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峋看着林朝阳的背影,扯了扯嘴角。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案子在眼前,我管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呢?
直到走到案发现场,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刹那,他才意识到林朝阳无意中流露出近乎凶兽护食的强烈占有欲到底为哪般。
绿竹园小区一梯三户,电梯正对着楼梯间。
物证科和痕迹检验科的人进进出出,身着制服的人几乎将整个楼道站满,可怜的目击者被挤到只能坐在楼梯上,眼神放空地看着在现场忙碌的警察。
她身形颓然,左肩随意靠在墙皮微落的墙上。
脑袋侧歪着,太阳穴轻抵着,两手自然搭在对侧的大臂上,环臂落在腹部,修长的双腿笔直伸长,黑色长靴的鞋跟轻轻磕在下面的台阶上,朱唇微启,明眸生情。
光是坐在那儿,就像一副撩人心神的肖像画,睫毛闪动间,举手投足都在夺人视线。
路峋不禁低笑,难怪林队这家伙急得跳脚,这换了谁不会心动呢?
连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在看到这位的瞬间,也似乎有些心猿意马。
只是,他以为林队会沉不住气地上前和美人攀谈,没想到这人一个眼神都没留,转身就走进了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工作的事情一点都不耽误。
“啧啧啧。”路峋一边感叹着,一边换了鞋套走进房间。
门口负责值守的警官好奇地问:“路队,您怎么了?”
“没事,就是觉得林队真的太直男了。”
路峋咧嘴,带好手套往尸体旁走去。
林朝阳在于筱的卧室里找到了一个平板电脑,他将羲和的外设连上电脑,很快破译了密码,登陆进去,在文件夹里找到了那几张从齐胜南的电脑中发送出来的死者照片。
“死亡时间确定了吗?”
他侧耳听着法医给路峋的汇报:“尸僵还没扩散到全身,从尸体温度看应该不超过6个小时。具体死亡时间还需要验尸之后才能判断。”
林朝阳抬眼和路峋对视,两人心照不宣。
不是齐胜南。
齐胜南今天正安安稳稳地在局里被赵清原审着,怎么可能逃出来行凶?
他低下头,企图从电脑中找到云端中储存的手机信息,等了好久,羲和才还原了数据,在一款聊天软件中发现了齐胜南的好友信息和聊天记录。
“于筱和齐胜南认识?”林朝阳喃喃道。
路峋走过来,看着屏幕上滚动的一堆他看不懂的数据:“什么意思?”
“从聊天记录看齐胜南和于筱是在社交网络上认识的。而且,恐怕在网吧上传的照片应该是于筱给的……”
“什么情况?你是说之前的死者是于筱杀的?那谁杀了于筱?”
*
宁时歌安静地坐在台阶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忙碌的人群。
人民警察的脸上被严肃的神情笼罩着,有人用纸笔记录,有人用专业设备拍照,有人负责检查,有人负责分析……熙熙攘攘的场面却呈现出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气氛,忙碌而不喧嚣,紧张而令人安心。
这样的场景,换成若干年前的她,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或许是从当局者跳脱出来成了旁观者,才会为这样秩序井然、森然肃穆的景象所倾倒,而不是一味地哭泣,在失去至亲至爱的痛苦中沉沦,在煎熬中一蹶不振。
她托腮,看着林朝阳从电梯中大步走出来,还是昨天见他那副冷若冰霜的模样,衣角带风,向同事微微颔首就钻进了于筱的家里。
她和他,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于筱才拉近了关系。
如果没有那次在海棠街后巷为于筱大打出手,她恐怕不会和林朝阳有过多的牵扯。而如今,在于筱家门前,他们以另一种方式重新聚在了一起。
从前,是一对男女朋友,与旁观的她。
现在,是前任男女朋友,与死去的她。
她看见楚霁眼眸黯淡,和她的领导简单汇报了情况,派人把尸体带走,缓缓向她走来。
“忙完了?”宁时歌努力抬起眼皮,看向一脸憔悴的楚霁。
“哪儿能啊。”楚霁摇头,“还得带回去继续研究呢。其他几具尸体都还没找到,这是现在的唯一突破口了,我就指望着死者有多少信息全都吐给我!”
“其他?”宁时歌敏锐地捕捉到这个字眼,果然和她想的没错,这一定不是第一个受害者,“她是你高中同学,最近就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楚霁瞪大了眼睛,茫然地看着宁时歌:“谁啊?”
宁时歌也不可思议地望着楚霁:“于筱啊?你们高中不是同班的吗?等等,你刚进去这么长时间不知道死的人是谁?”
