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样子看着青涩,个子却不矮。
林陌一六五的身高再加上高跟鞋,轻点着脚尖还只能勉强够到他的下巴。
两个人贴的很近,彼此的气息都相融在了一起。
林陌没有推开他,仰头看着他,气势却没输:“所以呢,你今天拿着我们华夏的VIP卡一路冲到了29楼,找到我的办公室,到底是为了《大漠沙》的男主角,还是为了做我男朋友?”
余笙握在她腰间的手紧了紧,一脸认真道:“我要《大漠沙》的男主角,只是不想让你和李承允再有接触的机会。可现在因为杜珑的关系,让你觉得为难了,那我不妨直接走下一步,先做你的男朋友,阻碍你和李承允接下来的发展。”
也不知他是年轻还是坦诚,在林陌的面前,他竟把话说得如此直白。
林陌蓦地笑出了声:“哦?那这么说,你还挺喜欢我的是吗?我记得咱们分开已经三个月了吧?这三个月来,你为何没找上我,偏偏在今天过来搅局?”
林陌其实倒觉得他今天来的时机刚刚好。既然杜珑已经知道了她和李承允过去的事情,那么这么多年,林陌一直单着,恐怕也会让杜珑觉察到,她对李承允还有情意。
想起李承允这些年的浪荡风流,再对比她,林陌总觉得自己像是个笑话。
而余笙一出现,刚好帮她扳回了一层。
虽然有些幼稚,可林陌却不得不承认,看到李承允刚刚吃瘪的样子,她心里是有那么点痛快的。
可偏偏,余笙似乎误会了她的意思。
余笙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哦?你是嫌我来晚了?难道这三个月来,你也同样日夜在思念着我?”
想到这种可能,余笙突然将脸贴了过去,似乎是想吻她……
林陌及时堵住了他的嘴,也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语气变得冷淡了不少:“你误会了,我虽然记得你,倒也不至于爱上你。”
顿了顿,林陌抬起头看着他,难得认真道:“余笙,在男女交往这方面,是不能等价兑换的。我当初说答应你一个条件,是要在我的能力范围内,帮你一次。比如你可以跟我要钱,也可以跟我要资源。亦或者,是一份安稳的工作。只要你开口,我就不会拒绝。”
“这些我都不想要,我只想要你。那天我就告诉你了,我不缺钱,也不缺什么稳定的工作,我那天就说过想要跟你在一起了,是你压根就没理会我。你可以怀疑我的目的,但是你不能怀疑我对你的感情。”
余笙有些急了,他上前几步,抓住了林陌的肩膀,眼神是那么的诚恳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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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陌深吸了一口气,她倒是忽然想起,她和余笙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余笙说的对,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余笙确实不知道她是华夏集团的老总,也不知道她有多少资产。
他们是在东南墓园的园外相遇的。
那一天,林陌从酒会出来,满脑子都是李承允和贺松月在一起的片段,扰得她心烦意乱。
姐夫说得对,她的确是个没出息的。本以为和李承允分开那么多年,她早就忘记了这个男人,可他再次出现,还是打乱了一池春水。
她去了墓园,看了自己的姐姐和姐夫。
说是姐夫,也可以说是她名义上的前夫,华城。
原主林陌自幼在孤儿院长大,十八岁那一年,她碰到了华城。
华城当时已然断了一条腿,他来找林陌,是想要将他的万贯家财,交给林陌来继承。
他之所以会这么好心,全因为原主林陌的姐姐林楠。
林楠是华城的恋人,一次意外车祸,林楠用身体护住了华城,保住了华城一命。
林楠奄奄一息之际,只交代了他一句:“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亲人,叫做林陌,她就在星河孤儿院。若我不在了,求你无论如何,要护住我的妹妹,不要让她受人欺负。”
华城虽身处豪门,可家大业大,这次车祸,也是家里的那几个叔叔,为了争夺他的资产,有意为之。
林楠死后,他根本不愿意再娶妻。并且,再去找林陌之前,他已查出得了绝症,没几年可活了。
为了能将财产顺利转到林陌的名下,他提议跟林陌结婚。只有夫妻之名,不用行夫妻之实,待他死后,他名下所有的资产,全归林陌所有。
那是原主人生的转折期,她当时已有男友,即便是假结婚,她也不愿意,故而他拒绝了华城。
可是后来,原主林陌被男友抛弃,等她再想去找华城的时候,华城已经死了。
这是原书中的剧情,等现在的林陌穿来的时候,正好遇到了这个转折。
现在的林陌,上辈子只是一个小编剧,她本来跟自己的男朋友都要结婚了,却偏偏因为熬夜赶稿猝死了,穿到了这本书里。
