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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技术档案 第10章 4

作者:余姗姗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0-09-24 17:00:43 来源:文学城

狱内女囚自缢案

Chapter 4

——只要你还我清白,我就告诉你凶手是谁。

这句话屋里所有人都听到了,但是只有薛芃一个人明白方紫莹指的凶手,不是陈凌案,而是薛奕案。

几秒的沉默,方紫莹一直在等薛芃的反应。

然而当最初的震惊落下时,薛芃手上的力道却渐渐松了,紧绷的脸色也缓和下来。

薛芃轻叹了口气,一瞬间又恢复原先波澜不惊的模样,声音清晰地从口罩后面传出来:“任何案子,我都会秉公办理。如果你真是清白的,证据会说明一切。”

只是这话落地,薛芃心里也跟着浮出疑问:

为什么方紫莹这么急切,甚至有点病急乱投医的意思,难道她觉得有人会把陈凌的死算在她头上?如果方紫莹真是清白的,根本无需多此一举。

……

数分钟后,一行人离开狱侦科,来到女子监狱大门外的空地上,其他人已经陆续离开,还要赶着会市局做鉴定。

薛芃没和任何人打招呼,一言不发地回到自己的车前,将工具箱放进后备厢。

谁知刚盖上盖子,一转身,就迎上一道高大的身影。

陆俨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她过来了,和她隔了两步,杵在那儿不说话。

眼下两人都没戴口罩,彼此的表情看得很清楚。

薛芃快速流露出一丝惊讶,跟着就挪开视线,下意识蹙眉。

陆俨就三个字:“聊两句。”

薛芃闭了闭眼,好像很累:“你是想问,我方紫莹跟我说了什么。”

陆俨点头。

薛芃也无意隐瞒他,她知道陆俨一定会刨根究底,他对人对事都很执着,就算她不说,他也会追查,到时候她只会更烦。

再说这件事也没什么可瞒的。

“我姐的死,你还记得吧。”薛芃口吻很淡,“方紫莹说,杀害我姐的人不是她,真凶另有其人。”

陆俨一顿,反应也很快:“如果不是她,又会是谁?她为什么要替这个人认罪?”

薛芃扯了下唇角,得出结论:“她说你就信?她摆明了撒谎。”

陆俨却有些保留:“如果是撒谎,为什么选在这个时机?难道她觉得这个案子会牵扯到她,所以用这种方式跟你做‘交易’?”

薛芃叹了口气,烦躁地看向远方。

那边季冬允和法医助手已经离开,方旭和李晓梦就站在警车旁等陆俨,冯蒙和孟尧远的车已经开远了。

薛芃又把视线转回来,对上陆俨,说了今天最长的一段话:“这事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方紫莹觉得有人会把陈凌的死算在她头上,要么就是陈凌是方紫莹杀的。无论是哪一种可能,她都想把自己择出来,所以才会撒这种谎。我只负责鉴定物证,没时间分析一个嫌疑犯的心理活动,而且人会撒谎,证据不会。”

薛芃显然是想速战速决,撂下这番话就越过陆俨,打开驾驶座的门。

陆俨的声音却跟了上来:“可我记得,以前你质疑过方紫莹杀害薛奕的动机。”

是啊,她的确质疑过,她觉得方紫莹的动机说不通,也无法用方紫莹只是心理变态这种说辞来搪塞自己。

那时候,方紫莹是非常崇拜薛奕的,她为什么要对自己的偶像痛下杀手?

薛奕坐进驾驶座,在合上车门之前,说:“你也说了,那是以前。”

随即就听到“砰”的一声,薛芃发动引擎,一个油门踩下去,车子很快开走。

陆俨立在原地,皱着眉吃了两口尾气,没多会儿也折回刑侦队,一声不吭地上了车。

……

那后来的一路上,车里的气氛无比古怪。

方旭和李晓梦自然都看出不对了,可他们也不敢多问,更加不知道该怎么问,只能放任气氛尴尬下去。

这种场合要是有张椿阳在或许会好很多。张椿阳在生活中有点神经大条,尤其不太懂一些微妙的人情世故,往往只要给他一个信号,他就能问出大家都想知道,却不好意思问出口的问题。

李晓梦拿出手机,把刚才的事以文字方式快速发到微信群里。

微信群很快就刷起来,聊的最起劲的就是张椿阳和李晓梦。

张椿阳:“这么精彩,不会吧!为什么我不在现场,为什么错过的又是我!他俩以前认识?怎么认识的?我说你消息后置了啊,这么大新闻怎么没有及时更新!”

