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挺久没见了,此时热络地敬着酒。
寻康前段时间刚从牢里出来,罪名是杀人未遂。
判了五年。
在里面剃的寸头现在还没长长。
酒过三巡,人还没到齐。有人问起他脑门上那道疤:“康哥该不会在监狱里都和人打架吧,脑门上怎么这么大一个疤。”
立马有人笑着反驳他:“你他妈还是兄弟吗,这疤不是老早就有了。好像还是上高中那会?”
最后那句话是在向寻康求证。
后者没说话,只是低笑一声。
竹帘被掀开,一前一后进来两个人。
走在前面的周橙静看见多年未见的老同学显得十分热情,进来就开始挨个打招呼。
而她身后,是被周橙静以“来都来了”这经久不衰的四个字哄骗进来的林琅。
寻康看见“罪魁祸首”了,久远的记忆翻涌上来。
读书那会人都挺幼稚,他喜欢过林琅一段时间。觉得这个人不光长的好看,还挺“酷”
有种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空灵感。
那双深瞳好像看谁都缺点意思。
他也不会追人,更加拉不下脸直接告白。所以就在背地里做些小动作。
扯扯她的头发,拖走她的椅子故意让她摔倒,或者撕掉她的作业然后当着她的面扔进河里。
她每次都是默不作声,自己一个人收拾残局。
直到有一天,他在回家路上被几个壮汉拖进巷子里殴打。
整整持续了一周。
腿骨折了,打了石膏,脸也肿了。
他骨头硬,嘴巴更硬,家里人问是谁打的他也不说,也不肯住院,坚持去学校,坚持不要人接。
后来带头揍他的那个人估计实在看不下去了,最后一次揍他的时候好意提醒了一句:“你得罪谁不好,偏偏得罪一睚眦必报的。”
听那个人说,找他们过来的是一个挺漂亮的女孩子,话不多,只是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拿给他们。
然后语气平静的扔下六个字:“打死了,我负责。”
第二天去学校,林琅从他面前走过,纤细瘦弱的身体被笼在宽大的校服里,马尾晃啊晃。和从前没两样。
安静孤僻。
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周橙静是个自来熟,很快就融入进去了。林琅喝了杯水,借口去洗手间,实则想去外面透口气。
去洗手间得经过一条走廊,在后面的院子里。
廊道细长,墙上挂了各种的画。
有些是唐卡,有些是油画。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就是色彩带给人的巨大冲击力。
林琅停下了脚步,她看着那些画。是她喜欢的风格,也是外人很难理解的风格。
她知道,徐初阳和她的老师一样,不理解她的画。
但他每次都会在她完成一幅作品后,笑着摸摸她的头,毫不吝啬对她的夸奖。
他说:“画的真好,我们小琅以后一定可以成为和莫奈一样的画家。”
这样的夸奖对林琅来说很受用,她像是一个打完胜仗回来的将军,看见自己的爱人守在城门下等待她。
那种感觉,让她痴迷。
这一辈子,她只在徐初阳身上感受到这种情绪。
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林琅喜欢莫奈的。
在林琅看来,爱一个人的前提是毫无保留。她把自己的全部真心都剖开给他看了。
因为她爱他。
所以她从不向他隐瞒任何事情。
可他却做不到相同的坦诚,他有太多秘密。
走廊的尽头,是最后一幅画。
她的画。
那天免费送给裴清术的画。
院子外传来女人的哭腔:“我真的,喜欢了你很多年。”
“抱歉。”
男人的声音缓慢响起。
像是浸了水的厚海绵,堵在人的心尖上,只在瞬间便迅速涨大,所有空间都被海绵的柔软给占据。
轻轻一压,又从柔软中渗出冰冷的水来。
延伸至四肢百骇。
温柔刀,最是致命。
女人垂下眼,抽泣时,肩颈轻颤。
虽然看不见脸,但光是长裙之下的身段,不难猜出是个大美人。
她的声音带着哽咽,以及细碎零星的颤音:“我就这么不堪吗,不堪到你连一个机会都不愿意给我。”
裴清术生了一张很柔和的脸,用外婆的话说就是——慈悲相。
帅的很有距离感,可因为那些特质总是很容易让人下意识想要亲近他。
如果佛生有相,大抵就是这样吧。
他拿出手帕,温柔地放在旁边的石桌上:“任何时候都不要因为别人而去否定自己,谢谢你的喜欢。”
他的声音,总能让林琅想起清佛寺内那个年轻住持。
清淡柔和的,对谁都一视同仁。
仿佛在他们眼中,人没有三六九等之分,也没有在意或者不在意。
他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温柔有礼貌。
但他同样平等地不在意任何一个人。
你摔倒受伤了,他会温柔扶起你,问你需不需要帮助。
但他不会因为你的受伤而难过。
庭院很大,长廊是用鹅卵石铺出来的。
天很干净,碧蓝如洗。他的眼睛也是。
在他转身离开的瞬间,视线与靠墙站着的林琅对上。
偶尔有风吹过,空气中浮动着熏香的味道。
裴清术停下脚步,距离太远,林琅瞧不见他眼底的情绪。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裴清术始终都没挪开过视线。
直到林琅微挑了下眉。
他的瞳孔才在那瞬间恍惚,转瞬即逝,没人察觉。
他冲她颔首,算是打过招呼。
从看到她,再到离开,两个人没有说过一句话。
天色不知何时阴了下去,暗沉暮色在他的白衣上散开阴影。手腕上的菩提子手串,也泛着一层浅薄的光,隐在袖口,忽隐忽现。
他像是这座院子里的一副水墨画,飘渺清绝。
那个女人哀怨地哭完,八成是见他没有丝毫留恋,她缓慢地收好眼泪,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没那么狼狈。
想来也是个有着自我骄傲的女人,很难想象到底是有多喜欢,才能让她不惜放低姿态去说这些话。
犹豫了很久,她最后还是拿起那块被他放在一旁,准备留给她擦眼泪的手帕。
视若珍宝般的放进了外套口袋。
回大厅时,看见林琅,她脸色露出几分不自然:“你都听到了?”
