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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娇夫的首辅大人 第3章 第 3 章

作者:阿杜行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2-10-27 23:48:15 来源:文学城

等到叶胥走到山底时,抬头便看见山上有一条小路。应当是村里人进山时,踩出来的小路。叶胥背着箩筐走上了山。心想找到小夫郎之后,定是要盘问他为什么不给他送饭。

他定是要弄清楚,这小夫郎为何害羞。所以说,人家能一路硕博连读,都是有原因的。敢问谁能因着一个问题锲而不舍的追着人家追到山上来。还没找到自家的小夫郎,叶胥就碰到了难题。

这前面的两条路哪一条是挖野菜的路啊。看着眼前杂草生长旺盛程度不同的两条路。叶胥选择了杂草生长相对衰弱一些的那条路。因为这条路能看到前面的路,能一眼望到尽头。有璀璨的未来。而另一条路,全部被高大的树木挡住了视线,高大的树木之间还有到达人大腿高的杂草。

那么高的草,若是被里面的蛇虫咬了。以现在落后的技术,倘若是没有及时救治。后果不堪设想。情况好的话,半身不遂,此后无缘科举。情况不理想时,当场嗝屁。(淡定从容地微笑.JPG)

杂草的数量少,证明走的人多,也就是说自家的小夫郎走这条路的可能性比较大。叶胥踏上了寻找自己夫郎的征途。此刻的他心里,已经能想象到自家夫郎看到自己时惊讶的表情。

毕竟原身可是从没上过山,更别说是上山找陶青了。想都不要想。根本不可能。他不知道的是,他的小夫郎此刻已经挖好了野菜,正准备与他的小伙伴一起去小河旁清洗野菜。

去河边的路与上山的路是两条路。就这样,叶胥与自家心心念念的小夫郎错过了。此时的陶青正和孙家夫郎笛哥儿一起下山。他们二人是挖野菜是碰上的。

陶青挖野菜是因为叶胥读书,看病都需要极大的开销。所以自家种的菜长成时一般是不舍得吃的,都是拉到集市上卖。

而孙家夫郎则是因为,自家男人是猎户。在上山打猎时,被野猪撞断了腿。自此以后便不能干重活,还要吃药。家里有两个孩子也要吃饭。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

孙家的田地收种,全靠孙夫郎一个人支撑。公公婆婆自小便不喜欢自家丈夫,自家丈夫刚刚满十五岁,便被净身出户。当时的村长与族老都不同意,觉得孙老三做的过分。孙大,也就是孙家夫郎的丈夫,愿意用净身出户换此后的恩断义绝。

以后,孙大的嫁娶,贫疾与否,也不会找孙老三要一个铜板。若是孙大富起来了,与孙老三也没有任何关系。从此婚嫁丧娶互不相干。

话说这孙家夫郎也是个命苦的,亲娘生他时难产。之后便因血崩而亡。他三岁时,亲爹又新娶了一个寡妇。俗话说的好:有了后娘,就有后爹。

自孙家夫郎懂事时,便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不仅吃不饱饭,家里的活,全是他干。冬天去河里用凉水洗衣服。洗的是他们一家人的。冬天里他就一件衣服。

还是后母女儿穿了三年之后嫌弃不保暖了,才给了他。冬天时,他们一家住的房间烧的有炕,不用担心严寒的问题,连冬天的炕都是笛哥儿烧的。

笛哥儿(孙家夫郎)自己确是穿着那件不保暖的棉衣,盖着像铁一样硬的被子,那被子还是自家亲娘的陪嫁品,他从小盖到大。

住在漏风的杂物间。身上没一块好肉。全是冻疮和各种鞭痕。夜晚的笛哥儿,蜷缩在并不保暖的被子中,耳边时呼呼的寒风,这时的肚子也不听话,也在咕咕叫。

冬天早上,天不亮,他要起来去挑水,回来后烧火做饭。要保证一家人醒来时有饭吃,要不然的话,笛哥儿一整天就没饭吃。该做的一日三餐还是要做。

因此,笛哥儿最讨厌的便是冬季,肚子不仅叫,晚上睡不好,白天要做饭,自己凿冰洗衣服。笛哥儿觉得应当是每个人都讨厌冬季的。这也就罢了笛哥儿的后娘势必要榨干笛哥儿的最后一点价值。

