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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蔷薇 第1章 第 1 章

作者:庄九儿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0-04-26 11:22:43 来源:文学城

《吻蔷薇》

2020 / 04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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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忙的考试周,在这炎炎夏日如一声闷雷般降临。

平日里小鸟一样优哉惯了的学生们,也纷纷开启了这个季度最忙碌的日常,复习的复习,写论文的写论文。

图书馆内日常人山人海。

林以桉表演系大三在读,倒不必熬夜背书,或为一篇论文而发愁,却也为期末小品早出晚归了起来。

正值炎热午后,排练在排练厅内如火如荼进行了一下午。

五点钟,排练结束。

林以桉走到墙边,捡起小包掏出手机看了一眼,便见自己的微信,已然被那位没耐性的公子哥狂轰乱炸。

【今天下班早,过来接你。】

【结束了吗?几点结束?】

【我在楼下,结束了快点下来。】

【?】

林以桉走到窗边望了一眼,便见一辆黑色宾利已然停在了楼下。

“……”

他总是如此,想约她、来接她,从不提前说一声,只是自己得了空闲便来了,大概是作为公司高层,习惯了身边所有人都随叫随到的状态。

看时间,他像是等了有半个多小时,林以桉连忙回了一句:“结束了,现在马上下去。”便匆匆背上包,目光落在一瓶矿泉水上犹豫了一会儿,终究拧开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口,润了润对了一下午台词的、火烧火燎的嗓子,对大家说了句:“那我先回去了。”

-

楼下,沈淮之坐在车内又等了一会儿,才见教学楼三三两两有学生涌出。

二十出头的少男少女,身上洋溢着蓬勃的年轻气息,如同这七月天的阳光一样干净、明媚、也无价。

林以桉混在人群里走出来,手里抱了一叠剧本,穿一条黑色沙质连衣裙,雪白的肌肤若隐若现,不该露的却也一丝不露。一头长发烫了卷,微微带点弧度地在腰间披散下来,头发别在了耳后,耳垂上一只小珍珠耳环,随脚步活泼地来回摇晃。

隔着一道挡风玻璃,沈淮之的目光平静地落在她身上——

她其实长了一张青涩、幼小的面孔。

深褐色瞳孔像是含了一汪水,清澈无邪,卸了妆时,皮肤白得通透。

只是眼尾微微上翘,便又有几分妩媚在。

有时上了妆,又野得不像话。

总而言之,是个尤物。

林以桉看到车就停在不远处的阴凉下,只是周围同学太多,与同学道别后,便又拿出手机佯装刷了刷。

旁边一个同学路过,问了一句:“不走吗?”

林以桉道:“我等车。”

同学以为是网约车,便道:“哦,那明天见~”

“明天见~”

她不想让同学们看到自己上了那辆车,平添猜疑。

她觉得沈淮之的车有点“不太一样”,甚至走在马路上,都能感到前后左右的车辆在对它“敬而远之”。

同沈淮之说,沈淮之却问:“有吗?”

事实上,这也是他地库六辆车子里最“正常”的一辆。

前方,沈淮之则不耐烦地“嘟”“嘟”鸣了两声笛。

林以桉看了一眼,同学们都走干净了,这才走过去。

打开车门,见沈淮之正一手搭在方向盘上,没看她。

坐上车,林以桉问了一句:“等了很久吗?”

沈淮之说:“还好。”

林以桉调整了一个舒服坐姿,拉下安全带系上。

车子缓缓开出去,开了一会儿,沈淮之问:“晚上吃什么?”

“吃……”

她实在没什么想吃的,想了很久,这个问题便又被搁浅下来,她则又拿出手机开始刷了起来。

出了校门,见她不说,沈淮之便往瑞安街方向开去。

一条很年轻化的商业步行街,里面很多ins风的网红餐厅,味道尚可,环境不错,林以桉很喜欢去。

开到一半,沈淮之又问了句:“吃什么?”

两人目前正处于同居状态,偶尔在外面约见,吃什么便成了一道世纪大难题,沈淮之懒得去想,便总是把这个问题丢给她。

林以桉想了想问:“火锅行吗?”

