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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青春校园 > 我居然成了渣攻的背锅王[快穿] > 第41章 大猪蹄子居然家暴(3)

但陆锦想的是既然要开始改变,那就应该由自己慢慢承担家里的活,尤其是养家这种事,他可不能像原身一样,还靠小媳妇养着。

没说话,他从孟云雀手里又把碗拿过来,另一只手撑着拐杖,在小媳妇意外和惊愕的表情中去了厨房。

孟云雀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也顾不得害怕,匆匆跟了过去,下一刻便眼神中尽是不敢相信。

他居然看到相公在刷碗。

陆锦很快就收拾完了,毕竟连个菜都没有,只有两个粥碗,好洗的很。

孟云雀全程看着陆锦刷碗,怯生生的不敢开口,不过在他洗完之后,马上拿过帕子,准备给相公擦擦手。

这次陆锦没拒绝,任由小媳妇给自己擦手,这让孟云雀稍稍有些安心。

饭后,孟云雀见没什么事便又坐在院子里刻木雕,他要是一天不做,家里就没有吃的东西了。

陆锦在屋里瞧着他瘦弱的背影,满是心疼,这么好的小媳妇,原身的脑子被驴踢了吗。

孟云雀平时一干就是一下午,他们的日子真的很艰难,一个木雕只能卖出六、七文钱,而刻一个木雕就要耗费小媳妇两个下午。

在这个时代里,陆锦大概知道物价,两枚鸡蛋一文钱,米更贵一些,所以从这个上来看,可想而知他们的日子,又加上原身那个混球样,折腾的便只有孟云雀。

他虽然是个双儿,但也是高门长公子,跟着陆锦一个农家子原本就很艰苦了,却还遇人不淑,摊上一个暴力男人。

孟云雀手里一直没停的干活,而陆锦则是在思考他现在的处境,首先得改善生活,这事必须最先提上日程!

陆家村处在清河郡,只有一条路通向城里,村里大部分都是农田,最西头则是靠着一座山。

老话说的好,山里都是宝,所以陆锦的注意就打在了那座山上。

村里的人都不敢去,说是有大虫,不过陆锦观察过那个山,山上的树木没有特别密集,多是一些低矮的灌木丛,而且村里的人虽然都这么说,但却从来没有人遇见过老虎。

就是有,陆锦也不觉得自己运气会这么差吧,险中求富贵,他考虑了一番便准备去山上找些好东西。

还有一点就是,陆锦他发现其实这个身体并不需要拐杖,走起来就是有些跛脚罢了,平时用拐杖也是因为原身习惯了,他觉得自己的腿还是伤的,所以不敢用力就一直用拐。

在小媳妇看不到的地方,陆锦没有拿拐尝试的走了几圈,确实没多大问题。

想到既然要上山,那他也没空手,做了一个简易的弩/箭,准备防身用。

孟云雀见相公拿了些木材进了房子,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虽然好奇,但没敢过问。

下午饭是孟云雀做的水煮红薯,陆锦觉得他已经饿得快头晕了,完全没有一点油星,这对于吃货的他,简直就是酷刑。

虽然红薯甘甜,但陆锦还是不爱吃,他把自己的分了一大半给小媳妇,看小云雀倒是吃的津津有味,让他看的也跟着吃了几口。

红薯很甜很好吃,所以我选择吃肉。

吃肉这个字眼,对陆锦来说,简直诱惑到了极点。

明天一定要去山上,能打点野味也好。

天很快就暗了下来,他们都没闲钱点蜡,也没什么娱乐活动,因此村里大部分人晚上很早就休息了,或者做一些夫妻之间的乐事。

所以现在摆在陆锦面前的就是这个问题,就一间卧房,房里只有一张床。

记忆里平时他和孟云雀就睡在一起,要是情绪上来了,就使劲折腾他,不然就是不管他自己睡了。

每天晚上孟云雀都怕极了,陆锦对他很粗鲁很凶,一晚上下来他浑身疼得厉害,有时候还会出血。

所以他最害怕的就是晚上。

不过今天开始会不一样了。

陆锦夜晚视觉很好,他看到小媳妇,艰难的脱下外衫,上床如上坟一般的视死如归。

最后还是一把拉过他,把他抱在了床上,孟云雀害怕的身体都开始轻颤了起来,今天晚上又要受伤了。

家里已经没有钱买药了。

可没有想象中粗鲁的把他扔在床上,反而是意外第一次感受到的温柔。

陆锦动作放轻,马上感受到的是他特别清瘦,抱起来一点重量都没有,不过很快把他放在床上,没动他,自己也上来躺在他身边。

孟云雀一直绷着身体,生怕下一秒陆锦就变脸要折腾他。

静静地等了好一会儿,他都没见陆锦有别的举动,慢慢的放下心来,今晚能平稳度过了。

就在他这么放松想的时候,突然陆锦伸手搭在了他的腰上。

这样的举动让孟云雀的心又一下沉了下去,想必今天是躲不过了,他恐惧的闭上眼。

没想到下一秒听到陆锦有些生硬的语气,“我不动你,睡吧。”

