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弹指间飞逝,三千仙阶依然落叶遍地,巨灵树枝繁叶茂,进入新的开花期,浅紫色花瓣随风飘落铺成一条斑驳的山道,直通云天。
巨灵树下,三个人边扫地边闲聊。
“沈四,咱连姐啥时候回来?”
“我也不知道。”沈四生无可恋地挥动扫帚,“她在山下找了份差事,最近没空来扫地,让我们再帮她顶几天。”
没办法,谁让他们是连慕棍下的孙子。
沈四不由叹气,回想这五年,他们是怎么从三千仙阶区域的老大,被连慕打成随叫随到的小喽啰。
真和中邪了一样。
自头回被她揍过后,沈四几个整天怒气冲天,想想便觉得不服,于是养完伤,他们又找机会把连慕堵了。
一回生二回熟,沈四吃到教训,特地挑了无人的地准备打回去,谁知对方根本不按套路出牌,赤手空拳,照样把他们打断几条胳膊。
她很擅长回避自己的短处,从来不直接和他们正面拼蛮力,反倒利用身板矮小的特点,闪避得比谁都快,她每一招都出乎意料,却能直击要害,以柔克刚,而且动作熟练,像是早就练过千百遍。
他们每次去找麻烦,回来不是伤胳膊断腿,就是浑身穴位酸痛,第二天直接爬不起来。
尤其是最近两年,连慕开始抽条,不知上哪弄来许多灵石,吃好喝好,体型逐渐恢复正常,又天天勤于练身,他们更加打不过。
沈四愈发觉得连慕中邪了,心里对她的恐惧和敬畏一天比一天重,后来干脆投诚,不做挣扎。
其余二人也认清现实,与其天天挨打,不如当牛做马,连慕虽然平时吝啬护食,又爱坑人,但心情好时也会多给他们分几个馒头——虽然是她怕浪费吃剩的。
连慕大部分时间都在山上扫地,听说她有笔灵石存着,这几年来日子过得不紧不松,平常雅岁峰的馒头都是她最先抢到。
沈四负责给连慕烧饭打水,包揽杂活,她从来不会要求他们帮忙扫地,反而主动提出要扫他们的区域,因为可以加餐。
她从来不会放弃每一个加餐的机会。
琐事被人包了,空闲时间自然多,连慕每天扫完地要么练身要么躺。
但这两月,连慕时常下山,为了赚灵石四处奔波,一天到晚看不见人。
他们三人中有个狗腿子,十分积极主动地提出帮连慕清扫她的区域,沈四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拍马屁,于是自己也来了。
“好几天没挨揍了,果然她走后身体就硬朗多了。”因为他们三曾经不长眼频繁挑衅连慕,把人惹火了,有事没事便以练身之名把他们拉出来当树踢。
“专心扫地,干不完可要扣粮食的。”
“知道了,烦不烦。”
与此同时,奚城牡丹市中,他们口中谈论的主角正在与人闲聊。
牡丹市是奚城买卖花鸟的地方,里面的大多数花花草草外观艳丽,但仅供观赏,没有太大实际用途,活蹦乱跳的小鸟小虫也都是普通常见的种类。
连慕来这儿不是为了自己,她是陪人一道来的。一月前连慕经人介绍下,认识了奚城的一个地下团体,他们专门招人进来训练,然后再把训练过的人按实力标价,成为有需要的大户人家雇佣的临时护卫,所得的钱和组织对半。
在奚城内有此需求的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临时护卫不需要有灵力,身手好便可。
连慕只训练了半月,便一跃为临时护卫前十,陆陆续续赚了几笔灵石,这些天她接到了上任以来最大的一个单子。
雇主是从西南雾岭远道而来的大家千金,不堪忍受家里安排的联姻,偷偷跑了出来。
连慕得到的信息很少,对方说约她在牡丹市见面,她在这里等了半个时辰,屁股快坐麻了也不见人来,一旁卖果子的大姐喋喋不休地与她倾诉,从童年逸事到隔壁家婆媳争纷,听得她耳朵起茧子。
大姐送她两颗脆生生的桃子充饥,连慕刚咬下去,不知何处飞来一只黑色蝴蝶,径直停在她的桃子上。
“你就是连慕?”
她登记时用的是真名,连慕抬头看,只见一个身材高挑、撑着银伞的少女站在她身前。
少女面容生得明艳大气,凤眼黛眉,光看着便有一种果断的凌厉感。她身穿鸭蛋青窄袖长裙,腰带上挂着银丝坠,错落织成一片花纹垂在裙面,丝上挂着密集精致的银制蝴蝶。
她收起伞,撩了撩侧垂的发丝,银白色的蜘蛛耳饰微闪,仔细看,这人身上几乎戴满银饰,而且形状千奇百怪,蜘蛛蜈蚣小蛇全齐。
连慕直觉这些银饰不简单,于是便与她保持距离,道:“你好,请问怎么称呼?”
