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仙侠玄幻 > 邪世帝尊 > 第1360章 力挽狂澜

邪世帝尊 第1360章 力挽狂澜

作者:幻之以殁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1-03-26 07:48:20 来源:转码展示1

庭审对决仍在继续,速记员的笔也是不停的在纸上移动着。

辩方:请简略叙述一下你们相识的经过。

金思琦:当时我和他都在九幽殿参加初选,我在考核中受伤了,他主动来照顾我,让我很感动。后来我们一起通过考核进入天宫门,始终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辩方:当时对他印象如何?

金思琦:印象挺好的。觉得他很善良,很体贴,是个好人。

辩方:可以认为你当时对他是有好感的。

金思琦:是的。

辩方:既然彼此有好感,在被告反复向你提出交往的请求时,你却始终含糊其辞。是否能认为你是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一边吊着被告的感情,一边还在等待更合适的选择?

金思琦:啊?不是,我不是……当时主要是,还没有考虑好要不要谈恋爱。因为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辩方:为什么觉得配不上他?

金思琦:这个怎么说呢……就是,他把我想象得太好了,我怕真的交往之后,他会发现我其实没有那么好,就会很失望。那我想如果真的是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在一起。

辩方:这样的理由,在座的各位都很熟悉吧,有很多人在婉拒追求时,往往都会说,“你很好,是我配不上”,但他们的潜台词呢,其实仍然是“你配不上我”。

辩方:所以原告的理由没有说服力,并且从她的行为结果来看,也并没有真正终止过被告的追求。也就是说,虽然原告否认有“令被告产生误会”的主观性,但她的表现,的确造成了“耽误被告另外发展感情”的事实。我的当事人在这段感情中,从一开始就和原告处在不平衡的位置。

……

【关于生育】

辩方:资料显示,被告曾多次向你说起生儿育女的打算,你都没有正面回答,是吗?

金思琦:嗯……算是吧。

辩方:那么你是不愿意给他生,还是没有能力给他生?是心理上的主观原因,还是身体上的客观原因?请正面回答。

(由于问题太过尖锐,金思琦脸色明显僵硬。)

金思琦:这个,后者……吧。

辩方: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金思琦:是……身体上的原因。

辩方:再确认一下,也就是说,你,是无法生育的,是这样吧。

辩方:是先天原因还是后天原因呢?

金思琦:……这个问题事关**,我可以不回答吗?

辩方:可以。

辩方:那么具体的原因,在被告当众告白之前,你也是始终没有向他明说的,是吗?

金思琦:是的。

辩方:尊敬的县官,我手里这一份,是很多年前原告在小诊所进行手术的化验单。当时的检查资料显示,原告……

(辩方朗诵化验单)

辩方:……综上所述,原告曾和不止一个男人发生过关系,也正是那次手术导致了她的不孕。但原告却将这一切对被告全部隐瞒,这刚才也经过了原告的亲口证实。她对被告,已经是在长期进行有意,并且是恶意的欺骗。

辩方:尊敬的县官,我的当事人出生在一个较为传统的家庭,俗话也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完全是合情合理。但在他费心费力,为原告筹办了一个盛大的告白仪式后,第一次听说了原告这段,连我们这些局外人都感到不堪的过去。那么作为当事人的被告,情绪失控,甚至是说出一些过激的言词,也是人之常情。

辩方:是原告的隐瞒,导致一场喜剧成为闹剧,但作为始作俑者的原告,不但不感到愧疚,反而还在网上以受害者的身份自居,发动一群不明真相的网友,长期对被告进行道德讨伐,对被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辩方朗诵被告收到的部分诅咒私信)

辩方:我方认为,原告在整件事情中的表现,严重侵犯了被告的名誉权,我方将保留追究的权利。

……

【关于殴打】

辩方:被告是在一个什么情况下,提出和你进行强制pk?

金思琦:当时我是想去把礼物还给他的。我把他送我的东西都还给他了,还有一些已经吃掉用掉的东西,我就用转账的形式还给他,我真的没有贪过他的钱。

辩方:被告要求过你归还礼物吗?

金思琦:没有,他没说过。

辩方:所以归还礼物,是你的个人行为?

金思琦:嗯……因为我想既然要分手了,那就断得干净一点比较好,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

辩方: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在天宫门告白视频中,还是后续被告与原告的网络交流,被告从没有亲口对原告说出“分手”两个字。

辩方:被告深爱着原告,但突然得知原告不能生育,他大受打击,需要一段时间冷静。在这个时候,是原告先说出“你可以及时止损”,又在事后退还礼物刺激他。这个时候被告实际上并没有下定决心分手,但原告一心要和他撇清关系的行为,却让被告产生了怀疑,猜想原告是不是从来都没有在乎过自己?

辩方:并且,刚才与原告的对话中,她使用了相当多的“我想”“我觉得”,可以看出,原告是一个主观意识很强的人,她常常会用自己的想当然,来给一件事情定性。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合理推断,就连原告对被告的指控,其实也是由于她的想当然,所产生的一个误会?

……

【关于pk台】

辩方:被告最终对你做出“殴打行为”的场所,是在天宫门的pk台,是吗?

金思琦:是的。

辩方:pk台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地方,请你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金思琦:它是一个比较公平的擂台吧……就是天宫门本来是禁止学员私斗的,但是学员之间可以自由发起pk,用一定的积分做赌注,到pk台上战斗,赢的一方就能得到败者的赌注积分。如果是强制pk的话,就会默认用全部积分做赌注。

辩方:也就是说,在pk台上战斗,并不违规,对吧?

