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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都市现言 > 我的祖国我的生活 >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又来一波 (12)

晚上十一点了,神兽还不睡觉,在那里听米小圈!

这一句是我昨天晚上打的,写完,我就忍无可忍的出来了,我很认真仔细的分析,神兽在家,我干不了什么活。

说起来我家神兽算是乖的,我如果说我要工作,他没什么事是不会进来打扰我的。

自己在外面听懒人听书,米小圈、怪老头、皮皮鲁、末世为王……

是的,你没看错,什么末世类的修仙类的都市类的他也会听。

早先他会很老实的打卡、做任务,然后用积分什么的兑换听书券,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也签到不了了,也换不了听书券了,他就只听免费的……

我说你要想听,咱们就充值,他摇摇头说不用,这个听不了就换下一本,唯一要求花钱的就是米小圈——花了九十九块,买了懒人听书上的全本。

我不由感叹,还是小孩子的钱好赚啊!

早先我们作者群里就说过,其实真论作家收入,网络作者这几年看起来好像很多,事实上是比不上儿童作者的。

做儿童文学的,也不用什么版权,写出来只是版税都哗哗的。大人不舍得自己看正版,给孩子大多都是舍得的。

对于神兽听网络小说我没什么意见,我小时候还看武侠小说的是吧,当然,我会给他介绍一些我认为经典的。

小灰灰听了《凡人修仙》、《无限恐怖》,神兽也跟着听了听,然后又去找自己感兴趣的,我也不去管他。至于说对他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影响?我听他听那些东西,最多出来点什么倾国倾城的校花,别的也没什么,还给他建立了什么灵界、仙界的概念。

我一直认为,很多东西你瞒着是没有用的,他感兴趣的,不从你这里了解,就会从别的地方了解。

在你这里,你还能掌控,在别人那里,那就不知道是什么样了。

Q7听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没发现他思想品德有什么变化,倒是开发出来一个新爱好——讲故事。

他第一次成系统的编故事,是去年,我们在宁波等飞机的时候,忘了是晚点还是什么,反正很长一段时间,他闲的无聊,就开始编小灰灰出轨找小三的故事……是的,《一袭华袍》里,大象给吴钧编的,就是我从Q7这里剽窃的,他不知道,哈哈哈= =

小灰灰在那里打游戏,一抬头,发现自己在不知道的时候多了个小时……

这一次他改了,编了个盗墓的,一开始叫盗墓笔记,我还以为他在他奶奶那里看了电视或者电影啥的,回来给我转述,谁知道他是现编了一个。

拿着他三个玩具给我编制,一个叫小红一个叫小蓝一个叫小明,囧,我TMD起名无能,每次想到要起名字,就开始想过去同学里有叫什么的,然后给两个组合一下,或者直接找个起名器,从里面找个还算正常的用。欧和青的名字就是我从起名器里找出来的,我记得当时有同学说这名字好奇怪,我心中想的是,打分高啊!而且,相比于其他的名字来说,已经很正常了!

扮演小明的玩具是一个大便捶= =

不是我们给他买的。

是有一次,带他去批发零食,小灰灰有个青梅竹马的姐姐,就是从小在一个胡同里长大的,那姐姐很能干,是我们这里N多品牌的总代理,乐事啊士力架啊无穷啊,我们这里的超市都要从她这里那货,早先还有雀巢什么的。然后,那是大概在他一两岁的时候,反正路还走不稳,话还不怎么会说。

去买零食,带着他买了一堆,对于零食他没什么稀罕的。

我觉得这些东西就是这样,你让他知道他可以随便吃,他倒是没什么兴趣了。

糖果啊巧克力啊,Q7也喜欢,但你告诉他一天只能吃一个,他就只吃一个。

什么可乐啊芬达啊我们也会让他喝,就是出去吃饭的时候,给他倒上一杯,他喝喝,估摸是觉得也不是特别好喝,平时也不要求。

我在京东上买的奶啤他倒是比较喜欢,就是带气感的酸奶。

而花花牛呢,偏爱草莓味的,不过一度喝多了,也不想了。

我有个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甜食,喜欢吃个冰棍啊雪糕啊什么的,牙齿不太好了,也还是想吃,后来找原因,说是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太好,所以对这些甜食一直有点控制不住的喜欢。

