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伺候我的人叫小红,是个话唠姑娘。
阎王对外宣称我是他最小的女儿十公主,因为自小体弱,所以一直没有抛投露面。而他给我取的名字叫司千语。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阎王不姓王。
“王大叔,你不姓王?”
阎王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以免被我气死。“本王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姓王。”
噢,看来是我误会了。
在阎皇城的这一个月,阎王一直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也允许我在城中闲逛,但是跟我约法三章,不得破坏城中的建筑。
我翻了他一个白眼,说:“拜托,我又没有暴力倾向,怎么会无缘无故破坏东西呢?”
闻言,所有人投来了怀疑的目光。
不知道是不是阎皇城的食物激素太多,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高,才半个月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阎王送来的衣服也跟着换了一批又一批。
因为身体并没有什么不适,所以我也没有追究阎王是不是给我下毒了。不过我晾他也没有这个胆子。
眼看迎亲的队伍就要到,我心里也有了自己的算计。就算我掩饰得再好,我的身份太过敏感,天界毕竟不是久留之地,我最终目标还是要去凡界的。
我听小红说,从地狱到上界要经过凡界,但是因为有天地法则的阻止,所以我们没有办法进入凡界,只能经过。
那么,我只要在路上逃婚,然后打破天地法则的阻止不就可以去到凡界了吗?
这个计划我当然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对他们而言是个危险的存在,他们绝对不会真心想帮我,现在把我送到上界也是迫不得已。
今天,我穿上了大红的喜服,在阎王一众人等激动和喜悦的目送下登上了上界接亲的花轿。
从地狱到上界需要三天的时间,虽说大家都是神仙,脚程很快,但是每一道界门都有严格的手续要办,所以时间基本上都花在了等开界门上了。
这就是我钻空子的地方。
离开地狱后,我终于见到了阳光,真是熟悉又久违的感觉啊。
我招来了小红,说:“让队伍停一下,我累了,要休息。”
这里地位最高的就是我,尽管上界的使者不想耽误时间,但是也不能忤逆我的意思。
队伍停下来休息后,我让小红进来花轿伺候我,然后将她打晕,把我们两人的衣服换了过来,我摇身一变就成了小红。
休息了半个时辰后,队伍再次出发,我放慢了脚步,最后消失在队伍之中。
我怀揣着激动的心情,一心向凡界飞去。
咚!
我被一道无形的屏障撞了个正着,头上还起了个不小的包。
“我去,这就是天地法则的阻止吗?要不要这么简单粗暴?”我踹了一脚这个屏障,心中思量起了办法。
最后确实没有好的法子,只好硬来了。
我抡起拳头,把全身的力量都灌注在这一拳上面,“给我破!”
大喊一声,我把拳头砸在屏障上,疼得我龇牙咧嘴,拳头仿佛骨折了一般。不过我这一拳没有白费,屏障竟然出现了裂缝。
有戏!
于是我忍着剧痛,又砸了几拳,在屏障上打了一个大口,我钻了过去。
“凡界,我来了!”
穿过屏障后,我来到了凡界,但是我似乎高估了自己的力量,刚刚砸的那几拳用尽了我的法力,我在空中难以保持飞行的状态,一个劲地往下坠。
难道我千辛万苦才到了凡界,就要这么摔死吗?
怀着这个疑问,我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后来,我被一阵琴声唤醒,那悦耳的声音让我终生难忘。
“姑娘,你醒了?”
我坐了起来,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女子,问:“你是谁?”
那姑娘微微一笑,说:“我叫陌月。”
“陌月?是你救了我吗?”
陌月摇了摇头,说:“是我家公子救了你。”
“噢,谢谢你们。”
“姑娘如果觉得身体没什么不适的话,请随我来见见我家公子吧。”
也是,我得当面谢谢人家。“好的,麻烦带路。”
我跟着陌月穿过厢房的长廊,来到旁边的院子,只见一位穿着青袍的长发男子在梨花树下抚琴,原来刚才动听的琴声正是他奏的。
天啊,自从我有意识以来,第一次见到符合我审美的美人,他就像是我的白月光。
见我对着她家公子犯花痴,陌月轻咳一声,以示提醒。我连忙回过神来,恭敬地对着美人作揖,说:“谢谢这位大哥出手相助。”
美人抚琴的手一顿,陌月小声提醒我说:“姑娘,请你跟我一样称呼他公子吧。”
大哥这个称呼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我虽然不明白,但是既然人家要求,我改就是了。“多谢公子相救。”
美人轻轻地点了点头,然后平淡地说:“姑娘伤势已无大碍,可随时离开。”
原来是下逐客令的。
闻言,我并没有觉得生气,人家好心救我,既然我伤好了,确实不应该赖在人家家里,而且我也有自己的计划。“好的,多谢公子的救命之恩,日后有需要我的地方,我定不遗余力报答公子。”
“姑娘客气。”
“后会有期。”
“姑娘请。”
自始至终,美人的态度都十分高冷。虽然他一直彬彬有礼,但是不难看出言语间的冷淡。
陌月领着我离开他们山庄,临走的时候她给了我一个包袱,说是发现我时我身上的衣服和物件。我十分感谢,抓着陌月的手连连道谢。
这可是我的全副家当了,我能不能在凡间潇洒地生活就靠它们了。
离开山庄后,陌月告诉我,一直往东走就会到顾霜城,那是这附近最近的城池。
就这样,我告别了陌月,背着小包袱踏上了游戏凡界的旅程。
因为不确定凡界有没有人用御空术,我不能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一步一个脚印走去了顾霜城。
幸亏我不吃饭也不会饿死,不然这一个多月荒无人烟的徒步之旅,我已经死在了路上。
历尽千辛万苦,我终于来到了顾霜城。这里跟阎皇城不同,繁华热闹,有烟火气,是我向往的地方。
来凡界之前我也是做了不少功课的,我知道要在凡界生活需要一种叫钱的东西,所以来到顾霜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当铺。
据说当铺可以拿自己觉得值钱的东西去换钱,于是我就把身上所有的金饰都给当了。别的不说。这面子工程阎王还是做得到位的,给我这个假公主的首饰可值不少钱。
拿到银子后,我开始了无拘无束的凡界生活。
求收藏!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9章 混天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