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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逆风 第4节

作者:艾米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0-05-20 03:22:50 来源:转码展示1

面端上来后,满大夫立即埋头苦干起来,吃得十分专注,旁若无人。xiaoxiaocom

丁乙吃面是“遥看瀑布”的吃法,挑起一筷子面,定格,看着那些失去平衡的面条们稀里哗啦掉下去,只把筷子上的幸存者喂进嘴里,而且只喂前面一段,再用筷子夹着面尾巴,一点一点往嘴里喂。

但满大夫就不是这么个吃法了,他夹起一大筷子面,只拖到碗沿那里,大嘴一张,咬住面们,再“丝拉”一吸,一筷子面全部进嘴,面条上的汤水被他“丝拉”得浪花飞溅,有的溅到嘴唇上,有的落回面碗里,让她第一次直观地见识了“鲸吞”这个词。

她生怕别人嫌他吃相不好,但她四面一看,觉得其他桌上的人吃相也不好,都是吃得“丝丝拉拉”的响,像她这样斯斯文文“遥看瀑布”的,还没见到第二个。

满大夫风卷残云地吃完了面,抬头看她,发现她那碗还没怎么吃动,好奇地问:“你不爱吃?”

“爱吃啊。”

“那还不快点吃?牛肉面,冷了就不好吃了。”

“我吃不了这么多。”

“那就给我一些吧,吃不完浪费了。”他伸过碗来,她把自己碗里的面和牛肉夹了很多给他。

他问老板要了些辣椒,加在碗里,边吃边说:“你吃这么少,是不是怕长胖?”

她一笑,没回答,知道他肯定是那种海吃海喝都不长膘的人,无法理解那些喝凉水都会长胖的人是什么心情。

他安慰说:“你不胖,可以多吃点。”

“你怎么知道我不胖?”

“肚子里没多少板油么。”

她乐了,呵呵,“板油”,这还是她小时候见过的物件,是猪肚子里一块块的白色油脂,妈妈买回家,切成小块,在锅里熬出油来,叫“猪油”,一般是烧青菜汤的时候放一点,比较滋润,有时也用来炒饭吃。熬完猪油剩下的那些小块块油渣,就不腻了,可以洒上白糖当点心吃。

但现在生活好了,油水大了,妈妈已经很久不买那玩意了,烧菜都想着怎么把肉里的油弄掉,哪里还会专门买板油回来吃?

他说她肚子里没多少板油,听上去好像是个屠户在谈自己杀过的猪一样。她笑着问:“没多少板油?那就是说,还是有一些的。”

他没回答。

她问:“你给我动手术的时候,怎么不顺带把那些——脂肪替我割了呢?”

“那能随便割的?”

“怎么不能?那些做美容手术的,不就是到医院去把肚子里的——脂肪给割了吗?”

“我又不是美容医生。”

“看来还是美容医生厉害一点。”

“美容医生厉害?”他有点鄙视地说,“厉害就不会去当美容医生了。世界上最厉害的是外科医生,我们外科医生那么复杂的手术都能做,还不会割板油?我是没时间,要有时间我保证把你肚子里的板油给你割个干干净净——”

她格格笑起来:“好啊,以后有时间了请你给我割。”

他很认真地说:“你又不胖,割那玩意干什么?”

“那就长胖了再请你割吧。”

“长胖了也不要割。”

他已经吃完了,也不管她还没吃完,就站起身准备离去,有点匆忙地说:“把你电话号码给我一个,我五一前给你打电话。”

“我没带纸,电话号码写哪里?”

他伸出左手:“就写我手心里吧。”

“我也没带笔。”

他从衣袋里掏出一支笔递给她。

她扳过他的手,把电话号码写在他手心里。

他低头看了两眼手心的电话号码,扔下她,匆匆返回医院去了。

从那以后,她就热切盼望着五一的到来,而且早就在父母面前撒好了谎,说五一要到一个同班同学家里去玩。父母知道她是个好孩子,对她很放心,没问是哪个同学。

离五一还有一个星期,满大夫打了个电话过来:“我们说好的那事,没变卦吧?”

她逗他:“哪事?我们说好了哪事?”

他马上着急了:“你不是答应五一的时候跟我回家去的吗?”

“我答应了吗?”

