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半夜,旁人都蒙头大睡时,这两人悄不声地打了一小架,难分上下。
沈越收手后,觉得有些尴尬,便想先发制人:“大晚上的,你怎么又上房?”其实,是他先招惹廿三,论理,也阖该是他理亏。不过呢,这个人死要面子,尤其是,不晓得什么原因,他总觉得,务要在廿三面前表现得特有气势。
廿三实话实说:“睡不着呗!” 他还老大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反正天黑,纵沈越对对面站着,也未必看得见。
这真是个大实话!怼得沈越不知该如何继续质问。
的确,若非睡不着,哪个神经病会踩着这点儿上房呢?现下还是正月,滴水成冰的季节呢!
沈越突然灵机一动,伸手指着南市方向道:“那边走水了,你去看看究竟何事?”
打发了廿三,他也就可以当做全无此事了。
廿三怔怔地盯着沈越足有好几眼,然后,方抱拳应道:“是。”
他转身向院门方向走去,心里腹诽不已:公子爷的神经病又发作了么?
身后,是沈越老妈子般的絮叨,“当心点儿啊,藏着身形,别给巡夜的官兵看见。。。。。。”
廿三不为人觉地直撇嘴。
翌日,廿三强忍着哈欠,正没精打采地向沈越禀报这场火灾的种种异样时,一份密信递送进来。
沈越打开手中二指宽的纸卷,不由一怔:可真巧啊!
密信中说:顺郡王借由鬼市渠道,将褚后捐出的一部分珍宝秘密换成银钱或粮食或药材或棉布等等。不知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居然买家信息被泄露。昨夜,宿于南市泰安坊的一位卢姓买家,夜半被放火行盗。珍宝失踪,伤七人,死二人。
信息虽然颇有缺漏,却足以令沈越倒吸冷气了。
他食指曲而轻叩案几,沉吟良久,突然问道:“你可晓得鬼市?”
廿三正偷摸着打盹儿呢,忽听沈越问话,一时间尚未反应过来。片刻,方道:“属下略有耳闻。”
“哦?那你觉着,鬼市买家的消息有没有可能被泄露?”
哎呦?廿三挑挑眉——这可不好说。
“论理,既然敢称为‘鬼市’,那便是有了不得的手段能够遮掩。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一不见面,二不议价,所有环节皆有由中间人递话传讯,牵线买卖。买卖成了,亦由中间人代为交货收钱。买卖双方,不知南北,不论男女,即便是亲父子,亦彼此不晓。故而,才叫‘鬼市’。”
廿三说得头头是道,几句话便将鬼市的特点说得一清二楚。然而,他随即话锋一转,“不过,即便是‘鬼市’,所有的环节也都是人来完成的。既然离不得人,那么,就免不了发生纰漏的可能。这世上,除了死人不能开口,活人——总会在有意无意间泄露秘密。”
“因此,‘鬼市’防范再严,只怕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沈越点头,“的确,没有什么秘密是能够永远保守得住的。可是——”他晃了晃手中纸条,“自买家入场,到泄露秘密失火被盗,这才短短几天?”
廿三接过沈越的话,“这很有可能,秘密是被故意泄露的。”
“有意思!”沈越一把将掌心纸卷攥成紧紧一团,“咻”地抛入几尺外的炭盆里,眼见纸团变红变亮,继而发黑,最后成为一团软塌塌的灰烬,方喃喃自言自语道:“——有意而为之!谁的手笔?目的何在?”
