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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秘之恋[追妻火葬场] 第9章 第 9 章

作者:枕衣入梦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2-11-16 16:45:34 来源:文学城

当城里的孩子还在为期末考试头疼的时候,朱樱的中学早已放假。

得知父亲因救人住院的那天,十五岁的她正带着几个村里的孩子去田间找青蛙。

朱樱没有手机,还是表姨得知了消息,冲到田里告诉她的。

表姨这人做事冒冒失失的,话才听了一半,张嘴就是:“你爹死了!”

朱樱被这么一吓,泪水滚滚落下,将抓青蛙的篮子一丢。因为太急的缘故,摔了个狗啃泥,浑身脏兮兮的。她也顾不得自己的狼狈,坐上姨父的三轮车,往县城里赶去。

到得医院,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在病房门口拦住了朱樱。他的国语说的不大好,磕磕巴巴的,还是护士过来解释之后,朱樱才知道父亲还活着,只是那条腿是保不住了。她浑浑噩噩的不在状态,还是姨夫做了截肢的决定。

朱爸爸失去一条腿等于丢了饭碗,家里的生计自此没了着落。朱樱悲从心来,放声大哭,泪如雨落。

在场的几个叔叔阿姨各种安慰,七嘴八舌的,又拿纸巾又拿糖的,半小时之后,才让朱樱止住了哭声。

朱樱这时才有机会细细打量眼前的男人。

许明轩那时四十来岁,头发尚未见白,态度比朱樱生平所见的男人加在一起都更文雅,朱樱对这陌生人生出了几分好感。

朱樱闻到他身上淡雅的香气,心想一个男人还喷什么香水。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的泥蹭到了人家的大衣上,便急急忙忙用手去擦,一个劲的说对不起。

许明轩笑说:“衣服脏了洗了就好,有什么好对不起的?你叫朱樱是吧?多大?在哪读书?”

朱樱想到今后父亲丢了饭碗,自己的学费没有着落,读书当然就不可能了。思及此处,她凄然道:“明年就不读了,我要去打工赚钱去。”

许明轩温柔的说:“怎么能不读书呢?如果叔叔带你到港城读书,你愿意吗?”

朱樱一怔,她只在电视剧里见过港城,那里跟家乡比,简直是另一个世界。车水马龙,高楼大厦,人们说粤语夹杂着英文,大街上外国人走来走去,警、察被叫成阿sir与madam,妇人们穿的珠光宝气,老人们热衷于看报饮茶。

她已十五岁,不是五岁的小孩子,对这个陌生人虽有好感,但警戒心还是在的。

察觉到孩子的警戒,许明轩愧疚的将发生的事情都说了。

当时许明轩正在S城考察新的房地产项目,一块巨大的石板突然从天而降。许明轩吓傻了,双腿就像钉在地上一样,无法动弹。如果没有朱爸爸及时的一推,许明轩当场就会头破血流而死。

朱樱才知道是爸爸救了眼前的男人一命,一时间百感交集,不知该说些什么,父亲从小就教导她助人为乐。救人是个好事,但朱樱从来没想到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我不去。” 对陌生环境的害怕,朱樱毫不犹豫的拒绝:“我在这里有朋友有同学,去了没人一起玩了。”

许明轩和他身后的几个人都笑了,许明轩说道:“傻孩子,你到了新环境重新再认识朋友不就好了?港城很好玩的,什么都有,学校比这里的好一万倍。你不是想要赚钱吗?港城就是个赚钱的好地方,等你大学毕业了,随便做一个普通的白领,一个月的薪水可能比你爸爸干一年还多呢。”

朱樱还想拒绝,许明轩又说:“叔叔有个儿子,就比你大三个月,性格脾气都很好的。等你去了港城,他就是你第一个朋友,我让他带着你四处去玩。”

他身后的人跟着殷勤的劝朱樱,将港城说的天花乱坠,朱樱却听得昏昏默默,不明不白的,缩在椅子上,看起来小小的一团。

朱爸爸是个性子豁达的人,他接受自己断腿的事实只用了一天,比朱樱还快。

在痛心之余,他也得知许明轩要将女儿送到港城去的打算。在确定许明轩的身份之后,巨大的惊喜将他的伤痛冲掉了一半。

他出身贫困,又没什么本事。妻子跟着他劳累过度最终猝死,他拼死拼活的半辈子,就是不希望女儿因为自己吃苦受累。现在有这么一个好机会,能让女儿免费去港城读书,他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可一向柔顺的朱樱,却第一次反抗了父亲。