得到了原书剧情的她,深知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的世界,所以果断的选择了跟华城走。
当时,林陌18岁,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只是先跟着华城去了他的家。华城把她是当做继承人来培养的,两年时间,已然将林陌培养的十分出色。
原主林陌虽然学历只有高中,可是穿来的林陌,却拥有上辈子的所有知识和技能,所以学东西,也格外的快。
偏偏,在她即将和华城去办结婚手续的时候,她遇到了李承允。
她第一眼便在人群中看到了他,不是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只是因为,李承允跟她上辈子的未婚夫长得一模一样。
林陌上辈子只经历过那一段感情,两个人是初恋,一路牵手走到了大学,又一起毕业,毕业后工作稳定,又开始筹备结婚。
她上辈子的恋人,是个温柔的男人。两个人相恋六年,都没有红过脸。
李承允的出现,唤起了她内心深处的记忆。
那个时候,李承允还不是什么流量明星,只是某公司的一个练习生。
林陌为了见他,打听到了他的训练场地,每次都在那附近准备偶遇。
那个时候,李承允也没有那么多的女粉丝。
他的队友还嘲笑过他,说林陌,是他的第一个女粉丝。
李承允喜欢过林陌吗?林陌不知道,也不敢确定。
她只知道,两个人用了三个月的时间确定了关系,却在一个月后,火速分手。
李承允心里有个白月光,有个得了绝症的初恋。而林陌,也即将有一个有名无实的丈夫。
林陌还记得,她把自己关在屋里哭了一夜之后,最先敲开她房门的人,是华城。
华城给她递了纸巾,只沉默着叹了口气,无奈道:“若你姐姐还在,看你被一个男人伤成了这个样子,一定心痛的不得了。”
仅仅一句话,就让林陌止住了哭声。
再后来,华城跟她说:“我死后,你就成了寡妇。即便我们彼此知道我们的婚姻有名无实,可外人不会理解你。你有钱有貌,那些喜欢你的男人,多半都是奔着你的钱来的。爱情本就是个奢侈的东西,能碰到,是你的幸运。碰不到,其实也无所谓。你最好不要轻易将你的感情托付出去。”
活了两世,林陌始终觉得华城是个很厉害的人。他比自己,要通透的多。
所以,在伤透了心的时候,她能想到的,也就只有华城,和那个她从未见过面的姐姐。
华城是她的姐夫,是她的人生导师,也是给了她巨大财富的恩人。
华城死后,林陌根据他的遗愿,将两个人葬在了一起。
她拎着两瓶白酒便去了他们的墓前,啰嗦了一大堆。
包括华城生前教导她的那些话,也包括李承允。
林陌这几年的酒量已经被练出来了,可或许是因为伤心,她很快就醉了。
即便是脚步虚浮,可她已然走得很稳。
走出东南墓园,冷风习习,林陌裹紧了外衣,迎面撞上了同样凌晨来扫墓的余笙。
余笙看到林陌似乎怔愣了一下,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林陌便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说了一句让余笙印象深刻的话。
她说:“我的天,世界上怎么会有长得这么帅的男孩子。活像是我小说里的男主角。不,不对,你比我小说里的男主角还帅。”
冷风刮过,林陌踉跄了一下,正好撞进了余笙的怀里。
余笙的身上,有一股冷淡的清香气息,很好闻。
林陌喝了几杯,神智还清醒,整个人却有些混沌。
她鬼使神差的就上前,闻了闻余笙的发香。
余笙整个人都僵直在那里,好久都没敢动弹。
再后来,林陌抱紧着余笙不松手,硬要带着他去酒店。
其实那天发生了什么,林陌都记得。
她觉得自己一定是色迷心窍,想要欺负人家帅气小弟弟。
等到第二天早上,林陌一睁眼看见余笙趴在她眼前笑着看着她的时候,她的脑袋“轰”的一下炸开。
她急急忙忙推开了余笙,又看着那副帅到能迷晕人心智的脸庞,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成年了吗?”
华城还在世的时候,曾跟她说过,她将来地位稳固,成了华夏集团的女总裁,就可以有很多男人。
像李承允那等长相的,她甚至可以一抓一大把。
但是选择小男朋友之前,她一定先得了解这个人的脾性。不能找白眼狼,不能找赖皮狗,更不能找……未成年。
余笙:我就是长得年轻,正经算起来,我就比我家林陌小了三个月零八天。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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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003章 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