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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将死于太阳 第25章 栾香旧局 (一)

作者:今昔逢云有雨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4-04-12 18:31:02 来源:文学城

“入赘的谁?”

此时八卦之心已经到达顶峰,闻霄双眼紧盯着祝煜。

祝煜忽然发觉闻霄长得相当稚气,是话本里那种文邹邹的面貌,尤其是那张总是堵死人的嘴,杏色红润,唇形饱满,好看极了。

世上竟有惹人生气的人,长得如此温良文雅。

不知为何,祝煜心跳漏了一拍。

一旁的闻霄着急道:“你不说拉倒。”

“我说我说。”

祝煜回过神来,捋顺了口条“你们君侯入赘我们京畿一个大官家里,那家人姓叶,有一个独生女,四处游玩时候偶遇了钟侯,对钟侯爱得不行,就嫁给了她。”

闻霄若有所思,神色茫然,“跨越如此多阶级的恋情,古往今来倒也不是没有。可我们从未听说君侯夫人的事。”

“他入赘这么丢脸的故事,能让你知道吗?也不晓得他怎么封锁的消息,兰和豫这种人精都没听过这个故事。”

“你又是从哪知道的这个故事?”

闻霄怀疑地眯了眯眼。

祝煜干笑了声,“我……吃饭时候我爹娘聊天,我听见的。”

对话戛然而止,闻霄久久没说话,半晌,唇角一撇,发出不屑的一声。

“嘁——”

祝煜顿时有些面红耳赤,日光照在身上都变得火辣辣的,“你这是什么意思,虽然是我父母茶余饭后的小闲话,也不一定是假的吧。”

闻霄利落起身,拍了拍衣裙上的土,“好好好,我信。祝大人您有雅兴继续赏日光,我明天还要挂职,先睡了。”

“你回来!”

祝煜急了,忙张牙舞爪扑腾起身,一把扯住闻霄衣袖,“你就是不信。”

闻霄诡异地顶着祝煜扯住的半截袖子,祝煜也意识到逾矩,忙松开手。

“祝大人不要老拉拉扯扯,怪不好的。”

眼前的少女并不高,栾树影遮了她大半张脸。但她那双眼睛,在树荫里依旧明亮。祝煜跑腿多年,各国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过,人们的眼睛历经千帆后都会暗淡,只有闻霄,牢狱泥泞也滚过,寒山冰窟也行过,那双黝黑的眼睛依旧明亮。

听闻太阳之前,人神共生的时候,日夜轮转,夜晚天上会有点点星子,星光熠熠生辉。祝煜猜想,闻霄的眼睛一定是星星的样子。

然闻霄说话的模样总是和她温暖的双眼不同,平静如一潭死水,“况且,我原本就是祈华堂的一介小小东史,翻阅古籍无数,我自然晓得,没有根据的事情,只当个猜想,不能真的去相信。”

祝煜哑然,脚下生了根似的,愣在原处。

闻霄扯了扯嘴角,算是缓和气氛,转身进屋去了,留给祝煜一个关得死死的门板。

这一夜,祝煜辗转难眠,时而是小七小八他们的脸,时而又变成寒天枯里的万千尘缘丝线,到最后变来变去,刀光血影,恩怨纠葛,都变成了闻霄铮然不肯服软的脸。

闻霄说过,所有的一切,都是人类的记忆,是人类的文明。

祝煜轻咳两声,守着这几句话,卷着被子熬过了一晚的噩梦。

待到一梦终了,他有些疲倦的起身,刺目的阳光在窗缝里倾泻而下。

窗子后是建明殿的后院,不知为何发出些细碎的咀嚼声。

一时梦魇里的种种冲上脑海,激得祝煜后颈冷汗直流,他揉了揉额头,起身推开窗。

阳光从未有过的美好,像是丝滑的流水,顺着屋檐和树影流泄而下,洒在女人的纤纤细手上。

那只手一看便是提笔写字的手,即便受过许多的伤,变得有些粗糙,甚至旧疤纵横,尽管如此那只是仍是文质彬彬,修长好看。两指捻着一一根绿油油的树枝,顺着手指往上看,手的主人眉眼不再那么倔强,温柔得接近慈悲,十分耐心地将叶子喂到眼前的动物嘴里。

