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的春风,总是料峭。
梅花未曾谢尽,桃李却已点缀了枝头。
酉时末,天色便暗了下来。
暮色四合,倦鸟归巢,远山苍茫。
洛水村的一条小路上,几个妇人手里端了一个大粗陶碗,从一户小院里走了出来。
碗中装着的,是吃席剩下的菜肴,虽算不得精细,但是这油水足够的菜,对于村里的人来说,倒也难得。
一个妇人看了一眼手中的菜,又笑着对旁边的人说道:“看不出来,这秦屠户家娶媳妇儿啊,果真是下了血本,瞧这菜式,便是村里好些席面都比不过。”
“可不是嘛,这秦屠户夫妇,也是好的,小儿子也争气,可唯独这大儿子秦遇安,偏生是个不争气的主儿,见天儿的偷鸡摸狗,如今好不容易有人愿意嫁给他,那还不得好好的庆祝一下?”
“哪里是人家姑娘愿意嫁给他啊,你们知道,秦遇安娶的是哪家的姑娘吗?是隔壁青山村林老根的女儿。”另外一个妇人嫌弃的撇撇嘴,又道:“对了,我们家那条狗,肯定就是被秦遇安给偷去吃了。”
“你那件事,谁说得清楚?没凭没据的,也不好这样说。”又有一人说道:“不过啊,我有个表姐,就是嫁到了青山村,我听她说过,那林老根也不是什么好人,又爱喝酒,又爱赌钱,现在欠了赌债,还不上了,只能将自己的女儿卖给秦家,拿彩礼还赌债呢。”
“那林家闺女儿,倒是个可怜人,那么水灵的一个姑娘,分明就是从一个火坑,又被推进另外一个火坑喽,这将来的日子,指不定难成什么样呢。”
“你们难道没发现,今日那姑娘进门的时候,有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
“谁家娶回来的媳妇儿,软塌塌的像是个死人啊,指不定是被她爹做了什么手脚呢。”
“谁说不是啊,唉,好好的一个姑娘哦,这样一来,算是毁了……”
几人又叹了一口气,才渐渐走远了。
身后,那座立在黄昏中的小院,依旧张灯结彩,笑声不断,一些喝酒的人,正喝得兴起。
欢笑声和谈论声混合在一起,吵得人头疼。
林初夏睁开眼,才发现自己躺在了一张陌生的床上。
脑袋还是有些晕,还有些疼,就像是宿醉之后的感觉。
她强撑着坐起身来,这才发现,身上果然套着那身大红衣裙。
“呵,这当爹的还真是厉害,为了让女儿乖乖嫁过来,竟用了这样的手段。”
看着身上的大红衣裙,林初夏皱着眉,嘀咕道。
脖颈上还有些疼,嗓子也还有些沙哑,说出来的话,难听得像是指甲划过毛玻璃的声音。
她是前两日才穿越来了这里。
在现代时,她本是一个厨子,继承了家里的事业,一心想要将林家私房菜发扬光大,却没想到,因为劳累过度,倒在了厨房,再次睁眼,就已经到了这个她完全没有听说过的地方。
若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可她还没有来得及像其他穿越女主一般,做出一番事业,就被告知了要嫁人的消息。
至于她要嫁的人,正是这邻近几个村的“名人”。
洛水村秦屠户家的大儿子,秦遇安。
能称得上一个名人,倒也不是他给众人做了多少贡献,更不是他功成名就,只是因为,他是这一带出了名的小混混。
成日里,除了偷鸡摸狗、惹是生非的事情,一件好事也不做。
听说这秦屠户夫妇二人,成亲多年,却一直无所出,直到后来,好不容易盼来了第一个儿子,难免就娇惯着,要什么就给什么,最终养成了这样的性子。
到了该成亲的年纪,却也因为名声太难听的缘故,一直没有说成一桩亲事,直到遇到了林家。
听说,那日,林老根被追债的人抓住了,要剁他的手,正好被路过的秦屠户看见了,就替他还清了赌债。
林老根见到救自己的人是秦屠户,也知道自己没钱还他,就干脆让自己的女儿嫁到了秦家来。
一户人家需要媳妇,一户人家需要钱,如此一来,倒是各取所需,一拍即合。
这具身体的原主,同样唤作林初夏,已经十七岁了,在这个时代来说,已经是待嫁的大龄女子,可惜摊上了一个那样的爹,一直都没有人敢上门提亲。
原主听说是嫁给这样一个小混混,一时之间想不过,便选择吊死在了山里的一棵树上,再次睁眼,就已经变了现在的她。
即便原主以死相逼,依旧不能改变了林老根的想法,甚至撂下狠话:便是只剩一具尸体,也得嫁到秦家去,倘若她敢逃走,就将她娘给打死。
许是担心她果真还会寻死,林老根干脆在她的饭菜里面下了药,让她直接睡了过去,直到方才醒来。
也不知道,这将来的日子,究竟该怎么过。
就在她暗自为自己的将来担心时,紧闭的房门却被人从外头推开了。
“吱呀”一声,让她的心儿也跟着颤了颤。
定神一看,进来的人,却不是她那个混混相公,而是一个中年妇人,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地血色衣裙,挽着一个发髻,手中端了一个粗陶碗。
“闺女,你醒啦?这样久没吃过东西,定然是饿了吧,我给你煮了一碗醪糟蛋,你多少吃一些。”
看见林初夏,她脸上笑吟吟的就朝着她走了过来。
被她这样一说,林初夏才觉得,自己腹内空空,确实是饿了。
只是看到那碗醪糟蛋,就让她想到了先前被下了药的饭菜。
即便是嗅着碗中传来的甜香,她还是没有伸手去接。
妇人也看出了她眼中的担忧,便又说道:“闺女,你不要担心,我不是坏人,我是遇安的娘,你的婆婆。这碗里,也没有不干净的东西。”
听她这样说了,林初夏这才恍然。
原来,眼前之人,就是秦遇安的娘,孙玉贞。
“多谢。”
知道了她的身份,林初夏也不再纠结,将那碗醪糟蛋给接过来,吃了。
将来的日子还长着,她总不能一直这样不吃不喝。
醪糟的香混合着糖的甜,一碗下肚,让人只觉从头到脚都变得暖意融融。