林琅和她不算认识,但之前见过几面。
她是徐初阳好友的女朋友。
她请求林琅:“今天的事,麻烦你不要和别人讲。”
林琅点头:“放心。”
道过谢后,她干脆靠墙站着,问林琅:“有烟吗?”
林琅摇头:“戒了。”
徐初阳不许她抽烟,说对身体不好。
她又笑,一副要和林琅促膝长谈的模样:“你是徐初阳的女朋友,应该见过裴清术了吧?”
林琅对别人的感情经历没多大兴趣,但现在这个状况,也不好直接走开。
所以她全程都是点头摇头。
她点头。
果然,得到确认的回答后,那个女人问她:“你觉得他怎么样?”
林琅实话实说:“单论样貌和家世,世间少有了。”
“他这样的人,哪怕没有这副皮囊,照样世间少有。”她擅自开始讲述自己的感情经历,“我喜欢了他五年,从高中到大学。”
林琅没说话,她不是一个特别合格的倾听者,故事只是刚刚开了个头,她就想找个借口离开。
但是不等她开口,对方便擅自将故事继续下去:“可是喜欢没用。他那样的人,从来不缺人喜欢。”
和徐初阳在一起的这些年,因为他的身份,林琅也算是见识到一个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
从前总会有人去编造一些谣言来平衡自己和权贵之间的差距。
他们说,那些有钱人都是些草包二世祖,脱离了原生家庭甚至还不如工地搬砖的农民工。
可是亲眼见过之后,林琅才知,能够说出这些话的人,才是缩在方寸之地的井底之蛙。
自小便接受最好的教育,拥有广阔眼界,他们口中被贬得一文不值的二世祖,哪一个不是人中翘楚。
良好家世,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跳板罢了。
而裴清术,则是那群翘楚之中的,天之骄子。
若把人比作飞蛾,裴清术便是幽暗夜色中的一簇明火。
引得无数飞蛾明知有去无回,却仍旧甘之如饴。
“他太优秀了,也太耀眼,喜欢他的女生太多太多,我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这五年来,我没勇气去和他说一句话。只能借着在同一所学校的便利,偷偷看他一眼。后来他出国留学,彻底没了消息。我隔三岔五找他朋友打听他的消息,时间长了,我就和他的朋友在一起了。”
她苦笑,“我一直以为,这样我就能离他近一点。要是能早些知道会是这个后果,我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他朋友的追求。”
“他把分寸感看的太重了,哪怕是一丁点的机会都不肯给我。”她强忍难过,嫌弃地冷笑一声,“你说他们这些宗教学的,平时上课的内容是不是都是寺庙里那些清规戒律?都什么年代了。这还只是他朋友的前女友和他告白,要是哪天他朋友的现女友要和他上床,他不得手抄一百遍清规戒律了?”
林琅没说话。
那个女生眼神看向林琅,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冲她笑了笑:“我没说你,我就是打个比方。”
林琅也笑:“没事。”
气也透的差不多了,她站直了身子,手往里指了指:“有个聚会,我先进去了。”
对方点头,也不挽留:“谢谢你听我唠叨。”
“客气。”
林琅进去了。
看着她离开,女人抬手轻轻拍了下自己的嘴。
裴清术玩的好的朋友除了她那个土大款前男友,就只剩下徐初阳了。
她刚才说那话不是明摆着含沙射影林琅吗。
但愿林琅别多想。
反正,裴清术那个人,也做不出这种事来。
他绝对,做不出和自己好友的现女友,上/床这种事情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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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