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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姑娘 第1章 第一章 埋下勤奋感恩的种子

作者:马各 分类:女尊王朝 更新时间:2021-02-04 16:38:50 来源:文学城

(一)

秋天的落叶凋零殆尽,空旷的田野里满是萧索,麦田中夹带着枯叶,只剩下树干的枝丫傲然挺立。人们看着绿叶慢慢老黄枯萎,日益寒冷的风吹打着他们的面颊,那些已经泛黄的叶,是一个贫瘠年代渐渐远去的悲壮,也暗示着一个新的年代正在悄然而至。

80年代初,苏北广袤的大地上,溪流纵横,阡陌交映,青草茵茵。田地却没有半分肥沃起来的迹象,农民依旧很贫穷。在这里,方圆几十公里才有一个小镇,也因此,小镇成了人们的集聚地,在荒芜田野的映衬下,显得异常热闹。故事中的泉镇以一条东西走向的涌泉街而兴起,路南与路北的门市隔街对视,街道两边林立着邮电局、理发店、酱菜店、供销社、裁缝店、修车铺、农用种子站、乡镇诊所等门市,最惹眼的是摆在门市房前临街的水果摊、猪肉摊、活鱼摊、油炸摊,品种齐全的水果形状不同,颜色各异,给深秋的小镇涂上一抹绚丽的色彩。

进城的农民络绎不绝,来来往往,好一派繁忙的景象。在热闹门市的后面是每家每户的住宅,每家住宅的后门便连着那茂盛的农田和清澈的河流。小镇如一幅清新秀逸的水墨画,高远的天空、清幽的河水、淡灰色的土墙、黑黑的巷间小路,古老而又带着生息,传统却又充满活力。这一年的深秋,在这条街道上,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庄户人家,迎来了一个小丫头,取名“子秋”。

母亲兰英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自幼家境贫寒,读书甚少,她个子不高、身体结实、脸上透着一股健康红,一看便知是个能吃苦的女人。因为是长女,下面有四个弟弟,外公长年在外打工,家里的大小事便落在母亲的肩上。母亲每天天不亮便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赶到圩子上去挖野菜,等挖完满满一箩筐时,便步履匆匆往回赶,等把猪圈里两、三头嗷嗷叫的猪喂饱了后,母亲便赶往生产队的农业社去挣工分了。

农业社是**设想的产物,队长是和母亲家住在一个屯上的邻居,邻里间\"谁家成分好、谁先有儿子、谁先盖瓦房\"的较量一直在上演。因为子女多,外公便去外地学了做鞋的手艺,皮匠的行当总比挣工分的钱要多些。舅舅们尚小,成年后的母亲只能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去农业社顶了外公,即使是干再多的活,母亲也会被村长视为弱者,打了低分理所当然。为了这事,母亲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年少时的不公平待遇,在她心里留下阴影。

(二)

母亲天生就是个聪明能干、闲不住的人,读书对于她们那个时代是个奢侈品,但学门手艺却成了新潮。农民或农民的子女想要和命运抗争,那就去学门手艺。裁缝、铁匠、瓦匠、电工、木匠……这些手艺人的大批涌现都是母亲那个年代的时代烙印。外公早年为了生计,便去离家几十里外的县城学了皮匠,每到逢年过节回来探亲的时候,外公也会抽空带晚给自己家孩子做双把双布鞋,母亲就会站在外公身边一针一线的看着,手里却拿着那些鞋样子、鞋帮子、鞋楦子把玩。直到有一天,她悄悄的偷了外公丢在屋脚的花布条,缝制了一双剪裁和针线略显粗糙,但手工程序一样不落的布鞋。外公看了甚是欢喜,等到母亲再大些,便也带她一起去县城学了做鞋的手艺。待到要谈对象的年龄了,外公和外婆不想让母亲一辈子留在农村,他们执意要让母亲嫁个城里人,这样就可以远离农活,吃上皇粮。

父亲宏林是有城市户口的镇上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涌泉街,开着茶馆、做点小买卖为生。当年为了响应党中央上山下乡的号召,作为城镇青年他被下放到农村去插队,所谓的插队就是被安排到农村大队里去挑河挖沟、参与农业大生产。年仅16岁的父亲因为上山下乡,读书甚少、脾气暴躁,家境也很清贫。等他回城后,已是大龄青年,要想在城里找媳妇估计挺难。

