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精致的木杯若是拿到城中,肯定会被贵族们追捧成昂贵的艺术品,说不定还会为此一掷千金,争的头破血流。
但此时被那双手捧起来,仿佛又变得理所当然起来,似乎也只有燕洵这样的人,才能毫无违和感的使用这样的艺术品。
“还行。”燕洵给出评价。
“红薯粉条卖的怎么样?”
第二次问。
金州身体晃了晃,只觉得身上紧张的感觉瞬间没有了,心跳也逐渐恢复正常,他咽了口唾沫,猛然间想到一件事:上次燕洵问周围村子的时候,他虽然说了一些,但有个村子情况特殊,他并没有如实回答。
当时想的是,燕洵大概不会那么快离开自己的领地,毕竟外面到处都是危险,而且燕洵应该会忙着生产红薯粉条。
而且,就算燕洵离开领地,也不会恰巧选中那个特殊的存在。
只是现在看来,一切的侥幸似乎都变成了必然。
所以燕洵才只是很寻常的问了个很寻常的问题,他就已经下意识紧张的浑身冒冷汗,甚至是心脏都差点骤停!
“红薯粉条卖的很好,贵族们都愿意出高价,还都找我打听想买更多。”金州擦了把脸上的冷汗,“他们都说从未吃过这么美味的菜,想天天都吃。”
“大人,我想起来了,还有一件事上次我没告诉大人。”
金州猛的单膝跪地,低着头,看着地板上自己身上滴落下来的一滴一滴的汗水,再次紧张。
“是、是有个村子。”
“什么村子?在什么地方?详细说说。”燕洵终于开口。
金州这才松了口气,只要给他说话的机会就好。
“七年前我去过一个村子,当时所有人都快要饿死了。田里的玉米颗粒无收,根本没有粮食。”
“他们组织起来,要去打猎。”
“我觉得村子很快就会消失,便直接离开了。不过在离开之前,我听到有惨叫声,是孩子的惨叫声,我不知道他们打猎是猎的什么……”
究竟是猎的林子里的野兽,还是村子里的孩子 ,亦或是别的地方的因为不认识,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当成猎物的孩子。
这件事对于以前的金州来说,其实根本算不上什么。
惨剧每天都在发生,外面那些艰难存活的村子,便是看上去光鲜亮丽的城里,每天也都会有人饿死,甚至是有些脾气暴躁的贵族 ,每天都会轻易地杀死自己身边的奴隶。
这种事情见的多了,便也麻木了。
可此时此刻,金州却无比鲜明的记起这件事,并且直觉上无比精准的感觉到,燕洵想知道的,肯定就是这件事!
果真,等他说完后,燕洵便若有所思。
“你去的时候,村里种植的是玉米?”燕洵问。
“是玉米。”金州很肯定地说。
燕洵放下手中的木杯,手指在桌子上轻轻敲了几下,“你觉得当时他们吃的,是孩子?”
“……我不敢确定。”金州低声道,“声音响了很久很久。”
如果是寻常孩子的话,声音不会响那么久。
“这次准备拿多少红薯粉条?”燕洵忽然转移话题。
金州愣了一下,不过还是很快说:“能拿多少拿多少。城里的贵族都想要红薯粉条,每个人都想要,甚至是愿意直接加钱。”
说到红薯粉条,金州终于慢慢放松下来,说起城中那些贵族的反应。
平时城里的小贵族吃的是黑硬的面包,喝掺了水的牛奶,偶尔能吃到烤肉,也都是烤肉铺子里的干硬甚至是烤焦的边角料,味道就不说了,连吃饱都是问题,也不过是强行硬撑着贵族的面子,不肯吃廉价的野菜罢了。
即便是大贵族,能吃得起松软的白面包,吃得起焦香的烤肉,有喝不完的牛奶,但对于味道并不怎么好的野菜,无论是煮着吃还是烤着吃,都只有野菜本身难以下咽的味道,他们从来都不会吃。
不能吃到足够的野菜,城里又没有大量的水果供应,很多人就会面临一个很难以启齿的问题:便秘。
城里的贵族从来都是矜贵讲究的,所以哪怕是便秘也会硬撑着,又因为大家都一样,只有那些最大最大的贵族才能经常吃到水果,才不便秘,所以下面的这些贵族,便都已经习惯了。
但是当金州卖完新鲜的玉米粒,拿出红薯粉条,并且亲自烧了一盘菜给推荐的贵族之后,这件事就完全不一样了。
肉,带着骨头肥瘦相间软滑可口的肉和骨头,吸满肉的汤汁更加软滑,入口即化,即便是牙齿不好也能吃得很方便,全都是肉香味的红薯粉条,还有放到里面完全没有涩味的野菜,吃起来竟然也是慢慢的肉香味。
就这么一盘菜,吃起来完全都是肉香,但分明加了红薯粉条和野菜,却完全尝不出这本身的味道。
口感新奇又美味,比新鲜的玉米粒更胜一筹,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样吃菜,很好的解决了贵族们难以启齿一直忍耐的问题:便秘。
