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光将暗,他们的小舟沿着湖岸划行,便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小小的码头。几只大小不一的客船正停靠在那里。
码头上一个船夫打扮的老者,正在与船上的人说话。
码头上熙熙攘攘,原本几条客船里的人接二连三地走了出来,随即都进了其中一条大船。那船夫打扮的老者见顾宁初二人的小舟靠近,便颇为热情地招呼:“二位公子,是来游湖的吧?”
赢周点头:“是。”
“哎呀不巧哦。”船夫抚着花白的胡子,指了指远处的天空,那里不似这边天色清明,隐隐已有乌云出现。他说,“这水上的天,说变就变,这不到两炷香的时间,湖面上便有风雨,不好,不好哦。”
“哦?这么不巧。”顾宁初一脸遗憾,“可我们特意来游湖的。”
船夫道:“二位公子不如这样,先上我的船。这天色也不早了,我送你们去湖心的若水镇住下。待雨过天晴,再来游湖不迟。你们看,这船上几位都是要去若水镇的客人。”
顾宁初:“若水镇?”
船夫乐呵呵地说:“这是西江湖上一座巨大的湖心小岛,岛上风景十分不错,再过几日,就是若水镇一年一度湖神娘娘的诞辰呢,全镇的男女老少都会在族长的主持下参加祭祀,十分热闹。”
这时,船舱里一位约莫三十出头,书生打扮的人,摇着折扇伸出头来,说:“二位公子,若有兴趣就一起吧。这船夫将那湖神娘娘的诞辰说得天花乱坠,我倒是想去看看。”
“要去就快点儿!”另一道骄矜傲慢的声音从船尾处传来,一个高鼻深目,肤色偏黑的青年男子,歪靠在船舷上,一脸不耐地催促着。
他一身黑蓝短打,腰上配着粗粗的、华丽的银饰,还挂着一只精巧的,约有巴掌大的银质小葫芦。他左边耳垂上,挂着一串艳丽至极的红宝石耳饰,衬得他越发的俊逸飞扬。一看就不是大禹境内打扮,倒像是九黎人。
船里有其他人提醒他,抬眼朝顾宁初的方向示意。
那男子看向顾宁初,恍然大悟,随即嗤笑道:“原来是个小瞎子。喂,小瞎子,看不见,去听听热闹也行。”
“这,怎能如此说话……”
“就是……”
船舱里的人听了男子的话,都有些不满。而他并未理会,手指敲击着船舷,发出“哒、哒”的声音。
“没礼貌……”顾宁初轻轻拉了拉赢周的袖子,悄声道,“真是瞌睡来了有人递枕头,正好呢。”
“是,可是……”赢周瞥了眼那个九黎人,直觉并不让他愉悦,九黎人,跟麻烦二字就是沾边的。
谁知,那男子很快又说话了。他高声说:“哇,小瞎子,你好香啊——”
赢周蓦地沉下了脸!眸中金光流转,眉间火云纹顿时显露出来!
“疼,轻点儿,赢周。”
顾宁初轻轻拍了拍赢周的手,安抚这只就要炸毛的大狐狸,待他压住火气后,才慢慢转身,慢条斯理地笑道:“船家,怎么在水上,你还养了狗么?”
“噗——”有人没忍住,笑出声来。
那男子一下子涨红了脸,气得跳起来:“你!你竟然敢骂我是狗!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怎么会知道,船家养狗取什么名字。”
“你——”
顾宁初看不见他们的反应,也不在意,他只偏头去看赢周,只见赢周虽然仍是冷冷的,但唇角分明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他顿时觉得自己的口才真是棒极了。
于是他乘胜追击:“咳,船家,你放心,我不怕狗。”
“你——你——”
顾宁初见好就收,不再呈口舌之快,拉着赢周邀功:“好啦,我气死他啦,走吧,我们上船去若水镇。”
赢周点头。
这个九黎人,竟然能闻到顾宁初身上的香味?灵香体质向来遭到各种人、妖的觊觎,有震坤绫的封印,连白青崖的寻香蝶都发现不了,竟然能被他发现吗?这可不能掉以轻心……
“好啦,你的眼神快要烧死他了。”顾宁初觉得赢周有些太过于敏感了,一涉及到他这灵香体质,他总是这样全身都戒备起来。
一条船,除去老船夫,顾宁初与赢周,还有七个人。船尾是咬牙切齿瞪着顾宁初他们的九黎人,现在已经知道他叫山骨。剩下的人聚在船中,与他们拉开了一定的距离。
一个是最开始跟顾宁初说话的书生王中意,还有他的同伴,一同赶考的游星明;还有一对回乡探亲的夫妇,丈夫名叫贺启新,从他们的闲谈中得知,妻子文月岚已经有了近六个月的身孕;
还有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瘦削的中年男子,名叫孙庆。他一直独自待在一个角落里,并不太热络,只偶尔应和上几句,这次也是走西江水路准备回乡。
船晃晃悠悠地向着湖中心驶去,天边的乌云也离他们越来越近。风越来越大,原本清明的湖水渐渐变得幽深、暗沉,掀起阵阵波浪。
“船家,若水镇还有多久才能到啊?”贺启新着急地问。
文月岚身怀六甲,受不了船只如此的颠簸,脸色很差。贺启新担心地扶着她,不住地探出头去,只看见远处一片模模糊糊的影子,像是一座小岛的样子。
船夫:“快了,快了……”
“你放屁……”
山骨似乎也是晕船,有些恹恹地靠在船边上,不耐地说:“你这快了都说了不下三十遍了!再说一遍还不到的话,小爷就把你这破船劈了!”