母亲和父亲经人介绍后,在双方父母之命下结合了。母亲嫁给父亲后,虽说不用再去做农活,但是天生勤劳的人总是有事做的。父亲的家就在涌泉街上,对门便是当时门庭若市的邮政局。陈家的茶馆因为多年没人照管,在一片全国经济萧条的景象下早就名不符实了。母亲嫁过来之后,干脆做起了皮匠的手艺,在自家开了门面专门加工布鞋,这成了方圆几十公里独此一家的鞋店,以至后来还带了十几个徒弟。那个年代的人,大多还是要穿布鞋的,母亲手很巧、心地善良,每双布鞋的加工费也算合理。开门不久后,母亲的鞋店生意兴隆,无论镇上还是乡下的人都慕名而来,被冷落了若干年的陈家门槛至此又忙碌了起来,每天都要早早的开门迎市。

(三)

母亲虽说能干,但却明白\"男人才是一家之主\"的传统思想,她所挣的钱但凡上了百的都会交由父亲处理。父亲是个读书不多、脾气暴躁的浑小子,没结婚前,他算是个去乡下插过队的待业青年,回城后屡屡因为工作安排不公平,而与镇政府官员大打出手,父亲就是这样一个年少轻狂,爱冲动、常犯错的青年。等到母亲嫁过来后,她还有一项任务就是\"拯救迷途的青年\",别人都以为母亲找了个会惹事的男人,这一辈子注定要受气被打了。母亲知道父亲的本质是善良的,她时常开玩笑的形容父亲是头威猛的狮子,只要顺着他的性子就会平安无事。婚后的一两年,父亲因工作不顺而闹事的情形时有发生,母亲每次总能稳住这头欲发飚的狮子,最终化险为夷。久而久之,父亲便被母亲调教成一位爱家的父亲、孝顺的儿子、勤劳的一家之主。

等到子秋出生后,母亲已经是鞋店女主,手下有学徒数十人;父亲最终在他的拳头威力下,被分配到派出所做起了联防队员,因为心地耿直、为人善良,穿上治服后不仅高大帅气,更爱打抱不平,这在方圆几十公里的小镇群众中曾经掀起一股人称“英雄”的旋涡。等到子秋上小学时,母亲带领父亲已经将老宅子翻新了三次,镇上仅有的小阁楼独树一帜,令众人羡慕。

子秋出生的前一年,母亲因为长年挖鞋底需要盘坐,早产生下一个男孩,那是传说中子秋未曾见过面的哥哥。由于年轻的父母没有经验,母亲又一直忙于鞋店的经营,据说那男孩生下来第三天的一个晚上,上夜班的父亲冷飕飕的回来后钻进被窝,不曾想他的那双大冷脚冻着了婴儿,那孩子最终夭折了。第二天早晨天蒙蒙亮,爷爷闷声闷气的把这个没长根的讨债鬼,送到河边上的大树下给悄悄埋了。转眼到了第二年,母亲慢慢恢复元气后就怀上了子秋,这回家人可小心了,爷爷跑去铁匠铺打了个银项圈,上面用红绳子扣上银压锁、铜板、银鸭子、银花生等,外婆还从乡下送来了请法师做了法事的雄黄袋。怀胎十月的母亲就把这个银项圈放在枕头底下,一旦要生了就带到卫生院,请医生给那刚出生的孩子套上,用这个银项圈套住她的根,不能再让她跑掉。谁知道,母亲临盆那天匆忙赶往卫生院,竟然忘了拿枕头下的项圈,还没来得及上产床,这丫头就抓着母亲的裤脚呱呱落地了。庄户人家虽说日子过得还是紧巴,但陈家把这孩子当个宝,那些表亲堂亲也都惯着她。比起她那个夭折的哥哥,她可不是个羸弱的孩子,全身透着一股灵气。

(四)