据说金州推荐的第一位贵族当吃虽然品尝了菜,但是并没有买多少红薯粉条,不过第二天他就排出很多很多秽物,甚至是肚子都因此小了很多,整个人也都轻松了,伺候他的奴隶忙了很久才完全收拾掉那些秽物,不过等他再去找金州买红薯粉条之后,金州已经全都卖完了。
红薯粉条就像是肉和野菜之间的完美过度品,让野菜没了涩味,又吸收了肉的油腻,让这三种食材都变得十分美味可口,而且还解决了贵族们的重大问题。
因为这些显而易见的好处,贵族们几乎是追着金州买红薯粉条。
只是红薯粉条就只有那么多,金州想卖也没得卖,只能来找燕洵。
“阿爹,我有话要说。”小幼崽忽然举起爪子。
燕洵轻轻点头。
“金州。”小幼崽很好奇地问,“野菜不一定非要煮着吃,还可以炒着吃,而且城里应该有足够的面粉吧?野菜也可以炸着吃,味道相当不错的。”
野菜的吃法实在是太多了,不一定要跟肉煮了吃才能吃。
而且就算是跟肉一起煮,也不是不可以,只是需要用骨头炖汤,比较麻烦而已。
“这……”金州一下子卡壳,低声道,“野菜除了煮就是烤,没有别的做法。有人尝试过烤野菜,干瘪的野菜口感并不好。”
干巴巴的就直接像烤肉那样烤的野菜,味道实在是太一般,甚至是可以说毫无口感,根本没人吃。
“哦。”小幼崽整只都沉默了。
城中是罗青嘴里那样繁华又复杂的地方,有着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争斗,然而在某些时候,城里似乎又不那么难以触及了,至少小幼崽知道,自家每天吃的就比城里那些贵族吃的好。
而像是红薯粉条这样的吃食,是燕洵轻轻松松做出来的。
那么轻松的就轻而易举的做出来所有人都没见过的红薯粉条和红薯淀粉,而红薯一直在林子里,所有人都知道红薯的存在,甚至是对于城里的贵族来说,红薯并没有那么稀罕。
但是没有人做出过红薯淀粉,只有燕洵能。
小幼崽‘嘿嘿’笑出声,哒哒哒跑回去坐下,表示自己说完话了。
燕洵这才开口,“正好最近做出一批红薯粉条,给你大半部分。”
“好。”金州犹豫了一下,不过还是答应了。
其实他想拿走所有的红薯粉条,而且他能卖出高价,绝对不会让燕洵吃亏,但是先前的恐惧感仿佛还留在身体里,让他并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
“剩下的红薯粉条我要分给村子里的人。”燕洵看出金州的想法,轻声解释道,“村里没什么口粮,不是玉米就是红薯,偶尔才能猎到不错的猎物。”
金州一下就难受了,赶紧说:“我五天以后,不,三天之后再来,送黑小麦。”
“不急。”燕洵依旧淡定。
“是。”金州赶紧答应着,不过脸上的表情却完全不是这样。
他这次之所以没有带黑小麦来,是因为即便是黑小麦,在城中也是十分珍贵的粮食,大贵族手中屯着不少,轻易不会拿出来交易,小贵族手头粮食本来就不多,自己都还在吃黑小麦,就更不会拿出来交易了。
金州想着徐徐图之,便没有急着交易,现在看来,他损失可太大了。
黑小麦跟红薯粉条比起来,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去吧。”燕洵挥了挥手。
金州这才转身离开,一边走一边想,或许上次燕洵想要换点黑小麦的时候,他就应该毫不犹豫的立即执行,而他当时以为不着急,结果到现在损失的还是自己。
“哎。”金州骤然想通了,有时候面对一些人,最好是听从他的吩咐,有任何其他想法,可能最终损失的都不会是对方,而是自己。
想想那些红薯粉条,拿到城里能换多少东西,卖多少钱,结果燕洵要留一些分给村里人。
而村子里的人并不知道红薯粉条究竟价值多少,尽管他们都知道红薯很稀罕,红薯粉条也很稀罕,但现在村子里并不缺红薯,甚至是田里还有很多红薯在生长,红薯粉条更是一直在按部就班的做,虽然很珍贵,但大家并不知道这究竟有多么珍贵。
等燕洵拿了剩下的红薯粉条分发的时候,大家虽然都很高兴,但都不知道拿在手中的红薯粉条究竟能换到城里的多少东西。
“红蟒,你们家可以选择要红薯粉条还是换成红薯。”燕洵特地跟红蟒说。
“换成红薯。”红蟒很感激地说。
红菇抓着红蟒的手藏在他身后,听到这话之后,便悄悄探头看燕洵,小声问:“大人,你是因为我红薯粉条过敏,不能吃红薯粉条,所以才换成红薯的吗?”
