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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尔达那金字塔 第14章 第十四章

作者:OrcaV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0-09-13 15:14:00 来源:文学城

萨默一言不发,把手机塞回兜里。

他抬头看向前方,远处的草丛里插着一把西洋剑。萨默阴沉着脸快步走过去,发现剑已经折断了,剑尖就躺在旁边的地上。了解伯特兰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种记号。

萨默和达莉娅交换了一个眼神。达莉娅在地上单膝跪下,用双手快速挖起土来,萨默则在四周查看打斗的痕迹,企图判断伯特兰和敌人去了哪个方向。

“找到了。”达莉娅猛地站起来,手里拽着一个扁平吊坠——是伯特兰的ID。

金字塔世界里不少选手都有这个习惯:绝不把ID留给敌人。选手活着的时候,想要转移他ID里的点数必须既拿到他的ID,又获得他的许可。当然这份许可并不需要是真心实意或自愿的,威逼利诱也好,严刑拷打也罢,都不算犯规。

如果选手已经死亡,他的ID会在三小时内消失。这段时间里,如果有人想要转移点数,只要拿着他的ID就可以,系统默认这个已死之人给出了许可。

这就是为什么一些选手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故意不把ID放在身上。这样即使自己被杀死,敌人若是找不到被藏起来的ID,也不能获得点数。或许它在消失之前会被友军找到,那就算是为己方势力做贡献了。

萨默心里七上八下,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试图转移伯特兰的点数。

“转移失败选手不在规定的地理范围内”

选手必须距离自己的ID不超过十米,才能成功给出许可。伯特兰还活着。

和平派大本营。

奥尔德斯完成了今天的十字弓训练,正在餐饮区里吃晚饭。

他工作时看的那本《中心洲简史》实在太笨重了,不适合随身携带,就直接放在地下室的存储间里了,反正也没人拿。而且,他也不可能一天到晚捧着一本大部头教材看——奥尔德斯还没疯魔到那个程度。一天四小时差不多就把他的精力花完了,再看下去不过是走马观花。

但是作为一个永远闲不住的人,奥尔德斯早就养成了随身带书的良好习惯。

失忆之前,他背包里永远有一本感兴趣的书,有时候是小说,有时候是轻松科普读物,更多的时候是历史相关杂志,保证他无论身在何处都不会感到无聊。毕竟对于奥尔德斯这样开朗的人来说,唯一能让他烦躁不已,甚至暴跳如雷的事就是无聊。

当然,以上所有类型,他全都买不起:这些书要么是从学校图书馆借的,要么是从王都中心图书馆借的。

如果你有幸在王都第一大学就读,那么在大学时光中,你十有**会偶然见到以下情景之一:上课前,提前到教室坐好的奥尔德斯在看书;食堂里,奥尔德斯边排队边看书;餐桌上,奥尔德斯独自坐着,边吃边看书;学校门口的公交站旁,奥尔德斯边等车边看书——他住在学校附近,但需要勤工俭学以维持生活。

不过,你绝不可能看到奥尔德斯在走路或者坐车的时候看书。这个人坚定不移地杜绝一切坏习惯,即使是熬夜一小时也要自己和自己吵一架——通常是正义的一方最终胜出。

在西尔达那金字塔世界,奥尔德斯虽然还没有买背包,却已经火速从售货机那里借了一捆二手的《国家地理》杂志,去年一整年的,一共十二刊,也是只要五点就能看一个月,摞起来比《中心洲简史》还要厚,非常实惠。

其实他有点担心,自己会不会曾经看过这些,毕竟知识是和个人记忆分开的,在进入金字塔的时候被保留了下来。转念一想,他又觉得反正看书时的感想和情绪波动肯定已经被删干净了,那再看一遍也不亏,权当自我娱乐。

事实上,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图书馆里只有多年前的老刊。所以,他铁定没看过这些内容,估计只是在报刊亭前看过封面——奥尔德斯当时大概是一副垂涎三尺的没出息表情。

此时此刻,奥尔德斯正在边吃饭边用读书架看杂志。读书架是借杂志的时候买的,虽然《中心洲简史》那个级别的重量它肯定是承受不起,但一本《国家地理》放上去正合适。他这绝不荒废一秒钟的顽固习惯本质上是优点,却容易令人望而生畏,尽管他的实际性格和“老学究”相差甚远。

如果说萨默是自带生人勿近,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气场,那奥尔德斯就是自带文盲勿近,学渣退散的好学生气场。他在现实世界里的朋友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有关系还不错的,却没有特别亲密,无话不谈的。

这大概就是他下意识地不着急回现实世界的原因。

奥尔德斯看着周围三三两两坐在一起吃饭的人,却并不感觉孤独。

他不是内向的人,但也并不热衷于拉帮结伙,他喜欢适当的热闹和适当的宁静相结合。这么说来,奥尔德斯这个人还挺挑剔的,有兴趣的时候就和朋友聚在一起,没兴趣的时候再把人一脚踹开。太恶劣了,他调侃自己,你这种人肯定没人愿意搭理。

这时,奥尔德斯又突发奇想,他这种性格,在现实中有恋人吗?以此类推,有兴趣的时候谈情说爱,没兴趣的时候再一脚踹开…妥妥的渣男行为。他忍不住揉了一把头发,自己为自己辩解:恋人和朋友又不一样,怎么可能受同等待遇呢?

