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无需此行 > 第26章 你印堂发黑,恐怕已无时日。

无需此行 第26章 你印堂发黑,恐怕已无时日。

作者:逍十二君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6-19 16:40:48 来源:文学城

王伯一惊,身后的凳子咣当倒地,他踉跄地抓住周无亦的手,眼眶瞬间红了:“是我们然然吗?是…是她回来了吗?”

周无亦说道:“您先别急。具体是何人作祟,我尚不清楚,但这几只怨鬼戾气深重,害人不少……”

王伯抬手打断:“然然生性纯善,绝不会主动害人!”

“您在大街上可不是这么说的。”独朽插言。

王伯咂舌叹息:“我那只是吓唬那对狗男女的,可我绝对不信然然会害人。”

于云间将王然的信递给周无亦,狼十二自他进门后便站得远远的。周无亦狐疑地瞥了一眼狼十二,接过了信。

片刻后,他放下信道:“您女儿是被劫走的。信中前半虽言远走却满是不舍,至末几句却骤然转怒,笔迹生硬,语气突变。”

“当真?”王伯问道。他一直认为女儿是因为自己的阻拦而生了怨,连信中语气转变也只当作恨意。

“肯定是,肯定是!一定是那个苟小,一定是那个苟小害了我的女儿!”他突然变得疯癫。

“有办法么?”狼十二在远处问道。

“有。”周无亦答。

土屋本就不大,再远也不过数步。他的目光又一次落向狼十二,独朽侧身挡住:“看什么看?别爱上哥,哥只是……”

话未说完,周无亦不着痕迹地翻了个白眼,转身道:“走吧。”

独朽也翻了个白眼:“真没礼貌,鸡毛。”

狼十二硬着头皮跟上周无亦的步伐,外面风势渐起,若帷帽被吹开,极可能暴露他兽人的身份。独朽悄声劝他离开,他却摇了摇头。

此时突然离去,反倒更显得心中有鬼了。

却火雀“叽叽喳喳”地绕着狼十二飞了几圈,周无亦忽然停下脚步,狐疑地再次看向他。

“你说什么?”

却火雀又叫了几声,周无亦皱了皱眉,转身朝着狼十二走去。狼十二僵在原地不动,心中却很紧张。

就在周无即将接近狼十二时,于云间忽然挡在面前,伸手道:“对了,小道士。跟灵纸可否归还给我?我和小景出门在外,可少不了用它的地方。”

周无亦一怔,从袖中取出那张光芒强烈的灵符,在于云间试图拿去时,他却又反手收回了袖中,说道:“这符不错,日后尚有用处。”

“你用来做什么?”独朽试图岔开话题。

周无亦反问:“你说呢?”

一直沉默的王伯忽然开口:“道长……您、您是要收了小女吗?”

周无亦淡然道:“若镇上的人是她所杀,我自然是要收她的。”

“这……”王伯求助似的看向三人,周无亦又道,“镇上有三只鬼,还剩两只,其中或许就有你女儿。”

“那我们现在去哪儿?”独朽问。

周无亦取下背上包袱,蹲地翻找。独朽惊叹道:“这么多法器!”

他抽出一串用红线捆系的铜钱,于云间问道:“你要在这里铸剑?”

“有何不可?”

他并非能掐会算,怎会料到今日需要对付厉鬼?平日桃木剑对付寻常小鬼尚可,但是厉鬼就不一定了。

红线活结应手而解,铜钱垂落掌中。却火雀衔起几枚铜钱,凌空翻转数周,精准地把它们穿入到红线里。

如此往复不过眨眼之间,一柄铜钱剑已经稳稳地握在周无亦手中。

却火雀钻回包袱,周无亦背起行囊,仿佛一切从未发生。

王伯见道士手法如此利落,心中更是一紧,若他真要收了自己女儿……

“道长,道长!”他急忙追上周无亦,恭敬问道,“若小女当真犯错,能否让老夫亲自管教?”

周无亦道:“她已成鬼,人鬼殊途。地府不收,无法往生,难道要纵容她继续害人?”

王伯面色变得苍白,于云间劝道:“未必如此,若她杀的都是恶人呢?”

周无亦肃然道:“恶人自有报应,即便对方有罪,夺人性命亦是扰乱天道。”

于云间反问道:“你又如何知晓,这不是那些恶人应有的命数?”

周无亦默然不语,停下脚步。他咬破食指,将血涂于铜钱剑上,自剑刃抹至剑柄。铜钱剑吸了道士的鲜血,红线骤放红光,在手中颤动,旋即指去一个方向。

他手腕一转,把铜钱剑负于身后,周无亦蹙眉道:“幸春门。”

——楼外行人络绎,身着彩衣的女子们挥袖揽客,不少男子被美色所惑,驻足难行。

“哎呦~客官!里面请嘛,来嘛~”

独朽身形高大尤为显眼,一名黄衣女子当即挽住了他的胳膊。

“客官,请嘛~”另一粉衣女子试图拥抱狼十二,却被他推开:“恶不恶心?别碰我。”

粉衣女子讨了个没趣,转对于云间笑脸相迎,对方却避开了视线。

她的笑容僵在脸上,又看向周无亦,结果仍被一个冷眼吓退。

黄衣女子面对独朽掩唇轻笑,身子前倾,他背后的赤银一动,狼十二按住它,沉声说道:“进去看看。”

独朽强压着怒意,但幸春门姑娘看不懂眼色,仍然围着他。独朽咬了咬后槽牙,黄衣女子急忙说道:“几位请随奴家来。”