“哎哎,别这样,都是贵客……这不,到了!”
天已经黑了,船上点起了灯笼,终于慢慢地停靠在一个简易的码头,大家都有些疲惫地从船里走了出来,顾宁初一手牵着赢周,一手拄着那根青竹杖,慢悠悠地踏上小岛。
岛上砂石遍地,约百步远,则是一片高大浓密的树林,有忽明忽暗的灯火从林中透出来,一条小路蜿蜒着深入林中。一个石碑歪斜着插在岸边,上面刻着三个字:若水镇。
“大家跟我来,我带大家先去镇上的客栈住下,休息一下。”
船夫在前方招呼着带路,一行人都有些累了,互相搀扶着跟在后面。
“累死小爷了……”山骨骂骂咧咧,在经过顾宁初身边时,忽然停了下来。
他比顾宁初略高些,此时微微低着头,凑近顾宁初的脖颈,深吸了一口气,低声道:“小瞎子,你真的很香,很……”
“很诱人。”
“真的。”
山骨凑得太近,以至于顾宁初后颈处已经能感受到他呼吸的热气,甚至,他的手已经快要触到!顿时觉得脖颈处的汗毛都密密地竖了起来。
“让人忍不住想……啊!”
“哗啦啦——”山骨猛地退后几步,一身华丽的首饰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眨眼间,他的左边脸上就出现了三条血痕,细密的血珠从伤口处渗了出来。
赢周已经将顾宁初拉到了自己身后,他面如寒霜一般,冷冷地看着山骨,周身散发出令人胆寒的俾睨气息。宽大的袖袍下,尖利的指甲飞速地缩了回去。
“歘——”
山骨毫不畏惧,抽出腰间两把腰刀,恨恨地盯着赢周,大叫道:“凑近些都不行?你属狗的,护食呢!”。
赢周眉目森然,当着山骨的面,将右手指尖的血珠弹落,并不掩饰隐藏。山骨恨恨地咬着牙,握刀的双手微微有些颤抖。
赢周却并未与他多说一个字,只用左手在顾宁初颈后用力擦了几下,像是要把方才山骨凑近时留下的味道给擦掉一样。
顾宁初感受到赢周压抑的怒气,此刻乖顺得像一只小兔,一动不动任他擦,只觉得有些痛的时候,才小声道:“赢,赢周……我饿了……”
赢周手顿了顿,垂眸见顾宁初脖颈已有些发红,方觉自己下手重了。
“好。”
耽误了这一会儿,前面的人已经走远了。赢周牵着顾宁初的手,不再给山骨眼神,往镇上去了。
直到赢周走远,山骨才放松了戒备。那个男人周身强大的气息,竟然令他不自觉地感到危险。可是……他用手指抹了抹自己的脸,触手黏腻,是血还没有止住。
“嘶——”山骨冷笑,“下手挺狠啊……不让碰,我偏要……”
赢周走得很快,顾宁初跟得有些吃力。路是石板路,并不太宽,大约是三四个人并排的宽度。道路两旁稀稀拉拉地矗立着一些青石白瓦的民居。
王中意摇着折扇,疑惑地问领路的船夫:“怎么,镇上的人歇得如此早么?这日落才不过一个多时辰,街上竟一个人都不见?”
