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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蔷薇 第13章 第 13 章

作者:庄九儿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0-05-10 21:03:43 来源:文学城

第二日一早,一声闷雷响彻在洛山别墅上空。

沈淮之戴了眼罩,耳朵里塞了耳塞,只是睡觉时,耳塞已不知滚落到了何处,沈淮之立刻惊醒过来。

他又习惯性摸了摸床边,却没有摸到那个温暖的小家伙。

对,她去拍戏了。

不,她昨天还跟他说分手来着。

窗外,乌云笼罩之下的花园里阴暗一片。

沈淮之打开手机,才6点,点开微信,里面依旧空空如也。

他把手机扔回了床头柜上,躺回被窝时,被窝里早已冰凉一片。

这彻骨的冰凉。

没人暖床,可不就是这样。

床头柜上喝了一半的红酒,和杯底残留薄薄一层红酒的酒杯提醒着他——

他昨晚失眠了。

他下地翻找了一通褪黑素。

有时林以桉睡不着,会吃一粒褪黑素入睡;他一直匪夷所思——小小年纪又没什么压力,怎么还会失眠的?

有时他失眠,林以桉也会喂他吃一粒。

两根手指握着一粒软糖似的药品送进他嘴里,而他总要连她的手指也一起咬下来,轻咬几下,才放过她。

她的手比软糖更软,更甜。

他找了半天才想起——褪黑素是她的,她大概拿到剧组了。

于是凌晨三点,他又去酒窖拿了瓶红酒,喝了几杯才勉强入睡。

洗漱完,沈淮之步入衣帽间,路过林以桉的女士衣帽间时,他愣了愣,又鬼使神差走过去拉开了抽屉。

那个蓝丝绒戒指盒,确实就放在里面。

阴雨天的气压有些低,沈淮之有些喘不上气。

他在想,明明衣帽间朝南,那么大一面墙,为什么不在中间抠一个窗户?而选择弄成一个密闭的空间。

这房子是谁设计的?

沈淮之换了一身西装,下到一楼。

陈姐准备了三明治和牛奶,沈淮之三口两口吃完,见外面下大雨,便从六台车中选择了一辆奔驰SUV。

沈淮之自己开车出门,路上雨越下越大,雨滴像倾盆倒下的小黄豆,“噼里啪啦”地往车窗玻璃上砸。

他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林以桉,便是这样一个大雨天。

-

那天台风夜。

他知道台风过境,却加班到晚上八点才从公司离开。

路上雨越下越大,马路上的积水越积越深。

深到他感觉雨再多下一会儿,他那辆扁扁的玛莎拉蒂就要被大水淹没冲走;深到他想给他的船长打个电话,让船长把他停在南水湾上的私人游艇开过来,接他回家。

正是在那一夜,他看到了在公交站下淋得像落汤鸡一样瑟瑟发抖的小姑娘;怕被大风刮走,正紧紧握着公交站上的铁栏杆,把衣袖扯下来裹在掌心,增加一点摩擦力。

一头长发也湿透,紧紧贴在了脸上。

她的眼睛在大雨冲刷下有些睁不开,却求救似的望着他。

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他不把车停下,还真有可能出点什么事,他觉得自己自身难保,但还是停下了车。

他伸长了脖子,打开了副驾驶车门。

车门一开,路上的积水便“哗啦啦”地灌进来了一些。

“上车!”他说。

小姑娘愣了一下。

沈淮之用力招招手,有些不耐烦道:“快点儿!”

林以桉这才一路小跑过来,淋透了的身子坐在了他新换的车饰上,一上车,全身便如筛般发抖起来。

沈淮之从后座拿了一件外套扔给她:“披上。”

林以桉接过来,披在了身上。

沈淮之家离得不远,这么大的雷雨夜,他不可能先把小姑娘送回家,自己再开回去,他便问:“你多大了?”

林以桉道:“十五岁。”

“叫什么名字?”