昨儿三更半夜,廿三被迫与沈越比划了一番功夫,还被差遣着偷看了一场火灾,一整晚没合眼,整个人都恹恹的。
沈越瞧着他的小脑袋跟鸡崽儿似的一点一点,模样委实可怜,心头一软,柔声道:“这儿不用你侍候了。且回屋歇着,下半晌了再来。”
廿三那个高兴啊,如闻大赦般,称 “是”的话音未落,身影便嗖地不见了。
沈越唇角微现笑纹——原先的廿三可不是这样,沉闷得很,仿佛很重规矩的样子,其实是谨小慎微。如今这个样子,倒有了几分小陈哥自己人的松快。
沈越目送廿三离开,自斟一杯茶,却不饮用,只是握在掌中。
他的视线停留于茶盅上,似乎在细细欣赏那光洁雅致的青釉面。然而,在其眼眸深邃之处,却并无茶盅的影子。
他凝神思量方才廿三的禀报。
昨夜失火的,是位于南市的一家富商宅院。
据邻人讲,这富商是外地来的,才搬进来没几天。这院子不知是富商赁的还是买的,不过,进出的下人随从倒不少,单是每日采买的菜蔬就有两三大车。
大火是先从厨灶间燃起来的,乍一看,仿佛是厨子未将灶火熄尽而导致复燃。然,廿三趁人不备,潜入后院,却发现在两处地方有引燃物的残烬。一处是卧房,另一处是书房。这两处烧得都比较惨,半边屋子都烧塌了,里面熏得乌黑。
厨灶间的火,是何时燃起的,并不确定。而待得发觉时,火势已大,泼水都来不及救火。
整条街的人都跑了出来,救火的救火,扒房的扒房,直至衙门来人,大火已将这宅院烧了一大半。所幸,因着这宅院够大,又有水墙相隔,窜出墙外的火苗不多,只有相邻的六七家受到牵连。
救火过程中,不停地有人进进出出,或是抬人,或是搬物件。廿三暗中细数,约有十来个人被搀扶或者抬出去。其中一人,头面俱烧得炭黑,却还有口气。廿三眼尖,发现他垂在外面的手臂只有半截——手肘以下不见了。伤势是新鲜的,断口处还有森森骨头茬子向外支棱着。只是,廿三并不能确定,这手臂是被砸断的,还是被砍断的。
原本,廿三还想往宅院里其它地方再探一探。怎奈衙役到场后,开始检查在场诸人的身份,并在宅中搜拣起来。廿三见状,只得离开返回。
信息虽然不多,但两厢一核对,也能发现不少问题。
其一,褚后捐出私库,虽是莫大功德,却不能在明面儿上换钱换粮。而鬼市是最好的中介途径。依着鬼市数百年的规矩,买卖双方互不相知,一切皆由鬼市运转操作。自接受卖家委托始,联络买家、挂标、勘件、议标、交易等等环节,皆在鬼市中人的掌握之中。环节并不复杂,贵在滴水不漏——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彼此并不沟通。故而,知道卖家的人,并不知道买家。晓得标价的人并不晓得标物为何。而此次火灾的苦主——卢姓富商,其秘密泄露,十有**是负责联络买家或交易环节的鬼市中人出了纰漏。
其二,自鬼市接受顺郡王的委托,到如今已有生意做成,不过短短数日。鬼市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成所有环节,说明这次召集的买家主要来自距离京城不远的地方。这些地方是有数的,来自这些地方的富豪也是数得着的。
其三,卢姓富商是将将搬入所烧宅院不久,随从虽多,但未必顶用。卧房与书房都有纵火的痕迹,却直至火势难遏后才发觉。这其中,有没有内外勾结?
其四,珍宝被盗,说明盗宝人一击即中。为何能如此准确地寻得藏宝之处,并顺利盗出?
其五,伤七死二,这数目并不惊人。是因为盗宝过程顺利无人察觉?抑或盗宝人不欲大开杀戒?其目的为何?
最后一个问题——盗宝,是仅仅觊觎宝物,还是有更深一层的缘由?
沈越在心里一一罗列出这些疑点,再三思量。
“公子爷——”小陈哥的声音在门外轻轻响起。
“进来。”
小陈哥推门而进,将手中请帖呈上。
最寻常的白棉纸帖子,任哪一家纸铺子里都能买到,一两银子能买一大摞。
打开后,内页上无纹无印,只有一行字——
“子时候客于魏一楼。”
署名处,只画了个一笔不断线的夜叉脸谱。
沈越“啪”地阖上请帖,悠悠道:“故人相邀,怎好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