童年的子秋可是个不安分的孩子,虽然是个女儿身,面容还算清秀,留着齐耳的短发,一口攒齐的乳牙,走起路来脚下像踩着风火轮,一眨眼的工夫人就没了影子。她虽然像男孩子一样顽皮了些,经常和他们一起玩\"打仗\"的过家家,但在这小镇上模样儿还算俊俏,对周围街道上的长辈都很会示好,小嘴儿叫人比谁都甜,街道上的人都很讨喜的叫她\"赛小子\"。

在农村有件习俗,五架梁的房子中间一间叫堂屋,堂屋正中间放着一张四方桌,那张来客吃饭的四方桌要数朝南的是最大尊位,这个位置一般是家中辈分最大的男人才可以就坐,而她每到乡下的外婆家做客,第一件事就是会霸着位置不放,久而久之家人们就习惯了她要坐\"大位置\"的陋习,外婆家的人都宠溺的叫她\"街上来的野猫\",也就随了她的无法无天。

一般孩子吃奶几个月就断了,子秋却吃到了快上学。有一次为了给她断奶,只好把她送到外婆家,父母多日不见就买了苹果来看她,没想到啃着苹果的她一看到躲起来的母亲,啪的一下就扔掉了苹果要奶喝,看着眼泪汪汪、明显消瘦了的子秋,母亲不忍的又给她喝了;后来母亲又找了镇上的医生来治她,医生拿出每个小孩看见了就会哭的大针筒,当着她的面给母亲的□□点上药说是会毒人的,倔强的她用圆溜溜的黑眼珠恶狠狠的盯着那医生,硬是没被吓住,仍然继续喝;直到有一天,放了学的表哥回来了,表哥看见了就逗她:\"小丫头,你这么大了还喝奶,上学了老师肯定不给你戴红领巾。\"不曾想这一招还真管用,子秋的内心像是突然被触动了一样,那奶说不喝就不喝了。

后来,子秋上幼儿园了,这时的学生已经有个三六九等的说法,表现不错的可以当个小组长,因为年龄偏小她没做成,一直以来都郁郁寡欢,后来因为幼儿园老师的娘家是她家邻居,母亲兰英硬着头皮去跟老师打招呼成全了她当小组长的梦,而这个小小芝麻官的任务就是:每天放学后,为本小组各个座位的小朋友收拾纸屑,满足了那份荣誉感后,她居然干得不亦乐乎。于是,亲友们就送她个外号“拾纸屑”,土话叫“捡鸡屎“的小组长。后来,母亲开玩笑的逗问她:“你小小年纪,为什么要当官啊?”她居然两只小手叉着腰,昂起头、皱着眉、撅着嘴,很认真的说道:“我要变成小哪吒,保护大家。”

(五)

由于父亲在派出所联防队上班的缘故,在当时的泉镇还是个很吃香的美差呢这可是在全国推广的维护治安秩序的组织。每当泉镇东头的双桥脚下,从外地漂来一条条水泥船,装着甘蔗、苹果、桔子之类的水果,或是装着生姜、茨菰、马铃薯之类的蔬菜。父亲就会和他的同事们第一时间赶到,给这些外乡人办好临时暂住的手续,只有拿到盖了章的白纸黑字,这些外乡人的买卖才可以顺利进行并受到保护。父亲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会主动跑去派出所旁边的镇广播站,请广播员用大喇叭告知,当季的水果蔬菜已到双桥,让村民街坊们赶紧去买。这一招果然很灵,街道上的人提着篮筐来回往家搬,乡下的人则骑着车拿着麻袋往这赶,眼看着一条船的货品两三天就能卖完,船头正在数钱的老板笑得合不拢嘴,卖完一船他又可以赶回去再卖个来回。每当临走时,那船老板都会友好的送一袋水果或蔬菜给父亲,算是一种报答。幼时的子秋小嘴儿不停地嚼着那些甘蔗、啃着那些水果,总觉得分外香甜,因为这是父亲用真诚换来的“战利品”。

