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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力爆棚的女主她只想种田搞钱 第12章 河边杀猪

作者:星祀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3-05-17 12:50:07 来源:文学城

回过神后,她把手一缩,脸颊飞红。

见她眼泪又要往外掉,沈秋歌连忙安慰,“你再哭我就动手把你打晕了啊。”

江潇潇被吓了一跳,紧咬嘴唇,裹在被子里,无声地掉着眼泪。

“别急,你现在很安全。我叫沈秋歌,昨天在山上看见你,把你带了回来。”沈秋歌解释道,“也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人,要是记得回家路,就回去吧。

“如果你惦记着我的恩情,在家里烧香的时候念念我名字,给我攒点功德就行。”

等了半分钟没等到江潇潇说话,沈秋歌也没往心里去,“那你歇着,我得杀猪去了,有事就叫一声,我妹妹和弟弟在家。”

江潇潇看着沈秋歌的背影,满脑壳都是问号。

杀猪?

还有女孩子当屠夫的吗?

哇,好厉害。

院子里,沈冬铭神情复杂,对刚才的那声尖叫同样心有余悸,“那位......”

“估计是胆子小,在陌生的地方被吓到了,不用管她。”沈秋歌把盆扣在背篓上,背起背篓,拖起野猪,“走吧,去河边。”

沈春霖拿着破铁锅,沈冬铭抱着柴火,三人往河边走去。

江潇潇擦着眼泪,打量自己所在的这间屋子。

土墙茅草顶,只有一扇窗户,窗户还破了个洞,往屋里漏风。

陈设极简,总共一张桌两把椅,半个柜。

不知道为啥角落里还放着根长棍。

敲门声传来,听上去还很小的孩子礼貌地喊了一声,“大姐姐,我能进来吗?”

江潇潇拿被子把自己裹得严实,“请进。”

沈夏尧推开门,端着一碗水小心翼翼走了进来,没看江潇潇。由于踮脚也够不到桌子,他把水放到了板凳上。

“姐姐说你要喝水,我放在这里啦。”

放下碗后,沈夏尧没说别的,迈着小短腿跑了出去,细心地关上门。

等了一分钟,门外没有动静,早就有些渴的江潇潇才下了床,捧起碗喝水。

又歇一阵子,状态好些后,江潇潇缩在床角,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这床板实在太硬,环境也差,草屋顶,黄土墙,空气都是灰蒙蒙的,仿佛处处飘散着尘土。

如果能说出心声的话,她的心声是,有点嫌弃。

她无比想念家里宽敞明亮的房间,檀木红漆的桌椅,软且舒适的床。

甚至想屋角的那盆兰花,桌上香炉的袅袅薄烟。

可是那些东西都不再属于她。

仓皇出逃,逃到这穷乡僻壤,运气不好就要在满是尘土和脏乱的地方过一辈子。

说不定还会像娘亲那些话本里写的那样,嫁给个又凶又无能的男人,整天打骂她,动不动就扇她的耳光。

而她不但不能反抗,还得给这种人生孩子!

想到这里,江潇潇又哭了一场。

娘哎!这日子可怎么过啊!不如死了算了!

她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墙上,可又怕疼。

除了怕疼,更怕这一头会把看起来摇摇欲坠的墙撞倒。

不仅没能报答恩人的恩情,还恩将仇报把人家房子给拆了。

提到报恩,她又想到另外一个话本里写的。

万一这个恩人看她有几分姿色,就要把她卖到那种地方去怎么办?

能当屠夫的姑娘,肯定有一把子力气。她这连搬桌子都费劲的,根本逃不掉。

就算逃掉,万一被抓回来,屠夫姑娘恼羞成怒,把她剁碎了包进包子里呢?

死就算了,死了连全尸都没有!

江潇潇哭得更大声了,泪眼朦胧望着墙。

实在不行还是给自己个痛快的吧。

......

