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武侠 > 西游:开局摆出都天神煞 > 第5章 破灭法旨,强斩地藏 1更求支持)

第5章破灭法旨,强斩地藏

这一刻,苏陌身上的大罗威压瞬间爆发。zhongqiuzuowen

尤其是头顶之上十二品道果之花绽放的瞬间,竟然出现了地涌金莲,天花乱坠之异像。

这不...

仅一瞬间的功夫,在一旁的地藏王以及那已经先天混元大阵都天神煞打回原形的圣人法旨都颤抖了起来。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天地之中,九为极致,即便是在上古最鼎盛的时期,最强跟脚也莫过于花开九品。”

“你究竟是谁?平心何在?”

此刻,那看起来破碎不堪的圣人法旨不停颤动,其内更是传出了准提震惊的声音。

不得不说,他这次确实是被苏陌震住了。

因为,花开十二品大罗道果,纵观整个洪荒轨迹,除了道祖,以及曾经的神魔之外,根本不可能有人达到。

而这种存在在盘古开天时期就已经陨落至尽了,哪怕是后来的鸿钧,又或者罗睺,扬眉,乾坤老祖等人的执念转世,也都不过堪堪达到准十二品层次而已。

至于开天之后,诸如六大圣人,帝俊,东皇太一等先天神邸,也不外乎花开九品层次。

正因为如此,洪荒之中才流传着九为极致的说法,意思是,鸿钧合道之后,再不可能出现大罗十二品道果的存在了。

哪怕是圣人,都不可能。

但是现在,眼前的苏陌却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啊。

花开十二品大罗道果,准提心中明白,不出意外,证道混元那是根本没有任何悬念的事情。

而且这种混元级力量有极大的可能超过天定圣人,与鸿钧道祖同一层次。

与此同时,就在准提声音传出之际,苏陌大罗级威压也达到极致。

同时,他的目光也终于朝那已经残破的圣人法旨看了过去。

“你...就是准提?”

“圣人不出三十三天,你以为,凭借区区一道法旨,就能镇压轮回不成?”

“既然今日吾已经苏醒,那,你就给我滚回去吧。”

当即,苏陌冷哼一声,直接催动都天神煞大阵。

只见那尊凝聚的神魔巨人之躯爆喝一声,混元级力量爆发,挥拳而出,直接便贯穿了前方一切。

‘轰隆~~’

‘卡卡卡卡~~~’

巨响,当即传出。

只见准提那原本已经破碎的圣人法旨终于承受不住这股伟岸的力量,直接被轰爆在了空中。

“很好...花开十二品,巫族...今日既然吾已知晓你的存在,那,这轮回之地就更不能放过了。”

终于。

法旨破灭之际,准提最后的声音却是缓缓回荡在了轮回之中。

与此同时。

就在苏陌破碎圣人法旨的瞬间,地藏王神色大变,万丈金身化作遁芒悄然朝炼狱深处遁去。

不得不说,地藏王此举却是巧妙,轮回虽然是后土所缔造,但是出现没多久,他便得到西方二圣的指引,以天道宏愿入驻轮回炼狱。

所以,只要能够顺利回到炼狱之中,地藏王便能得到天道庇护。

再加上他拥有滔天功德,哪怕是苏陌以都天神煞碾压,斩杀地藏也要费一番手脚。

不过,想法固然美好,但就在地藏王演化遁芒的那一刻,苏陌的目光也终于落到了他的身上。

“地藏王,你觉得你能走得了么?”

瞬息间,苏陌传出声音的同时,其头顶悬挂的大罗道果之花释放出恐怖威压。

无尽时空被封锁,只见那原本已经远遁的地藏王瞬间被阻拦了下来。

“不,你不能杀我。”

“我有镇压轮回炼狱功德存在,你若杀我,会惹上大因果,业力加身。”

“放我离去,我可立下天道誓言,终身不出轮回炼狱。”

不得不说,这一刻地藏王是真的慌了。

他虽然借助天道功德晋级准圣,但,比起洪荒上古时代那些先天神邸来,却差得太远了。

即便是阐截二教的二代弟子,都能在跟脚上远超他。

若不是西方二圣谋划轮回,他根本不可能以大宏愿晋级到准圣层次,终其一生也不过是大罗金仙而已。

这不,在见识到都天神煞以及苏陌花开十二品道果真身之后,地藏王早就吓破胆了。

连圣人法旨都破碎了,他,又如何能够抵挡?

与此同时,在地藏王声音落下之际,苏陌身影也终于显现出来。

他凝视对方,当即冷哼。

“大因果?业力加身?”

“即便是又如何?吾化形既大罗,花开十二品,天生便是混元之姿,何须顾忌天道业力?”

“所以...拿因果业力要挟吾是没用的,你入主轮回炼狱,窃取吾巫族气运亿万岁月,今日也是时候偿还了。”

苏陌回应之下,没有理会对方的惊恐,直接便催动了都天神煞。

刹那间,一尊巨人显现,挥拳而至,仿佛横跨了无尽时空轰击在了地藏王身上。

----------------------

ps:哪怕一朵鲜花,一个评价,一个打赏,作者菌都十更,求支持一下吧。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