船夫讪讪笑道:“嘿嘿,小地方,睡得早。没事,客栈在镇中心,还有人的。”
贺启新扶着妻子,见文月岚不住地擦汗,急着追问:“还有多久啊,这么远……我夫人还怀着身孕呐。”
船夫:“快了,快了……”
顾宁初与赢周与他们还有一段距离,坠在后面。走得太快,顾宁初有些喘:“赢周,这石板路凹凸不平的,我都踢到好几次,脚都走痛了。”
赢周没接他的话,但听他说脚痛,便有意放慢了脚步,闷声道:“你可以躲开的。”
“什么……”顾宁初咬了咬唇,心中有些发虚,“我……是想看看他究竟想干什么。”
“你很生气吗?”顾宁初有些隐隐竟有些期待。
“我……”赢周偏过头,面不改色道:“没有,只是担心他对你不利。”
顾宁初鼓鼓的脸颊一下子耷拉了下去,半晌,才闷闷地应了一声:“哦……”
“到了!就是这里啦!”船夫擦了擦汗,对大家说,“这个云间客栈若水镇上最大的,也是唯一一间客栈。大家放心住下,自有店内伙计招呼。老朽就不打扰了。”
“终于到了……”
“赶紧赶紧,吃点东西好睡觉。”
“累死了……”
一行人都累得不行,急急忙忙往客栈里走去。赢周注意到,这间客栈确实挺大,总共有三层。店内伙计似乎早就知道他们会来,很快就将大家带去了各自的房间。
除了孙庆嫌房费略贵住在一楼,其余人都住在二楼包房,赢周与顾宁初在东侧的二号房,一号是王中意、游星明两人;贺启新文月岚夫妇俩在对面的西侧一号房,没多久听见山骨也到了,应该与顾宁初二人正对着,住进了西二号房。
摆上了一桌酒菜,顾宁初坐下来,搓了搓手,哈了口气,才开始用勺子舀酥红豆吃。赢周夹起一只鸡腿给他:“不是说饿了,怎么看起来没胃口?”
顾宁初鼻尖有点点红,连他握勺子的手指尖都有些泛红了。他吸了吸鼻子,说:“有点冷,可能是湖心岛的缘故。说起来,你之前说水里不干净……这么大的湖,有些水鬼不稀奇。水是阴寒之物,若有死后不散的怨气沉溺其中,便更加阴冷。只是……能冻着我,这怨气不小啊。”
赢周点点头:“嗯,还不清楚是不是怨气。这间客栈也挺古怪。”
顾宁初:“怎么古怪?”
赢周:“穿过前院,从一楼大堂进大厅,东西两侧各有一条楼梯通上二、三层,这与一般大客栈无异。只是,我方才瞧见,大厅正中有一口很大的井,上无遮盖,四周筑了约半人高的井台。”
“很大的井?”顾宁初不明白,咬了一口鸡腿含糊着:“一般客栈若有水井,不都是在后院么?谁会在大厅正中凿个井啊?”
“不止如此,”赢周回想自己看到的情形说,“客栈入口为北,我们分住东西两侧,南侧一整面,都没有房间。一整面墙,有三层楼高,满墙的木格,每个木格里都放着一盏油灯。”
“确实有点古怪,我倒是不懂这是什么风俗习惯。”
顾宁初咽下一口鸡肉,眉头一皱,嫌弃道:“这厨子手艺不行。”
“商人重利,能让这客栈老板放弃三层房间点这一墙油灯,定然有缘故。”
赢周把不好吃的鸡腿拿走,给顾宁初盛了一碗莲藕排骨汤,接着说:“不管什么缘故,总不与我们相干。我更想知道,那个九黎人,到底想做什么。”
“管他呢。”顾宁初才喝了两口汤,困意就来得猝不及防。他淅淅索索地脱下外裳,蹬掉靴子,爬进了被窝里,嘟囔着:“反正……来一个,杀一个……”
这是之前顾宁初对九黎人烦不胜烦时,赢周说的话。
“赢周,脚好冰……”顾宁初在被子里翻来覆去,之后只露出一个头,像一只小兽一样哼哼。
赢周见他一副快要跟被窝长在一起的模样,摇了摇头,挥手给房间加上了一层禁制,然后显出原形来。火红的九尾狐狸,抖了抖浑身蓬松柔软的长毛,轻轻一跳,便跳上了床。
他左右看看,随后在顾宁初脚边踩了踩,选了个靠近顾宁初,最柔软舒适的地方,团成一团睡下。
没什么比赢周的毛绒绒更能保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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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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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