周无亦在门外注视着幸春门,整座楼宇已经被怨气吞噬了,黑雾缭绕。即便是路人经过,也会沾染几分阴气。

他踏入幸春门,感受到的怨气更是浓重,每个男子身上都缠绕着团团黑气。王伯身为凡人看不出异常,自顾自地向前走,被于云间拉住:“王伯,这里不干净,你先在门外等我们。”

狼十二低声道:“二楼怨气最重。”

周无亦抬眸:“在二楼。”

幸春门内人声嘈杂,不少公子哥在此寻欢作乐。忽然涌上几名女子围住独朽,他刚想溜走,竟然被于云间一推,其余三人趁机上了楼。独朽低声咒骂道:“他爹的,你们真是……好、兄、弟。”

周无亦自踏上二楼就不自觉地皱起眉头,最里间的房门被一团黑色漩涡般的怨气紧紧缠绕着。他掏出一张黄符,说道:“稍后我会在门上贴符,这样一来她就无法逃脱了。”

于云间与狼十二各执一剑,不过于云间的剑是天行城所赐的寻常兵器,若非万不得已,他是不会让周无亦知晓他真实身份的。

道士虽捉鬼,却也降妖。无论兽族还是兽人,万一被他归为妖类,只怕是麻烦无穷。

周无亦缓步上前,使了个眼色,迅速在门上贴符封禁。木门关阖的声响惊动了屋内的男子,他吓得一颤,三人同时止步。

男子面色铁青,猛拍桌子,怒喝道:“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忽然,他认出了于云间,指着几人道,“原来是你们!”

狼十二握紧了手中的剑,于云间也不愿意与他多费口舌,转过了头。周无亦目光掠过苟小,落在他身后。

苟小叉腰大笑道:“你们看什么看?找个道士来又能怎样?不会以为这样就能杀我吧?哈哈哈,简直是异想天开!”

“你没感觉么?”于云间问。

“什么?”

“没觉得脖子很沉么?”

苟小下意识抓住脖子,随即松开,嘲笑道:“你小子别想骗我,这世上根本没、有、鬼!”

于云间说道:“我似乎没提鬼字。”

怎么就不打自招了呢?

苟小面发觉上了套,面红耳赤,挥袖斥道:“滚!都给我滚!再不滚我就报官了!”说完,他不自觉地扭了扭衣领。

周无亦淡然道:“你想活命么?从实招来。”

苟小恼羞成怒,骂道:“滚!坑蒙拐骗的东西还想诈我?滚!”

……

“哎呦,谁这么吵呀~”床榻上的女子慵懒地伸腰,见到周无亦先是一愣,随即抛了个媚眼。

苟小身后的散发女子仿佛被眼前一幕激怒,周身的忽地黑气暴涨,汹涌的透窗而出。

她伸手尖啸起来,声如裂帛。瀑布般的黑发在地面滑动,利爪瞬间刺向苟小,却徒劳无功。

狼十二有些意外,苟小身上并没有护身符,怎么没有受到伤害?而周无亦想起了,如今正值白昼,她肯定是不敢现出真身的。

不现真身,又如何杀得了苟小?至多让怨气侵体罢了。

他劝道:“你印堂发黑,恐怕时日无多。”

“什么江湖术士,你看我不好好的?哈哈哈!”苟小对着老板娘大笑,谁知老板娘竟然凑到周无亦身边,娇羞地想碰他肩膀,又在半空停住。

因为她听到对方说:“你也一样。”

于云间一笑,脑袋里出现一个想法,他说:“这样吧,你们出些银两,我们替你解决此事。”

狼十二点头附和。

其实老板娘近日也觉得异常,她打量周无亦一番,问于云间:“当真?”

周无亦默然不语,她自以为得允,自桌上取出一叠银票,试图塞入周无亦手中。只是他却纹丝不动。狼十二拿过银票,分予于云间两张。

“那……”

周无亦无视老板娘,对王然道:“你想要什么?”

王然身形摇曳,缓缓抬手,漆黑的长指甲再度刺向苟小,幽声道:“要他们的命。”

周无亦问:“镇上死了那么多人,都是你杀的?”

王然沉默不语。

周无亦眼神一凛,铜钱剑顿时红芒大盛,他扬剑道:“那便别怪我手下无……”

“咣当——”独朽猛然撞开门,符纸随门扇开启飘落,“十二,跳窗!”

狼十二心知不妙,破窗跃出,正见未尚兰拾级而上。巧得是她背着身,两个人没有打照面,他稍松了一口气。

王然趁机冲出房门,与未尚兰撞个正着。

未尚兰反应极快地拔剑,忽被一位老人拉住手臂。她转头,竟是王伯。

王然见状一怔,老人冲着空气大喊:“快走,然然!”

未尚兰心知老人与怨鬼关系匪浅,可又不能推开他。王然回过神来,瞬息遁走了。

“你……!”未尚兰哑然,最终收剑入鞘。

独朽等人也已经赶来目睹此幕,未尚兰见到于云间也是一惊。她也是路过这里,发现怨气冲天才前来查探,没想到正好遇上他们。

“你……”

“师姐!”

两人同时开口,于云间拉着独朽含笑上前,抢先道:“师姐见谅!我和小景对付怨鬼有些吃力,便请了这位同门相助。”

未尚兰看向独朽,面露疑色。

天行城何时有过肤色如此黝黑的师弟?

于云间又道:“方才对付怨鬼,他不慎被怨气所伤,所以才……”

未尚兰端详独朽,心想这怨鬼这么厉害,能把人打成这般面色?

苟小与老板娘蹑手蹑脚地扒门张望,见王然已逃,顿时硬气起来:“你们!你们敢让她跑了!?”

周无亦瞥了苟小一眼,说道:“她还会回来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