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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幻当文豪 第4章 第四章(捉虫)

作者:少年梦话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2-02-15 00:31:28 来源:文学城

兰斯·卡文迪什回家了这件事一大早就传遍了整个高登社区。

最早发现这件事的是邻居家的琼斯太太。

“昨晚他家灯亮了。除了他,我想不出现在还有谁敢进入那栋房子。”琼斯太太挂着黑眼圈,苦着脸和其他主妇抱怨道:“异端审判局怎么会让他回来?我还以为他已经死在那里了!”

主啊,那种杀人如麻的邪//教份子为什么偏偏是她的租客兼邻居!

另一个主妇啧啧称奇:“被异端审判局逮捕的犯人要么被处死,要么被终身幽禁,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被放出来的。”

就有人猜测,“难不成他是清白无辜的?”

立刻被人反驳:“不可能!报纸上说的事能有假的吗?”

是啊,报纸。

这是压在所有高登社区住户心目中的一块乌云。

在一个星期前,高登社区是一个宁静祥和的中产阶级社区。周围邻居大多是律师、医生、政府雇员或商人,大家都过着体面的生活。

而这份平静在五天前被打破了。

先是异端审判局破门而入逮捕了兰斯,然后第三天报纸上就刊登了这件事!

一时间,全城的人都知道了住在高登社区有个叫玛丽的女人是个搞**献祭的邪//教份子,她的独生子也因此身陷牢笼即将处刑。

高登社区一下子涌进来无数的记者,严重影响了住户的日常生活,还抹黑了全社区的风评,琼斯太太她们不胜其扰。

“琼斯太太,您不是他的房东吗?还是尽快把他赶出去吧。”

琼斯太太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

林无咎现在正在认真的端详镜子里的自己。

这是一张全然陌生的脸。

高鼻深目配上黑发黑眼,很像传说中的罗马人。但是却有着仿佛古希腊哲学家的忧郁气质。

脸色惨白,黑眼圈浓重,唇色也是青乌,一看就知道很不健康。

他扬起嘴角,挑剔的审视着自己的笑容,直到调整到自觉完美的弧度,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妈妈说,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太差。

所以他每天都会练习。

他放下镜子,握起羽毛笔,开始今天最重要的任务——写文。

他今天早上五点钟就醒了。

一半原因是在医院里养成的生物钟,一半原因是因为贫穷。

某种程度上,他是被穷醒的。

昨夜到家后,家里宛如飓风过境,一片狼藉。

异端审判局可没有解放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良传统。

法律规定,异端财产充公。

所以他们连吃卡拿要都不屑,理直气壮光明正大抢劫。

总之,经过异端审判局的仔细搜刮,家里仅剩的值钱东西皆神秘失踪,就连林无咎藏在抽屉夹层的小金库都被缴了。

还好他信奉狡兔三窟,没有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最后成功撬开地板找到了他之前藏的两镑。这也是他现在的全副身家。

这里就要说一下莱特帝国的货币体系和购买力了,和带英的货币体系不能说毫不相干吧,只能说一模一样。

一镑=20先令=240便士。

除此之外还有基尼、索维林、克朗、弗洛林等辅币。比如,1基尼=1.05镑,1索维林即为一枚20先令的硬币等等。

总之在充分了解这里的货币体系以及购买力后,林无咎得出了以下的结论——莱特帝国就是异世界带英分英。

话归正题。两镑购买力有多少?目前,一个标准的四磅重的面包售价为8又1/2便士,也就是说两镑约能买56个四磅面包。

城市里普通工人的平均年收入水平大概是一年45镑,周薪水约为17至18先令,这是可以养活一家人的收入。

一个单身汉,年收入三十镑就可以活的挺滋润了。

林无咎藏的这两镑,如果省着点花的话,差不多可以撑一两个月。

要问他为什么当初不多藏点钱……很简单,因为穷。

就这点钱还是他好不容易才弄到的。

原主的母亲玛丽女士是个寡妇,平时花用的都是丈夫的遗产和自己的嫁妆,如果仅仅是这样日子还算能过得去。

可惜的是,她多了个爱好——搞邪//教。

众所周知,搞宗教很烧钱,搞邪//教就更烧钱了。

所以在林无咎变成兰斯·卡文迪什的时候,玛丽女士已经欠了一屁股债,穷得荡气回肠。

更离谱的是,都到了这种时候了,玛丽女士还要硬拗中产阶级人设。

为了维护体面,她还是要坚持租用年租金40镑的“豪宅”①,雇佣年薪9镑②的女仆,并且每个月还要去家政服务协会雇佣园丁修剪花园。

玛丽女士缠绵病榻许久,自知时日不多,所以生前给自己安排后事的时候极尽铺张浪费。

定做的棺材费、洗尸、更衣、停尸整容、送葬所穿的服装、支付给抬棺人的费用、宴请客人和祭奠的费用,以及神父的佣金,加起来足足花了三十镑,这还没算上墓穴的价格。

总之,玛丽是虱子多了不怕痒,又向银行狠贷了一笔。

现在玛丽死了,留下了粗略估计三百镑的欠债,都留给林无咎继承了。

三百镑是什么概念?根据报纸上的说法,300镑是一个中产阶级男子能体面养活全家的年收入。

此时距离房子租金到期还有半个月。

林无咎必须要在房子到期前成功赚到第一笔稿费,要不然只能流落街头当流浪汉了。

林无咎写了一会儿,就停下笔,揉了揉眉心,突然说:

