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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蔷薇 第10章 第 10 章

作者:庄九儿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0-05-10 21:03:43 来源:文学城

回去的路上,她刷一个心理学公众号,看到这样一句话:

【有时正是那些我们以为拯救了我们人生的人,同时也是伤害着我们的人。那个拯救者,可能就是令你被囚禁的所在。】

她沉思良久。

她想起沈淮之给她讲过的一个概念——盈亏同源。

天上又下起了大雨,豆大的水珠“噼噼啪啪”打在了车窗上,林以桉脑袋轻轻靠在车窗,觉得浑身冰冷。

忽然想起她记得第一次遇见沈淮之,便是这样的暴雨天。

-

她从小学芭蕾,也热爱舞蹈。她喜欢沉浸在舞蹈中,让自己的身体劳累、灵魂放空,所有积压在心底的难过,可以随一圈圈的自由旋转而在她酸痛的脚尖得到释放。

她在外婆家读完小学,又来到江州读中学。

而中考,她报考了舞院附中。

她一直很刻苦,也很有天分,乐感、身体比例,各方面都没得挑,舞蹈老师说她是全班最有希望的一个。

只是在艺考前一个多月,她却一个意外脚踝骨折,打上了石膏。

一个月后,石膏拆除。

她尽了最大努力做康复训练,最终也出现在了艺考考场,只是刚刚康复的脚踝,终究无法让她自由舞蹈。

七月份,舞院附中发榜,她没有看到自己的名字。

常人很难体会一个舞者需要付出的艰辛,汗水、泪水,乃至受伤的血水,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也是常事。

付出了那么多,最终却一无所获。

她很自责——老师说,一个专业的舞者不应该让自己轻易受伤。

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自己的错。

那天,她在街上失魂落魄地四处游荡。

天空忽然下起了大雨,眼泪便混杂着豆大的雨水不停滚落。

她一开始很庆幸那场雨,让她可以在雨中毫无顾忌地放声大哭。

只是她不知那一天是台风夜。

雨越下越大,水最深处,已经快淹过了小腿。

她浑身湿透,躲在了公交站下。

风也越来越大,她紧紧抓住了公交站上的铁栏杆,只是沾了水的铁栏杆很滑,感觉自己就要被风刮走。

别说行人了,街上连车也没有几辆,偶有车开过,也是匆匆疾驰过去,大家都急着赶回家里遮风避雨。

那是她感到自己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而正是在那一天,沈淮之停下了车,把她带回了家……

她在他家里度过了十多天。

高中三年沈淮之都在江州,他陪她经历了一些她一个人难以承受的事,包括她母亲的去世、外婆的去世;他时不时的关心,让她觉得他是一个大哥哥般的存在。

她最终没有读上舞院附中,上了一所普通高中。

她们高中在大学城内,而当时,沈淮之正负责购物中心项目,三天两头往大学城跑。

有时时间合适,会等她放了学,带她到附近吃个便饭。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沈淮之是洒进她苦涩生命的唯一一点点的甜,他一句问候的话语,就让她感激涕零。

三年后,她考入戏剧学院。

沈淮之却因工作调动离开了江州。

而一年前,她在湖边大哭那一天,他又回来了。

他一开始说,他是盛安一个项目总。

从边疆回来后一起吃饭,她随口问了一句:“你现在升了没呀。”

他说:“升了。”

她还蛮惊喜,问了句:“那你现在是什么总啊?”

他笑了一下说:“现在是总裁。”

她一开始以为他在开玩笑,只是看他表情,似乎又不像开玩笑,他又说了句:“我是沈振东的外孙。”

作为江州人,谁会没听说过沈振东的赫赫威名?

那个腰缠万贯的地产大佬。

在她生命里,沈淮之每一次的出场方式都很特别。

但都有一个共同点——拯救者。

包括那个台风夜,包括她被挂在网上骂了一天,躲在湖边哭的那一天。

沈淮之一个“我回江洲了”的微信,让她觉得老天待她不薄。

被骂成什么都不重要了,她只在乎他一个人的目光。

网约车上,林以桉看着手机上那句话:

【那个拯救者,可能就是令你被囚禁的所在。】

她觉得这句话就像是为她而写。

-

林以桉在小区门口下了车,把五六个购物袋拎在一只手上,把小品剧本挡在头上,在大雨中奔跑回去。

到家时是下午五点。

陈姐见她浑身淋透,便递来一块浴巾问:“要不要泡个澡?”

