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胜兰怔怔地后退两步,满眼的凄苦,忽然双手掩面:“老天爷啊,我怎么会这么命苦!”
程则也脸色冰冷,声音也冰冷:“这是你自己选的,当初你既然要选择荣华富贵,现在就应该好好承受这个后果。我们走。”
最后那句话是对许乐言说的,语气顿时变得温和,牵起她的手便往前走去。
“则也,你听妈说,我当年也是被逼的啊!”江胜兰突然冲上来,死死地扯住程则也的袖子,“你听我解释好不好。”
江胜兰用手指着许乐言,手指头快要戳到了她的脸上:“是他们许家的人逼我的,你爸爸也是他们害死的,你既然还愿意跟这个许家的女人在一起,那你怎么就不能原谅妈妈呢!”
程则也握住她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挪开:“我说了,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当初在医院,许家选中的护工原本另有其人,是你故意使绊子顶替了那个人的位置,才有机会进入许家的,如果不是这样,后面这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江胜兰惊讶地看着他,没想到这么多年的一件隐秘的小事,他居然也知道,他知道的究竟还有多少?
“那也是因为那时候我们家里穷,我想多挣点钱,给你更好的生活,那时候许家给的护理费特别高,所有人都抢着想要去的,我一心就想去当护工而已,怎么知道会那样的呢!”她急忙地解释着。
可是程则也已经完全不想再听了,拉着许乐言的手快步往前走。
许乐言不敢说话,只好被他拉着一路小跑,直到回过头已经看不到江胜兰的身影,她才微微喘着气说:“可以慢点儿吗?我穿着高跟鞋呢!”
程则也放慢了脚步,低头一看,果然她今天为了搭配下摆像裙摆一样散开的大衣,穿了一双尖尖的高跟鞋,看那鞋子的崭新程度,今天可能还是第一次穿。
“不过就是去见一个……”程则也顿了顿,转了画风,“家宴而已,用得着这么臭美吗?”
许乐言也不知道自己出门的时候怎么鬼使神差就穿了这双鞋子,当然不是特地穿着见欧阳旭的,大概就是当时觉得跟身上这件大衣比较配而已。
“那要不是你走这么快,我也不会磨得脚疼啊!”
“疼吗?”
“当然疼啊,不然你自己穿着跑跑试试?”许乐言免不了心中有些怨气,要不是碰见他们母子两个,现在她都已经坐着网约车快要回到宿舍了。
因为注意力全放在了双脚上,似乎还更疼了些,连走路的姿势都有点不太对劲了。
程则也蹲下来按着她的脚:“给我看看。”
“这有什么好看的。”再贵的新鞋,也总免不了会有磨脚的时候,回去贴个创可贴就好了。
程则也索性背对着她在她面前半蹲下来:“上来。”
“干嘛?”
“背你回去。”
“不用,我自己能走。”
“不是说脚疼吗?待会更疼了又得怪我。”说完也不管她愿不愿意,直接伸手往后一抄,把她背了起来。
两人曾经有过亲密关系之后,不该有的顾忌就少了很多,双手落在何处自然也是无关紧要的。
许乐言双手搂着程则也的脖子,闻着他衣领上洗衣液的清香,感觉就像是做梦一样。
“则也哥哥,你说,如果当初江阿姨没有顶替那个人去许家当护工,我们还会不会认识啊?”
“当然会。”程则也说。
他好像没有告诉过他的小姑娘,他对她也是一见钟情。
在茫茫的人海中,不是别人,只有她,一眼便认定了,那是他想要一生守护的女孩。
就算他没有去那家麦当劳打工,她也没有在那个午后,恰好来到他的面前。
但总有一天,他会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一眼就看见她,然后握紧在手中,再也不放。
那将会是另一个幸福美好的故事了。
在那个故事里,他们之间再也没有欺骗,没有利用,没有背叛和痛苦的分离,也许他不会像现在这样有钱,但是没关系,他依然把她宠成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程则也入神地想着另一个故事里的他们,不知不觉竟然笑出声来。
许乐言觉得莫名其妙:“你笑什么呀?”