虽然语气有些冷,但在小媳妇耳中却如同大赦一样。

入秋白天虽然天气还是热的,但晚上已经开始转凉了。

陆锦来的第一个晚上,他揽住小媳妇的腰,踏实的睡了一夜。

原本孟云雀还有些害怕,但听到陆锦平稳的呼吸声后,渐渐的他也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在陆锦醒来睁开眼就对上了孟云雀清亮却带着丝丝害怕的眼神,原来他早就醒了,只是被陆锦一直抱着,让他不敢乱动,生怕惊扰醒发火。

真是个傻瓜,不过还真可爱。

陆锦始终面无表情,他有些舍不得的松开手,被“释放”的孟云雀立刻起身,那后背的蝴蝶骨因为太过瘦弱,就显得很明显,没等陆锦多看,他就穿好衣服了。

听他匆匆去了厨房的脚步声,陆锦也起来,看样子应该还很早,按现代计时的话,应该刚过七点。

他起来没让小媳妇伺候,自己洗漱后便把长衫换了,换了一身方便的衣服。

孟云雀把粥烧好了,今天是红薯块煮粥,陆锦觉得自己都嘴巴淡的要疯求,但还是吃了一些,就背起一个竹筐,拿着昨天做好的弩/箭准备上山了。

孟云雀看他要出门,眼中划过探究和担心,但他知道陆锦不会和自己说,所以他也不敢问,也不敢出声,目送着他出去。

可让他没料到的是,就在门口,陆锦回过头对他开口,“我出去一趟,下午就回来了,中午你自己随便吃点。”

陆锦给他交代了一番就离开了,留下一脸错愕的孟云雀呆呆站在院子里。

刚才相公是和他说话了吗?

而且还是给他说了行踪吗?

孟云雀有些惊讶,又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去干活了。

从家里出来,陆锦根据记忆轻车路熟就顺着小路往西山那头去了,路上遇见了不少同村的,只是他们在看到自己的一瞬间就下意识的躲开,仿佛他是什么病菌一样。

陆锦听力很好,凝神就听得到他们对自己的指指点点。

“快看,陆家的那个疯子!”

“真的,这个疯子今天怎么出来了?”

“快走,别看他,小心他动手。”

“对对对,这个疯子肯定有病,一言不合就动手,我们躲远点,不要被打了。”

有知道陆锦的,自然也有不知道他的外乡人。

“这几位老哥?你们怎么了?”

“你是外乡的所以不知道,他是我们村里一个有名的疯子,瘸了腿不说,还特别暴力,别说别人了,他连自己的那个小媳妇都天天动手打的没有人样。”

“怎会有如此禽兽之人?”

“谁说不是呢,快走快走!”

听着他们对自己的议论,陆锦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原身这还真是“有名”啊。

不过他没在乎村民怎么说,瞥了几眼便收回目光继续向着西山走去。

后面几个已经擦肩而过的村民,见他往西走,索性停下脚步看了好一会儿,就发现陆锦走到了西山脚下。

“哎,你看那疯子去了西山!”

“他不会是想上山吧。”

“不会吧?山上可有吊眼大虫啊,他不怕被一口吃了?!”

“管他呢,你担心什么,人家可是从战场上下来的。”

“可惜了他那小媳妇,水嫩娇俏的模样,就是和乡下的不一样。”

“得了吧你,那陆娘子可是城中高门里的少爷。”

“怎么?高门少爷怎么了,还不是被折磨成那样。”

陆锦就是没听到后续的这些话,也清楚他们怎么想的,没理睬,很快他就进山了。

虽说是不怕,但他还是觉得为了自己的小媳妇,那还是要惜命一些,索性便在山的外围转悠。

不过西山这边由于大虫的传言,没人敢过来,所以今天便宜了陆锦,在外围也找到了不少好东西。

菌菇、木耳,这可是在古代,那都是纯天然野生的,和现代人工的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陆锦往竹筐里摘了一些,走了几步,还运气不错的遇见几株野葡萄,他摘了几颗擦了擦尝味道,别看个头小,味道却意外的甜,还入口有一股淡淡的玫瑰味。

没想到这个葡萄还是老品种的玫瑰香葡萄,甜而不腻的味道和沁人心脾的香气,顿时让陆锦想起了孟云雀,想起他早上吃红薯的时候,就喜欢那种甜糯的味道。

想起他,脸上也忍不住露出了几分笑意,手底下迅速的摘了一些放进了竹筐里。

就在他采摘了一竹筐食材的时候,猛然在不远处发现了一个兔子洞。

既然有洞穴,陆锦放轻脚步开始注意观察四周。

果然,他眼尖的发现了一只纯白色的兔子!

在看到这个兔子的第一眼,他想到的就是如果在自家小媳妇的衣领上缝上一圈保暖的兔毛,想必他也是欢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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