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武侠 > 武侠之魔君花无缺 > 第十一章 引人向恶 【求收藏】

武侠之魔君花无缺 第十一章 引人向恶 【求收藏】

作者:花花花公子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0-07-02 01:40:39 来源:飞哥

临近黄昏,林平之才悠悠转醒,直觉的口渴难耐,正欲呼喊,忽的想起现在已不是当初的贵公子身份,还有那不知是死是活的爹娘,心下一酸,艰难的爬起身来,左右望去,眼见自己身在一处客栈之中,房中无人,瞧见桌上的茶壶,感受到干裂的嘴角,挣扎着下地,忽然脚下一软,眼冒金星的栽倒在地,脑袋磕在冰凉的地板之上,心中凄苦无比,只觉得老天都在同自己做对。忽然有人推开房门,林平之这几日被追的幸苦,反射性的想找藏身之地,却浑身酸软,动弹不得。

花无缺推开房门,看见林平之的模样,心下好笑,偏偏面上装出一副关心的神情,疾走俩步,把他搀扶起来温声道“你伤势不轻,这刚刚醒来,怎么能乱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你爹娘好好照顾自己。”

林平之虽然从小锦衣玉食,但是性子却坚毅孤傲,十分纯良,连番遭难的他心里感激,又想到自己如今的处境,生怕连累他人“多谢这位兄台的救命之恩,只是在下如今身处险境,那仇家想必在四处寻我,兄台还是不要管我,免得收到连累”说着就想起身离开。

“没想到你这小白脸,也算有些担当”被花无缺磨的没办法的黄雪梅端着一碗刚熬好的汤药,推门进来“不过你现在的情形,不用你那仇家找你,出去也是喂了野狗”

林平之眼见来人感到十分熟悉,低头皱眉寻思,想了一阵不得要领,抬起头看见黄雪梅的靴子恍然大悟,怒道“你...是你!!你还嫌害我不够?!我现在家破人亡,已经没有半点利用价值,你又来做什么?!”

黄雪梅斜眼瞧他,上下打量“婆婆妈妈的,你是不是个男人,只会在这里怨天尤人。家破人亡?你死了吗?你没手没脚吗?你老的走不动路了吗?是不是你仇家众多,吓破了你的胆,让你连报仇二字,都不敢提了?”

林平之听她言论,只觉得直击心底,颓然的低下头,半晌突然眼中大亮,挣扎的爬起来,对着黄雪梅俯身便拜,不住的磕头口中连道“是了是了,我一时遭逢大难,迷了心智,多谢前辈当头棒喝,前辈武艺高绝,求前辈收我为徒求前辈收我为徒...”直磕的脑门通红。

黄雪梅本来是触景伤情,看到林平之就想到自己的身世,恨铁不成钢,却不想有此遭遇,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忙道“你莫要拜我,我自己的仇都还没报完,你要拜就拜他,他是绝世魔头,阴险毒辣,他肯定有办法帮你”说着拉过花无缺往前一推,急匆匆的离去。

林平之磕的脑门通红,听得此言,忙希翼的望向花无缺,好似抓住了救命稻草。

花无缺摇摇折扇,上前先扶起林平之,有些头疼黄雪梅出的难题,她一走了之,自己却要为她善后,低头想了想问道“现在,有俩条路供你选择,第一个,我送你上华山,华山岳掌门号称君子剑,江湖上有名的仁人君子,拜他为师,那余沧海必不敢动你,你在勤练武艺,不出十年,必能亲手报仇”林平之初听还激动万分,但听到后面十年时间就垂下头去,十年时间,他等不了那么久,怕仇恨的火焰就能把自己烧死。

花无缺见他神色继续道“第二条路,我不建议你走,但是你报仇心切,我怕你铤而走险,罢了,你仍就是拜岳掌门为师,但这是权宜之计,只为了让你有容身之所,得到一时庇护,我传你一套道心种魔**,背靠华山,勤加练习,不出一年,那余沧海不是你三招之敌,但是我怕你事成之后,会后悔。”

林平之闻言,心中疑惑又心想自己如今身无长物,有何利用价值,不再犹豫“我选第二条,不管这路如何艰辛,我都万死不悔。”

花无缺闻言,面带不忍,叹了口气说道“好吧,你仔细听好,此法入门不难,几月即可,但难就难在须找一个至爱之人作为鼎。炉,朝夕相处,二人心意相通,然后,然后找人与那女子同。房,以此刺激自己的潜力,非大毅力者不能成功”

林平之听得此法,头皮发麻,只觉得黄雪梅所言不虚,眼前这人不愧为绝世魔头,所教的法子竟然这么匪夷所思。

花无缺见他犹豫,也不勉强,笑道“我先传你法门,然后送你拜师,之后你慢慢考虑,反正为兄也不希望你动用此法。”

十一看书天天乐!充100赠500VIP点券!

(活动时间:10月1日到10月7日)

$(".noveContent").last().addClass("halfHidden");setTimeout(function(){$(".tips").last().before("点击继续阅读本小说更多精彩内容,接着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