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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陛下的救命药 第1章 天选之子砍人啦

作者:古渡酌言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1-01-29 22:42:43 来源:文学城

深秋的夜里已经很凉了,街上静悄悄的。一场秋雨过后,还有些未干的小水洼,盛着天边那月牙儿,亮晶晶的。

今夜的沈家却正喜气洋洋的大宴宾客,觥筹交错,举座皆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结了亲。

——沈家的嫡长子,怀德将军沈雍,从雁门关凯旋,功成名就。

他父亲是声名显赫的镇国大将军沈归义,这次回来,算是在雁门关攒够了战功与威望,要回来子承父业了。

鲜衣怒马的沈家少将军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虽长相并不英俊,但却孔武彪悍,引得不少姑娘悄悄观望。

灯火通明的将军府内,不起眼的角落里:

沈烟点着小小的蜡烛,悄悄换上衣服,还是决定去凑个热闹。

他作为沈家“先天痴傻”的第四子,多年来被软禁在这破落院子里,不允许出现在众人面前。

但沈烟又怎么能不去看看?

被软禁的这些年,他翻|墙的技术愈发纯熟,半夜翻出去是家常便饭。

于是这时候也当然要去凑凑热闹,趁着人多,悄悄混进去。

将军府自新皇登基后,应了“一朝天子一朝臣”这句,颇为冷清。难得这般大宴宾客,沈烟也是第一次有胆量参与进去。

他不敢走的太近,怕遇上自家丫鬟小厮,更怕直接和他爹打照面。

沈烟远远看着,宾客尽是达官显贵,脑袋上顶着的数字一个比一个高,

——老天爷赐给他的能力。

某一天,【平步青云】四个嚣张而威武的大字,突然出现在沈烟面前。

那时还是个十一岁少年沈烟莫名其妙,险些以为是自己被囚禁在破落别院里太久,以至于出现了幻觉。

随着那几个字的出现,他发现每个人的头顶都一个数值。

平日里他只能看见婢女小厮,也就是说,他看到的所有人,头顶上的数字都是个光秃秃的“零”。

但他很快发现,他爹镇国大将军的头上,写着是“六十五”,而且不是黑色的,而是隐约有一点点浅金色,不太明显。

他以为这代表此人权势地位。

直到又过了两年他终于可以翻|墙进出,接触外面的人,偶然间遇上一个数字是“六十”的落魄流浪汉。

这可不得了,街上大部分人,甚至是衣着华贵的商贾之子,也不过就是个“二十”、“二十五”。

沈烟立即猜测,这不仅仅代表此时权势,“平步青云”四个字,或许本来就包含了对于未来的猜测。

但这天赐的能力有什么用呢?

如果沈烟身居朝堂,可以看见谁大厦将倾,不可结党。如果他是商人,可以知道谁是未来的达官贵人,提前结交。

甚至,如果他是个普通人,他都可以用这个能力给自己带来一点点利益......多认识几个将来要“平步青云”的人,将来不就有机会抱住他们大腿,给自己找个机会了吗?

但他是个庶子,而且是“不忠贞”的产物,是野种。作为镇国大将军沈归义的耻辱,被软禁起来,连见人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沈烟正兴致勃勃的看着来客,他们头上的数字大多不错,少部分看样子将来要倒大霉。

这能力就当是解闷了,还挺有趣的。

自从他大哥沈雍回京,他爹和大夫人头上的数字都涨了十点,他大哥的数字也足有“七十”。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从身后拍了拍沈烟。

沈烟本就鬼鬼祟祟的取乐,于是立即给吓了一跳。

转头看去,见是自己唯一的挚友郑渠,府上奶妈的儿子,现在也在府上当小厮,是个哑巴。

“阿渠!你吓死我啦!差点以为被发现了。”

郑渠比划着手语道:今天府上人多,我悄悄拿了点吃的,咱们去吃吧。

郑渠是沈烟这些年以来唯一的朋友,唯一和他友善交流的人。

沈烟也是唯一一个有耐心看着郑渠比划,甚至最后两人研究出一套自创的手语来交流,成了他俩的一种默契。

郑渠给了沈烟一个鸡腿,又比划道:你今晚还出去吗?

沈烟咬了一口,笑道“练武不可荒废一日啊,转过年来就是武举,若是能夺魁,咱就发达啦。”

郑渠知道沈烟的处境,知道他虽然能力非凡,武功很高,但也难以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

从一开始大家就不在一条起跑线上,可他劝不动铁了心要改变命运的沈烟。

那边又叫郑渠去干活了。

是沈烟的嫡出妹妹沈盈雪。那刁蛮任性的劲头,都是被大夫人惯出来的。沈烟在她这里讨了不少苦头,实在不喜欢她。

沈盈雪头上的数值还挺高,是个“三十一”,不愧是将门嫡女,将来肯定日子过得不错。

沈烟吃完鸡腿,擦了擦手,拿起弓和仅有的几支箭,还有被当做剑的粗树枝,悄悄翻墙出去了。

沈烟每天都在这条僻静的小街习武,很寂静,寥无人烟。

只有更夫踩在落叶枯枝上,发出“噼啪”的清响,伴随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打更声,渐行渐远。