她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大名小名一起报:“林以桉,小名叫依依。”

“依依。”

沈淮之念着,开车时,又瞥了旁边一眼。

麻杆瘦的小姑娘,也才十五岁,就是个妹妹,当年也还未长开,长得相当之“安全”,让人联想不到其他。

后来才知道,原来她母亲竟是著名演员——林凤娇。

还是他外公当年的偶像。

他看着林以桉,只觉得——她一定长得很像她父亲。

沈淮之说:“现在雨太大了,我们家就在这附近,如果信得过我的话,你先上我家待一会儿,等半夜,或者明天雨小一点了再回去,我们家就我自己一个人。不行的话,你给你父母打个电话,让他们现在过来接你,我们家在锦绣华阁小区。”

小姑娘只是点点头。

五分钟后,车子开进了他家地库,沈淮之又问:“我家就在上面,你是上去待会儿,还是叫人接你?”

林以桉问:“我可以上去待一会儿吗?”

沈淮之便打开手机,点开了拨号页面:“先给你父母打个电话,别让他们担心你,记得电话号码吧?”

林以桉道:“不用打。”顿了顿,“我在学校住宿。”

沈淮之明白了——小姑娘大概不是江州市里的,是周边县城来江州上学的,父母不知道她今天在外面。

沈淮之道:“那也得说一声,万一出了什么事儿我担待不起。”

小姑娘小声道:“我父母不在……”

沈淮之想——大概是一个特殊家庭。

他家庭情况也特殊。

他妈妈是盛安集团大小姐,他父亲曾是他母亲的家庭教师,穷小子一个,大概是看上了他母亲的家境。

他母亲呢,可能是看上他父亲的外貌和才华。

他母亲性子骄纵任性,一定要和他父亲结婚。

外公拼死了反对,不过后来他母亲怀孕,也就不得已松了口,还在公司给他父亲安排了一个职位,一路栽培提拔他到了高管位置。

他父亲是名校高材生,智商很高,在公司做得风生水起。

只是在他三岁那年,他父亲同秘书出轨,被外公发现;外公把他父亲打出了家,也从盛安扫地出门。

他父亲从此在江州销声匿迹,不敢再踏入江州半步。

他母亲呢,也伤透了心,远赴欧洲,在那里负责盛安在欧洲大区的酒店项目,也不再踏入这伤心之地。

于是他从小在外公家长大。

他对母亲陌生,对父亲的记忆更是一片空白。

沈淮之问了句:“那你监护人是谁?”

林以桉道:“我外婆。”

沈淮之说:“那你给外婆打个电话。”说着,把手机递给了她。

林以桉“哦”了一声,便给外婆打了个电话。

她公事公办地说——她今天在外面闲逛了一会儿,不巧赶上了台风夜,现在跟一个大哥哥到了他们家,问外婆可不可以到大哥哥家坐一会儿,等雨停了再回学校。

她外婆似乎对她不太关心,总之同意了。

林以桉便随他上了楼。

电梯上,沈淮之问了一句:“你是江州人吗?”

林以桉道:“我是安山的。”

安山是江州附近的一个小县城。

沈淮之道:“挺有缘分,跟我外公是同乡。”

而那一场大雨,一直持续了三天三夜也不见停,林以桉又在他家里发烧晕倒,后来又出了一系列状况……

暂且不提。

-

回到公司,下了电梯——

阴雨天,即便走廊已经开满了灯,但仍感到光线昏暗。

沈淮之走向总裁办。

以往他一下电梯,总裁办门口的李秘便会起身迎接;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办事利索,也很有眼力见。

只是今天,却定定坐在办公桌前不动,还一直看着他。

脸上是一种——尴尬而如坐针毡的表情?

沈淮之奇怪,但还是径直走过去,只是刚一打开总裁办的门,便隐约听到“喵~”的一声轻轻的猫叫。

沈淮之:“?”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刚要走进去,便又是“喵”的一声。

沈淮之怀疑自己的耳朵,一手撑着总裁办的门,顿了顿,又关上门走过去问了一句:“盛安文化那边……”

而话音未落,便见一只小橘猫从李秘办公桌下探出一颗小脑袋,脑袋被大雨淋得透透的,还在滴着水。

它“阿球”地打了个小喷嚏。

顿了顿,又“阿球”一声。

沈淮之:“……”

李秘心里紧张,脸“唰—”的一下红了下来:“就是刚刚在楼下捡到的,如果不捡过来,今天这么大的雨……”