河边,沈春霖放下东西,帮忙架起锅就回了家,沈冬铭则烧火烧水。

现在的雪烬是一把锋利菜刀。

沈秋歌挽起裤管,光着脚踩在冰凉河水中,利落的手法,开膛破肚,处理野猪。

晨起要进山和劳作的村民们隔了大老远就看见有人在河边干啥,一大片红水,伴随着血腥味飘下来,便好奇地跑去围观。

看见沈秋歌在杀猪时,众人都惊呆了,纷纷讨论起眼前这一幕。有的人好奇猪从哪里来,有的人好奇沈秋歌怎么看上去那么熟练。

说熟练,沈秋歌摆摆手,直呼不敢当。

她是杀怪的,不是杀猪的。

看上去熟练,无非是觉得割肉很丝滑,没有停顿,所以像个在大X发杀了十年猪的老师傅。

实际上只是因为雪烬字面意思上的削铁如泥,切开骨头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有人想搭话,但是考虑到沈秋歌骂人难听,周围这么多人看着,怕丢了面子,只能换个目标。

“冬铭啊。”几个妇人带着笑,走到烧水的沈冬铭旁边,“你家这野猪......”

“不知道,问大姐。”沈冬铭淡淡应答。

这些年,他见过村子众人的太多冷漠,邻友之谊远谈不上。但母亲向来教导他,不能直接跟人撕破脸,面对不喜欢的人,也要学着笑脸相迎,礼数不能落下。

远亲不如近邻,得罪了身边这些人,将来需要帮助的时候就没人回应,孤立无援。

他虽做不到笑脸相迎,但也没失过礼数,该有的表面功夫都有。

再经前些天那场闹剧洗礼后,他对村民们算是彻底心寒,也看清了人性的冷漠自私。

往日里跟父亲称兄道弟,喝酒谈天,受过他家中不少帮助的人,站在人群中,望他的眼神里甚至带着莫名其妙的嘲讽。

要是之前,他或许会想强撑着将表面关系维系下去。可在听了沈秋歌的那些话后,他只觉得这样的做法费力不讨好,还累。

沈秋歌给了他很大的底气,也是勇气。

她早猜到今天早晨会有人来问沈冬铭事情,也跟沈冬铭交代了,只要有人问,就把事情推过来。

其一是她有这样的实力,不怕红眼狼。其二是知道她厉害的人越多,他们越安全。

在听到沈冬铭给出的答案时,周围人都沸腾了。

沈大树家的大女儿沈大妞,谁不知道那是个眼高手低,除了脸外一无是处的姑娘。

活一点不干,家里的忙一点不帮,脾气又坏,小姐做派,最在意自己的容貌,幻想着能靠脸和身段嫁入高门贵户。

可这次醒来,却完全变了个人。

不仅不再打骂弟弟妹妹,也不再像以前一样招嫌。之前跟别人说话都会掐着嗓子摆造型争取温声细语,现在双手叉腰唾沫星子横飞骂得众人如狗血淋头。

而且不知道从哪学来一身功夫,骂人又凶打人又狠。

甚至能从山里猎回来一头野猪!

他们见得不多,只觉得沈秋歌变了,但壳还是那个壳。

唯独沈冬铭,第二天就发现了这个姐姐和那个姐姐的区别。

乍一看,她俩长得很像,实际上只要多看几眼就能看出,这个沈秋歌的面相比那个和善了不是一星半点。

或许是气质的影响,望着两个人时,他的心境不一样。

看一眼那个,会下意识皱眉头,莫名觉得不舒服。

而看一眼这个,只会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内心安宁。

沈冬铭还发现了另一个点。

那个沈秋歌会将鞋底垫得很高,以此来营造自己的高挑纤细。而这个沈秋歌,不穿鞋身高也比那个垫着鞋底的要高。

且不是一星半点。

从净身高来说,那个至少比这个矮了整一掌。

只是他们跟村子里别的人很少往来,加上这个年纪还能长个,就没人太在意。

破铁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冒泡,沈冬铭忽略了四周叽里呱啦的声音,从茅草盖着的背篓里提出野鸡,放到木盆里,把开水舀进去。

这些东西的出现,又让人群的议论声更甚。

沈冬铭端着盆走到沈秋歌不远处,边拔鸡毛边问,“姐姐,兔子该怎么处理?”

“那个要剥皮,一会儿我来,你把鸡毛拔了就好。辛苦了。”

两人都在忙着,无暇顾及别人的议论,也懒得听。

然而没过多久,人群里传来一个尖锐刺耳声音。

“沈大妞,你这兔子和鸡,偷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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