祝煜忽然萌生了大不敬的想法。

所谓万物崇敬太阳,万物因太阳而存在。

而此时此刻,恰到好处的阳光,手里浓绿的叶子,还是微微掀起的风,都为闻霄而存在。

闻霄在喂鹿,喂那只寒天枯接她回来的白鹿。她一边喂,手一边抚过鹿首,鹿也会微微抬首回应她。

听到动静,闻霄朝祝煜望去,“祝大人醒啦。今日晚些时候君侯传我议事,便不去祭场巡视了,祝大人若是想去,我可以唤几个祈华堂的人带你去。”

祝煜没应她,闻霄便自顾自开始想如何安置这尊大神。

无论是去祈华堂,还是在大风宫找几个人陪他玩,送他去吃酒也好,总归不能放他出去乱跑。

闻霄放下树枝,手指点了点下巴,“嗯……要不找那位王小卜?我看他与你挺熟的。”

祝煜仍是没应她。

闻霄恼火地望过去,才发现他嘴唇微微泛白,只盯着自己看个没完。

闻霄先检查了一下,自己只是穿了身寻常的衣衫,并非什么奇装异服,头发虽是没仔细束起来,也不至于夺人眼球。

再仔细想,祝煜脸色不好,莫不是这几天跟她在祭场工地吃土灰,伤口崩开了?

闻霄连忙跑到窗边,一把将窗子彻底掀开,关切道:“祝大人,你没事吧?是不是伤口疼?”

祝煜难得安静,只是摇了摇头。

“你怎么了?魂掉了?”

“闻霄,我想问你点问题。”

闻霄以为这是什么职场随机小考核,立马如临大敌,“您说!”

祝煜缓缓道:“人为什么要睡觉呢?”

“呃。”

闻霄哽住,“因为……睡饱了才能更勤奋地工作?”

祝煜双眉紧锁,嘴唇抿成一条线。

闻霄深吸一口气,“如果不睡觉,工作时候精神涣散,是不是上不好班?人祭事项如此琐碎,稍有不慎都是不敬于东君,我岂敢不认真对待?因此我每天早睡早起,用最饱满的精神对待每一天的工作……”

“不不不。”

祝煜打断了她,“我的意思是,如果没有夜晚,人为什么要睡觉呢?”

闻霄垂眼,拿捏半天,还是道:“书上记载,太阳之前,是有夜晚的。不过这跟人睡不睡没什么关系吧,累了一定要睡觉的。”

祝煜不甘心,继续追问道:“那蜡烛呢?火把呢?那些照明的东西,难道不是为了照亮黑夜而创造的吗?”

闻霄长叹一声,“可没有黑夜了。我们不需要面对黑夜,可以活在温暖光明的世界,这就是东君临世的意义。所以……”

“所以什么?”

闻霄笑了笑,轻快道:“这就是我工作的意义啊!我相信太阳,我为太阳奉上血肉,太阳庇佑生灵长命不衰。”

“你……”

“嗯?”

“你以前不是这么说的。至少去寒天枯的路上不是这么说的。”

闻霄道:“我那时候也没想到还能活到现在啊。”

祝煜苦笑道:“你职场求生欲真的很强。”

“所以祝大人还去巡祭场吗?”

祝煜忽地重重关上窗,窗子几欲被他震碎,逼得闻霄倒退几步,“不去了!不高兴!睡觉!”

站在檐下的闻霄不解地望着窗子,捉摸不透这尊大神今天是吃错了什么药。

以至于同君侯议事之事,她都有些坐立不安,反复转手腕上的栾花手钏。

今日不同往日,闭门思过许久的宋袖终于回到了大风宫。

君侯是个体面人,一直和和气气同宋袖说话,宋袖也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聊着云车改造事宜。

云车聊完,又聊到四方藜麦,田间水利,把能说的劝说完,死活不肯提人祭一个字。

最终,君侯给宋袖倒好一杯热茶,语气竟生出慈爱来,“孩子,受苦了。”

宋袖恭顺接过茶,并未答话。

君侯道:“我知道你心疼那些工人的技艺,我也在想,能不能好好周旋开。”

宋袖笑道:“君侯愿意谅解铸铜司锻造不易,是铸铜司之幸。君侯理应知晓,东君虽为神明,能让大堰子民过上好日子的,终究还是铸铜司。”

兰和豫见他逾越,连忙咳嗽着打断宋袖讲话,“哎呀,你看你,还没改造完云车呢,这就开始邀功了。”

“宋袖的意思,我都懂。待我仔细斟酌吧,只是此事之后,朝中大人对你不满许多,你得受些罚。”

宋袖道:“臣愿意领罚。”

“具体是罚什么,得等我回来才能下定论。”

宋衿听了,忙道:“君侯要远行?”