无论父亲如何好说歹说,朱樱就是不同意。许明轩不能在当地耽搁太久,只留下了一个秘书劝说朱樱。

许明轩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国家领/导人都亲自接见过许明轩的父亲,朱爸爸对这人很是放心。

朱樱一向是有点胆小怕事,害怕改变的人,她宁可缩在“安全领域”里,也不想去传说中遍地黄金的地方。说道最后,爸爸有点生气了,眼眶红了:“爸爸没出息,不能供你去城里读书。现在有那么好的机会,你怎么这么倔呢?”

朱樱忽然哭了,眼泪扑簌簌的,心里说不清什么情绪,只觉得爸爸不能读懂心中所想,她心里又空旷又悲伤。城市还没到,就在少女的心里投上了一片阴影。

秘书是个二十五岁的叫Maggie的女士,她心思细腻,知道朱樱是害怕,就过来说:“小妹妹,你不用害怕的。我十八岁去港城读书也是独自一人,谁也不认识。当时我连粤语都不会,一年多了才交到朋友,现在不也混的不错吗?

许先生的那个儿子跟你一样大。我见过好几次,人特别的客气,朋友也多。你年轻正是好塑造的时候,换个环境锻炼一下自己。”

秘书这句话让朱爸爸坚定了决心,他一定要把女儿锻炼出来。

最后,父女两促膝长谈了一晚,朱樱被父亲说动,答应了去港城读书生活。

许明轩在电话里得知消息,安慰了朱樱好一阵,又问了朱爸爸的情况,强调自己一定会照顾好朱樱的。

那是朱樱在乡村最后的一个暑假。村里的小孩子知道她要去港城了,纷纷前来祝贺,一边又七嘴八舌的分享在电视里看到的港城。

村长喜欢看新闻,一听是许明轩,立即滔滔不绝起来。他们说许家不仅富甲一方,还对国家贡献颇大,在海内外都很受人尊敬。朱樱这是上辈子做了好事,才换来了今生与许家相识的机会。同龄的女孩子也来了,言语里满是羡慕,又好奇的问朱樱许家的独子长什么模样。

所有人只是浅浅的惋惜了一下朱爸爸丢掉的腿,好像他只是掉了几根头发一样,朱樱对此很不高兴。

村里的几个妇女关注点却与众不同,她们握着朱樱的手,意味深长地说:“妹妹啊,你去港城之后可要抓住机会啊!港城的男人好啊,有钱!”

朱樱有点生气:“我是去读书的,不是去找男人的!”

“唉,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嘛?找个好男人嫁了才是正事情!你将来要是嫁的好了,千万别忘了我们啊!”

她们表面笑吟吟,转过头却对朱樱评头论足起来,一会儿嫌她胸部太小,一会儿说她皮肤不够白,都在揣测朱樱今后会嫁给什么样的男人,能拿多少彩礼。但有一点,她们达成了共识——许明轩的独生子不在朱樱能嫁的范围。

港城这两个字,在她们看来就等于阶级。而许家就算再良善,也不会善良到娶一个农村女。

朱樱听到她们的议论,气的浑身发抖,就好像她背后已经插了一根草标,随时等待着出售。当晚,她悄悄的哭了一晚上,第二天有点赌气的暗示爸爸自己不大喜欢港城。朱爸爸哪管那么多,只骂她是小孩子心性,不够成熟。

许家动用了关系,朱爸爸很快从县城医院直接转入了省医院,由该医院的专家全权负责,今后还会装上假肢,进行一系列的复健训练,期间的所有费用都由许明轩承担。朱爸爸更关心女儿的学业,好说歹说的让朱樱赶紧跟了秘书去港城。

“许叔叔说过暑假提前找老师给你补习。老爸在这里那么多医生护士,肯定没问题。你一定要好好学习,给爸爸争气!”

秘书说港城什么都有,但朱樱还是收拾了老半天。家里平时那些司空见惯的东西,这时看来都分外的珍贵。关于东西的种种回忆,全部涌上心头。

临走前,她又到房间里抓了几件妈妈穿过的衣服,折好放到了包里。

可能因为带上了母亲的遗物,朱樱没有那么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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