沈淮之说:“最近上火。”

“那牛排?”

“昨天不是刚吃过。”

林以桉又想了很久:“我想吃意面。”

沈淮之:“……”

他饮食上并不挑剔,唯独意面是真不怎么喜欢。

林以桉脑袋一歪,忍不住道:“这位先生,你知道自己很甲方吗?”

他平常也当惯了甲方爸爸。

正好前方红灯,听到这一句,沈淮之便缓缓停下了车,扭头看她。

林以桉微微歪着脑袋质问他的模样有点可爱,让人想一口吞了她。

等红灯的空隙,是个与副驾驶上的女士亲吻的好时机。

沈淮之打量她,在想是要亲吻她额头、眼睛,还是嘴唇?

她涂了唇膏,嘴唇滋润得像两片娇艳欲滴的花瓣。

考虑了良久,沈淮之还是抓过她的手,在她葱段一样的小手上吻了一口,却发现她手上空空,便问了句:“戒指呢,小姐?”

“哦,在包里。”说着,林以桉连忙转身,从小包隔间里拿出一个蓝丝绒戒指盒,取出一枚钻戒,戴在了无名指上。

男士一生只能购买一对的品牌钻戒,沈淮之上个月送她的。

精美昂贵的钻石,在她手背上熠熠生辉。

不知道为什么,她又想起期末小品中的一句话,小品改编自张爱玲的《半生缘》,她有一句台词是:

【我不喜欢钻石,听说钻石是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我觉得连它那个光都硬,像钢针似的,简直扎眼睛。】

林以桉看了看自己的手背,是有点扎眼。

戴着去上课,更扎眼。

她又看了沈淮之一眼——他自然也没戴。

他是集团第三代,公司里一帮长老们虎视眈眈,一举一动都受人监视,戴上这枚戒指,那就更扎眼了。

到了瑞安街,沈淮之慢慢绕着商圈转,又问:“吃什么?”只是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吃什么,小姐?”

他无奈时,会叫她小姐。

正如她觉得他龟毛时,会喊他先生。

林以桉重复刚刚的选项:“意面!”

“行吧。”说着,沈淮之把车开到了一家小餐厅。

-

林以桉是一个十八线扑街小明星,目前大三在读。

且细究起来,她还是个星二代,有个影后妈妈。

虽然这个影后妈妈在她四岁时把她甩给了外婆,后来又在美国自杀去世,从小到大,没怎么管过她。

大一大二时,她陆陆续续拍过几部戏,作品不温不火。

后来,她出演一部网剧,男一是个当红流量。原本是个可以走红的好机会,只是制片方为了宣传把她同男主捆绑起来炒了CP。

# 流量小鲜肉 X 影后遗女 #

于是,接下来的几个月,她都在被小鲜肉粉丝们骂。

当时她演技也一般,被骂“滚回去念完大学再出来拍戏”。

她也知道自己演技确实一般,玻璃心碎了一地,被骂到想当隐形人,不敢再抛头露面,便回到了学校安心上课。

如今大三下了,才又接了一部名不见经传的网剧,这个暑假开机。

本就没什么名气,又两年没营业,现在每日素颜出门,更是没什么人认得她。

进了店,两人便大大方方在大堂坐了下来。

餐厅内回荡轻柔的音乐,正是饭点,周边略有些嘈杂。

吃了两口,沈淮之手机便又响了起来。

他是个大忙人,每天日理万机、谈他几十个亿的项目。

他们房地产行业,随随便便一个项目的投资额,听起来都大得吓人。

沈淮之接起电话道:“喂?”

