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灵异 > 要相信科学 > 第二十七章 曹正伟出事

要相信科学 第二十七章 曹正伟出事

作者:草鞋子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0-11-03 13:39:14 来源:转码展示1

在医院,路世伍看到了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曹正伟。xiashucom

病床头边上的显示器,隔了好久才轻微的跳动一下。

床上,曹正伟脸色灰白,发青,嘴唇青紫,咋一看上去,还以为他已经死了呢。

“符……那个没用吗?”

顾忌到旁边有人,路世伍皱着眉,含蓄的问道。

周瑾抹着眼泪,道:“我也是刚刚被叫过来的。”

说着,扭头看向病房内的另一个人:“兰姨,曹队身上的符,你有没有看到?”

那是个中年妇女,气质看上去就显得很高贵,面无表情的站在一旁看着路世伍,闻言道:“什么符?他身上只有一张莫名其妙的画,被我撕了。”

周瑾惊道:“……您怎么能撕了呢?”

贵妇人:“我为什么不能撕?这些天他早出晚归的,我问过警局,他也没上班,谁知道他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昨晚我检查了一下,随手给撕了。”

周瑾急了:“曹队那是为了……为了……”

路世伍在一旁看的好奇。

她跟老曹是夫妻?

这种高贵的气质,奢华的穿着,怎么想也应该跟曹正伟这个大老粗不是一路人才对……

不过这跟路世伍没关系。

既然不是自己的符没作用,路世伍也就放心了。

通幽状态下,路世伍看的清清楚楚,曹正伟的体内,盘旋着一团凝聚不散的黑气……

或者说阴气,怨气……

之前那个何淑兰变鬼后,吞噬吸纳了众多的魂魄碎片,作为主导的怨气散发着墨气,熏染着那些魂魄碎片——那就是一个正在炼化的过程!

而曹正伟体内的黑气,分明是已经被彻底炼化了。

说明他遇到了一只鬼,一只比何淑兰还凶的鬼!

说不定还是一只已经脱离混乱,有了自己主导意识的鬼!

具体有多厉害,路世伍也不知道。

……

叹了口气,路世伍迈步走到床头,伸出手……

他对曹正伟感官不错,顺手替他拔除这团黑气也无所谓。

“等等,你干什么?”那个贵妇人突然开口,冷声道:“我已经联系了国内外的专家医生,这里就不需要你这种不知所谓的“大师”了!”

“兰姨……”周瑾哀求的道:“您让他看看吧,他不是那些骗子。”

贵妇人摇头,抓着周瑾的手,郑重的道:“小谨,兰姨经历的事比你多,比你懂,这些骗子骗人时,你根本意识不到自己上当……”

周瑾还要再说:“可是……”

“好了!”贵妇人断然打断,道:“你说找大师来看看,我也同意了,结果却找了个这么年轻的……你别说了,老曹的事我自有主张!”

路世伍耸肩,退离了病床。

看看,明明是想救人,偏偏人家不信。

你还得苦口婆心的去说服人家,让人家相信你是在救人……

贱不贱呐!

既然她不相让路世伍救,那路世伍就不救了呗。

多大点事!

离开病床后,路世伍问周瑾道:“你知道他出事的地点吗?”

周瑾在路世伍离开病床时,脸色一阵绝望,闻言又涌出希冀,连忙道:“我知道,我带你去。”

路世伍抬了抬下巴:“那就走了。”

周瑾迟疑着,道:“曹队他……”

路世伍无所谓的道:“没事,也就是植物人,死不掉的,过个一两年就醒了。”

那么大一团黑气压着他自身的魂魄,能醒过来才怪呢!

只有等黑气慢慢自我消散,曹正伟才能清醒。

根据路世伍观察天地间魂魄碎片湮灭的时间计算,一两年也差不多。

“植物人?!”周瑾顿时不敢置信的惊呼。

贵妇人兰姨却大怒,道:“你说什么?这里不欢迎你,滚!马上滚!”

“呵呵。”路世伍无所谓的笑了笑,直接走出病房。

……

在医院门口等了好几分钟,周瑾才跑出来,急急忙忙的道:“你能不能救救曹队?我求你了。”

路世伍耸肩,道:“人家老婆都不要我救,你一个外人凑什么热闹……行了,带我去出事地点看看吧。”

周瑾不肯放弃,道:“可是……”

路世伍皱眉,不愉道:“那你给我地址,我自己去。”

周瑾:“……我带你去。”

……

周瑾开着警车,一路朝城南驶去。

车内气氛有点怪,周瑾眼睛死死盯着前方,在生气。

“你又不干交警了?”路世伍没话找话,主要是转移话题。

“恩。”周瑾闷闷不乐的应了一声,停顿了一下,才开口道:“兰姨以前不是这样的。”

路世伍撇嘴,我管她以前怎么样,跟我又没关系。

周瑾继续道:“十几年前,曹队跟兰姨的女儿出了意外,兰姨差点疯掉……兰姨就把精力全部放在自家的小生意上……结果兰姨把生意越做越大,已经成了赫赫有名的女强人了,性格也变得强硬起来……”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