李晓梦回道:“嘿,这事儿我上哪儿打听去啊?在食堂也从来没见过他们俩同桌啊……至于认不认识,其实也说不好,就是那个感觉吧怪怪的。你说要是不认识,那感觉又好像挺熟悉;你说要是认识吧,又好像在装作不熟似的。你是没看见,薛芃那眼神,好像很针对陆队,特别冷……”

张椿阳:“薛芃对谁不都那样吗,除了冯科、老孟、季法医,我就没见她对谁有过好脸色,是不是你敏感了?”

李晓梦:“绝对不是,我告诉你,这是女人的直觉,很灵的!”

两人闲聊了一会儿,李晓梦话题一转,忽然问:“对了,昨天王川那个案子,你们跟得怎么样了?”

一说到王川,张椿阳就脑仁疼。

张椿阳:“别提了,我看监控看了一上午,看得头晕眼花,好不容易才锁定一个嫌疑人,结果他还没露脸,遮遮掩掩地戴着帽子,身上包得特严实,好像知道监控在哪里,进出酒吧街巷子的时候还特意溜边走,专挑盲点……总之白忙一场。许臻叫了几个人去调查王川的社会关系了,这会儿应该还在走访,估计中午就能回了吧。”

这时,车子来到一个红绿灯前。

负责开车的方旭瞄了一眼蹦出好几十条消息的手机页面,随手点开微信群,快速爬了一下楼。

方旭轻咳两声,瞄了眼红灯倒数时间,飞快地点开李晓梦的微信窗口,发了一句:“你们就没发现,微信群里多了一个人?”

跟着就是绿灯。

方旭很快将车开出斑马线。

而坐在副驾驶座的李晓梦,在点开微信群名单之后就彻底石化了。

李晓梦出神地盯着路面,过了一分钟才解冻,虽然这时候告诉张椿阳已经晚了,还是不忍心,默默点开张椿阳的微信窗口,把微信群名单截图发了过去。

张椿阳扫了一眼,问:“咦,你发这个干嘛?怎么多了一个人,谁啊?”

李晓梦回了三个字:“你说呢?”

张椿阳那边很快就沉默了。

隔了好一会儿,张椿阳才开始“发作”。

“陆队?”

“不会吧……”

“谁把陆队拉进群里的!”

“拉就拉吧,怎么不说一声啊!”

李晓梦一脸心虚地看了眼后照镜,里面清晰的映出坐在后排的陆俨。

陆俨挨着左边的车门坐着,手肘就架在车门上,手撑在太阳穴上,另一手正在单刷手机,低眉敛目地盯着屏幕,表情倒是很正常,也看不出来什么。

李晓梦这会儿只能希望陆俨没有在看微信,希望那么多条消息已经被刷上去了。

这时,张椿阳问她:“陆队没看见微信吧?是不是一上车就睡着了?”

李晓梦咽了下口水,连忙打字,几乎是同一时间,微信群里就多了一条新消息。

点开一看,正是陆俨发的:“锁定嫌疑人的那段监控,稍后发给我一份,也给技术那边一份。”

“……”

李晓梦的脸已经红透了,她把头转向一边,盯着窗外,单手盖在眼睛上。

张椿阳一直在微信上狂敲她:“太尴尬了,怎么办啊!”

这话刚落,陆俨又在群里发了第二句:“至于我和薛芃,之前的确打过交道,大家都是同事,没有特别的关系,不算熟,更没有在一起过。”

这下,群里彻底炸了。

又到了一个红绿灯前,方旭连忙进群表态,顺便打圆场:“抱歉陆队,我们没有八卦的意思,只是出于关心,以后不会再说这些了。”

李晓梦也跟着说:“都是我的错,陆队对不起!”

张椿阳接道:“陆队,我错了,我写检查!”

陆俨没再说话,只是点开表情包,选了一个微信自带的微笑笑脸小表情,发到群里。

“……”

所有人都沉默了。

这表情,不是骂人的意思么?