我对甜食感觉一般,过去几乎不碰,后来是同小灰灰生活在一起,他喜欢,带的我觉得小蛋糕啊小面包啊也的确好吃,不过不吃也就不吃了,对冰棍雪糕更没什么偏好。

这一点,实话实说,要感谢太后。

小时候零用充足。

对于别人来说很难得的冰激凌雪糕对于我来说就是日常——那个时候是这样的,小灰灰现在还记忆深刻,说八毛钱的娃娃头雪糕,当时谁要能吃那个,简直美死了!我说我每天吃一个,他看着我看了好半天。我说我们小学门口左手边有一个卖雪糕冰棍的摊位,我有一段时间,就每天去买一个娃娃头┐(~)┌

现在想想,的确是奢侈的。

九十年代初,一般人的工资也就一百多。

九十年代后期,我看有个作者晒自己当年的收入,97年的时候大概是四百多块。

我刚才掰着手指头算了算,我买雪糕的时候应该是九十年代初期——又一次暴露年龄了!

开封现在的工资一般是四千左右,换算过来,就是我每天中午花三十多块钱去吃一个雪糕,嘤嘤嘤嘤,原来我有这么富裕的时候!

——要是现在Q7这么干,我大概率都是不愿意的!我自己也不会这么吃,三十多块,都能去吃土大力套餐了!不过娃娃头好像现在也只卖一块……

啊,又说远了,就是Q7没对零食多感兴趣,倒是对人家放在桌子上的这个大便捶很有兴趣,拿在手里不肯丢,那姐姐就送给他,他一直放在自己的床上,经常拿着锤来锤去,现在还给起了个名字叫小明……

而这个故事呢,就在这三个货之间展开了。

我一听这不是三叔的故事啊,就说你这不能叫盗墓笔记,他说为什么,我说你这是侵权,于是他说那就叫盗墓吧。

我一时也想不到有没有别的作品叫这个名字,就点头了。

然后呢,这三个人又是带着信号弹又是带着枪——我说有个问题啊,他们的枪从哪儿来的?他说从警察那里偷来的,我说完了,盗墓本身就不对,再偷枪,这直接警察叔叔就找来了啊!

他怔了怔,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了。

后来就选择无视,这三个继续去盗墓。

这个故事编的如何呢?哪怕是加上老母亲的滤镜来说,也就那么回事吧,虽然该有的要素都有,比如悬疑,什么一个人突然联系不上了这是怎么回事?恐怖,出现了鬼魅;反转,原来不是鬼魅而是他们这里面出现了叛徒。但整个故事呢,就像大纲,没什么血肉就是一个框架,但考虑到他会写的字还没几个,拼音还没有学好——是的,神兽刚刚幼儿园毕业,还没正式进入小学。

他给我嘚嘚了两集,我听的没滋没味的,就说你去睡吧,他说不行,他还要说第三集……我一下子崩溃了!

我说你这精神就是和网络连载啊!

现在谁的钱最好赚?小学生的,你马上就是小学生,就知道小学生喜欢什么,赶快学会打字去到网络上开坑吧,还能挣个钱,也许以后你爹要的宝马奔驰就靠你了。

他呆呆的看着我,说,你说真的?

我说真的。

我说你看我不时的会到外面开会,你写好了,将来也有人邀请你去,什么北京啦杭州啦,美不美?

他说美,然后说那要我帮他请假,要不老师不信。

我说会信的,你要写的那么好,说不定你们老师都看,他没有说话,估摸着是在想这美事了……好吧,我成功把一个纯洁的少年忽悠到YY的道路上了。

然后我很快尝到了苦果……第二天,他要继续他的盗墓大业!

而且执意要给我讲,觉得他爹不能理解他了已经。

……

说起来当娘的应该鼓励孩子的事业,但大家想一想,一个没有任何细节,为了剧情而剧情的小说你看的下去吗?

为什么要去盗墓呢?因为没有钱,那没有钱从哪儿弄的枪呢?不知道。三人是怎么认识的呢?不知道。三人是啥性格呢,不明晰……

我知道,他已经做的很好了,我在七岁的时候,保准没他这水平,但我也没追着我娘让她听我说故事啊!

哦,我上来是干什么的?是吐槽,有他在,我就写不成自己的东西T T

懒人听书的声音不断的从外面传来,要不就是我家太后和他的对话,思路顺畅,积蓄了满满情绪的时候也许可以无视那些声音,一旦需要调整,就不行了。不过好吧,他也就这几天在家了,我再咬牙坚持一下就好了!

这一章是我十五号去北京前写好的,然后,我又忘发了,呀呀呀呀呀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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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又来一波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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