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夏至,正好是夏雨晴的第九十九场婚礼,而她在那天出其不意地又遇到夏默。
那可以说是场罕见的婚礼,场面热烈,从摆设用具到晚宴菜单,一应都是最高的规格,男方是本城小有名气的企业家,不差钱,自然要求办得轰轰烈烈,几百号客人也几乎全部是男方的请来的,女方却连家长也没有露面。
男方二婚,比女方大二十几岁,同事都传说,那个叫苏宜珍的新娘是小三上位。按同事小秦的话说,苏宜珍,光听听这个充满乡土气息的名字,就知道是小地方出身,如今是绑上了大金主。
作为本次婚礼的总负责,夏雨晴自然无暇理睬那些八卦,整天都在忙忙碌碌地跟进各方安排,以免哪里出差错。等到晚宴基本结束,新娘终于要抛捧花,她才稍稍找到休息的时间,站在场地边缘的葡萄架下,一手扶着柱子,移动着身体的重心,轮流休息被高跟鞋折磨了整天的双脚。
新娘背后的人群重重叠叠,站在新娘身后的姑娘们一声惊呼,也不知新娘是什么准头,捧花越过众人的头顶,划着长长的弧线直奔她的方向而来。她下意识地张开双臂,伴随姑娘们齐齐一阵惋惜的长叹,捧花出人意料地落进她怀里。
同事小秦在耳麦里笑:“晴姐,恭喜恭喜,下一场婚礼就轮到你,千万要把花扔给我。”
她压着唇角低低笑了两声,应了一句:“好啊。”
正好那一刹那她随意一抬头,眼角的余光掠过远处的人群,一个熟悉的侧影一闪而过。
记忆是种奇怪的东西,有些人你以为已经忘记很久了,冷不丁地浮上心头,才意识到其实你记得那么深。
那一刻她站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头顶的灯光似乎一暗,脑子里突然空白了一秒钟。
确实,夏默,当你的青春都交付给对一个名字的幻想,你又怎么可能忘得掉。
一晃眼,那个熟悉的侧影又消失在人头攒动的饮食男女当中,她这才缓过神来。
那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吧,早到她几乎记不清。她同夏默初相识,还是在她大一的那一年。那时她是个从小地方考到帝都来的大学一年级女学生,与这个繁花似锦的大都会格格不入,从衣着到口音到生活习惯,任何一件事都叫她自惭形秽。同寝室的姑娘有一半是本地人,个个都是见过大世面的,说起美食旅游化妆影视来,统统都是她插不上嘴的话题,甚至有一个还说自己是正黄旗叶赫那拉氏的后代,妥妥的皇族后裔。
那时候只有舒颖和她一样是来自远方的外地人。她们的家乡都在南方,她们之间却也是一线大城市和山区小村庄的区别。舒颖家里有人脉和财富,而她身无长物,什么也没有。记得她第一次报上自己的姓名,舒颖就忍不住笑出声来:“夏雨晴?你妈该不会是琼瑶粉吧?怎么不干脆叫夏雨荷?”
她妈妈确实是琼瑶电视迷。父母都没读过多少书,常年在外面打工,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家,但只要妈妈在,客厅里永远充斥琼瑶剧哭哭啼啼的声音,门口的大黄狗常常被电视剧里男主角猛然一声咆哮吓醒。老妈也觉得不好直接叫她夏雨荷,但并不是没想过叫她夏依萍,幸好阿婆反对,才没能实现。
后来舒颖拉她一起去校刊编辑部帮忙,她就在那里见到夏默。
北方人和南方人长得不同。在她家乡山坳坳中的那方小绿地里,男人大多身材矮小精干,由于常年的日晒雨淋,皮肤黝黑又多褶皱。自从到了北方,同学里不乏升高八尺身材健硕的北方汉子。夏默大概正好集中南方和北方人的优点,身材颀长,皮肤白皙,五官又极清秀,说话的语调不急不缓,即使是说最严肃的事,嘴角也挂着一抹微笑。
舒颖把她介绍给夏默:“这是夏雨晴。注意,不是夏雨荷,是夏雨晴。”
舒颖一定觉得这是个笑死人的笑话,语调里带着十足的调侃。夏默果然着意看了她一眼,略有些讶然地说:“真巧,你也姓夏。”
他们都站在夏日灼人的阳光下,她半低着头避开阳光,以为免不了要听到哈哈一阵大笑,没想到他顿了顿,大概是看到了她的不安和窘迫,只是略略弯了弯嘴角,用他独有的温和语调说:“夏雨晴,是不是就是‘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挺好听的。”
夏日里的热浪惊人,也不知为什么,她的脸“唰”地一瞬间红了个彻底。她大概就是在那一秒钟里爱上了夏默。
同学们都说舒颖对夏默很有点意思,要不然为什么三天两头跑去校刊编辑部帮忙?夏默去跑个什么采访,舒颖总是拎上她的单反跟在后面,义务去帮人家拍照,自己一个人跟去不够,还常常把夏雨晴也拉上,特别是要带上三脚架的时候,正好把三脚架和死沉的单反扔给她背。
那个号称叶赫那拉氏的叶玄霖同学就很不屑,翻着白眼对她说:“你是挑夫吗?舒颖去撩男神,为什么老拉你替她背东西?”