直到许臻也出现在群里,说:“我已经回市局了,陆队,稍后跟你汇报。”

陆俨看了眼窗外,回道:“好,我们大概还有十分钟。”

……

另一边,薛芃一回到市局实验室,连口水都没喝,换上一身防护服,就去了法医解剖室。

尸检除了法医和法医助手,还需要配备一名痕检在一旁拍照记录,所以薛芃在回去的路上就跟冯蒙报了名,等冯蒙批准,一分钟都没耽搁。

季冬允见到来人是薛芃,好似一点都不惊讶,还笑着说:“你好像比我还着急。”

薛芃似笑非笑地应道:“这么‘刺激’的案子,怎么能落在别人手里,我一定要亲眼见证。”

季冬允:“那就开始吧。”

季冬允很快给尸体做了全身表皮检查,除了颈部的马蹄形缢沟之外,没有其他致命伤,只是颈部左侧的缢沟要比右侧深一些。

尸体的胳膊和肩膀处有少量淤青,皮下淤血已经散开,应该是三、四天前推撞造成的。

至于尸斑都集中在背部,这说明陈凌的确是以仰卧的姿势死亡,尸体没有被人翻动过。

再说口唇,要想知道陈凌的口唇是被他人还是自己缝合的,可以提取口唇上的手印和指纹,和陈凌以及同宿舍几名女囚的手印、指纹作比对。

薛芃试图用碘蒸气熏染出陈凌脸上的手印,但第一次效果并不理想。薛芃又反复试了几次,终于提取到一点痕迹,虽然不够完整,但基本可以辨认出指印的方向和着力点。

接着,季冬允开始拆掉口唇上的棉线。

薛芃在旁边拍照记录时,也注意到这条棉线的走向,是从嘴唇外面开始下针,从外面穿到里面,又从里面穿出来,先右后左,如果是陈凌自己操作,其实也可以做到。

然后,薛芃的目光就顺着季冬允的动作,看到陈凌的口腔内。

陈凌的嘴已经被打开,但和其它尸体有些不同,她的舌头下好像有什么东西……

直到季冬允从里面摸出一个长方形的透明塑料袋,长宽只有四五厘米,塑料袋上沾着血迹和唾液,里面还装着一张叠起来的纸条。

季冬允的目光和薛芃对上,两人眼里都写满了惊讶。

只是现在还不能将纸条从塑料袋里拿出来,要保持原状,先送去做文件检验,而文件检验一向是孟尧远的强项。

这边,季冬允准备继续进一步解剖。

然而就在这时,解剖室的门忽然开了。

屋里三人都是一顿。

来人竟是陆俨。

陆俨已经换上防护服,走到解剖台前,对上季冬允的目光。

季冬允挑眉问:“陆队也是来看解剖的?”

这又不是刑侦队的案子,就是个协助调查,却这么上赶着,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新官上任三把火?

解剖台上方的灯光又白又明亮,清晰地照在尸体和在场四人身上,在这样的灯光下,所有人的眼神都无所遁形。

陆俨不动声色道:“这个案子或许还牵扯其他案件,我需要进一步确认。”

无用的知识又增加了:

1、我能查到的资料,目前国内应该只有两种方法是从皮肤上提取汗潜手印。因为人的皮肤不同于那些玻璃、陶瓷之类的光滑载体,提取上难度很大,一种是502粘合剂显现法,一种就是碘熏银板转印显现法。

2、自缢是自杀者常用的方法,他杀缢死的比例比较低,大概只有10%上下。有的人缢死,舌头会有一点吐出来,但也只是一定概率,并不是都会吐,所以说“吊死鬼”吐舌头的说法并不准确。

3、关于留言区讨论的,监控属不属于“视听资料”,我在这里说一下:在刑诉法里,已经查证属实的监控,叫视听资料——请注意前提,是查证属实。

而在刑技筛选、检验期间,也就是调查期间,所有采集回来的都笼统的叫做物证。

而监控、录音、录像这类东西,会在调查期间划分到“文件物证”里。

换句话说,刑事技术针对的对象都是物证,这个刑诉法里物证概念是有出入的,等到查证之后,作为证据,它会被分到视听资料里。

ps,我们看书,会看到一些东西的定义,但这些定义不是一成不变的,是要视情况而定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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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Chapter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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