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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70年代做文豪[穿书] 第13章 讲故事

作者:狸太守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3-02-23 00:29:07 来源:文学城

吃到丈母娘特意煮的酸菜鲫鱼,秦松就知道初雪做饭的好手艺源自哪里了。不得不说母亲对一个家庭的影响是很大的。

比如说张淑芬爱干净,不止家里家外拾掇得干净整洁,就连家里的人也一样。

不管是初雪还是她爸她哥,甭管在地里干活的时候脏成什么样,回到家必定第一时间把自己收拾好。

哪怕衣服上缀满了补丁,还可能有些许不合身,但一定是干净整洁的。

言行举止上也不会有这时候村里人惯有的毛病。

说话不会出口成脏日妈带娘,也不会随地吐痰徒手擤鼻涕之类的。

秦松合理怀疑当初原身在大队里挑选吃软饭对象时就有这方面的考量,虽然他自己也不咋滴,但并不耽误他对别人高标准高要求。

吃过饭,张淑芬和初雪去收拾碗筷厨房了,秦松没像在家里那样抢着做事,而是和老丈人大舅哥们坐在堂屋闲聊。

老丈人初怀友看起来得有五十出头的样子,其实今年也才四十三,黄黑的脸膛刻满了岁月赋予的风霜,是位种田好手,人生里除了父母兄弟妻子儿女,就只剩下种地了,与人闲聊时能说的话题也都是和种地有关。

大舅哥初雷今年二十二,性子和他父亲差不多,都是沉默寡言的类型,不过比他父亲好一点的是初雷眼明心亮,话虽少,却总能说在点子上。

当初小妹嫁人,初雷没少提反对意见,可惜因为种种因素,这个婚还是稀里糊涂结了。

婚事一定,初雷就没再说过反对的话,在外面也从来不符合埋汰秦松的人,因为他知道女人结了婚,过得好不好的,基本上就全指望男人靠不靠谱了。

身为娘家人,要是他们表现出对秦松的不喜,反而对他们妹子影响不好。

不过秦松一向喜欢观察各色各样的人,也擅长刻画人物,对于初雷隐约的排斥还是敏锐察觉到了,对此也很能理解。

相较之下,今年刚跨过二十岁大关的二舅哥初雨就性子活泼了不少,爱说爱笑,思想简单,对于秦松虽然之前有些不喜欢,可一旦成了家人,在初雨看来就是自己人了。

对待自己人,当然是什么都好,母亲张淑芬帮亲不帮理这一点,初雨大概是家里继承得最好的一个。

在场四个大男人,秦松也不是能说会道的,于是性格使然,热场找话题的就都是初雨。

初雨说话没太多顾忌,或许在他看来秦松是一家人,一家人之间也不存在顾忌忌讳什么的,大大咧咧就问起秦松:“妹夫,你的文章写得怎么样了?听妈说你们今天去县城里已经把信封邮票都给买好了,是准备那什么,投稿了吗?”

全家人里,只有初雨对原身说要在家写稿子而不上工这事儿毫不怀疑,这段时间有机会就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投稿”这个词儿还是他跟人学来的。

老丈人和大舅哥虽然没吭声,可一个个也都把目光投了过来。

秦松也不隐瞒,笑了笑说:“已经有腹稿了,不过还要写下来再稍微修改一下,大概后天邮差下来的时候就能顺路投出去了。”

这年头没有电脑打字机,全靠手写,几篇稿子一起写下来发出去,秦松做起来也不会很轻松,今晚和明天都要加紧些才能完成。

初雨挠挠头,好奇地双手撑着脸颊追问:“副稿是什么稿?”稿子还分副的正的?就跟他们的公社领导一样?

秦松想了想,“说起来,大意就是人在写文章之前,先在脑袋里组织好故事的开头过程结局,确定好风格和一些关键情节的文字表述,做到心中有数才好下笔。”

这个初雨知道,他拍了下巴掌,得意地抢答:“这我知道,就跟胸有成竹那个故事一样!”

秦松点头,暗自松了口气,其实他是有点怕对方会问:既然是脑袋里想好,那为什么还要叫腹稿。

发现二舅哥是个好奇宝宝的性子,保险起见,秦松觉得不动声色接过话题主导权,主动询问:“二哥你知道胸有成竹的故事,那你喜欢看故事吗?”

他发现初雨说起胸有成竹的故事时眼睛里闪烁着喜欢的神采,猜测对方是喜欢看故事或听故事的。

果然,说起这个,初雨就完全忘了问妹夫写稿子的事,立马说起自己看过的故事听过的故事,说完了还很遗憾:“可惜都好多年没有说书的了,要不然你听了肯定也得喜欢!”

看起来遗憾得不得了,也不知是在遗憾现在没机会听说书了,还是遗憾秦松没听到那些精彩绝伦的故事。

秦松心头微动,“说起故事,我以前倒是听过看过不少故事,不知道二哥你们听过没有。”

初雨兴致勃勃怂恿秦松说说看,他早就好奇知青们在城里都知道哪些故事了。不过因为他们和知青点的人没多少来往,他也不像大队上一些年轻小伙子那样对女知青有心思,所以一直没机会问问。

现在妹夫主动提起,他当然不愿意错失良机。

秦松思索了片刻,就挑了一个我军长征路上发生过的故事,“这是我从一位长辈那里听来的,不知道具体细节是否还原,不过故事是真实发生过的。说的是我军在第三次穿越被称为’死亡陷阱’的若尔盖沼泽湿地时……最终,这位小战士,就在这风雪交加的草地上,为革命献出了他年轻而又宝贵的生命。”

初雨听得眼眶红红,初雷和老丈人也听得心情沉重。

这是秦松在一本回忆录中看到的,说完以后也发出一声感慨:“现在我们的日子看起来还不够好,比不上欧,比不上美,但我们也无需彷徨,无需胆怯,无需自卑,因为我们有无数郑小战士这样的英雄,我们有坚强不屈团结一致的民族精神,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必定重新强大起来。”

语气平淡而又笃定,仿佛他已经看到了那样的未来。

事实是,秦松确实看到了。

也正因如此,他说的话才更有感染力。

不说初雨了,就连老丈人和大舅哥,这会儿也满怀激动和希望。

要不是秦松还在这里,他们都恨不得现在就站起来。站起来做什么?他们也不知道,总之就是迫切地想要做点什么。

等到这股劲儿缓了缓,初雷忽然对秦松说:“我相信你写的文章一定能登报。”他也是第一次正视自己这位疑似吃软饭的妹夫的能力。

故事是红军长征路上的《七根火柴》,我在某一段极其枯燥乏味的人生里看过,还看过很多老一辈用来夹鞋样子的书,现在想想其实都觉得难以想象我居然能静下心来看那些书。

事实也证明了,我们这一代人习惯了每天大量的阅读,如果真穿越到古代,或许只有富贵人家才能满足我们对于“阅读”的精神需求,我还想着如果给我一座藏经阁,我大概率都能窝在里面一本一本看完【啃爪.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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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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