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灵异 > 妖魔复苏:地府!我开的 > 第七十四章 东岳十太保

妖魔复苏:地府!我开的 第七十四章 东岳十太保

作者:成方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0-07-11 18:05:20 来源:飞哥

面板上面什么都没有改变,就是多出了一个合成,但上面能量数字却是让他有些咂舌。

这就是这些天斩杀鬼物的收获。

先抽一发再说。

“一万点能量抽卡!”

系统声音响起。

“叮,正在抽取!”

一个古朴的转盘出现在自己面前,只不过这转盘的颜色变了,变的有些花里胡哨了。

一阵旋转过后。

光泽越来越亮,很快一个庞大的虚影出现在天空之中……

“这个庞大虚影高大,站在屋子中有种遮天蔽日的既视感,如果顾凡的家里不是二层楼,估计就看不到他的脸了,只见一位手持长刀,身穿绿色盔甲的庞大虚影出现在顾凡面前,出现之后,他狠狠挥舞了一下手中的长刀,顿时地面上的灰尘不断飘起,这人面红长髯,一双黑色的眼睛中带着浓浓的煞气!很是威风!”

那人的头顶已经碰触到了天花板了,他眼睛盯向顾凡,长髯舞动,缓缓开口说道:“是你啊!看来我们就靠你了,来吧,我的力量就交给你了!”

这道声音有些温和,但说的有些莫名其妙!

话语刚落转瞬即逝,变成一道黑色带着金边的卡,转入顾凡的手中。

顾凡有些疑惑,这谁啊,他认识我?之前的豹尾好像也认识自己,我这张脸很有辨识度吗?

什么叫做靠我了!

而且这卡怎么变了,原先就是黑色,现在还带金边了,转盘也是。

一个更新都更的啥玩意啊!

顾凡握着手上留有余温的卡片。

一道介绍出现在他的面前。

岳府太保五岳都土地天下都城隍——杨元帅:“下察五方之凶秽,幽按十阎君之纵横,阳纠人间囹圄之曲直,阴鉴海岳之魅魑,察人鬼,断凶顽,校牛头马首之关,剖岩林水国之藏,无不可者”

顾凡没有听说过这个鬼神,但不代表他看不出这个鬼神的厉害。

毕竟名称长嘛,不是说名称越长越厉害吗?

当然顾凡还是通过手机去查了查,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杨元帅的来头可大了。

东岳大帝作为幽冥主宰,统治着极其庞大的阴间世界。孤家寡人自然不行,就是人手少了也忙不过来。于是,他手下设置了十分庞大的阴府官僚机构,以便处理阴间的各种事务。重要的帮手除了十殿阎王、五道将军、判宫、城陛以外,还有东岳十太保。太保本为官名,古代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之一,为辅弼国君之官。

杨元帅就是十太保其中的一个,而且还是佼佼者。

顾凡顿时乐的连嘴都合不上。

这就有点像男秘书,但东岳大帝的男秘书那能是常人能当的。

但他很快就安定下来,毕竟自己还有两万能量没有用呢!

先强化一下自己手上这把七煞灭灵刀吧!

毕竟上次自己砍老人的时候,根本就砍不动,还是靠自己的肉身将他给磨死的。

“强化七煞灭灵刀!”

“叮,是否花费1000点能量,强化七煞灭灵刀”

“是!”

伴随着一股神秘波动。

七煞灭灵刀的造型变的狰狞了不少,上面的煞气越来越浓重,单单气息上就增强了几倍不止。

“七煞灭灵刀 1”(顾凡):此乃冥界鬼器,拥有斩煞灭灵的作用,曾在地府斩杀恶鬼千千万,现以强化,能力:如意;斩灵;震慑!巨神!附带特殊能力:吞噬!‘’

“再强化一波!”

顾凡心念一动!

“是否花费2000点能量,强化七煞灭灵刀 1”

“强化!”

反正能量多不缺这一点!

......

在强化到了 5的时候。

顾凡还剩10000点能量了!

越是强化到后面,花费的能量就越是恐怖!

“叮,是否花费10000点能量,强化七煞灭灵刀 5”

这一眨眼就又要花费10000点能量,这让顾凡很是心痛,但为了实力还是选择冲!

强化这玩意有些上瘾,顾凡现在已经上瘾了。

“继续强化!”

此刻的七煞灭灵刀,已经变成一个极其恐怖的程度,上面的煞气,让人看一眼都能够感觉到眩晕,这要是一刀下去,简直就是恐怖!那煞气足以碾碎前方所有的敌人!

伴随着白花花的能量如水一般花费出去。

嗡......

空气中,一股神秘的波动闪过。

顾凡手上的七煞灭灵刀,闪耀起一阵炙热的光芒,将整个房间都照亮了。

几分钟后,光芒散去。

......

(求鲜花咯!)

$(".noveContent").last().addClass("halfHidden");setTimeout(function(){$(".tips").last().before("点击继续阅读本小说更多精彩内容,接着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