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书读到叙事速度,里面提到场景描写/景物描写,让我想起痛苦的码字过程。
像上一次更新,可能看不出来,开头写长巷这几句话我起码斟酌了十五分钟,中间改了好几次。一方面是考虑用词,另一方面是考虑颜色——是不是有点怪?理智上我知道西南的天很蓝,前面茶楼也写了这是个日头很好的晴天,所以这里长巷尽头的天空写蓝色似乎更实际,但瓦蓝的天和巷子里两墙绿油油的使君子,看起来实在太宁静美好了,就算调整描写风格,也没法做到用美景反衬烂人的效果。所以思来想去,蓝天改成了苍白的天,(我自己)就感觉对味了。
(有时候会感觉虽然写得很抓耳挠腮,但我还挺喜欢写场景的……有的场景真的会给我一种强烈的感情,虽然可能读者感觉不到。这时候才会觉得,能写故事真的很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