再说,他觉得自己肯定没有恋人,甚至根本没谈过恋爱——毕竟他脑子里浮现出“恋人”两字时,内心毫无波动。奥尔德斯当时看到那件倒霉金字塔T恤的时候,可以说是心潮澎湃,发现《国家地理》可以借阅时,也是热血沸腾。

行吧,有那时间和别人约会,还不如打开电视看看历史台又出了什么新节目,他觉得自己大概是这种人。

正当他又要开始和自己展开新的一轮讨论时,余光看到几个人步履匆匆地往门口走去。

这本身没什么奇怪的。大本营是和平派领地上最大的箱型住所,自带餐饮区,不用自己做饭,也不用买超市冷柜里的那种盒饭。虽然奥尔德斯搞不明白墙后的机器是怎么全自动烹饪的,但是这地方类似于食堂,在机器上点餐,几分钟后再去取餐,食物是新鲜出炉的,散发着诱人的热气和香气。

因此,和平派成员们会成群结队地来大本营吃饭。吃完,他们再浩浩荡荡地回自己的住所去。和平派的权力中枢完全被他们当食堂看待。不过,就像达莉娅说过的,和平派不搞形式主义,没人介意他们懒散的态度。这群人反倒给大本营增添了不少生机,否则这栋只住着八个人的楼实在是有点冷清。

很多时候,吃完晚饭太阳已经落山了,外面黑灯瞎火,他们也毫不在意,打开手电就往外走。可这次的三个人与众不同,他们走出去没多久,奥尔德斯就听见车发动引擎的噪音。他心里暗自一惊——自从在平板上看到汽油的价格之后,他就坚定地认为,即使一名选手再阔气,也不会在非紧急状况下用车,傻子除外。

在大本营吃完晚饭后开车回住处?怎么听都是无稽之谈。奥尔德斯确信有什么严重的事发生了。他当即放下手中的餐具,快步走到玻璃大门前,正看到一辆迷彩色越野车绝尘而去。是曾经追杀过他的新人杀手的那辆。

奥尔德斯很想探索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惜他认识的三位都不在,又不好去骚扰陌生人,只得坐回去继续吃饭,并企图把这件事从脑子里驱逐出去。

等他吃完,再次抬头环顾四周,才意识到这波来大本营的人留下了一些。他们已经吃饱喝足,却完全不着急回住处,一个个神情严肃地坐着,也不说话。看着他们警惕又冷静的样子,又回想了一下地下室里上蹿下跳,热锅上蚂蚁一般的员工,奥尔德斯觉得这群人肯定是货真价实的守卫队队员。

绝大部分看守定位器的员工都是普通成员,没有战斗力,只能做这种不需要什么能力的工作。而守卫队肩负着保护和平派领地的使命,自然不会和普通成员一样没出息。他们大概也会感到紧张和担忧,但这些情绪都被他们骨子里的坚定和顽强覆盖住了。

奥尔德斯曾经和萨默说过,自己练习十字弓,不追求杀敌或是救人的能力,仅仅是为了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保护自己,不给别人添麻烦。话是这样说,可是他自己心里清楚,和平派成员只分两类:保护者和被保护者。

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保护好自己”这一类,特别是在和平派陷入危机的时候。

羊群的领地被野狼包围,牧羊犬们奋不顾身地与野狼搏斗,击退他们的屡次进攻。

一只羊天天练习用犄角顶石头,心里想着:我虽然没有大战野狼的实力,但至少比其他的羊强,有一点点自我保护的能力,不给牧羊犬找麻烦。它的想法没错,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只羊,一只自作多情自以为是的羊。

无论他多么能保护好自己,奥尔德斯依然属于“被保护者”那一类。

他是愿意做一条牧羊犬的。他也知道这条路不好走,从羊进化到犬的过程不仅需要决心和毅力,更需要资源和时间。奥尔德斯不知道和平派能不能撑到那时候。

我就是奥尔这样的人,背包里永远有一本感兴趣的书,而且在无聊的时候会烦躁不已暴跳如雷...(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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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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