她越说越心虚,之后的话便含混下来。

沈淮之等她解释完,面无表情道:“你进来一下。”

李秘书叫苦不迭……她知道公司有规定,上班不让带宠物,她刚刚也是装在了包里才偷偷带进来的。

李秘低头:“哦。”

记得她面试通过那一天,HR曾跟她说过,沈总从来不用女秘,觉得麻烦,不过因为招聘文案上不能有性别歧视,才通知她过来面试,见她学历出色,人也机灵,这才录用了她。

进公司三个月,她见过她前同事是怎么离开的,另外几个男秘又是怎么被沈总骂的……

她没被骂过,大概因为看她是个女生不方便吧。

听说上班不让带宠物这条明文规定,就是沈总规定的。

实习了三个月,她马上要转正了啊。

盛安集团总裁秘书,多好的职位,多好的薪资福利待遇……

她把小猫装回了包里,走进了总裁办。

沈总见她两手空空,便道:“把猫抱进来。”

李秘云里雾里,但还是丧着脸走出去,把小猫抱了进来。

她看着沈淮之在那个开了一道缝的落地窗前摆弄那只猫,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犹豫要不要说一句:

沈总……高空抛物……是犯法的……

好在沈淮之只是逗弄了它一会儿,便把它放回了地板上。

小猫“喵”了一声,向李秘走去。

小爪子踩在木质地板上,发出“吧嗒”“吧嗒”的声响。

沈总那一身衿贵笔挺的西装,被湿漉漉的小猫濡湿了一大片,手掌上也满是小猫留下的黑爪子印儿。

李秘低头,不敢看他。

顿了顿,沈淮之问了一句:“这只猫,你打算怎么处理?”

李秘如实说:“我们房东不让养猫……我打算把它送到收容所。”

沈淮之道:“不如给我吧。”

李秘脑子里又闪过一句:

沈总,猫肉是酸的,并不好吃。

猫有九条命,你虐待它它会报仇的。是真的。

沈淮之却递给她一张银行卡:“找个宠物商店给它买点东西。猫粮,猫窝……还有什么,你自己看着买。”

李秘双手接过银行卡——所以,沈总真打算养猫?

沈淮之又道:“先带它去宠物店洗个澡,我看它快感冒了,再去医院看看有没有什么病。再去买东西。”

李秘确认了——沈总真打算养猫!

那个规定“上班时间不让带宠物”,在大厦门口贴上“No pets”,因为他不喜欢带毛的东西的人,他真的要养猫?

她十分讨巧地说了一句:“沈总给它起个名字吧!”

沈淮之看着地板上,那个被大雨淋得湿漉漉的小猫脑袋,忽然便想起了那一夜的林以桉:“叫它一一吧。”

李秘问:“哪个一啊?”

沈淮之道:“一二三四的一。”

李秘适时吹捧:“好可爱的名字啊!”

那天,李秘书便把自己的工作交代给同事,抱着那只小橘猫,又是洗澡、又是看病、又是买东西的,当了一天小保姆,也刷下了相当于她一个多月工资的金额。

看着那只猫,她就在想——

被沈总捡回去,摇身一变就从一个流浪猫变成了锦衣玉食的小富猫,它可真是逆天改命了呢。

中午时分,李秘回来时,那只小橘猫已经洗干净,全身的毛都吹得蓬松柔软,他把它放到了办公桌上。

记得之前,林以桉一直想养一只猫,但他没同意。

他有点洁癖,目光所及必须一尘不染。

同林以桉同居半年,他现在勉强能容忍一下林以桉到处掉头发,但绝不能容忍再有一只猫到处掉毛。

他在想——以桉看到这只猫,应该会喜欢吧。

沈淮之仿佛能清晰地看到,自己把这只猫抱回去别墅,林以桉会是什么反应,她一定会开心地哭出来。

只不过,她还在拍戏。

哦不,她昨天跟他说分手来着。

但他只觉得,那句分手不过是小吵小闹罢了。

他给那只猫拍了个照片,犹豫了一会儿,发了朋友圈:

【秘书捡回来一只猫,取名叫一一。】

他极其偶尔会发一些商务内容的朋友圈,这种私人内容,他两三年没发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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