金思琦:对。但是……不对,可是我当时已经失去反抗能力了,孟昭还是没有停下来,仍然继续伤害我,他这样已经不是正常pk了,他是在泄私愤,从现场视频里是可以看出来的。

辩方:如何证明你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呢?

辩方:如何证明你当时的行为不是一种障眼法,也许你只是想迷惑被告,趁机反击呢?

金思琦:……

辩方:原告尚且不知该如何自证,被告当时刚刚遭遇网络谩骂,又被退还礼物,他无法冷静的思考,所以想要继续将pk进行下去。而pk本身又是原告亲口承认的正当行为。那么,被告在一个正当的场合,做了一件正当的事,他有什么理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辩方:刚才在双方陈述中,原告和被告的母亲都曾异口同声的夸奖被告,称他善良、孝顺、体贴。双方立场完全对立,没有串供可能,因此她们描述的被告形象,可以认为是较为真实可信。一个被一致公认为善良温和的人,又怎么可能对刚刚分手的前女友做出故意伤害行为?

辩方:最重要的一点,是当事人双方都是修灵者,根据刑法规定,修灵者之间的冲突,不适合用普通人的律法约束。原告的指控,完全是无稽之谈。

辩方:我的发言完了。

……

之后,孟昭接受质询的时候,他一改往日的温吞性格,答得头头是道,显然是早有准备。

从双方表现来说,就算人们心里的确更加同情受害者,但金思琦实在是太过窝囊,一件有理的事都能被她生生怂成没理。辩方又步步紧逼,恐怕接下来的判决,的确是会有利于孟昭。

接着,双方又先后有几个证人上堂。孟昭一方的气焰不断攀升,孟母脸上已经乐开了花。

现在坐在证人位上的,是简之恒。

辩方:被告想要为原告策划告白仪式,并叮嘱队友对原告保密,为了给原告一个惊喜。你们对此全程知情,并且帮助他进行了场地布置,是吗?

简之恒:是啊,因为当时我们都觉得孟昭人不错,觉得思琦跟他在一起会很幸福,能帮就帮一把咯。

(辩方面露喜色。)

辩方:所以你们都认为,被告是一个值得交的朋友?

简之恒:一开始是。

简之恒:谁知道我们辛辛苦苦帮他布置了半天,他也告白成功了,最后却一言不合就翻脸了!害得我们一群人连蛋糕都不好意思吃了,我认为他对我们这些朋友造成了伤害,应该赔偿我们精神损失费!

辩方:……万事都有源头,刚才我们已经说过,被告情绪失控,是因为初次面对原告的欺骗。要弥补精神损失,你们应该去找原告啊——

简之恒:你说得没错!那我这样说你听听有没有道理,被告是一个有着完全认知能力的行为人,他搞砸了告白仪式,这是他本人的行为,将这个过程面向世界直播的,是天宫门;由于他的举动感到义愤填膺,自发前来谴责的,是广大网友。也就是说,对被告造成名誉权侵犯的源头,主要是他自己,是天宫门,是网友,而原告所做的,仅仅是让他的告白失利。

简之恒:原告作为合法公民,她完全有自由选择恋情的权利。你刚才也说了,被告当众告白,她事前并不知情,那就算直接拒绝对方告白,也是她的自由,不是吗?被告在计划告白之前,应该就会做好成功和失败两种准备吧,他是不会勉强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孩交往的,毕竟他在你口中,可是一个“善良,体贴”的人啊。

简之恒:所以,如果你想替你的当事人追讨名誉权损失费,我建议你们,直接连着天宫门和广大网友一起告。

辩方:……

简之恒:还有,你刚才说,你的当事人在pk台上殴打原告,是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做出了完全正当的行为,是吗?

简之恒:既然行为正当,我用你的问题来问你,你要怎么证明他当时的情绪已经失控?他到底是失控打人,还是合理打人,你总得选一个,不能两边都占着吧?

简之恒:那或者我们就先假设,被告即使在情绪失控的状态下,仍然会记得天宫门的规矩好了。那么既然你给出他的失控理由,仅仅是被原告退回了礼物,就连这样的一件小事都会令他情绪失控,是否代表他有着明显的性格缺陷,也许在相处过程中,曾经给原告方带来过更多的伤害,而原告抱着宽宏大量的态度,没有逐一指控呢?

简之恒:抱歉,刚才你也做过很多的“合理推断”,我都是跟你学的。想象力,是人类进步的源泉嘛。

原本严肃的公堂,到这里竟是有许多人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小子的嘴太损了……明明不是专业的状师,竟然这么会抓别人漏洞,几句话含讥带讽,又是辛辣又是幽默。

他们也算看出,辩方状师相当擅长在言语中给对方挖坑,如果一律顺着他的话回答,就会被带进沟里去,刚才金思琦也就是这么吃的亏。而现在简之恒却是巧妙的跳了出来,不接他的套路,反而重新设置一个套路回敬给他。竟是将他前期精心准备的辩护词,都轻轻松松的驳倒了大半。

随后,简之恒又认真扶正面前的话筒,转视辩方状师,若有深意的发言道:

“不要永远对受害者进行d妇羞辱。你现在也已经是一位有名的状师了,辩护路线该换换新的了。否则同一套把戏玩得太多,也就没意思了,恐怕你的当事人都该不满意了,你觉得呢?”

当初在尹乔案上,他也曾经和这个人交过手。也许他已经不记得了……那个时候,自己就不止一次想大声喝斥他的胡说八道。但最后,县官采信的却是他的辩护词。

当年那一口气……简之恒一直忍到了今天。现在看着对方被自己驳斥到哑口无言的样子,他终于感到,似乎是小小的为尹乔出了一口气。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