程则也收回思绪:“没什么,能够这样背着你,走在夜晚的街头,也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
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这路可以永远都走不到尽头,那些残酷的现实,最终不得不面对的真相,永远不要到来。
许乐言也沉迷于这种感觉中,自从跟许可意定下了一月之约,跟他在一起的时间,过一天就少一天,过一刻就少一刻了,如此难得的亲密时光,她自然也是十分难舍的。
只是走着走着,她越来越觉得不对劲,他该不会是真的想从这里一直走回到千程大厦吧,这样的话估计得走到明天早上。
到时候他们两个人的身上都挂满了露珠。
“你该不会没开车过来吧?”许乐言问。
“呀!”程则也像是突然惊醒,“开了,停在你家附近了。”
“那怎么办?”他们都走出来大半个小时了,这会儿要回去的话,还得走那么久。
“那现在回头?”程则也提议。
“算了,还是不要了吧,我们打车回去,明天再让人来开车好了。”许乐言不想再折腾了,主要是怕他坚持不了那么久,毕竟她虽然瘦,但身高在这儿,体重也快要有一百斤了。
最终两人还是打车回去的。
在宿舍大楼的外面下的车。
一下车程则也就没让许乐言自己走路,还是背着她进去的。
这会儿时间虽然已经不早了,可宿舍楼一楼大堂里热闹得很,加班刚回来的,在小超市里买东西的,健身房里健身的,或者没事就是在这儿闲逛的,哪儿哪儿都是人。
这一路自然又收获了大把的惊奇目光。
许乐言都已经习惯了。
直接上到五十八层,程则也背着许乐言进门,把她放在了沙发上,单腿跪在她面前,抬起一只脚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鞋子脱下来,脚后跟果然红肿了一片。
那是被磨出了水泡,然后水泡又破掉,看起来就是掉了一块皮,再加上她皮肤本来就白嫩,看起来就特别可怕的样子。
程则也眉间能夹死一直苍蝇:“伤成这样,怎么不早说?”
“其实就是破了点皮而已,没那么严重。”许乐言不太在意地说。
“坐着别动,我去拿医药箱。”程则也把她两只脚的鞋子都脱下来,心疼地吹了吹,想想还是气不过,“真不明白你们女孩子,真是爱漂亮不要命了。”
“不是,其实就是有一点儿磨脚,要不是跑了一段,真不至于这样。”
“你还说!”程则也本来都已经走出几步去拿医药箱了,听她这么说,又气上心头,回头把那两只鞋子捡起来,用力扔进了垃圾桶。
许乐言连忙要扑过去捡:“我的鞋子,新买的呢!”
程则也拦着她不让动:“弄伤你的鞋子,还要来干什么。”
“新鞋子不都这样的嘛,多穿几次就好了。”
“一次也不许穿了。”
“好贵的。”
“我赔你。”
“那我要十双新的。”
“一百双都行,但不许买这种中看不中用的,首先得要舒服。”
“知道啦,我又不是天生喜欢自讨苦吃。”这不是试的时候没试出来会磨脚嘛!
程则也这才放开她,去取了医药箱过来,还是那单膝跪地的姿势,把她的双腿都搁在自己的膝盖上。
用棉签沾了碘伏去消毒。
“嘶!”碰到伤口的时候,许乐言没忍住轻轻吸了一口气。
“忍一下,很快就好。”他的声音特别温柔。
许乐言盯着他的脸,他微垂双眼,从她这个角度,只能看见眼睫上一排浓黑茂密的睫毛,忽然又想起了多年前他给自己包扎切伤的手指的情形。
时光像一个轮盘,兜兜转转,终于又把他带到了她的身边。
许乐言伸手,想去摸他的脸,手指微颤了一下,终究还是放下了。
清理完伤口之后,程则也给她两边的脚后跟上都贴上了创可贴,握在手里的柔软双足却忽然有点儿不舍得放下了。
她的脚长得很好看,五个脚趾头圆圆润润的,漂亮的指甲闪着自然的粉色珠光,像一颗颗月光下的贝壳,这是一双他在很多年前就蹭肖想过的脚,直到今天,才能毫无顾忌地握在手中。
心中情绪翻涌沸腾,脑子一热,鬼使神差地居然将手中的那只脚抬起来,举至唇边,轻轻地落下一吻。
许乐言吓了一跳,猛地一蹬,用力踹在了他的脸上,程则也一时没站稳,坐到了地上。
“好啊,你这是要谋杀亲夫啊!”程则也一撑而起,向她扑了过来。
许乐言大叫:“你别碰我,你的手刚刚摸过脚的。”
“我还没嫌弃你呢,你倒是先嫌弃起我来了?”程则也才不放过她,双手捧着她的脸,就要亲下去。
“不要啊!”许乐言闭着眼睛几欲抓狂,“你亲过脚的啊!”
程则也大笑,抄手把人打横抱了起来,往浴室的方向走去:“好,先去洗澡,洗干净了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