“我只负责看尸体,其他信息还不知道。物证科似乎并没有找到能证实死者身份的东西,我准备回去先分析DNA。”
楚霁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渐渐皱起眉头。
想起高中那个默默无言的女生,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说起来自从她转学后我也没和她联系过了,只记得寡言少语的小姐妹做了最轰动的事情就是把林朝阳追到手了……呃,不是,你怎么会到这儿来找她?”
宁时歌叹气:“说来话长,等你忙完再说。”
楚霁弯腰,抱了抱宁时歌,脸颊蹭着她的发梢:“我让路队他们找人送你回去?”
正说着,楚霁后知后觉地想到:“卧槽!刚才进去的是林朝阳啊!你没看到他?不对,他没看到你?”
曾经去C大蹭饭的楚霁全程目睹林朝阳和宁时歌尖锐互怼,暗暗觉得这两个人迟早得分手爆炸,没想到时隔四年两人在同一个空间不仅相安无事,而且仿佛都没注意到对方的存在?!
“看到了。他也知道我在。”
宁时歌想起刚才林朝阳转身的那一刹那,脚步微顿,手从口袋里伸出来微微晃了晃手指,她就知道他什么意思了——有点忙,等我一会。
这是他们在大学就习惯了的交流方式,一个眼神,或者是一个手势,就代表了丰富的意思。
大学时期林朝阳迷妹众多,走哪儿都有一堆姑娘前仆后继准备上前搭讪,他俩恋爱没几个人知道,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路上遇见了,一个眼神和手势就知道他准备去哪儿。
有一次她路上有事耽搁了,把他一个人丢在静谧的小花园等了好久。
匆匆赶到时,这人正靠在树上和导师交流项目进展,看上去似乎一点都不在乎她迟到,看她来了,缓缓放下了扶在耳机上的手。
她正要解释,就见他抬手,轻轻贴着她的唇,不让她讲话。
接着,指尖掠过她耳畔,痒痒地划过,勾起她一绺细发打转着把玩,还时不时将自己的发梢放在唇边。
他撩得她七荤八素,自己却在一本正经地和导师聊天。
结束通话后,那平静的眼眸才陡然翻起巨浪,装得若无其事的脸上顿时显出不满,一言不发就环住了她,像是要把她揉进怀里似的,在她耳边叹息。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楚霁戳着她脑门,把她从回忆里叫醒。“你俩可别真打起来,吵也不行,等会我回局里了你得稳住啊!”
记忆力太好真不是什么好事,明明都是些很琐碎的事情,偏偏连他眼底的笑意和那夜月轮的阴晴圆缺都记得一清二楚。
宁时歌翻了个白眼:“堂堂林队现在哪有功夫和我吵,你们正事都忙不过来,我哪能瞎添乱?快去吧,案子重要。”
刚送走一步三回头的楚霁,就来了一个发色偏浅,浑身痞气的刑警。
他从现场出来,语速飞快地和旁边的人交代了许多东西,余光瞥见台阶上的她,脱下鞋套向她走来,大剌剌地在她旁边坐下,伸出右手。
“刑警大队的路峋。”他天生鼻音很重,尾音有着和他容颜相配的不羁。
“宁时歌。”她莞尔,迎上他的手,轻轻一握:“原来是电话里的那位。幸会。”
路峋的样貌颇有辨识度,和林朝阳那种张扬的好看不同,路峋眉眼是内敛的深沉,皮笑肉不笑的功夫颇深,一看就是比林朝阳多吃了几年饭和盐的人。
只不过吸引宁时歌的并不是他的颜值,而是他眉宇间和她记忆中某个人的神似,这让她不由得多看了两样。
路峋不是没有见过姑娘沉迷的目光,却还是第一次被宁时歌这样好看的女人久久盯着,一时心跳有点快,呼吸一窒,险些忘了自己要说什么。
“路警官有事?”
“啊!”路峋收起自己多余的心思,“就是想问问你之后有没有空,可能需要您和我们回一趟局里做笔录,顺便问一些问题。”
“没问题。”宁时歌点头,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忍住问出了声,“冒昧问一下,路警官你…认不认识一个叫路争鸣的人?”
路峋眼里划过一丝惊讶,他正想追问,就见市局那个嚣张的林队气势汹汹地走来,一脚横在他和宁时歌之间,捏着宁时歌的细腕将她拉起,像是拉进他的怀里。
“还在这儿呆着干什么,回家。”
林·醋王·朝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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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