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仙侠 > 一气真仙 > 第二十六章 日尘丹

一气真仙 第二十六章 日尘丹

作者:溟上人 分类:仙侠 更新时间:2021-02-20 08:36:57 来源:转码展示1

方禹先是一怔,略有些忧虑地说道:“不错!丰兄斗法之能少有人及,近日我与交好同道打听了一番,凭你我杀死的妖兽足以入前百之列,可若是有人暗施手段那便结果难料了。”

身后几人自竹筏下来,他掐诀收了这件灵器,柳月空对丰原一礼,到身后站定。

丰原淡然一笑,道:“丰某如今在盟中并无职司,也无从打听,只是我却知晓诸位长老自有妙法,谁做此等事最终定是得不偿失的。”

当初斩蛇崖遇常英、孙澜时,丰原便有此一问,常英说及当年建立万仙盟的那两位真人留下一件法宝,可作法契来用,只需将约言写入其中,即便是元婴修士不能违背。

但此事不能说与旁人知晓,故而丰原只如此一句便闭口不言了。

方禹心中了然,颔首道:“如此方某也可安心。”

他自袖中拿出一只木盒,手指一点便向丰原飞来,道:“此是与道友约定之物,不知合用否?”

丰原神色一动,他曾答应为方禹炼制本命灵器,不想这般快便找到所需宝材了,他伸手接过,掀开盒盖仔细看了半晌,点头道:“这些宝材皆是不差,道友只管放心便是,丰某定不负所托。”

方禹面露喜色,心中一松,笑道:“劳丰兄费心了。”

他与丰原虽有联手之议,可各自斩杀妖兽的收获自然是分开的,这数年来为寻得这些炼制本命灵器的材料,他可是倾尽身家了。

丰原将这木盒收起,转目看向岛中深处,那边地势平坦广阔,有修士在此建了些宫阙楼台,道:“此地有一座世家所建坊市,今日还有一场易宝会,道友可要同去?”

方禹欣然道:“丰兄既有雅兴,在下自当同往!”

……

这座盘羊岛上共有九个家族占据,是当做坊市来经营的。丰原缓步慢行,打量着左右殿阁,柳月空跟在身后。

十余里内亭台楼阁不知多少,却以九座楼台最是高大堂皇,皆是彩珠攒聚,金玉作瓦,灿然夺目,彰显其主人身份地位。

不过半刻,师徒二人行至一座“濯缨宫”外,此宫主人万璋在万仙盟中领了一个执事之位,由于万氏一族丹术颇为独到,此人还占据了一座灵岛为洞府,也叫濯缨宫。

丰原略一沉吟,想及自己修为数年来只顾着斩杀妖兽,修为精进不大,便摆袖走了进去。

方一进门,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修士便迎上来,他有筑基初期修为,引着丰原两人进堂后雅间坐了,又使人奉上茶水,这才问起来意。

得知丰原是为丹药而来,他立刻自袖中拿出三块尺许大的玉板来,其上刻着一个个小字,赫然是丹药名目,功效以及炼丹所用灵药,这三块玉板上足有百种丹药。

丰原看了下来,却眉头一皱,以他如今法力而言,再入三峰山中修行,寻常丹药的效用十分有限。而这些丹药灵气却不够浑厚,对他的用处就更显得小了。

便将玉板搁下,问道:“这些丹药不合在下所用,可有更好些的吗?”

这管事先是一愣,仔细看了丰原一眼,忽地心中一凛,笑道:“不想道友法力竟如此深厚,是万某看走眼了,还请莫怪。”

他伸手在袖中一摸,拿出一只细颈瓷瓶放在案上推了过来,这瓶身上纹路奇异,好似龟裂一般,且裂纹中透着朱砂般色泽。

丰原拿起一看,瓷瓶入手冰凉,再细细辨认一番,心中不由大感奇异,看向万管事,道:“此物炼制时竟掺了万年寒冰,可不仅仅是丹瓶吧!”

万管事赞叹道:“道友看得准!因瓶中丹药极为不凡,寻故而以万年寒冰与丹裂瓷炼成这法器,如此才可保存其药性。”

丰原更觉奇异,万年寒冰虽不似寒玉那般难得,可也能拿来当做炼制灵器的辅料了。

他把瓶塞一掀,一股精纯灵气便要冲出来,只见灵光一闪,一层蓝蒙蒙光幕堵住瓶口,然而露出的那一缕灵气还是叫他心中一暖,如同沐浴大日和光。

又看了半晌,才说道:“此丹药性纯阳,灵气精而足,更难得的是药力温和,难得,难得啊!”转而问道:“只是恕在下眼拙,实在认不出此丹来历,道友可否解惑?”

万管事微微点头,笑道:“丹药虽难得,更难得的是道友这般慧眼识珠之人啊!”他也不卖关子,说道:“此丹名为‘日尘丹’,正如道友所说,药性纯阳,且已炼到了三转。”

丰原心中一惊,所谓三转,便是将炼成的灵丹加上许多灵药重炼一次,如是重炼三回,药力可增数倍,价格自也高上许多,此等事非丹术高明之人不可为。

一炷香后,丰原与柳月空自濯缨宫出来,他储物袋中多了十余个瓷瓶,其中多半都是那日尘丹,还有则是为柳月空准备的筑基所用丹药。

他并不在此多留,又与柳月空向邻近的那座“白川宫”走去。

……

……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