“我叫姬明月,有话便直说了,我是西南雾岭百毒谷谷主的女儿。”姬明月对连慕笑笑,缓解奇怪的微妙感,“我的护卫在随行的路上遭遇袭击死了,但我还有要事要做,必须得有人帮忙,无奈之下,所以才请你来。”
连慕挑眉,出门在外直接爆身份可不多见,出于职业素养,她什么都没问,三两口啃完桃子,准备待命。
姬明月在牡丹市里到处转,她跟在身后保护,只见对方停在一家卖虫子的摊前,半天没动。
那摊子只用一块布铺在地上,摆放十几个大小不一的陶罐,罐子里有蟋蟀、长满绒毛的大蜘蛛、爬来爬去的长蜈蚣,还有挥舞着大螯的蝎子。
牡丹市里的花鸟鱼虫买回去是供人欣赏把玩的,即使是毒虫,要么性情温顺,要么已经被处理过,咬不到人。
不过很少有人买毒虫回去,更多的是现场看看。
姬明月直接伸手去抓陶罐里的蝎子。
“等等。”
姬明月回头疑惑地看向连慕,“什么事?”
连慕指了指她即将碰到的手:“如果是你自己找的伤,应该不算我护卫不周吧?”
“……不算。”
姬明月捏起蝎子的尾,仔细捏了捏,捣鼓一番,又满脸失望地放下。
她在牡丹市这么久,目标一直是蝎子这类毒虫,连慕起初以为她只是来逛街怕人打劫,后来发现想多了,姬明月才像来打劫的。
两人离开牡丹市,找了家小面馆吃饭。
“你知道百年一醒的灵蝎王吗?”姬明月忽然问。
连慕正埋头嗦面,顿住,摇头:“和我应该没关系?”
姬明月认真解释道:“我这一趟来就是为了它,在雾岭时我们家中的虫司算到今年是灵蝎王苏醒的时候。灵蝎王乃吸收日月灵气生长的灵物,百年只醒一回,毒性极烈,连修士被咬了也扛不住。”
她严肃的样子让连慕有些熟悉,“你要抓它?”
姬明月一拍桌子:“对!我要把它炼成傀儡,正好我还差一只手镯。”
姬明月左手手腕处缠着一条银蛇,右手却是空荡荡。连慕喝了口面汤,默不作声。
看来这人应该是懂得什么奇术,能把毒虫变成银饰的样子戴在身上,幸好刚才没有碰过对方。
“我循着感应翻遍了整个奚城,也没发现它的踪迹,现在我怀疑它可能在另一个地方。”姬明月手中浮现淡绿色光芒,“我必须去看看。”
连慕腾出手摸摸那抹绿色光芒,顿时感觉浑身一暖,似乎是灵力。
对方是有灵力的人。
“正好我的木灵根能与花草共情,找起来方便多了。”姬明月自顾自说,“等找到灵蝎王,我就可以安心去参加归仙宗的入门初试了……不过此行可能有危险,你愿意陪我走一趟吗?”
连慕:“……”
说起入门初试,连慕真是有口闷气憋在心里。
五年前后山魔兽那事让她受到了不小的打击,从那以后,她整个人都倒霉了不少,本想着当年好好练一练上归仙宗试试,结果谁知归仙宗的一位长老忽然被新弟子偷袭身陨,导致宗门封闭三年不再招新。
第四年时,归仙宗招人的时间忽然提前,她当时被困在山下,又错过一年。
如今连慕的经脉已经基本洗净,只等着七月去报名了。
至于重铸灵根的事情,她在几年里打听过,像这类方法一般只有仙门世家才会掌握,而仙门世家的人大多都在四大宗门之中。
重铸灵根的秘法是芜阳风家的拿手戏,他们家几百年间便出过三位废灵根重铸后一跃为天之骄子的人,有两位在无念宗,最厉害的一位曾在归仙宗。重铸灵根的秘籍目前保存在归仙宗的藏书阁中。
这更加坚定了连慕进入归仙宗的决心,只要成为门内弟子,她就有机会接触到重铸灵根的方法。
“那就走吧。”连慕擦擦嘴,捞起一旁的佩刀。组织给他们发放的武器都是佩刀,材质很普通,没有剑用得称手,但总比没有好。
姬明月见她同意,喜笑颜开:“你们真挺靠谱,等回来我请你去最贵的酒楼吃饭。”
要不是为了生活,谁愿意整天到处跑腿。连慕面无表情地想。
请吃饭的话除外。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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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都是为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