等到笛哥儿年纪到了,后娘给他说了一户人家,当时后娘已经收了人家的聘礼。那聘礼十分丰厚,半扇猪肉,一匹红布,还有一斤红糖。比女子的聘礼还高。

村子里不知情的哥儿女子没有不眼红笛哥儿的,听说还是镇上的人家,以后嫁到镇上。那是要去享福的人了。再也不用整天操心那二亩地了。以后也不用干农活了。

那时的后母在她耳边说他嫁到镇上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说那户人家家里有钱,也没有小妾这些糟心的事,就是有两个孩子。你嫁过去就是享福的,反正哥儿也不好生养,你嫁过去,是当夫人的。还有孩子,也不用担心以后传宗接代的问题了。

笛哥儿不相信后娘会这么好心,若真是好人家,后娘肯定是先让他的亲闺女嫁过去。怎么也轮不到他。笛哥儿不反抗,并不意味着,笛哥儿傻。笛哥儿只是不愿反抗,知道反抗之后的结果是一顿毒打。

当天晚上,那半扇猪肉便炒了吃。可能是要嫁人了,后母看他夹肉吃,也没说什么,只是拿眼看了看他。活了十五年的笛哥儿,第一次知道肉是什么味。

笛哥儿也是第一次上桌吃饭,吃了人生中第一顿饱饭。肚子热乎乎的,暖暖的,原来吃饱饭是这种感觉。当时的笛哥儿真的很满足。

感受到些许甜味的笛哥儿,他当时的愿望很简单:那便是以后能每顿都吃饱饭。人生在世,是不能够太过贪心的。因为笛哥儿从小便没有沾过荤腥,他那脆弱的肠胃已然是撑不住的。

当晚便拉肚子,在起夜的路上他偷听到后娘与他那后母带来的女儿说:“那户人家是鳏夫,喜爱打人,前前后后打死了三人,就算是给他生了两个孩子的妻子也照打不误。

在镇上出了名的狠,镇上的人家都知道,没人愿意将孩子嫁给他当续弦。就是因为镇上没有好人家的女子愿意嫁给他,那鳏夫才将目光放在村子里找媳妇的,

村里的消息没有镇上的灵通。我能找到这桩婚事,还是你那在镇上做工的表哥告诉我的。

那鳏夫觉得哥儿比女子抗揍,才找的哥儿。这次是给了我们十两银子,所以以后那个孽障的是生是死跟我们没有一丁点的关系了。”

“若是这门好亲事,哪能轮得到那个小贱种啊?”

听到此时,笛哥儿才想通了一切。原来晚上的种种只不过是温柔乡罢了。此时笛哥儿想:若是他坐以待毙,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了。

他那么多年的忍气吞声,以为后娘看在他任劳任怨,每天伺候一大家子人的份上。他以后的夫家,就算是家里穷,也应当是年龄相仿的年轻小伙子。

没想到,后母居然想把他卖了。随后笛哥儿也顾不上肚子不舒服,轻轻的推开了家门。之后便拔腿狂奔,往山上去了。山上那么大,还有猛兽。他那后娘是不敢找他的。他宁愿是被野兽吃了,也不愿便宜那一家子白眼狼。

耳边呼呼的风声,刮着他削瘦的脸颊。明明是初秋,也不知这风为何像寒冬时般的刺骨。笛哥儿一直跑一直跑,最终因体力不支,昏了过去。昏过去之前,看到四处一片漆黑,他以为那是大山深处。想着可能在他昏过去时,也会被野兽分食。昏过去的笛哥儿想:“这样也好,一了百了。”

笛哥儿跑了许久,因是长年的吃不饱饭,他的体能并不好。抱着不能便宜给那一家子的狗东西的想法,他硬生生的绕着山跑了半圈,跑到了山的对面。

此时,一片静谧的山林中,只有残夏的知了在不知疲倦的叫着。第二天天刚亮时。上山打猎的孙大发现了笛哥儿并把他捡回了家。看着面黄肌瘦小哥儿,像是十二三岁的样子。便把他带回了家,打算当成弟弟养,反正家里也不差一个小孩一口吃的。

一个小孩子又能吃多少。等到笛哥儿醒来之后。孙大询询问他:源何他一个哥儿出现在大山上。笛哥儿说明了前因后果。孙大心里惊讶极了,这小哥儿看着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十六岁该嫁人的年纪。

