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科幻灵异 > 医毒双绝:腹黑魔尊赖上门 > 第788章 碧柔问罪

医毒双绝:腹黑魔尊赖上门 第788章 碧柔问罪

作者:璃小猫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2-09-27 19:24:28 来源:转码展示1

两人一路走到了牢房之中,异常主动的进入牢中,等待着神主派人前来。

就在两人进入牢中的第二天,凤黎果然派人来了,这次来的人,是她身边的左护法——碧柔。

碧柔来了之后,便点名说要见新羽和河洛。

看守他们的狱卒将两人带到了了碧柔面前,碧柔背对着他们,并没有说话。

两人之前便见过碧柔,知道她是个冷心冷情的人,虽然长相美艳,身材也是一等一的好,可是做事却干脆利落,对于冒犯了凤黎的人,从来不会手下留情,是天神宫中的第一大女官,背地里也被人称为冰刹。

两人跪了好一会,碧柔才转过身来看向两人,眼神冰冷,神情高傲。“你们,可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

“碧柔护法,陵阳之死,真的与我们无关,当时情况紧急,我们不得不撤退。”

“不得不撤退?真是好借口,你们可知,你们两的一百条命都比不上陵阳的一根头发,你们居然敢丢下他独自逃命,神主已经下令,将你们两处以极刑,以慰陵阳的在天之灵,你们是想自我了断,还是由我亲自动手?”

“碧柔护法这轻描淡写的说辞,恕河洛难以从命。”

“怎么?你敢违抗神主的命令?”

“自然不敢,不过眼下正是与魔族交战的重要时刻,也是神主需要用人之时,神主此刻要将我们处死,这不是自断一臂吗?我们虽然等级没有碧柔护法那么高,毕竟也是灵尊级别的高手,为了一个已死的陵阳便要杀了我们,就不怕寒了其他人的心?”

“这就不用河洛上君操心了,既然你们不愿意自我了断,那就别怪本护法不客气了。”说完,她单手抬起,手中灵力就朝着两人打去。

河洛眯了眯眼,释放灵力,想挡住她的攻击,可是他们之间灵力悬殊,他们不是碧柔的对手。

等级的压制,让他们用尽全力都无法抵挡住碧柔的单手攻击,两人直接被碧柔打飞了出去。

接着,他们还未反应过来,碧柔就已经到了他们身前,一只手捏住河洛的脖子,一只手捏住新羽的脖子,同时,她手中的灵力一直在手掌心游动着,两人根本无法挣脱。

眼看着两人就要断气了,河洛的灵力突然暴涨,全身气势变的凌厉起来,身体周围开始散发着黑气。

他反手捏住碧柔的手腕,一用力,就听到了她骨头断裂的声音。

碧柔抬脚攻击他,随后快速后退,骨头的断裂痛的冷汗直流,可却死死咬住嘴唇,没发声,她冷冷看着河洛,语气冰冷,“你居然是魔族余孽,真是想不到,你居然隐藏在神界这么久?还隐藏的这么好。”

“不过,这些年,你应该也不好受吧?日日夜夜被神光照着,身体的损伤定然不小,你以为你现在露出了狐狸尾巴,还能逃出去?”

新羽此刻已经傻眼了,呆愣的坐在原地,他从未想过一直这么照顾他,帮助他的哥哥,居然是魔族之人。

他虽然与魔族之人并无仇恨,但是魔族的人毕竟杀了他们那么多人,他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怨恨的。

好半天,他才说出一句话,“河洛,你……居然是魔族之人,你居然骗了我那么多年,亏我一直把你当成亲哥哥,我……我真是傻子,居然把魔族之人当成世上唯一的亲人。”

河洛看着这个昔日就被自己照顾的男子,嘴角动了动,却什么都没说出来,他看了新羽一眼,随后看向碧柔,运起灵力,拿出魔器,对着碧柔挥了过去。

碧柔拿出圣器,同样挥出一剑,但是他毕竟是女子,又受了伤,又是用左手挥剑,自然挡不住河洛的攻击。

河洛的攻击将她的灵法斩断,而后又朝她飞去,她翻了个身,朝旁边躲去,同时,她看向新羽道,“还不动手,难道想看着这个魔族跑掉?还是想看着他将本护法杀掉?又或者,你与他是一伙的?”

“怎么可能?我,我不是……”后面的话,他怎么也说不出口。

一直以来,河洛对他就如同亲弟弟般,他的衣食住行,都是河洛帮他安排妥当,他难以晋级时,是河洛给他拿来丹药,又教他如何运转灵力加快速度晋级。

河洛在他身边呆了一百多年,这一百多年来,他们之间有很多美好的回忆,他们的感情也比其他人好许多,他将他当成亲哥哥,格外依赖他。

而河洛也处处帮他,处处照顾他,他无法将自己与河洛没关系的这种话说出口。

碧柔看着新羽,眼中杀气弥漫,新羽不动手,她便将他视为河洛的帮手,因此,对他,碧柔自然也起了杀心。

不过他一个人自然难以对付他们两人,于是,他发了一个信号,营帐中的弟子和士兵迅速将他们包围。

河对岸的冥绝看着半空中的信号,嘴角冷笑,“看来,河洛的身份暴露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