她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嗫喏地替舒颖找着合理的理由:“东西是挺重的,大家分担一下也没什么。再说,只有他们两个的话,是不是大家更要误会了……”
叶玄霖冷笑:“是啊,要误会,她是怕把男神吓跑吧。你呀,怎么那么好欺负?她就不敢叫别人帮她背。”
说实话,她不是不知道为什么舒颖不叫别人,而只叫上她去帮忙。追求男神的路上,谁会想要带上一个电灯泡?除非是象她这样的,土里土气,唯唯诺诺,非但不会遮盖女神的光辉,反而能把女神衬托得更加超逸出尘。可她为什么从来不拒绝呢?扪心自问,在这片茫茫大世界里,她是渺小而沉默的存在,没什么朋友,因此珍惜和每个人相识的机会。还有,大概只有跟去,她才有机会遇到夏默吧。
可惜夏默和舒颖说的话题她通常都无话可说。比如夏默写一篇关于校园里老房子的文章,他们三人一起去给建于民国年间的老图书馆拍照,夏默一路都在讲他游历过的古老建筑,最后叹息地说:“我一直想去巴黎,还没来得及,可惜巴黎圣母院经历了一场大火,大概很难恢复原来的样子了……”
她去过夏默的编辑部办公室,小小的一间屋子,阳光充足,桌前的墙上挂满了照片,另一边挂着一张大地图,地图上满是图书钉,还画了许多小星星。那时候他笑着向她解释:“图钉标的是我去过的地方,星星画的是我想去的地方。等我毕了业,要背上背包周游世界,争取把地图上画星星的地方都插上图钉。”
那时候她暗自赞叹了一番,又遗憾,她连飞机都没坐过,哪里都不曾去过。
舒颖总是马上接得上夏默的话,这时候立刻说得滔滔不绝:“巴黎我去过啊,我妈妈去年暑假带我去过欧洲。大教堂人特别多,我转了一圈就逃出来。其实没什么好看的,欧洲的那些教堂啊博物馆啊,多看几个感觉都差不多。倒是香榭丽舍大道上的LV专卖店很赞,高调奢华,人来人往,我和老妈光在门口排队就等了两个多钟头……”
不管教堂也好,LV也罢,夏雨晴都一窍不通,插不上嘴也不敢插嘴。她偷偷地抬头看夏默的侧脸,见他弯起嘴角默默笑了笑,也不再说话。他的脸色她也看不懂,似乎他对每个人都是一个表情,不愠不火,浅笑安然,一概礼貌周到,却一点看不出是欢喜还是厌恶。
那年的夏季漫长而炎热,刚开学的初秋仍旧热火朝天。他们顶着下午西下的太阳拍完照,舒颖把所有器材塞进她背着的包里。她肩膀被压得不由自主地一矮,只是才一矮身,下面就有股力量托上来,她的肩膀又顿时一空。
她回头,看见夏默微笑的脸。他在她头顶说:“很重吧?我帮你背一会儿。”
她慌不择路一转身躲开他手掌的力量,低头说:“不用了,不重。”
她自己都没料到,自己话说出口的语气坚决得近乎大义凛然。他在对面似乎略怔了怔,半晌才释然地笑笑,对她和舒颖说:“那你们在这里等一等。”
夏默穿过马路走开去,她们在树荫地下等着,舒颖还嘟着嘴抱怨:“大热天的,扔下我们去哪儿了?”半晌看见夏默从马路对面走回来,脸上转瞬又欢喜起来:“原来是给我们买东西去了。”
夏默捧着三杯奶茶走回来,舒颖抢先挑了一杯,夏默把剩下那两杯送到她面前:“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随便买了几种,你挑吧。”
一杯浅紫色的香芋,另一杯淡绿色的绿茶。不知道她是否听错了,他说“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是不是他曾经在柜台前迟疑不决,揣测她的喜好?这念头让她心跳都仿佛停了一秒。
她半天也不接,夏默无奈笑了笑,把那杯香芋的塞进她手里,说:“天那么热,你们都辛苦了。”
奶茶是冰的,他的手指是温热的。她接过杯子,说了句谢谢,声音低得连自己都听不见,又摸摸自己的脸,在心里绝望地想,该死,你是不是又脸红了,连忙把奶茶杯子贴在脸上降温,转念一想又赶紧拿下来,怕他注意到她正在脸红。
那还是她第一次喝珍珠奶茶。她出生长大的那个小村庄里,除了一家小卖部什么也没有。她上中学的县城里倒是有奶茶铺子,可十几块钱一杯,她嫌贵,又不爱甜食,所以从来也没尝过。原来是这等滋味,其实不过是糖水加牛奶,并没什么特别,却让她回味良久,回到宿舍半夜还睡不着,眼睛瞪着天花板,眼前总是晃过他把奶茶杯子递给她的样子。那时候他微微笑着,金色的夕阳落在他的鼻尖上,映衬他眼里的光辉,像日出的云海,又像繁星满天,真是好看极了,让她有种晕眩的感觉,那情景她大概这一辈子都忘不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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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