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叶想了想,“我娘以前就是遇上个王八蛋才半辈子不幸,如今......”对方的条件,对于这个时候的朱大姐来说,已经是顶级配置了。
秋叶是愿意的,在秋叶看来,哪怕是个掏粪的都比巫马富贵强上一百倍。毕竟随便一个都是日子人,不是整日游手好闲四处惹事生非和乡间女人们眉来眼去的货色。
就算巫马富贵将来成了天子,和她们母女何干?有些男人,是某些女人用尽了办法都不会沾上他一点光的。
朱大姐这个时候羞涩极了,她抓住秋叶的手,简直想要找个地缝里钻进去。秋叶也觉得这事儿太魔幻,她也想不到有一天要跟人商量自己母亲的婚嫁。
乡下人家不讲究,朱大姐也乐意,她以前倒是能坦然面对廖叔齐,今日就有点羞涩了。但是还是强撑着:“我怎么能送你去当婢女,你这脾气是那种吃不了苦的。”
不是吃不了苦,是受不了委屈。但是听她的意思,也是愿意这场婚事的。秋叶心里百味交集,既有替朱大姐高兴,也替自己心酸。高兴于朱大姐的悲惨人生似乎翻篇了,心酸于自己这世十三岁就爹娘离散!
罢了,求什么得什么,自己没什么可矫情的,世间之事本就不会十全十美。
秋叶叹口气,形式比人强,廖叔齐短短几句话,已经把西园县的事儿交代完了,这里比不上北郭,北郭的县衙还能担事儿,这里的县衙乡绅都完蛋了,都是长生老母说了算,进入长生老母的圈子,比进入士绅组成的衙门圈子更容易。
而且这家里人口简单,这个廖叔齐通过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就是个宅男,每日捧着书,暂时没什么不良嗜好,母亲朱大姐跟着自己完全是受罪,不如在这里,趁着还年轻,早日找个人家安顿下来。将来他们夫妻收养个孩子,也算是有个依靠。
秋叶点了点头,同意了婚事,朱大姐的脸更红了。
择日不如撞日,这婚事就办成了,也没有什么吹吹打打,廖叔齐写了婚书,给了聘礼——一匣子的金饰。这也是朱大姐第一次收聘礼和拥有金饰,她嫁给富贵的时候聘礼是半袋子谷子,直接被朱家人背走了,走了之后就再没见过。
她后来的日子全是泡在黄连里,被巫马家的老太太整日打骂,私下里也说过若是亲爹兄弟在,巫马家也不能这样对待她们娘两。生活上不如意感情上更清苦,别说金饰了,铜镯子都没从富贵那里得到过一副。
而且巫马富贵从成亲前都是有名的浪荡子,弄点好东西都给了外面的相好,一尺布料都没有拿回来。秋叶小时候就差一点光屁股乱跑了,全是邻居看不过眼才给了两件小衣服。
秋叶陪着朱大姐在房间里梳头,看着朱大姐认真的擦干头发给自己梳一个发髻,心里祝愿这个苦难的女人从此幸福。
晚上在家里挂着红灯,主卧点了一对红烛,新人就这么入洞房了。
秋叶一晚上没睡着,第二天朱大姐没有早起,日上三竿才红着脸从廖叔齐的手里接过一串钥匙,成了这个家的女主人。这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家里也没什么太好的东西,如果有什么让朱大姐兴奋的,就是有一大缸的粮食,四个人能吃大半年,
她根本不奢求有吃不完的粮食了,只要眼下能吃饱就行。
家里还有一些布料,她手脚麻利的先给廖叔齐做了一件衣服,随后很明目张胆的给女儿扒拉东西,足足给秋叶做了四件新衣服。
秋叶最近跟着廖叔齐读书,廖叔齐给她讲的是周礼,这是一个半架空的时代,唐之前的历史都是有的,后来的历史就是拐了弯,这个朝代是唐朝之后出现的,国号宇,如今传了八位皇帝,经历了二百年,王朝已经走入了末路。
廖叔齐的兄弟在外做官,他能把朝廷里最近几年发生的事儿讲一遍。无非是昏君当道,权臣欺上瞒下,用廖叔齐的话说:“朝廷是好的,就是天子不辨是非,等到太子上位就好了。”
秋叶不这么看,这个帝国已经病入膏肓,没回春的可能性了。
在廖家生活了半个月,长生老母的人又来了,来的是一个面容严肃的汉子,进来就看到在走廊下用树枝在泥盘上练字的秋叶。
“廖老爷,这是谁啊?”
“小女秋叶。”
来人就对秋叶上下打量了起来,满意的点点头,“老母身边缺一个安分的丫头,我看你闺女能成。”
廖叔齐没说话。
朱大姐难受的抱着秋叶,秋叶拍了拍她的胳膊,早晚有这一天的,她已经准备好了。
西园县和北郭县不一样,西园县是千里平原,这是产粮区,长生老母的粮草很充足。北郭县山地多,粮食少,两个地方早晚会因为粮食打一仗。自己早晚和巫马富贵兵戎相见,早一点出发多一分的把握。
因为是千里大平原,没什么大山拱卫腹地,长生老母住的地方是一处坞堡,有着高墙和城楼,坞堡建的如铜墙铁壁一样。进去之后,里面种的有粮食和蔬菜,还有大片的良田,这里和外面不同,处处人生欢笑,一片一片的居民区上空飘荡着炊烟。
这里面绝对有大量的粮食,而目前来看,这里也是一种很粗糙的军事堡垒。
秋叶跟着严肃的汉子去见长生老母,长生老母是个头发全白的老太太,她穿金戴银的坐在屋子里,周围围着不少的女孩。
汉子带着秋叶进去,跪下来磕头,接着喊了一句:“长生老母,万寿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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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