林以桉静静吃着,漫不经心听他谈。

白瓷餐盘洁白无瑕,林以桉卷起意面,送进嘴里。

吃着,又望了他一眼。

沈淮之不在状态,仿佛是个不大重要的工作,“嗯”“嗯”了一会儿,便拿起叉子也叉起意面送进嘴里。

酱汁抹到嘴角,他便不经意间伸出舌尖舔了一下。

林以桉有一瞬错觉,仿佛又看到当年,那个一身正气,而又有些年少轻狂的少年。

穿T恤、牛仔裤、帆布鞋,去和一帮西装革履的叔叔辈的人谈生意斡旋。

他今年二十七岁,因生得好,年纪轻轻,便得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机会,坐上了盛安集团总裁位置。

他很有能力,至少他可以维.稳局面。

他有时很成熟、很稳重,有时却又不可避免地展露一些三世祖们的习性。

总之,是一个迷人的矛盾体。

她认识这个男人五年,两人在一起一年;在她青春所有最美好的岁月里,全都是这个男人的身影。

她曾像仰望星空一样仰望他。

而如今,她却可以稀松平常地抱着这个男人睡觉。

林以桉歪着脸,一手撑在脸颊下,一手拿着披萨啃,见对面沈淮之一直在打电话,便有些百无聊赖。

这个电话谈了有二十分钟,挂了电话,沈淮之问了句:“吃完了吗?”说着,见桌上食物几乎原封不动。

林以桉胃口一向小鸟,几乎两口意面、半块披萨就饱了。

沈淮之起身走去,不轻不重敲了一下她的头:“吃完了那就走吧,吃这么点儿,半夜可给我喊饿啊。”

林以桉道:“等一下。”便补了个口红,补完说,“走吧!”

脸上笑得像一朵摇曳的花朵。

-

七点了,瑞安步行街上华灯初上,凉风习习。

沈淮之同林以桉手拉手走出来,正要上车,前方却有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气沉丹田喊了一声:“沈总?”

林以桉注目过去。

说是中年,大概也不到四十,只不过拼事业拼坏了身体,看上去有点老了;侧后方站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与他隔着一定微妙的距离,大概是他女伴。

那个女孩,林以桉认得,是她们系一位大四学姐。

如此撞见,气氛有些微妙。

学姐也认得她,手贴着裙子,只是手掌微微翘起,向她摆了摆——一种招呼不知当打不当打的表情。

林以桉便也摆了摆手。

身旁,沈淮之道:“赵总。”

赵总人很热情,脸上挂着笑大步走过来,伸出双手来握沈淮之的手,连连道:“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是啊,刚回江州一年。”

赵总便攀谈起来。

赵总说了很多,林以桉听出个大概——这位赵总是建材公司的,之前与盛安有过合作,得知上周,盛安在高新区拿了一大片地,要开发一个住宅小区,便想寻求合作的机会。

沈淮之反应淡漠,只是稍作回应。

赵总便转而换了一个突破口——见沈淮之刚刚与林以桉十指相扣,关系不一般,又眼尖地捕捉到林以桉与何娅琳打了招呼,便转而问了林以桉一句:“跟娅琳是同学吗?”

赵总脸上带着一种长辈似的和蔼微笑,并不惹人反感。

身后,何娅琳便跟上来道:“我们是一个系的。”

旁边,沈淮之便低声问了她一句:“认识吗?”

她确实认识。

但此刻,她不知该说认识还是不认识。

她隐约意识到,她说认识,似乎会给赵总一个机会,而说不认识,则可以给沈淮之省去一个小小的麻烦。

而最终,她只是如实说了句:“认识。”

赵总笑开颜,指了指身后学姐、自己、沈淮之、林以桉这四个人道:“那改天……带上一起吃个饭?”

沈淮之道:“行,改天吃个饭。”

改天。

林以桉再次感叹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上了车后,赵总也一直在原地相送,沈淮之降下车窗说了句:“那我先走了。”便启动调转了方向。

赵总又确认了一句:“改天吃饭!”

沈淮之说了句:“好,改天。”便把车开了出去;车窗缓缓升上,他说,“先陪我回趟公司,我签个文件。”

林以桉“哦”了一声。

车上一片静默。

对于刚刚的事,沈淮之并不打算过多解释,没说赵总是谁,也没说改天会不会真的一起去吃饭。

“我不喜欢钻石,听说钻石是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我觉得连它那个光都硬,扎眼睛”

——《半生缘》张爱玲

女主期末小品改编自《半生缘》,后面会写到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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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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