林以桉把浴巾披身上,点了点头。

十分钟后,林以桉坐进了三楼那间阳光浴房的圆形浴缸内。

只不过没有阳光,外面在淅淅沥沥下着雨。

她坐在浴缸里环顾四周。

她在想,这个家里,真是充满了她与沈淮之的回忆。

只不过,都是她被.干的回忆。

在浴缸里,在地下室的家庭影室,在后院那一方小小的露天浴室;在书房里,她跪坐在他的办公桌下;甚至在午夜的三楼露台草坪,他撩开了她的沙质连衣裙……

她又在想那个问题——在沈淮之眼里,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她捧起一抔水淋到了肩膀上。

优美的一字肩肌肤光滑,水珠顺着肩膀滚滚落下来。

泡完,林以桉吹干了头发,换了一件白T恤下到一楼,从冰箱拿了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了两口。

陈家正在煎牛排,林以桉便道:“送到下面来吧。”

陈姐说:“好的。”

林以桉在看《寄生虫》时,陈姐端了一个餐盘进来,把牛排、浓汤、果盘和餐具放到了面前的矮几上。

林以桉说了声:“谢谢。”便拿起刀叉开动。

她今天逐渐想通了一些事,于是,连胃口也出奇地好了起来。

吃到一半时,林以桉听楼上传来一阵声响。

她知道是他来了。

那个被金钱的熨斗,熨得身上没有一丝褶皱的人,他来了。

地下室入口与厨房离得很近,她听沈淮之问:“以桉呢?”

陈姐道:“在下面看电影呢。先生吃了吗?”

“吃了。”

又过了一会儿,他出现在了门口。

他今天没有西装革履,而穿得十分休闲,白T加一条黑色五分短裤,手上握一部深空灰手机走了进来。

因为装扮,看上去像是年轻了五六岁,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沈淮之问:“看什么呢?”

“寄生虫。”

沈淮之走过来,在她旁边躺下,她旁边的软床陷下去了一些,沈淮之一手搂着她,另一只手回消息。

上身柔软的棉质T恤上,带着淡淡的松木气味。

回了几条,沈淮之把手机甩到旁边的床头柜上。

套子在这个上下一千平别墅的角角落落里随处可见,像家庭影院这样的天选之地,更是少不了。

他的手伸到了旁边一格小抽屉上,无意识的小动作似的把抽屉拉出来,又推回去,拉出来又推回去,最后,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捏在手上把玩。

他漫不经心看着屏幕,等待着电影结束。

电影很快播完,她问了一句:“今天去哪儿了呀?”

“见了几个朋友。”

他嘴里带着淡淡的香槟与烟掺杂在一起的味道。

林以桉问:“吃饭了吗?”

“嗯。”

林以桉忽然侧过身,借着屏幕昏暗的光线看着他:“你爱我吗?”问出这句话时,她语气中竟带着一丝雀跃。

“爱吗?”她的一只小手掌,轻搭在了他胸膛,用胳膊肘支着身子,垂睨他。

她的声音犹如一汪叮叮咚咚的清泉般甘美,只是尾音中,又带着一丝细沙般的沙哑质感,十分婉转动听。

曾有导演说,她音色很高级。

她出演的戏,导演一般不会用配音演员。

沈淮之只是侧过脸看她,顿了顿,伸手捋了一下她额前的头发,把长长的发丝顺到后面去,却并不回答。

她像是在争取些什么,而沈淮之在用沉默表达拒绝。

她明白了。

那一瞬间竟有些释然。

正巧他手机在床头柜上响了起来,他顺手把套子扔回了抽屉里,把抽屉推回,接起电话“喂”了一声便下了床,一边上楼一边接起了电话。

“呵。”

她又发出了一声轻笑。

-

第二日一早,沈淮之临上班前照例吻了她一口;她也照例躺在床上,用甜甜的声音回了一句:“拜拜。”