“杰克,我们聊聊吧。”

男孩模样的魔鬼展开翅膀,悬浮在书桌上,金色竖瞳居高临下的望着他,“聊什么?”

“你瞧,我还不知道你究竟是什么?对你的过去也一无所知。”林无咎摊了摊手,“这让我怎么为你安排合适的剧情呢?”

他在小说里把杰克写成童工,这是从他的年纪和穿着打扮推测出来了。他对魔鬼杰克几乎是一无所知。

杰克定定注视了他一会儿,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笑容,“哈,我是谁?一个好问题。”

他展开双手转了个圈,用活泼轻快的声音说:“我是杰克,是丽娜,是爱玛,是汤姆……是全世界成千上万在痛苦中惨死童工们的怨念,我是——魔鬼!”

林无咎忍不住笑了。

真是一出绝妙的黑色幽默。

玛丽为了寻求死而复生的机会,丧心病狂到杀了自己的儿子做实验,却没想到召唤而来的却正是索命的冤魂。

她这也算是“死得其所”了吧。

只可惜,她至死也不知道,他的“死而复生”和魔鬼根本毫无关系。

他兴致勃勃的勾起唇角,“那么,你想要在我的小说里做什么呢?”

杰克:“杀戮!破坏!暴力!血腥!我要让所有人都为我的名字发抖!”

林无咎思索了一会儿,若有所思道:

“我就当你是想要革命吧。”

“革命?”魔鬼困惑的念出这个古怪的名词,“这是什么东西?”

林无咎转了转手中的羽毛笔,微笑道:“一个可以和你的需求完美匹配的东西。”

很好,他已经有充沛的灵感了。

……

杰克垂涎欲滴的望着伏案写作的黑发少年。

他可以清晰看到,在那副不堪一击的皮囊之下,居住着一个极其璀璨耀眼且独一无二的灵魂。他这一生见过的人类不知凡几,却没有一个的灵魂可以和他比拟。

这是只在恶魔的口耳相传中出现的,可遇不可求的顶级艺术家灵魂。

如此绝世珍馐,会有无数恶魔为了获得他的灵魂打破头的。

要怎么才能让他卖掉自己的灵魂?

突然,他抖了抖翅膀,目光停留在少年握在手里的黑色羽毛笔,心中有些异样。

羽毛笔不知道是用什么动物的羽毛做成的,通体纯黑质地看不出一丝杂色,在特定的角度看去泛着金属般的光泽。

明明没有墨水,暗金色笔尖在白色稿纸上留下一个又一个丝滑流程的漂亮花体字,还不卡墨不透墨,比钢笔都好使。

种种疑点下,杰克终于按捺不住开口询问。

“你这只羽毛笔……我似乎没见过你蘸墨。”

林无咎书写动作不停,漫不经心的说:“很神奇对不对?玛丽总算给我留了点好东西。”

“哈?”杰克露出一个嘲弄的笑容,“你是白痴吗?贸然使用来源不明的魔法物品,十有**会死于非命。”

林无咎淡定:“哦,你会让我死吗?”

杰克一噎,然后又冷笑着开口道:“你是不是忘记了我是个恶魔?”

他危险的舔了舔嘴唇,压低声音威胁道:“只需要对这只羽毛笔施加一个魔法契约,当你在纸上署上真名的时候,你的灵魂就是我的了。我保证,你会遭受比死亡更痛苦的事情。”

然而让他失望的是,对于他这番恐吓,黑发少年甚至都没正眼瞧他一眼,他低着头,用让人火大的敷衍语气说道:“哦,那你好优秀呢。”

杰克:……

他气呼呼的消失在了空气里。

林无咎当然知道这只羽毛笔不正常。只是暂时不打算抵抗它的魔力。

因为他无法舍弃它。

在握上它的那一刻,他就觉得这只笔好像已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舍弃它,就好像让他舍弃自己的手脚。

至于刚刚杰克说的恶魔契约……

这根本威胁不到林无咎。

因为兰斯·卡文迪什又不是他的真名。

不过杰克的话倒是给他贡献了一个出乎意料的情报。

“原来你们魔鬼都是乙方。”林无咎停笔,漫不经心感慨道:“我还以为你们可以随意夺取灵魂,原来还是要和甲方签合同才行么?好卑微。”

杰·卑微乙方·克很生气,并且狠狠摔碎了五个花瓶表示抗议。

这回林无咎再喊杰克的名字就彻底得不到回应了。

他遗憾的耸耸肩。

真不经逗。

要买糖哄哄他吗?

