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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男癌成为绝世美人后 第12章 金簪子落在雪地中

作者:岚曛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2-10-12 11:26:18 来源:文学城

大雄用力地拽住大红斗篷的一角,她说不出话来,只得死死地拽住,指尖都发了青白,用力地抬头看向那人,似在无言说道:救我。

那人戴着一顶大大的蓑笠,看不清面容,他被拽住衣角后,止住步子,垂眼看着在泥水之中挣扎的潘金莲,沉默不语。

这时,客栈门前走出一人,正是那癞皮跛子。他终是不放心将潘金莲一人留在车中,刚出门就看到眼前这一幕,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忙飞奔而来,将倒在泥水之中的潘金莲扶起来,扯开她死死拽住那人衣角的手,陪笑道:“好汉,让您见笑了,俺这个闺女得了麻风病,时不时地发发病,俺们怕扰了旁人,这才把她的腿脚都捆住嘞。”

那人垂眼一瞥,果见泥水之人的脸上长满了麻子,极恶心的,不由得厌恶地皱了皱眉头。

那跛子又高声喊道:“婆娘,快出来,闺女又发病了。”喊罢,那肥婆子手拿着一根烧鸡腿跑了出来,见癞皮跛子使了个眼色,立刻换了一张哭丧的脸,扑向潘金莲装模作样地哀嚎道:“闺女,俺这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让俺闺女得了这么个疯病。”一面哭嚎,一面暗自用自己庞大的身体堵住了那人的视线,和跛子合力将潘金莲重新抬上车去。

大雄虽极力挣扎,但奈何早已没了力气,又喊不出声来,只得被抬上车去,又被那跛子低声骂了一句:“臭婆娘,还他妈的敢跑?”抬手一劈,大雄又晕了过去。

出了这档子事,跛子和肥婆子自是无心吃饭,顾不得雪夜难行,策马不停地离开了客栈,又复行了一个多时辰,见身后无人赶来,这才松了口气,此时天色已晚,拉车的马已经快要累脱,且道上的积雪已近一尺多深,再难行走,只得寻了一个破庙之中安歇一晚。

那个破庙原供奉的是地藏王菩萨,现如今佛像已倒,荒草丛生,早已塌了一面墙,泥砖遍地散落。

跛子和肥婆子下了马车,将潘金莲也抱下马车,死死地捆绑手脚,那跛子破口大骂潘金莲是个贼淫|妇,不留神竟差点让她溜掉了,再怨一会这鬼天气,雪下得这般大,竟是再也难行。

那肥婆子笑道:“当家的也忒操心了,虽说这雪天难行,但也下这么大的雪,饶是他们要追过来,也难追咧。”

跛子点头称是:“这倒是。这么大的雪,马车刚压过去那车轴印子就又被覆上了,哪里寻得来。”说罢,二人烤了火,赶了这半天的路,精神困顿,加上适才喝的酒又涌了上来,没聊两句便已经哈欠连天,卧倒在地了。

听闻鼾声渐稳,大雄睁开眼,她手中握着一根尖锐的金簪,慢慢地磨着捆绑手脚的麻绳。其实路上她已经醒了,却又装作昏迷,等待机会。刚才客栈前的挣扎,她的发髻全散了,头上的金簪子掉在了泥水之中,她见那大红斗篷之人只是围观,不肯出手相救,便在那跛子赶来之前将金簪子藏在衣袖之中。

此时夜深之际,破庙之中,那一公一母的鼾声震天,是最后的逃命机会。大雄又饥又渴,浑身已是冻僵了,早已没了力气,硬是咬牙一点点地用金簪子磨着捆绑自己的绳索,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这绳索终于磨断了。

大雄心中狂喜,好似身处绝境之人看到了一丝希望。她咬牙站了起来,本欲趁着那一公一母熟睡之际逃走。但是她不能驾马车逃走,驾车动静太大,会吵醒那对公母。但若不驾马车走,自己是个小脚走不快,况且外面是狂风大雪,根本行不得。

她握紧了那根金簪,心头浮上了一个念头。

唯有杀死这对公母,她才有可能逃脱。

想到这,大雄停住了脚步,握紧手中的簪子,回过头望着那对拍花子。

他们正在熟睡之中,只要用金簪子对着他们的喉咙用力地扎下去,他们二人就会立刻毙命,届时自己套车逃走,还是等待救援都行。

她越想,越觉得这个念头可行。对,杀了他们!他们该死!他们是万恶不赦的拍花子的,手上不知拐了多少儿童妇女,就算下十八层地狱,也是罪有应得。自己不过是为民除害,只要这根金簪子扎下去,自己就变成了为民除害的英雄,不再是一个懦夫了。

大雄握着金簪子,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睡熟的癞皮跛子,她的手心沁出了汗水,浑身一阵冷,一阵热,脚底发软,可无论她怎么说服自己,她都无法将金簪子狠狠地扎下去。

寂静无声的寺庙中,惟有倒地的地藏王菩萨泥塑身,悲天悯人地看着这一切。

“吧嗒”一声,金簪子掉在地上,经过激烈的内心斗争,大雄还是无法下定决心戳死那癞皮跛子,不巧一旁的肥婆娘翻身醒来,看到潘金莲竟然挣脱了绳索,猛地要站起来,不曾想竟是被地上的佛像的手臂绊了一跤,轰的一声砸在地上,地动山摇一般,顿时昏了过去,这番动静也弄醒了那癞皮跛子。

