诈的光,矢口否认道!

这时,华学恩转过身看着一脸焦灼的曼缇,笑着说道:“曼缇,你不是一直好奇回到曼谷后,我消失了五天到底去哪里吗?今天我就告诉你:我去三阔县了!”

说罢,转头又看了一眼闻听此言后凌乱的沙旺,接着说道:“我跟别人说是去旅游去了,实际上我是去寻找太爷阿叻去了!是真正的太爷阿叻!不是你假冒的这个!”

“我再给大家说一个故事如何?”华学恩故作神秘的说道!

已经熟悉华学恩叙事节奏并且深深信任华学恩的村民们,自然没有异议,纷纷点头,洗耳恭听起来!

于是,华学恩便将三阔县探案的经过徐徐道来:原来,自打怀疑起“冒牌太爷阿叻”后,华学恩便一直在悄悄收集关于太爷阿叻的相关信息和背景。

华学恩了解到:太爷阿叻曾在八年前接到过一封远方故人的来信,太爷阿叻简单收拾了一下便欣然赴约,这一去便消失了两年,两年后太爷阿叻落魄而回归,回来时衣衫褴褛精神反常!在家休养了一年多才慢慢恢复!

后来其性情大变,本来老实巴交的人变得勇敢果毅起来,以前闷声吞气的人居然可以独当一面了,以前畏手畏脚的人居然可以勇敢对抗拆迁队了!

华学恩表示:人的性格一旦生成是很难再改变的,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是这个意思!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华学恩便怀疑眼前的太爷阿叻不是真正的太爷阿叻!

既然他不是真正的太爷阿叻,那么问题来了:真正的阿叻在哪里呢?

这个问题,华学恩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华学恩表示:当我们在结尾中找不到答案时,我们不妨重走来时路,回到原点去看看!

这样一来,华学恩就发现了几个以前看似简单却不曾深刻注意到的问题,那封把太爷阿叻叫出去的信的来源:

一.这封信是谁写的?

二.这封信署名是谁?

三.这封信是谁寄的?

四.年逾古稀的太爷阿叻为什么会毫不怀疑就欣然赴约?

五.为什么太爷阿叻一去不回?

大家一定会好奇并质疑:当然是谁写的谁寄的就是谁的署名呗!我之前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最后我发现这不是最全面的,按照“多元逻辑学”上的“细分逻辑”的原理,我们其实是可以将每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尽可能的划分的更加精细,细分的越精细也就越准确,万物皆是此理!

同理,也可以将每个事件的步骤过程,细分到更多种的可能性,比如写信这回事,正常情况下,写信的人、寄信的人和署名人应该是同一个人,但是有没有写信的人、寄信的人和署名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呢?

很明显,这种情况是有的,而且起码有五种可能性,既然是有的,我们就不应该将这种可能性排除在外,一旦排除在外,数据就失真了,我们再想得到正确答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

所以,华学恩经过一番推理得出五种可能性:

1.写信的人、寄信的人、署名人都是同一个人!

2.写信的人、寄信的人、署名人分别是不同人!

3.写信的人、寄信的人是同一个人,而署名人是另外一个人!

4.写信的人、署名人是同一个人,而寄信的人是另外一个人!

5.寄信的人、署名人是同一个人,而写信的人是另外一个人!

第一种是“都是同一个人”,属于正常通信范围,本案离奇,所以暂时排除在外;

第二种是“分别不同人”,因为本案离奇,按照常理知道的人越多,参与的人越多,风险越大,所以这种情况也可以暂时排除;

第三种是“写信的人、寄信的人是同一个人,而署名人是另外一个人!” 这里可以再细分为两种:一是“代写又代寄”的信,二是假借他人之口的信;

第四种属于“代寄”的信;

第五种属于”代写”的信。无论是代寄还是代写的,都属于第二种的风险范围,也就是参与的人越多,风险越大,所以这种情况也可以暂时排除!

所以,最大概率性的可能是第三种的第二款的情形,也就是假借他人之口的信!

那么经过推理又得出一个新问题:谁——假借——谁之口——来的信?

而且这个新问题,必然是和之前的第四个问题、第五个问题相关,不然这个新问题就可能是错误的问题,即:“假借谁之口让太爷阿叻欣然赴约? 谁又让太爷阿叻一去不回 ?

当我们在结尾中找不到答案时,

我们不妨重走来时路,

回到原点去看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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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真凶浮出水面,无奈已过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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