看着她吃得这样香甜,孙玉贞又叹了一口气,道:“闺女啊,我知道你委屈,所以才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只是如今,你已经嫁过来了,就不要再想不开,将来的日子还长着呢,我和遇安他爹,自然不会亏待了你。从此,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咱们好好的过日子。”
“好。”
林初夏点点头,又将自己手中的空碗给放在了桌上。
现在的她,除了暂时留在这里,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这才对嘛,闺女,你好好的歇着,我先出去招待客人了,外头还有好多事呢。”
见她答应了,孙玉贞这才放下心,从她面前将那个空碗拿起来,走了出去。
屋里,又只剩下了林初夏一个人,坐在那张裂了缝的矮桌前,看着桌上的那筐干果愣神。
红枣、花生、桂圆、莲子,一样不少。
只是到底不像她在电视里看到的那样,被堆成了几堆,而是散在一个竹筐里。
乡下人家,本就是为了讨一个彩头,倒也没有那样多的讲究。
须臾,门外又传来了说话声。
“怎么样,可还闹着呢?”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听着这洪亮的嗓门,就知道必然会是个身材魁梧的。
他的嗓门有些大,便是压低了声音,也足以让林初夏听清楚,他究竟说了什么。
“醒了,也不闹了。”
孙玉贞的声音也再次传来,夹杂着几声叹息,“这闺女也真是可怜,你是不知道,她脖子上的红痕还在,着实叫人心疼。”
“早知道她这般不愿意,我当时就不该答应了她爹。”
那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再次响起。
听到这里,林初夏也猜出了他的身份。
想来,这说话的中年男人,就是自己的公爹,洛水村的屠户秦大富。
“谁能想到,她性子这般刚烈,又有谁能想到,她爹竟会做出这样的事来?”孙玉贞又叹了一口气,“如今她已经嫁过来了,咱们好好的对她便是。”
“行,都听你的。”
两人说着话,就走远了。
天色越晚,外头吃席的客人也都渐渐散了,喧哗的声音也安静了下来。
时间一点点的流逝,林初夏的心里,也越发的紧张。
她实在想象不到,她那个臭名昭著的混混相公,究竟是什么模样。
忽然,房门再次被人“砰”的一声推开,带进一阵满是酒气的风,吹得桌上的烛火也跳动了两下。
林初夏猛然抬起头,朝着他看了过去。
借着昏暗的烛光,让她大致可以瞧见那个人的样貌。
进来的男人,约摸二十岁左右的年纪,穿着一身红色的喜服,生得倒是魁梧,宽肩窄腰,一身酒气。
待他走到了烛火旁,林初夏这才看清楚了他的脸。
俊眉朗目的,样貌倒也确实如传言那般生得好看,因着喝了酒的缘故,醉眼朦胧,双颊酡红。
只是……
这人看起来,着实有些面熟,倒像是在哪里见过一般。
心里忽然升起的念头,让林初夏又忍不住开始在脑海中仔细搜寻了一番,最后,才猛然想起来。
“原来是你!”她看着他,惊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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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新书文案:
一朝穿越,秦溪成了苍云村的一个农家小姑娘。
欣慰的是,她是全家的宝贝疙瘩。
悲伤的是,家徒四壁,全家都不受人待见。
在吃了数天的土豆后,秦溪望着一穷二白的家人,忽然撸起了袖子。
厨艺在手,天下我有!
先想办法赚钱,再开个食摊,干他丫的!
一开始,人们听说秦溪要开食摊,就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
村民们赶来看热闹,心想好好的一个小姑娘,居然就摔坏了脑子,想开食摊?
直到他们看到——
荞面、凉面、担担面,汤清滋味足的是素面;
糖糕、松糕、玉带糕,碗中的粉元宝似山高.....
秦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小食摊也渐渐变成了小饭馆。
曾经看不起秦家的村民,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纷纷上前——
“秦家小娘子,你家还招人吗?”
“你的手艺,能不能教教我?”
……
钱是赚够了,可秦溪的终身大事呢?
秦家人发愁。
哪晓得,秦溪微微一笑,指着村里的教书先生,道:“那个爱脸红的夫子就挺好的呀~”
***
陆植代替朋友来到苍云村,成了村里的教书先生,却在这里遇到一个胆大的小姑娘。
小姑娘坚韧不屈,凭借自身的努力,改善了全家的生活。
又喜欢给他送来各种吃食儿,说是研究出来的新品,要找人试吃。
同时,她总爱问他一句话:“夫子,有诗云青溪归路直,我叫秦溪,你叫陆植,咱们是不是天生一对呀?”
第一次,他觉得:这姑娘好生无礼!
第二次,他觉得:这姑娘又越矩了!
后来,他觉得:这句话,似乎有些道理。
那双灵动的眼眸转呀转,竟悄无声息地转到他心坎儿里去了。
最后,他觉得:娘子说的都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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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醪糟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