辛昇解释道:“君侯打算去与寒山附近的部落会面。祝煜在寒山遇袭,羌国虎视眈眈已久,不可不防。”

宋衿追问,“要去多久?”

“丁日前回来。”

宋袖便说:“那丁日到来之前,铸铜司是否要准备什么,应对祝小将军?”

君侯轻悠悠道:“无妨。随他查。”

宋袖不安道:“各国避铸铜司如蛇蝎,偏偏大堰反其道而行之,怕是触了京畿的眉头。还是收敛些好,要不要我命人将云石燃料都转移……”

“不必,我说了随他查,他一个年轻人,翻不出风浪。”

哪国的君主,面对京畿的千军万马,无不是俯首帖耳,不敢冒犯。然大堰在铸铜司的加持下,国力愈涨,像是把锋利的剑,要戳碎京畿牢不可破的统治。

君侯的自信,让在场每一个人捉摸不透。

“我离开这段时间,由辛昇辅政,你们几个孩子有什么事情和他商量着来就好。闻霄,人祭之事一定要盯紧,后日必须填埋第一批人牲。”

闻霄领命,“是,我会落实的。”

君侯继续宽和道:“除此之外,大家抽空,各自休息几日。忙了许多日子了,年轻人,该回家的回家看看,该出去玩的出去玩,不要小小年纪被困在大风宫。”

他瞥了眼宋袖,补上一句,“你休息这么久就不要回家了,赶紧回去干活。”

兰和豫兴奋地双眼放光道:“那我们是不是可以……”

君侯无奈道:“可以。”

兰和豫一把拽过闻霄的手摇晃起来,“好哎!要吃酒咯!”

君侯正色,“这次不要把大风宫弄得丢砖掉瓦了。”

“我保证,这次我办得非常完美。我计划到时候把玉津做菜好吃的师傅都请来,在宫道上摆满一长席,再请舞姬席上起舞,足尖如蜻蜓点水般越过,美哉美哉!”

一时,严肃的议会成了兰和豫宴席讨论会,兰和豫是交际花,就连君侯也忍不住提议几句。

聊尽兴了,君侯道:“我倒是没什么家人,你们几个孩子给我添不少乐子,咱们大风宫热闹热闹也挺好。”

闻霄忽然想起他的八卦,心中百味杂陈,暗骂祝煜为何要给她说这些。

君侯握着左右闻霄和兰和豫的手,放在自己膝盖上,“咱们把大堰一起治理好,咱们也是……一家人啊。”

君侯嗓音有些沧桑,竟真的像风烛残年的老人,无儿无女,无依无靠。

宋衿便笑道:“君侯,我们天天住在同一宫室,早就是一家人了。”

议会就在一片其乐融融中散了。

离开时候,辛昇因为辅政,被君侯留了下来。闻霄想着人祭还有一箩筐烂事,赶忙要独自离开。

回去的路上,几声分外鸟叫声传来,分外悦耳,闻霄本就心里被方才暖洋洋的氛围渲染,格外快活,便抬头寻去,没寻到鸟,偏偏寻到了宋衿。

狭路相逢,一个满面春风,一个阴风阵阵。

虽说闻霄与宋袖,自念书起就要好,对宋袖这位亲姐姐倒是不熟。与其说不熟,不如说宋衿是个十分神秘的人。闻霄相信,就算是宋衿的夫君辛昇本人,也对宋衿不甚了解。

她总是独来独往,不愿意依靠任何人,又总是勤奋过度的样子。

宋袖是轻轻努力,就可以学会一切的天才,而宋衿,就是那个挑灯夜读,才能追赶上宋袖一星半点的普通学生。

曾经有个佳话,说的是宋袖不愿意背书,宋衿在院子里朗诵,宋袖睡梦中听去,醒来竟然也能倒背如流。

闻霄有时候觉得,有这么一个过于优秀的弟弟,也是一种心酸,事事不费吹灰之力,都能强过自己。

显然宋衿没那么喜欢宋袖的,又因为是亲生弟弟不得不管他,连带着对作为朋友的闻霄,都嫌弃起来。

眼下宋衿一身干净清爽的衫子,分外利落的模样,走起路来干练又爽快,不偏不倚堵住闻霄的去路。

闻霄只得道:“宋姐姐好。”

谁知宋衿冷笑一声,“我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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