“你没答应?那可能是我理解错了。糟糕,就剩这么几天了,一下到哪里去找人?”

她不好意思再逗他:“别着急,我是答应了你的。”

“你这个人——”

“逗逗你嘛,你怎么这么经不起逗?”

“我这个人听实话——”

“怎么样,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三十号早晨。”

“几点?”

“六点的车。”

“早上六点?这么早?”

“要坐一天的车呢——”

“好,那就六点。我们在哪里——会师?”

“长途车站?”

她有点不快,这人也太不怜香惜玉了吧?早上六点的车,我不得五点就往车站赶?五点天还没亮呢,你让我一个女孩子摸黑走夜路?亏你想得出来!

她撒娇说:“我要你来接我。”

“上你家接?”

“上我家不行。这样吧,我那天不回家,就呆学校里,你到我寝室来接我吧。”

“行。你把寝室号码告诉我。”

三十号早晨,她起了个绝早,收拾了一下,就提着自己的旅行袋下楼去等他。

五点正,他来了,没穿白大褂,穿着一件运动服,可能是旧的,不合身,有点短,但越发显得他腿长。他一见到她,就接过她手里的旅行袋,背在身上,说了声“不早了,快走吧“,就率先往校外走。

她一溜小跑跟在后面,边跑边问:“你没骑车?”

他没回答。

她知道这话没问好,现在是去坐长途汽车,他怎么会骑车?骑了车待会放哪里?

但她很不喜欢他这种对话方式,就算我的问题提得不好,你也可以简单地回答一个“没骑车”嘛,怎么可以一声不吭呢?我现在是在帮你的忙,是替你装门面,你还这么不领情。你把我搞烦了,我不去了,让你去哭天!

她虽然在心里咕咕哝哝,但脚下并没减慢,还是一溜小跑跟在他后面。幸好她今天先知先觉,穿的是一双轻便的旅游鞋,如果像平时那样穿一双高跟鞋,她肯定撂挑子不干了。

到了校门那里,她以为他会叫个的,但他没有,而是带她去坐公车。

等他们一路咣当咣当来到长途汽车站,离开车只十分钟了。他们慌忙检票进站,挤上车,车上已经是水泄不通,过道里都是人。他们两个人奋力挤了一通,才来到自己的座位跟前,又跟两个抢占座位的男人吵了一通,才把那两人赶走,光复了国土。

他们来得晚,头顶上的行李架都放满了,座位下面也塞得满满的,他们的旅行袋没处放,只好抱在手里。

她被挤在座位的最里面,靠着窗,他在她旁边,他的另一边还坐着一个人,再加上走道上的人,挤成一锅沙丁鱼。

她没想到条件这么恶劣,但已经上来了,后悔也没用,只好咬牙对付。

汽车咣当咣当地上路了,刚开始还行,过了个把小时,路就变得不那么平整了,汽车颠簸起来,车里的人东倒西歪,不时有行李从头上掉下来,十分惊险。

虽然一路颠簸得厉害,但她看着旁边坐的他,心情还是不错的,想想,前不久还在揣摩他长什么样,还在希望能看见他口罩下面的颜面,现在一下就挤在一起乘车了,待会还要住在他家里,说不定会跟他住一间房,睡一个床。

她想到这些,就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感,好像是武松他姐上山去打老虎一样。

下午一点左右,他们到了b县城,在那里吃了点东西,上了趟厕所,换乘手扶拖拉机,继续前行。总共坐了六个人,一边三个,不像汽车里那么挤了,但那座位就是一块光板子,路又不平,颠上颠下的,真像要把屁股“墩”成两半一样。

她问:“有没有什么可以垫一下?光板子,太硌人了。”

他咕噜一句:“女的还觉得硌人?”

“女的就不觉得硌人了?”

“你们屁股那么多肉——”

她哭笑不得,想不出什么话来回敬他,还好,他说归说,手里还是脱下了自己的运动衣,给她拿去当坐垫。

一直颠到下午四点多钟,他们终于下了车,开始步行了,他仍然背着所有的包包,她空手跟在后面,充满希望地问:“到了吧?”

“快了。”他介绍说,“这是满家沟,我家在前面,满家岭。”

她问:“满家沟,满家岭,是不是这里的人都姓满?”

