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事开始之前,先讲两件怪事。这第一件事呢,就是这世上那些看起来坑蒙拐骗的算命大师里,说不定真有高人。
但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前,张煜是绝对不相信这些狗屁鬼神一说的。对于他小人家来说,怎么逃过作业的压迫,怎么在邻里的小孩间当上大哥,才是天大的事。
至于鬼啊,神啊之类的,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吧。反正他这会儿是热得慌呢,不只是这会儿,他已经热了快一周了。
张煜自己也不知道去哪里鬼混了一遭,惹了一身风寒回来,先是喷嚏打了一周,鼻涕淌了一周。原以为是个小感冒,凭借他那不愿打针不愿吃药,生生熬出来的免疫力,他非常自信自己能扛过去。
但还得是老天长眼不是,偏偏就打了他的脸。身上的温度一日是比一日高,三十九度都压不住了,体温计的那水银柱子硬生生往四十度飙,烧了足足一周还不见好。
急得他外婆是直跳脚,老太太刚过了六十大寿,觉得正青春呢,精气神倍儿好,天天约着老姐妹出去打牌跳广场舞。现在急的是牌也不打了,饭也吃不下了,整日就围着这小外孙打转。
诊所也去了,点滴也打了,怎么就不见好了呢。眼看着这小混蛋日渐迷糊起来,老太太心中也伤春悲秋起来,莫不是这小混蛋命就只有这么薄了?
幸亏他爹妈也都不管他,否则真要是没挺过来,她还要受小辈的指摘。老太太心中给了自己一耳光,小外孙都这样了,自己还在想什么呢!
此时邻居提醒她,看这孩子也不像体弱之人,长得也是一表人才,也不该是个福薄之人,怕不是被什么脏东西给魇住了。若是真有小鬼捉弄,那么人间的药石郎中自然束手无策我,不如带去瞧瞧“先生”。
所谓“先生”,指的并非是教书先生,自然也不是医生,而是江湖术士,人称“算命的”。
老太太心中一合计,对啊!这孩子刚出生的时候,老哭,没日没夜地死命嚎,于是她便带着去见过一次算命先生,那老先生施了些术法,孩子还真就不哭了。
如今也是没了法子,只好硬着头皮试一试。老太太四处打听,才求得当年那术士现在所居之处,偏恰好就在蓉城。
你说,世上哪有这么凑巧的事。小外孙出生在乡下老家,那术士恰好游历到那儿。十年过去了,老术士不仅没死,而且刚好又住在了蓉城。
这么凑巧的事,看来是老天也觉得这孩子命不该绝啊。张煜虽然平日里是混蛋了点,但好歹有张嘴吃她的饭,也有个人逗她开心,惹她心烦。
嘴上说着嫌弃,其实心里万般牵挂。也不知道这孩子的爸妈怎么舍得的,就这么对这小混蛋不管不顾。
真是作孽啊,她这老婆子还得背这个小孩子四处寻医问药,几经折腾下来,她那把老骨头都又往里缩了不少。老太太都要怀疑是自己把这小混蛋喂得太好了,才十岁就有这么个高个子,现在还得自己亲自背着去看病,活受罪啊!
还好老太太常年叱咤广场牌场,也是认识了不少老太爷,就算六十了,她也还自诩一枝花,收下了不少老太爷做迷弟。
这不,去找那江湖术士的路上就遇上了他的迷弟一号,她记不清名字了,只觉得眼熟。
对方见这情形,二话不说就将张煜背在了自己身上。老太太三言两语给迷弟一号说了情况,一号点点头,撒腿就跑。
还得是广场舞锻炼人,老当益壮的一号背起张煜就往马路边跑,拦了一辆出租车,火急火燎地就赶往了蓉城市郊。
出租车停在了一个小河边,此时天色已黑,四周静悄悄的,一边的居民宅里不时传来犬吠声。三人下了车,司机就马不停蹄地开走了,一骑绝尘。
老太太环视四周,才知道司机为何跑得这么快了。这地方偏的,恐怕让司机以为他二人是诈骗组织的拖儿,要么就是趁机抢劫杀人。
老太太也不在意此时此刻在别人心里留下了什么不堪的印象了,只是叹了一声,说:“哎妈呀,这地方,不愧是高人呐,住的地方都那么——别具一格”
一号也有些发怵,但他要在老太太面前表现出英勇无畏的样子,只好强装镇定,说:“他们这种世外高人住的地方,肯定是不同我们一般的凡人嘛。春兰啊,你别怕,我护着你!”