孙大观他也是无处可去,孙大便让他住下。因笛哥儿是绕着山跑的,从山的那边跑到了这边,跨越了半座山。所以当后母醒来时,发现笛哥儿不在时,发了疯的找人。

就算是想破脑袋,她也想不到,她的那个继子,跑到了山的那边。之后两人便搭伙过日子了,孙大随后找村长给笛哥儿上了户籍。村长看笛哥儿过得苦,便同意了。

反正山的两侧是分属于不同的知府。谁也不知道,笛哥儿跑到了他们的村子。二人就此结为一家。二人刚成亲时,也是过了几年的好日子的。

毕竟孙大净身出户后,是靠打猎为生的。自孙大分家后,什么都没有,便想去山上碰碰运气。孙大觉得自己力气比旁人大,身手也算灵活,脑子也是有些机灵的。

村里有个老猎户,据说是在上过战场,归家后发现婆娘跟着别人跑了。举目无亲。村里的猎户也是看不惯孙老三的做派。又孙大刚满十五,便进山。

许是年纪大的人,容易心软。又怕孙大小小年纪便交代在山里。就把狩猎的一身绝学交给了孙大。他们在打猎碰到时,老猎户便教他狩猎的技巧。

起初的孙大很防备,不知自己身上有什么是老猎户所图的。从没有感受到善意的人,第一次接受来自他人的善意,会不知所措。因此,每当老猎户搭话时,孙大就当没听到。

时间久了,慢慢的相处后,孙大便把老猎户当成亲人。许是老猎户是从战场上下来的,狩猎技巧极其有用。靠着狩猎的技巧,孙大每次进山,都能会有所收获。

慢慢的他们存了些银钱。又用这些钱买了些地。毕竟对于村民来说,村子里田地就是这些村民的根。每次孙大打猎归家时,笛哥儿都做好饭菜,等他打猎归来。日子过得也算是有滋有味。之后二人又生了两个孩子。家庭也是和和美美的。

二人从来没有红过脸,吵过架。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了几年。可好景不长。在小儿子三岁时,孙大上山狩猎时,被野猪撞断了腿,从此不能干重活。还要吃药养着。家里的顶梁柱倒了。

笛哥儿也知道没人能帮得上自己。便独自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好在孩子都听话懂事,孙大也没有自暴自弃,也都是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家里的生活确是不如往常一般,饭桌上时常有肉了。

但是孙家夫夫都觉得人还在就好,比什么都强,也乐观的过着平平常常的日子自孙大倒下之后,家里的开销不断,收入却几乎没有。孙家夫郎没有办法,在农闲时,便挖野菜来吃。收成的粮食也是全拉到镇上卖到米粮店中,只求卖个好价钱,能给孙大买药吃。

因此,陶青每次挖野菜都能碰见孙家夫郎。一来二去,两人也就熟悉了起来。陶青自小没有为米粮发过愁。陶青第一次和阿姆一起挖野菜时,就注意到了这个长得瘦瘦小小的,背这个大大的箩筐,箩筐里面装满了野菜的孙家夫郎。

回家后又听到阿姆说了孙家的情况。当时他便想,若是自己肯定是不如孙家夫郎那般坚韧。于是再次挖野菜相见时。二人在挖野菜是碰了面。陶青用崇拜的星星眼看向笛哥儿时。

笛哥儿看着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想母亲要是没去世,给他生个弟弟,应当也像这般。长的乖巧讨喜,白白嫩嫩的。二人如相见恨晚的知己,说个不停。

其实只是陶青单方面的叽叽喳喳的说,说自己未出阁时的日子,说着家里的夫君,阿姆。每当他说话时,笛哥儿就满怀温情的看着他,静静的听他说,时不时的发表些自己的意见。使得陶青不会觉得无味。一来二去,两人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这是一段因挖野菜而建立起来的友谊。说来也怪,因着陶青长得乖巧可爱。嫁人没嫁人的哥儿女子,都喜欢他。嫁人的哥儿女子,因着陶青长的讨喜,喜欢他。没嫁人的哥儿女子,因陶青嫁人了,对他们以后嫁人也没有什么大的威胁。

你说话时,他会眨着那双圆润的大眼睛看着你。听到有趣的地方还会欢呼。讲到惊讶的地方,他会长着嘴巴,睁大了双眼,看着你。没有人会不喜欢被人认真对待。

但奇怪的是,陶青独独喜欢和笛哥儿呆在一起。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是说给陶青听,只有笛哥儿愿意听陶青说。也因此每天有空,陶青就要跑到孙家去坐上一会儿。钟芹也不拘着他,想让他像未出阁时一样无忧无虑。

而此时的叶胥还不知道自己的小夫郎被别人家的夫朗拐跑去洗野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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