泉镇的路东头还有个大剧院,一下子能容纳五百多人,每次放电影、或马戏团表演、或是有歌舞晚会的时候,这里将是小镇最热闹繁华的地方,万人空巷、人潮涌动。人们争先恐后的举着钱去买票,买完票便大摇大摆的进场,一副向全镇人民炫耀的满足感。身穿制服的父亲自然要去大剧院门口维护治安,子秋就会顺理成章的骑在父亲的肩头进场,那一刻她总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小公主,被众人关注和宠爱着。有时大剧院门口检票时总会有人无理取闹,对于那些流里流气的小青年,如果不想买票就混水摸鱼,父亲的火眼金睛是不会放过的,立马让他补票或是走人;如果有人为了逃票爬了墙头或是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父亲和他的同事们就会用专业的招术进行威慑。每当这些闹事的街头混混被治服后,全场民众都会鼓起佩服的掌声。等到大剧院里的演出开场十五分钟后,门口的人群慢慢散去,买票的人也越来越少了,只有些手上捧着木盒卖瓜子和自行车后座敲打木箱卖冰棒的摊点在吆喝着,偶尔会有些老面孔的光棍汉没钱买票站在大门口转悠,双手插在裤兜里眼巴巴的朝里望着。这时,父亲总会和剧场人员说个情放他们从后门进去,那些人就会连连拱手作揖、感恩涕零。躲在人群背后的子秋每当看到这些,总会为父亲的权威而骄傲,更会为父亲的善举而自豪。

(六)

那时候,子秋特别羡慕有三轮小自行车的玩伴,可是农村出身的母亲和文化程度不高的父亲却觉得那是奢侈品,他们只知道每天疲惫的劳作和拼命的攒钱,就是舍不得拿出来花,尽可能地缩减全家的吃喝穿用,只有砌房子他们才觉得是光宗耀祖、正经八百的事儿。子秋的童年世界里满脑子都是那辆思而不得的小自行车,她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拥有一辆,每天像风一样穿梭在涌泉街,连做梦都能看见它在阳光下闪着翅膀,还能闻到那股喷香的油漆味儿……母亲终究没给她买,因为随着她个头的增高,这种小三轮车的使用率最多只有三年。子秋看着父亲每次下班回家后,一个人喝着闷酒的唉声叹气;还有母亲那日夜劳作,变得粗糙和褶皱的双手。小小年纪的她很懂事的明白了父母的艰辛和不易,那些木盒子里积攒着的一毛二分在她眼中神圣无比。可怜的子秋每次在街上看见有小朋友骑车,她都会友好的跟别人玩成一片,蹲下屁股用自己的小手在玩伴的后背推上几把为他们助力,交情再好一点的时候她就会顺势踩上小车后座的轮毂,踮着小脚感受小车带来的神奇威力。但她绝不会趁玩伴不在的时候骑上去过把瘾,更不会跟别人说一句“你的车能不能借给我骑骑”,谁也无法想象这样懵懂的孩童有着骨子里刻下的自尊。

后来,好不容易等到学骑自行车的时候,父亲的那辆二八大车几乎比她个头还要高。但凡父亲下班回来后把车搁在家门口,子秋就会使出浑身解数偷偷把车推走,如男孩子一般勇猛的她先是学遛车,左脚踩在脚蹬上,右脚蹬地前行。小小的身体像赶帆船一样让车子走起来后,她迅速的把右脚收回来,等车速慢了再继续蹬地。遛车也不是好学的,刚开始总是手忙脚乱,掌握不住的时候经常摔倒,手上或腿上会擦破皮也是家常便饭。即使这样,子秋依然不会放过那辆\"庞然大物\",等到蹬地遛车遛得熟练了,她便可以开始学着骑了。一开始只能从自行车的梁下面伸腿过去踩脚蹬子,大人们管这叫\"掏猫洞\",每次还只能蹬半圈,她就这样一脚一脚蹬着自行车在镇上乱窜。等到再熟练些,小小的身体像玩杂技一样就可以上车了,但是身高不够高不能踩着脚蹬上,而是要踩着脚蹬上方的轴的位置,这样才能够迈上去……子秋硬是在摸爬滚打中学会了骑自行车,她像个胜利的勇士一般,左手把握好刹车把,右手飞速拨弄着车铃,风一样穿梭在小镇的街巷,这一刻就如幼时的梦一样闪亮。

乡下有句俗语叫:“从小一看,到老一半”,似乎孩时的她心中早已奠定了一种“天下我最大”的霸气,还有一种对荣誉歇斯底里的求之若渴和心生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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