一号鼓足了那为数不多的勇气,才说出这番话来。裴春兰并没有如他所愿,夸赞之后依偎在他肩上。
只见裴春兰大跨步地顺着河边走了下去,她一边打量着河边的居民房,一边吆喝着让他快点。
也不怪一号一把年纪了还恬不知耻地玩起了当代小年轻那套,恋爱脑满大街的晃,也没有谁规定六旬老汉就不准长恋爱脑了?
哼!没有!
一号一边愤愤地在心中想,一边背着张煜跟着裴春兰。
这里的民居排布很乱,电线在屋顶间乱飞,电线杆上也是裹满了各种小广告的。虽说有条公路顺着河边的连通了这一片居民房,但这路也是年久失修,地面上坑坑洼洼的,一不留神就踩进一个坑。
天色已然黑了,所以在外的人也不多了,只是偶尔有几个人影在远处的路灯下匆匆闪过。就算是路灯,也只是些苟延残喘的摆设了,要么昏黄得渗人,要么就是一闪一闪自娱自乐玩着亮晶晶,有的干脆直接罢工。
裴春兰本来就在乡下住了半辈子,若不是为了送外孙读书,她也不会到市区中去生活。所以她对于眼前这场景倒是没多大反应,只觉得跟乡下那荒山古村还蛮像的。
但一号就不行了,他可是个实打实的蓉城本地大爷,喝茶听曲、麻将牌九他样样在行,看惯了老蓉城的热闹,新蓉城的繁华,他哪里习惯的了这样的地方——鬼气森森,没点人气。
对啊,这地方怎么连个人都没有啊,只有两个人“沙沙”踏在路上的脚步声,还有旁边渗人的水声。路边草丛里的虫子也在微微地叫唤,树上的野鸟也恰逢其时的啼了一声,吓得一号差点三魂离了六魄。
裴春兰转身询问:“诶……你,你是不是害怕啊?”
裴春兰不出意料的没有叫出他的名字,但一号作为一个大龄舔狗,当然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咯。
“谁说的?我怎么会害怕!你……当心自己就是了——这脚下黑,注意路灯……”
话还没说完,一号就露馅了。
裴春兰哈哈大笑,但也没有看不起的意思,只说:“你怕也没用!都到了这儿了!不过还是谢谢你愿意陪我走这么一遭,我老婆子会记住你的恩情的。如果我小孙子醒了,我一定要给你包个大红包!”
“唉!你说这些多见外啊——我是那样的人吗?”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调侃着,不知不觉就到了术士家里的地址了。
其实也不是裴春兰愿意晚上来,这不是存心给自己找麻烦吗?实在是人家高人说了,只在晚上见客,白天不方便。
至于怎么个不方便法,她也不知道,也不敢多问。只是按照高人给的地址找上去,至于这高人是否人如其实,她老婆子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不对,是这小混蛋只能听天由命了,看看老天爷让不让他活吧——
这是一栋两层的自建房,卡在一种居民房中,平平无奇,完全看不出一点有高人居住的样子。
楼下有一位姑娘等着,姑娘上身穿着一件普普通通的卫衣,帽子扣在脑袋上。由于路灯角度的缘故,姑娘的大半张脸都藏在了黑暗里。
姑娘下半身穿的是一条紧身裤,裴春兰经常看到城里那些小年轻这么穿,每每看见总会想,这姑娘不冷吗?
虽然看不清样貌,但是裴春兰还是知道,这姑娘年纪应该不大,也就二十来岁吧。
姑娘无视了一号的寒暄,老大爷尴尬地被晾在了一边。她利索地穿过一堆杂物,在一个刁钻的角落进了楼梯口,楼梯走到一半时,就从水泥实心的变成了木板。一脚踩下去,有些不稳当,裴春兰险些恍了下去。
姑娘这才意识到照顾两个老年人,用手机为他们打了个手电。
裴春兰道了声谢,姑娘见他们跟上来了,一言不发,继续往二楼绕。
二楼过道也是摆放了不少杂物,裴春兰觉得四周甚至有很重的霉味。心中不禁怀疑:这地方真的有人住吗?
一号也是胆战心惊,知道跟着裴春兰见到了那个所谓的高人,他紧绷的心弦才算松了一点。
高人的道行高不高,他看不出来,反正个子不高。
高人年纪已经很大了,头发胡须全白了。但但裴春兰始终觉得十年前他就已经长这样了。
裴春兰没读过什么书,大字更是不认识几个,没办法借助纸笔记事,只有一个脑子。这一点她是不大会怀疑自己的,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没到不认人的地步。
眼前这个白胡子老头,分明就跟十年前相差无几。
她也不敢直接问,也不敢表示出怀疑。不过有了这个想法在心里,她对小孙子的病倒不是那么担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