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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穿越重生 > 武烈殇 > 第91章 第九十一章 新出炉的廿三(三)

也不知是薄庙苗的话打动了沈越,还是他真地对失魂症起了兴趣,几日后,廿三在听差时,被沈越唤到跟前。

“伸手。”

廿三一怔,然后乖乖地伸手手臂。随即,他觉得腕间一凉,便见两根白皙玉管般的手指轻轻搭上,顿觉得手臂僵硬,一股莫名的不自在油然涌起。

“伸舌。”

沈越的命令简单,纵是个傻子也当听得懂。岂料廿三却还不如个傻子,竟怔怔地僵立着,一双眼眸动也不动地盯着自己手腕,充耳不闻。

沈越眉头一拧,指尖稍一用力,便听得廿三惨叫“啊呦!”随即,便见廿三仿佛突然被天雷炸醒般,一改之前呆木木的傻样,抱着自个儿的手腕连连跳脚。

猴子般在屋里东跳西跳了好一会儿,廿三才消停下来。放开手腕一看——腕间只有浅浅的一抹粉红,连个指甲印子都没有。他不敢相信似地揉揉眼睛,将手腕凑到鼻梁前,几没将两只眼睛瞪成了斗鸡眼。然,纵他如何仔细观瞧,手腕处真的是一丝伤痕都没有,且,就连那抹淡淡的粉红也即将消散。

他不可置信地望向沈越,却见公子爷紧抿着嘴,一边的唇角拧成一个勾,仿佛对他很不满意似的。

廿三觉得冤枉极了,将手腕亮出来给沈越瞧,“疼哒!真的!方才,可疼啦!”

沈越憋回了一口气,方闷闷道:“无伤无血,怎么会疼?”

廿三急了,“虽瞧不出来,可方才当真是疼!不然,小人也不会。。。。。。不会。。。。。。那样。。。。。。蹦跶!”

大抵,他自己也觉着方才那举止委实太过失礼,说出来真个难为情。然,那刺入心脾般的剧痛却是真实的,就好像——好像有谁将一根长而锋利的尖针,趁其不备突然刺入手腕,且,随着血脉直捅入心。

若不是这强烈的痛感令他至今小心儿砰砰乱跳,他保准儿以为方才是做梦了呢!只是,他做梦也想不到,方才是被沈越“欺负”了。

——先前,沈越命他伸出舌头,却不见反应,只有一脸呆相。他心里不顺,微一运气,将一缕真气顺着搭在廿三腕脉上的手指,强行渡入廿三经脉之中。这缕真气又刁钻又霸道,倏忽而来,横冲直撞地闯进廿三气脉之中,又倏忽而去,转瞬即逝。猝不及防的廿三疼得跟被猛猛捅了一刀般,惜哉却无凭无据,除了那令人心悸的痛楚,竟是有苦也不知从何说起。

委实可怜呐!

廿三犹不知是被沈越下了黑手,见公子爷硬邦邦地板着个俊脸,显见压根儿不相信自己的模样,深觉着真是冤枉死了!

——他只是不晓得,自己之前痛得跟野猴子般蹦来跳去的狼狈相儿,也不知道是可爱还是可乐呢,竟招惹得沈越忍俊不禁。偏生人家还很有理智,深知要保持主家的端庄样儿,便硬生生地将翘起的嘴角强压回来,弄出个怪模怪样的表情。

廿三无知无觉地挨了沈越一记黑手,纵喊冤也拿不出证据来,更是想不到平素里人模人样的公子爷竟是个如此腹黑之人。他心里又气又怒,一边觉着自己大大丢脸,同时又担心沈越自此不愿再给自己医病,不知怎地,一股委屈突然自心底冲上,顺着鼻梁冲进眼底,酸楚之下,流下两行泪来。

原本,沈越还在看笑话,不妨廿三突然哭起来,登时他就有些不知所措了。

大抵,自他记事以来,身旁诸人各个对他都是笑脸相迎。纵然在宫变后境遇大改,然,无论是文质彬彬的东宫舍人皮罗阳抑或土鳖气十足的张厨娘,都是心智坚毅之人,更勿论勇悍过人的彭大雄诸人,更是从无一个在他面前露出丝毫软弱来。

故而,当廿三的眼泪滴滴答答流下时,沈越竟如同被什么惊吓到了似的。

沈越猛跳起来,跺脚道:“你你你。。。。。。你如何哭了?嗨,你你你。。。。。。你哭什么哭?哎呦喂,你别哭了,成不成?哎呦哎呦——”