此时他手里握着三尺长的粗树枝,在朦胧的月光下劈砍穿刺。脚下的步子移动轻盈敏捷,那树枝在空中挥舞,发出猎猎风声,气势十足。

未几,“啪”一声脆响,树枝直接折断了。

断的那一半径直飞了出去,力道之大,一旁古树上的大鸟窝被直接打了下来,掉在地上。里面的小鸟发出叽叽喳喳的惊恐叫声。

沈烟低头看看手中半截树枝,再看看无辜被害的鸟窝,随手把树枝扔在地上,迅速跑去捡起鸟窝来。

是三四只小小的丑丑的雏鸟儿,也不知道大鸟飞哪里去了。

莫不是这宵禁令一解开,连鸟儿都解了宵禁,夜里寻欢作乐去了?

——五年前,新皇登基时大赦天下,顺便也改了历来宵禁的规矩。

放在以前,他也就只敢在自己的破落院子里练一练,还得时刻提防着人多口杂,被谁看去了,又是个麻烦。

沈烟脑袋上顶着鸟窝,慢慢爬上树去,听着一脑袋的叽叽喳喳,嫩嫩的叫声。

在无死角环绕的鸟叫声中,他没有听到下面正有人走了过来。

唐渊舟本来只是想甩开禁卫军,才拐到这人迹罕至的小街,不想竟然能看见这种奇观。

半夜三更顶着鸟窝爬树?民间的奇人、闲人还真是够多的。

沈烟一手抓住树杈,另一手从头上取下鸟窝。

深秋了,树枝都干了变脆了。他踩的树杈上似乎也有了自己的想法,被刚刚那折断的粗树枝给带坏了似的,蓦然发出了一声令人心脏停跳半拍的脆响。

紧接着,那树枝断裂开来,沈烟一脚踩空,从树上直接掉了下去。

直接一个平沙落雁式拍在地上。

树下的唐渊舟立即躲闪,刚刚躲开沈烟,下一秒,一个鸟窝不偏不倚的扣在了唐渊舟脑袋上。

唐渊舟:..................

沈烟差点啃一嘴落叶,灰头土脸的,趴在地上一抬头,看见一个头顶上金光闪闪的男人。

——金光闪闪。

沈烟这辈子第一次看见居然有人头顶竟然显示了“一千”,而且还有威风凛凛的金色,几乎要亮瞎了他的眼睛。

天啊!

这是何等的霸气威武!

天选之子也不过如此了吧?

他带着十分矜贵的气场,单是站在那里不动,也能感觉到逼人的傲岸。长相更是俊美无比,甚至略带妖冶的邪气。

但是,他腰间竟然连块玉佩都没有,一身粗布的朴素白衣,头上一支质朴木簪束发。

大越自开国以来,一直有“君子佩玉”的传统,即便是没条件的,少吃两顿饭也得努力一下。

那他,莫不是世家公子暂时落了难?

另一个念头在沈烟脑海中迅速浮现:若是我此时与其结交,他有什么需要,我努力一下雪中送炭。等他富贵了,帮一把自己这个布衣之交,岂不妙哉?

老天爷赐他这个能力,或许就是垂怜他命运悲苦,就是为了把这贵人相助的机会送给他!

对方的脑袋上还倒扣着鸟窝,沈烟连忙一跃而起,拍拍身上的尘土,从那人脑袋上摘下了鸟窝,端盘子似的,把小鸟崽捡起来一只只装好。

还好这树不很高,既没摔坏了沈烟,也没把小鸟儿们摔伤。

“抱歉啊兄台,不要紧吧。”沈烟捧着鸟窝道。

很好,虽然这个不美妙的相遇似乎让对方的表情看起来无比暴躁,但至少可以有认识一下的机会了。

唐渊舟正欲发怒,借着月色,看到沈烟的脸,却愣住了。

“是你?”他的声音满是震惊道。

沈烟一听,这未来的贵人把自己当成了谁?

这种话本他看过!之后肯定就把他当替身——

下一秒,出乎沈烟预料,对方竟直接拔出佩剑,勃然大怒道“你居然没死?!”

沈烟:???!!

等等!这不对啊!这错认似乎与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这人竟然当街就要行凶,剑刃带着凛冽寒光,若不是沈烟躲得快,刚刚这一剑就直接血溅三尺,命丧当场了。

疯子。

这人居然是个疯子,下手这么狠辣?

沈烟连忙后退,道“兄台!你认错人了!我从未见过你啊!天这么黑,你看清楚啊!”

对方依旧没有停手的打算,又是一剑,这次直接削掉了沈烟一块衣角。

沈烟身手极好,同辈人很少有是他对手的。却没想到这人竟然更加武功卓绝,再加上沈烟手无寸铁,再这样下去必然吃亏。

这开了挂一样的大佬,竟然是个疯子。

惹不起,这太可怕了,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吧。

沈烟转身就跑,那人立即追上来,好在沈烟熟悉地形,加上那人头上金光闪闪的“一千”在昏黑夜色里十分显眼,这才在几次躲闪拐弯中,终于甩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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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选之子砍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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