她发现自己真会隐藏、真会演。

以致她已经在悄悄酝酿离别,沈淮之却毫无察觉。

林以桉又躺了一会儿,便开始理行李。

她穿了一件肥大的白T,下身光裸,一双腿笔直而骨肉均匀,光脚踩在了衣帽间柔软的羊毛地毯上。

打开玻璃柜门,里面的感应灯会自动亮起金黄的光。

她打开行李箱,把属于她的物品仔仔细细收进了箱子里。

抽屉角落里是一瓶小雏菊香水。

记得高中第一节外教课,外教给她取了一个英文名,叫Daisy,老师说一看到她就会想起小雏菊花。

沈淮之却说,她像小蔷薇。

她永远是花苞小小的那一类花,不会有人说她像百合或牡丹。

蔷薇花,又很像染红了的小雏菊。

打开香水瓶——浓郁的花香中带着一丝水果的芬芳,很少女,轻喷一下香味便在衣帽间扩散开来。

记得之前两人还未同居,便常常约在酒店。

每一次见面,她都会花两三个小时沐浴,化妆。

她精心挑选漂亮的内衣,穿上好看的裙子,洒上香水,把自己包装打扮成一个精美而香喷喷的礼物,由司机送到酒店。

而每一次,沈淮之都把那礼物拆得七零八落。

有时她一个人在酒店等他,香水沾染到床单上是另一种味道,她每天都在那个味道里等一个人的到来……

收完三箱衣物,林以桉又从包里拿出了蓝丝绒戒指盒。

打开盒子,里面的钻石,在衣帽间灯光下璀璨夺目。

食指轻轻一推,盖子“啪—”的一声合上,林以桉把它放进首饰抽屉的一个格子里,又把抽屉推了回去。

-

那天晚上,她还是在床上等他。

十一点钟沈淮之来了微信:【有应酬,晚点回去,你先睡。】

林以桉没回。

十二点钟楼下传来一阵响动,明晃晃的车灯照亮了院子的一角,过了一会儿,便听他上楼梯的脚步声。

他进来时,卧室里只亮着一圈昏黄的灯带。

林以桉穿了一条白色睡裙,上面的碎花是小雏菊纹样;她本就长得青涩,此刻又素颜,穿了一条白色棉质睡裙,看上去幼弱得像一个未成年少女。

他走到床边,见她还没睡,便抚了抚她的头发。

林以桉一手枕在侧脸下,侧卧着,借着光线看着他。

沈淮之问:“洗澡了吗?”

林以桉眨巴眨巴眼。

沈淮之脱下西装外套,扔到了不远处的沙发上,走进了浴室。

那天晚上,小雏菊睡衣被撩起,棉质裙摆柔软而凌乱地散落在了肚子上,长长的黑发更是洒了一床。

她环住他紧实的后背,双腿扣在他腰上。

像一场她精心设下的圈套。

结束后,沈淮之问了一句:“明天进组吗?”

“嗯。”

“几点?”

林以桉道:“十点半。”

他说:“我开车送你。”

林以桉说:“不用了,有大巴来接,还有其他演员和工作人员。”

沈淮之又问:“在哪儿坐大巴?”

“星月广场前面。”

他说:“我送你。”

有时,他的一些美意,却让你感到无法拒绝。

就像你不能拒绝领导“敬”你的一杯酒一样。

林以桉轻“嗯”了一声。

-

第二日一早,两人到一楼餐厅吃早餐,陈姐做的金枪鱼沙拉一如既往的美味,不过以后大概吃不到了。

地库里左三辆、右三辆,整齐排列着六辆车,今天是休息日,他便选择了那辆银灰色兰博基尼。

他今年二十七岁,却早早地坐上了这个位置,身边与他共事的,少说也比他大上七八岁,大部分人都是他的叔叔辈,他便尽量收起年轻人的锋芒,低调行事。

不过有时他也还是一个大男孩状态,会喜欢超跑,也会买一些嚣张的车牌号,比如这个“江S111111”。

车上,沈淮之问了一句:“水杯、热水袋,这些都带了没有?”

林以桉道:“带了。”

沈淮之又问:“药品什么的呢?”

林以桉不答。

沈淮之又问:“带了没有?布洛芬、退烧药,感冒药这些。”

林以桉说:“没拿。”

“怎么没拿?”

“忘了。”

沈淮之无言驾驶,过了一会儿,便把车停在了路边一个药店前,说:“等我一下。”便下了车。十分钟后,他拿了一小包药物上车,把袋子扔到她大腿上,继续开车。

林以桉看着自己腿上那一小包药品——

这一次,她倒没有感动。

当你看透了一个人的凉薄心性,你就会发现,他对你这点小恩小惠,这一点好,好像也都不过如此。

-

一小时后,车子在星月广场前停下。

解下安全带时,林以桉见广场内站着一群小女生,大概是她们剧组的。

林以桉下了车。

沈淮之也下了车,帮她把行李箱提下来。

两人面对面站在车旁,沈淮之伸开双臂道:“抱一下。”

林以桉僵了一下,上前半步,松松垮垮抱住了他。

沈淮之便一手揽在她腰间,一手抵在她后脑,宽厚的手掌用力一按,她便像是整个人跌进了他怀里。

他揉揉她头发道:“好好拍戏。”

要分别一段时间了,他竟有一丝不舍。

突如其来的温暖,让林以桉忽然便红了眼眶。

凌晨下了一场毛毛小雨,空气中有些阴凉,他的怀抱给了她让她贪恋的温度,她却明白,她不该久留。

她说了一句:“哥哥我爱你。”尾音有些哽咽和颤抖。

很爱很爱,像爱生命,哥哥你明白吗?

沈淮之却只是摸摸她头发,“嗯”了一声。

她问:“你会想我吗?”

他说:“当然。”

林以桉又抱了一会儿,便松开了他,“时间不早,那我过去了。”

沈淮之说:“到了之后给我发信息。”

林以桉说:“知道了。”便一手推着一个行李箱,往人群处走去。

沈淮之在背后看了她一会儿,便坐进车里,开车离开。

路上,他反复品味那句话——

为什么她那句“我爱你”,不像是告白,倒像是告别?

恭喜沈总喜提两年禁.欲时光~

“有时正是那些我们以为拯救了我们人生的人,同时也是伤害着我们的人。那个拯救者,可能就是令你被囚禁的所在。”这句话来自公众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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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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