打小,沈越所受的教育里,可从没有“哄人”这一项——也是,自来帝王君主,都是高高在上,俯瞰众生,众生只有仰望的份儿,谁见过哪位帝王君主哄人来着?故而,沈越想要劝廿三止哭,却除了反复唠叨“别哭了”“别哭了”这三字,其它的话,却压根儿不会说。

先时,廿三不过是无声地流泪,哭着哭着,便抽噎起来,不一会儿,眼睛也红了,鼻子也红了,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两管清溜溜的鼻涕无声无息地流下来,险没糊住廿三的嘴。廿三一抹之下,拉出了一道又长又细的亮线,顿觉更是狼狈,登时觉得羞臊难耐,无脸见人。

这一下,他也不管什么礼数不礼数了,抬起袖口往脸上匆匆一抹,捂着脸就奔出门去,落荒而逃。

翻来覆去仍在唠叨“别哭了”的沈越突见小厮一溜烟给窜不见影儿了,也有些呆住了,傻傻地望着大敞的房门,依然喃喃道:“别哭了。。。。。。咦?你跑什么呀?真没规矩!”

不消半日,白石庄里所有的下人都晓得了——那个公子爷新收的小厮,唤作廿三的,居然披头散发地哭嚎着从公子爷的房里跑出来。

哎呦喂,这话传的,可真是令人浮想联翩呐!

当然,白石庄的人可都不是寻常人——可以说,他们是看着,或者伴着沈越长大的。沈越是什么人,他们自然一清二楚,哪里会就此联想些乱七八糟的。

然,大抵,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便对沈越少了几分距离上的仰视感——对这位前太子的敬意,委实不够深厚且发自内心呐!

据第一个目击证人小陈哥亲口说:“天呐!想不到傻小子还能跑那般快!我不过眨巴了一下眼,他便跑得不见影儿啦!哎呦喂,要不是那背影熟悉得很,我得以为白日见鬼了呢!”

薄庙苗与他一唱一和,“为甚说是见鬼呢?见猴儿不成么?”

小陈哥给了他一记大大的白眼,“你个真没见识!有披头散发的猴儿么?我瞧得真真的,那发髻散得不成样子,多亏头上那根竹簪扎得紧,不然,就更没样儿啦!说起来,那竹簪还是我送他的,品质上乘,真真好东西!”

薄庙苗撇嘴道:“一个大子儿都不花费的东西,能是什么好东西?!”言外之意,这枚经小陈哥亲手制作的竹簪,委实不咋滴!

小陈哥急了,怒道:“那可是我一刀一刀雕出来的,你想要还没有!”

薄庙苗继续撇嘴:“得了罢!丑成那样,我怕簪上它就连八十岁的老太婆都会不理我!也就是廿三傻,不晓得美丑,才由得你这般欺负,嘿嘿。。。。。。”

眼见两人越扯越歪,一旁听热闹的滕伯赶紧劝和,“好啦好啦!不是说廿三哭着跑出去,怎么又扯着簪子上了呢?小陈,然后呢?廿三怎样了?”

小陈哥一摊双手,叹气道:“我如何晓得?他一头扎进自己的房间里,就连晌午的饭都没出来吃。倒是公子爷。。。。。。”他面露疑惑,拧眉道:“公子爷的胃口倒是很好,用了好大一碗鸡丝面!还喝了两碗汤!”

周遭听热闹的人齐齐倒吸一口冷气,那齐整样儿,真跟事先排练过似的——

须知,沈越可是个自律的人,尤其是学医后,膳食方面很有规矩。如小陈哥所说这般,午膳用了这许多,委实相当罕见。

抱腿蜷缩在床榻一角的廿三,此时的心绪已渐渐平缓。回想起先前自己的糗样儿,他恨不能失忆算了。

惜哉,自己这“失魂症”只是忘却前事,可今日所发生的种种,却是想忘也忘不掉!

真是气死个人啦!

他偷偷捻了捻腕间。时隔许久,那冰凉的感觉似乎依然萦绕不散,隐约还带着若有若无的竹叶清香。他觉得面颊略略有些发烫,又有些心慌,于是,重重掐了手臂一把。他疼得龇牙咧嘴,心道:“又不是没碰过男人,惊慌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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