算了吧。现在他自己都要煮字疗饥。

杰克已经是个成熟的魔鬼了,应该学会自己哄好自己。

林无咎彻底把全部心神都投入到了写作里。

……

林无咎这一写,就足足写了一天。成果也是很可观的。

他写了一万多字,现在《杰克复仇记》已经有三万多存稿了。

等他停笔的时候,手指僵硬得保持着握笔的姿势蜷缩着,活动的时候几乎能听到骨头咔哒咔哒作响的声音。

外面天已经黑透了。借由巡逻的巡警③大声报时,林无咎知道现在已经是晚上七点钟了。

他捂着已经饿到隐隐作疼的胃部,慢吞吞站了起来,眼前一黑,身体晃了一下差点一头栽倒,腹部的伤口也因此在此被牵动,他趴在桌子上小声的吸了一口气。

闭目缓了好一会儿,他才逐渐摆脱了低血糖带来的晕眩。

他一旦专注某件事的时候,就会忽略周遭的一切,所以竟然一天都忘了吃饭。

这具身体破败成这样,不知道还能活几年?

林无咎从抽屉里摸出几便士硬币,准备去食品店买点最便宜的面包充饥。

就在这时,外面的大门被敲响了。

“兰斯·卡文迪什先生,您在家吗?我家主人琼斯先生前来拜访。”

琼斯夫妇是他的房东,就住在隔壁,他们前段时间也出席了玛丽女士的葬礼。

林无咎慢吞吞打开门,抬眼望去,花园的篱笆外站着一对主仆。

琼斯先生是一个典型的英伦绅士。他长相严肃,一双蓝眼睛在金丝眼镜下闪着锐利的光,身着考究的黑色西服套装,带着一顶棕色软帽。

林无咎记得他的职业——一名律师。

林无咎向来是一个讲礼貌的人,所以他用敬语问道:“晚上好,琼斯先生,您有什么事吗?”

琼斯先生同样彬彬有礼道:“很抱歉没有预约就冒昧前来拜访,实在是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来告知你。”

林无咎勉强想起了一条常识。

“请进。”他说:“我给你泡茶。”

对了,家里还有茶吗?

以往这些都是由女仆收纳管理的。玛丽去世后为了省钱他立刻辞退了她。

偌大的房子里现在只有他一个人。

他还真不知道现在的待客流程。

“不用了,我就在这里说吧。”琼斯先生瞥了一眼他身后,有些紧张的清了清嗓子,继续用那副彬彬有礼的态度慢条斯理开口道:“卡文迪什先生,我必须遗憾的通知你,请你最迟明天搬离这里。”

林无咎诧异微笑:“我记得合同上规定了月底才到期?”

琼斯先生冷冰冰说:“合同上也同样规定了你不能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否则房东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林无咎挑了挑眉,嘴角笑容不变,“我可没有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异端审判局释放了我就是最好的证据。您要不信,可以去询问异端审判局的安东尼检察官,他可以为我证明清白。”

“已经不需要了。你没看报纸吗?这件事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了!”琼斯先生说:“你没听到吗?白天外面不知有多少记者吵吵嚷嚷。你的事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家,还有全社区的风评!”

“请你明天就搬走吧!”

哈哈哈哈林无咎应该是我笔下最惨的男主了,一穿越过来就负债累累,勤奋码字的很大一部分动力是还债。想想可怜的巴尔扎克,还有因为投资失败只能靠写文还债的马克吐温,以及欠了一屁股赌债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像狄更斯这样有钱还会赚钱的文豪才是稀罕物种好么!

① 贵族和乡绅通过继承获得本地的房屋,除此以外人们一般并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屋。大部分中产阶级在市镇上的住所是租借来的,租期三年、五年或者七年。福尔摩斯的房东赫德森太太的房子应该是继承而来的,并且依靠这幢房屋的租金作为生活来源。

②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中塞姆·维勒被匹克威克先生雇佣为男仆,年薪12磅。女仆更低。在1861年出版的《华顿夫人的理家守则》中写了打杂女仆的年薪为9—12磅,低级家庭女仆为8—12磅。男主的母亲因为财务紧张,所以只雇佣了一名女仆,且年薪是最低的9磅。

③维多利亚时代会有更夫挨家挨户报时,然后每周每家收取一便士左右的服务费,后来这个赚钱的生意大部分都被警察抢走了,只有一些教堂所在的街区还会出现更夫的身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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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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