“是。”燕洵肯定道。
“哇。”红菇一下子从红蟒身后出来,不那么怕生了。
红薯和红薯粉条自然不是一样重量的换,不过新鲜红薯不好储存,但是红薯粉条就能储存很长时间,而且吃起来口感也完全不一样,倒是都各有好处,也各有缺点。
*
田里的红薯一天一天长大,天也逐渐变冷了。
村里很多闲着的人都忍不住来田里逛逛,想要让红薯继续长大,这样收成就会更好,只是同时又担心红薯收获的时候,也会跟玉米收获一样,遇上注定躲不过的虫潮。
而且田里那么多那么多的红薯,很多人都算不出这些田地究竟能收多少红薯。
但是很多人都知道,林子里的红薯只要发现那么一小搓,只要能挖出来,就能收获一大堆红薯,那么同理,田里的红薯看上去那么多那么多,肯定会收获更多吧?
村子里就连刚懂事的孩子也都知道,今年红薯田会有大丰收,连带着也跟着紧张起来。
燕洵同样没有放松。
“没有水晶,望远镜不好做。”燕洵琢磨道,“现在烧制玻璃也来不及,还有什么透明的能用的材料?”
“树脂。”镜枫夜提醒道,“这里的树很特别,木材可以直接使用,不需要经过半年、一年的处理,我觉得树脂可能也是如此。”
除了树脂,自然还能有别的可以代替的东西,但现在能比较容易得到的,也只有可能存在的树脂了。
“收拾一下,我们进林子。”燕洵想了想,又道 ,“叫上罗青和狼石,他们需要去林子里锻炼。”
要去林子里,小幼崽自然不会落下,而且还是他去村里喊罗青和狼石的。
树脂一般是在树皮表面就有,还有一些需要砍开树皮才能收集到,倒是不难,难的是现在燕洵还不够了解林子里的树,并不知道哪种树会有树脂。
“树脂就是一种凝固的半流动液体,加热之后就会变软。”小幼崽跟罗青和狼石解释,“阿爹需要这种东西制作望远镜,因为我们现在的目力还不太够,不能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也是因为最近有点空闲,而且红薯田马上就要收获了,燕洵这才能想到要做望远镜。
“就是能看得很远很远的镜子。”罗青有些明白了,又说,“城里的巫师或许会有一些古怪的镜子,水晶应该也有。”
只是不如直接来找树脂方便快速罢了。
“我们顺便猎点长耳朵兔子。”小幼崽说,“等回去的时候,猎一头大一点的野兽。”
“成。”
罗青和狼石同时答应着。
现在再遇到长耳朵兔子,小幼崽已经不会第一时间保护狼石,而是会让狼石凭借自己的能力活下来,再进行反击。
休息的时候,几个人还是按照先前离开村子的时候,轮流进行警戒,小幼崽也不例外。
“林子和外面真的不一样。”再次休息的时候,小幼崽没负责警戒,便一边休息一边说自己的感想,“外面感觉要更危险一些,草丛中永远都不知道藏着什么野兽,更远处的大型野兽也很有可能马上冲过来……”
外面几乎没有如此聚集的参天大树,又也只是很小的树林,但即便是这样,危险程度也还是比林子里要更重。
“林子里会出现的野兽也就是那么些,而且有些痕迹我们能轻易的辨别出来。”小幼崽很感慨的说,“这么对比起来,还是林子里要安全一点。”
即便是林子地形更复杂,能藏身的地方也更多,但比起完全不了解的外面,至少林子里很多危险都有迹可循。
“那是因为前人为我们铺了路。”燕洵轻声道。
最初第一个人进林子的时候,肯定不会这么轻松。
而现在小幼崽觉得轻松,那是因为村里的老人把很多经验都口口相传的说了出来。
就像是有些脚印、植物残渣、分辨,甚至是植物的样子,树木的样子、气味等等,这些都能让大家很快分辨出哪里是安全的,哪里是危险的,也正是因此,小幼崽才会觉得林子里比较轻松。
“那阿爹,外面以后也会有我们的路吗?”小幼崽问。
“会的。走的多了,便会有路了。”燕洵很肯定地说。
就像林子里,一年年,一代代的人进来摸索,然后传授经验,让后来的人可以学习到这些经验,从而减少伤亡,这边是一条只有学习能力极强的人类才能走的路。
小幼崽忽然站起来,认真道:“那我们以后要尊重老人,因为他们传授给我们的经验,在很多时候是可以保命的。”
“就像现在,我听到有沙沙沙的声音,还有东西不停甩动的声音。”
罗青跟着说:“还有一股淡淡的花香。”
狼石站起来,“村里的老人说过,有种身上血腥味特别浓郁的巴巴蛇,在捕猎的时候都会特地去采一把有香味的花,一边甩动花散发香味来掩盖身上的血腥味,一边缓缓靠近猎物。”
很多食草动物对血腥味敏感,对花香却并不敏感,甚至是人也是如此,以为血腥味代表食肉动物,而花香这只是地上随处可见的花散发出来的味道而已。
但有时候事实并不是如此,还有一种巴巴蛇会利用花香掩盖自己身上的血腥味。
“阿爹,个头很大,要斩杀吗?”
因为巴巴蛇的肉不能吃,味道非常难闻,而且还有毒,所以小幼崽才会这么问。
“先看看情况,我们躲起来。”燕洵道。
于是大家快速用土遮盖地上的气味,并且迅速上树,藏在树丛中。
不一会儿,刷刷刷的声音越来越近,花香味也越来越浓郁,也终于能看到那条巴巴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