“嗯。都姓满。但是满家沟的人跟我们不是同宗的。”

“你叫满什么?我连你名字都不知道呢。”

“我叫满文方——”

她一听就咯咯笑起来:“满文芳?你怎么起个女孩子的名字?”

他好像有点不高兴:“这怎么是女孩子的名字呢?我是方向的方,又不是芬芳的芳——”

“但是你不写出来,谁知道你是哪个芳?”

“我是个男的,你想也应该想到不是芬芳的芳嘛,还用写出来?”

她觉得他是真的生气了,不敢再说这个话题,心里有点不高兴,这个人才怪呢,他当初说我的名字奇怪的时候,怎么一点也不忌讳?现在我不过是拿他的名字开了一下玩笑,他就这么不高兴,这也太州官了吧?

不知道他是不是看出她在生气,指着前面的山坡说:“看,那里有花,好不好看?”

她一看,真的,山坡上有一种黄色的花,开得很炽烈,满山坡都是。她在城里长大,从来没看见过这种花,觉得很稀奇,兴奋地问:“可不可以摘几朵?”

“野花么,怎么不可以?”

她笑着说一声“路边的野花,不采白不采”,就跑过去摘花。

她摘了一大把花,还舍不得走,贪心地摘呀摘,手里拿不下了,就把先前摘的小花丢掉,又去摘大的。

他催促说:“走吧,前面还有更好看的花。”

她将信将疑地放过眼前的花丛,跟着他往前走,真的看到一些更好看的花,红的蓝的都有,于是又跑上去摘。

摘了一会,他又催促:“走吧,不早了,再不走,天黑都到不了家了。”

“这里天黑了有没有狼?”

“当然有。”

她吓得不敢多留恋了,紧跟着他往家走。

他说:“你是第一次到乡下来吧?”

“嗯。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这么爱这些花嘛,等你多来几次,就见惯了,叫你采你都不采了。”

她不相信这话,发誓说:“不管我来多少次,我都会喜欢这些花,太美了。”

走了大约半个钟,他站下了,从一个旅行袋里掏出一件西服往身上穿,解释说:“刚才坐车不方便,我没穿西服,现在快到我家了,要把西服换上。”

她不解:“到你家还需要换衣服?”

“岭上的人土嘛,以为城里人都是穿西服的,不穿西服他们瞧不起——”

“但是我没带西服。”

“没关系,你是女的,又是正宗城里人,你穿什么他们都瞧得起你。我就不行了,不穿西服他们以为我被医院开除了——”

她觉得很好笑,但也积极地帮他打扮,穿了西服,还打上领带,但脚下的鞋没换,还是旅游鞋。她问:“要不要换双皮鞋,跟西服搭配?”

“不用,穿皮鞋不好爬山,这里的人不懂搭配。”

他身上大包小包背着,把西服领都扯歪了,她笑得合不拢嘴。

一进满家岭的地盘,他们就成了明星,土产狗仔队从各个角落冒出来,似乎个个都认识他,惊喜地喊:“岭上的方伢子回来了!”

他一点也不怯场,也不躲避,就在狗仔队的注目礼中,背着大包小包,带着她昂然前行,身后跟着长长的一队人马。

她好奇地问:“你每次回来都这样吗?”

“嗯,不过这次人最多,因为有你。”

“你女朋友没跟你一起回来过?”

“有。”

“她来的时候人不多吗?”

“没这么多。”

“为什么?”

“因为她就是这附近的人。”

“难道这些人看得出来我不是这附近的人?”

“当然看得出来。”

“是吗?为什么?”

“你走路姿势不一样。”

“我走路的姿势?有什么不一样?”

“你是城里人,平时不用爬山,走路膝盖是硬的,脚在地上拖——”

“真的?”她注意观察自己走路的姿势,没觉得自己膝盖是硬的,也没觉得自己脚在地上拖。她也注意观察他走路的姿势,没发现什么不同。

他发现她在研究他走路的姿势,解释说:“我也在城里呆了好些年,走路姿势变了很多。你看后面那些人走路——”

她转过身,去看身后那群人的走路姿势,没看出什么不同,但她觉得山里人的身材倒真是好,都是瘦瘦的,腿很长。

她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跟在后面的全是男的,没有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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