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光一点一点吞吐着,淡蓝色的烟圈像盖着帽顶的飞碟,幽幽然淡去。我站在帘子旁抽着烟,漫无目的地望着窗外。这是6楼小高层的公寓,40几平米的房子,一台扬天A4600K台式电脑,一张黄色的三合板木床,再就是摆放着随手乱丢的报纸和书籍的桌子。这就是我房间的所有。几条蜿蜒交错的人行道上覆盖着匆匆而过的人群,黑压压的。令人心生不爽。是的,我讨厌这份喧嚣。然而平静这种东西在如今的都市里只是一种奢望。离我不远处的床上躺着一位chi身luo体的女郎,她还在熟睡中,暗黄的曲线被一袭格子纹路的毛毯遮住,皮肤摸起来刺刺的,脸很好看。她留着到耳根的短发,杂乱的小碎发有规律地卷曲着,牢牢地盖在头顶,这让我想起那名有名的古罗马皇帝。明显烫染过的发尖上闪着黄色的色光,一簇刘海斜在苍白的额头的一边,月牙湾的眼睛紧紧闭着,圆润的鼻翼随着呼吸来回扇动。她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我全然不知,也不大关心。女人和男人的区别,除了思想,就是生殖器官的不同。
女人睁开了眼睛,她从床上坐起来,身子tan软,两只眼睛迷蒙地扫视了周遭一两分钟后,她拾起散乱在床脚边的衣服,有条不紊地套上。等她洗漱完毕,用各种化妆品把浮肿的脸涂抹得十分精神后,找我要了一支烟,我捏着手头上的打火机帮她点火。
“谢谢!”她说。齿间还留有宿醉后的酒气。
我点头示意“不客气”,目送着2个小时前还躺在自己怀里的躯体的主人。
活着这么多年,生活就这样毫无痕迹地度过。说爱情什么的,大概是闲得不能再闲的人闹腾的话题。
在我十七八岁的时候,我也闲得闹腾过那么一回。
怎么认识的,不记得了。她住的地方离我家不远,我天天踩着自行车跟她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讪。半年后,女孩全家移居到美国。她留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叮嘱我一定给她打电话。
临行前,我们并排坐在一家民房楼顶听着《You Move Me》,她把MP3的耳机一头插在我的耳朵里,久久没有说话,她紧盯着前方,眼神空洞,那一刻我误以为她想跳下去。
“喜欢我吗?”
“唔!”
“为什么?”我觉得她问为什么很傻,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要搬到俄亥俄州去了,这是我电话。记得给我打电话。”
“不更换吗?”
“这是我叔叔的电话号码,他在中餐厅帮忙,我们暂时住他那!”
“哦。”
接着是一片沉寂。
事实上以后我一次没有拨过这组号码,连她的模样我都忘得差不多了。
每一天都有一个新的记忆插入自己的生活里,谁还会永久地停留在昨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