癞皮跛子一睁开眼,看到眼前潘金莲手持金簪子,唬得瞪大了眼睛,待要去夺她手中的金簪子。大雄也是慌张急了,不停地拿金簪子去啜他的眼睛,却被跛子压制在地上,她急中生智,顺手抄起地上的一块泥砖,咣几一声,用力地拍向了跛子的脑袋,泥砖顿时碎成七八块,那跛子的脑袋也鲜血直流。

跛子“哎唷”一声,额头上流出的血糊住了眼睛,一时之间顾不得潘金莲。大雄趁机爬起来,极为慌张地夺门而出。

她出了门,此时已经来不及去套马车,在漫天的风雪之中,慌不择路,也不知是何方,也不知自己要跑哪里,只是知道自己要疯狂地跑。

那跛子和肥婆子缓了过来,一前一后紧紧追着她,口中嚷道:“小娼妇,快给我站住,若是逮到你,定要把你的双腿打断!卖到那最下|贱的窑子里,让城里所有的男人都折磨你,让你生不如死!”

大雄拼命奔跑,只觉得肺管子都要爆炸了。刚才打斗之中,她已经遗落了金簪子,此时的她身无寸铁,毫无体力,若是被这俩人逮到了,必死无疑。

快逃,快逃。

她的脑中,只剩下这一个念头。但她慌不择路,加之天又黑,漫天的风雪更是模糊了视线,没注意到脚下竟然被一个树根子绊住了脚,一下子摔倒在地。

完了,一切都完蛋了,倒下前的一秒,她想到。

身后那一公一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笑声也越来越大。大雄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再也没有重新站起来的力气。

原来,我什么都不是。如果我不这么懦弱,就不会落得这个结局。放弃所有的抵抗,大雄闭上眼,自嘲地想到。

这一刻,他肯于承认,他前世以来一直厌恶女性,以道貌岸然伪君子的姿态捍卫所谓的“男尊女卑”传统的社会道德,不过是用来标榜自己的“男子气概”。正因为他是个懦夫,他没有男子汉气概,才通过诋毁女性,将女性狠狠踩在脚下的方式借以抬高自己。

从小,这样懦弱的自己就被一些大男孩嘲笑“娘娘腔”、“胆小鬼”,只配和女孩玩,明明是自己受到了来自男孩的凌|辱,可怯懦的他却将怒气发泄在了女孩身上。

“我真的是个懦夫。”大雄自嘲了一声,闭上了眼睛。他自以为可以改变千古第一荡|妇的命运和骂名,自以为是救世主,却不断地将自己送至险境。

被强|奸、被凌|辱、被调|教、被拐卖,在旁人的眼中,潘金莲不过是一个长得有几分姿色的货物,并非一个有尊严的人活着,主宰她命运的并不是自己,而是那些用色眯眯的眼神看向她的臭男人们。

真是无能啊,以为自己能扭转潘金莲被武松杀死的命运,谁知竟然落到了这对贼夫妇的手中。若是被他们卖到那最下|贱的私窠子中,还不如被武松杀死。

她闭上眼,自从转生成潘金莲之后,他第一次为自己曾经的傲慢与无知感到愧疚。

冰凉的雪花落在她的脸庞上,融化为一滴清泪,沿着她绝艳的脸庞流了下来。

下一瞬间,她似乎听到金鸣一般的声音,她的脸庞似乎感受到了温暖的液体飞溅在自己的脸上。

为什么雪花会是温热的?

难道自己已经死了吗?

大雄睁开眼睛,借着映着残月寒光的冰雪反射,她看到漫天风雪之中有一抹血红色的身影。

瞬息之间,那人已经一刀杀了肥婆子,刚刚的温热的液体,便是肥婆子身体内飞溅出来鲜血。

在场的所有人,大雄、肥婆子、癞皮跛子,都不曾料到。

那人身着大红斗篷,抽出沾染鲜血的大刀,再一挥舞,那柄大刀直接砍向了跛子,砍人如破竹,其势迅疾如风雷,不可阻挡。

跛子睁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到死都不相信,自己的命竟然交代这这个陌路之人。还未等他发出任何声音,那人又抽出了大刀,跛子的身体被扎出了一个大窟窿,顿时鲜血喷涌而至,飞溅在了大雄的脸上。

这一切来的太突然,大雄瞪大眼睛,瞳孔急遽收缩,难以置信。这人,正是自己在客栈前死死拽住衣角之人!

黑夜,残月,漫天的风雪,喷涌的鲜血溅到了白雪之上,像是用朱砂在白宣纸上泼的墨,诡异之中带着一丝血腥的美艳。

眨眼之间,那人已是连杀了两人,那件大红斗篷更加鲜艳了,他背对着大雄,无欢无喜地说道:

“你不杀他,他就会来杀你。”

“如今,你明白了吗?”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按照上野千鹤子在《厌女——日本的女性嫌恶》书中表述的观点:“人的同性社会□□望是由同性恋憎恶来维系的。而确认男人的主体性的机制,则是将女人客体化。”也就是说,所谓的“男子气概”就是同“女性气质”作区分,以此来凸显自己作为男性的优越性,本质也是厌女的一种。

btw:大雄不杀那对恶人,主要是因为他懦弱的善良,既是懦弱,也是善良,后面的情节会更加体现他这个性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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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金簪子落在雪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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