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景末惊醒,发现自己又躺在病床上。
打架,病房,实验,病房,打药,病房……
在暗无天日的疯人院里,她像只等待被人放血的小白鼠,从一个囚笼辗转至另一个。
倒不如一刀给她个干脆,她自暴自弃地想,纵观整个人生轨迹,没有任何一个时分比此刻更绝望。
左手手背上已经不知道被扎过多少个针眼,借着床头台灯的光亮,景末看着此刻不知道盛着什么药的输液管,暴躁得一把将手上的针头扯开。
……结果一大股血直接顺着针孔倒流了出来。
“嘶——!”她痛得咬紧了牙,边用手指堵住针孔,边以一种怪异的姿势试图够到床头柜上的医用止血贴。
……然而距离有点远,她把胳膊伸得笔直也硬是抓不到那只放止血贴的小盒子。
真是衰爆了!
就在这时,景末的视野范围之内忽然多出一只细瘦修长的手,那只手轻而易举地从盒子里拣出几枚创可贴,一把扔给她。
景末这才发现原来隔着一只床头柜,她的隔壁床竟然还躺了个人——而且还是个男人!
这疯人院的配置实在太奇怪了,打饭的餐厅按性别分得一板一眼,而病房竟然是男女混住?设计这里的人到底怎么想的?
“谢谢,但愿没吵到你睡觉。”不过此刻景末也懒得想那么多,她手上的针眼正突突得疼,于是道了声谢后便直接撕开创可贴给自己包扎。
“不要紧,才晚上八点。”说话的人戴了副斯斯文文的黑框眼镜,额头应该是被人打破了,还缠着厚厚实实的绷带,他礼貌冲她一笑,“友情提示,那瓶只是普通的葡萄糖而已,对你身体恢复还是很有好处的。”
“……不扎了。”景末尴尬地摇头,“手疼。”
“噢,我很遗憾听你这么说。”眼镜男同情地抿起了嘴,“该不会是静脉炎吧,拿热毛巾敷一下也许会好一些,或者,我可以帮你向护士要一点硫酸镁。你知道吗,这里之前就有个静脉炎的病友,结果后来他的手肿得就跟猪蹄一样高……”
“不、不用了。”趁他把话题扯远之前,景末赶忙打断他,“我不是静脉炎,谢谢关心。”
但话说回来,这位眼镜男看起来可比阿卡姆里绝大多数人都正常,甚至还……有点优雅。而且,他还懂得许多医护方面的知识,看起来根本不像疯子,倒不如说更像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唯一的缺点是话格外多。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眼镜男冷不丁冒出一句。
“啊?”景末没跟上他的思路。
“没关系。”眼镜男抿嘴看她,乖巧一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在想的是——为什么这家伙看起来那么正常,却被关在这里?”
嚯,看来他不单知识懂得多,识人的本领也掌握了不少。
“好吧,你猜对了。”景末诚实地点点头,“对不起,无意冒犯,可你看上去完全是位智者,为什么来这儿?……难不成,你也遭人诬陷?”
面对女孩轻而易举得出的结论,眼镜男报以快乐的大笑。
“很遗憾,你答错了,我漂亮的小姐。”他那黑镜框底下的眼神在夜色下神秘莫测起来,“我是个犯罪分子,而我的武器是聪明的大脑。”
“你杀过人?”景末对他的回答表示抗拒,毕竟眼前这个人的谈吐与风度儒雅有教养,她无法将他与那些十指沾了鲜血的杀人犯混为一谈。
黑客如果破译了机密文件也算犯罪,景末希望眼镜男所指的会是这一类,于是她试探性地问了句。
让景末没想到的是,他居然点头默认了。
“能进阿卡姆的,都杀过不只一个人,除了你这种……”他指了指景末颈圈,“变种人。”
他的答复让景末彻底失望了,与生俱来的正义感让她对一切冷血杀手避而远之,于是她往自己的床上缩了缩,心中刚对眼镜男萌生出的一点好感熄灭了。
“你害怕我了吗?”眼镜男问。
“……”
“别害怕我好不好?我不会伤害你的。这里的人都无聊死了,自从我之前的一个朋友越狱后,我就很久没跟人讲话了。”他抱着枕头,不知是否是景末的错觉,她竟然从那语调里听出了点委屈,“况且……其实我从很早之前就开始关注你了。”
“这话术过于老套了吧。”景末扶额,“我才来这里三天。”
“我知道我知道。”眼镜男解释,“你还在纽约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在电视新闻上。”
景末知道是哪则新闻了,感谢托尼,让她的无心之举不但在当时火遍校园,甚至还传到哥谭来了。
“你不关注绿魔,不关注铁人,关注我这个穷学生干嘛?”她哀怨地问一句。
“因为绿魔混乱邪恶,铁人目中无人,唯有你极端正义——正义到在这个地方太过扎眼,你触及到了罪犯们最反感的东西。”
景末:……这天没法聊了。
所以我是让你恶心到难忘,要努力用一生去治愈吗?
“别多想,我没有讨厌你,我只是,单纯觉得你很有趣。”眼睛男笑眯眯地冲景末递出友谊之手,“我叫爱德华.尼格玛。”
虽然被人主动示好是值得开心的事情,但景末还没有疯狂到跟杀人犯做朋友的地步。
她犹豫一下,却并没有伸出手去握住他,还替自己找了个合情合理的借口:“对不起啊,床隔得太远了,我胳膊够不到。”
凭借爱德华.尼格玛先生过人的智商,立马就明白这是又一次被拒绝了,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恼火。他收回手,懒懒靠在床头的枕上,转而开始说另一个话题。
“你知道,很多罪犯之所以成为罪犯,都是因为迫不得已。迫不得已维护自己岌岌可危的利益,迫不得已拿起武器,迫不得已才杀了人……”
景末偏着脑袋,默默地听着。
“你那天在饭堂差点杀了洛里.纳丁,不也是因为迫不得已吗?”他问。
“她叫洛里.纳丁?差点是什么意思,你是说她还没死?”景末瞳孔骤然放大,猛地抬起头来,她知道爱德华所指的是那天辱骂她、还往她头上浇了两桶水的女囚。
“哦,瞧瞧你那兴奋的眼神。”爱德华啧了声,“那天我刚好在场,也完全能理解你的心情——怎么,她对你说了那么难听的话,你还不希望她死掉吗?”
“她……”景末哑然,她仍能回忆起当时那份火窜到头顶的暴怒,仍能感受到揍人时的力道,在那一瞬间,她似乎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其实后来我也很懊悔,她虽然做了过分的事,但罪不致死……我当时、当时……”
她当时被愤怒完全占据了头脑,只想着发泄与报复,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便看见洛里被血泊包围,没有呼吸。然后,钟女告诉她,她死了。
“我真的很后悔,我不想杀人。”景末道,“我不该那么对待她。”
“所以啊,你看我说什么来着,迫不得已呀。”爱德华得意又优雅地笑了,“在你眼中,这里的人都是一群疯子,可他们本质上不过都是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人罢了。”
“我没有你那么幸运,洛里.纳丁那天只是暂时休克而已,而我的克莉丝汀小姐却因为我的一时失手而永远离开了我——你知道我的心有多疼吗,明明我那么爱她!”
“克莉丝汀是你的女友?”景末扭过头问,却无意间撞见他眼里有泪光闪动,那么真诚、那么强烈,就好像将那种疼痛又完完整整地经历了一遍,这绝不是谎言。
“对不起,是我目光太短浅了……”
为了躲避亲手杀害他心上人的真相,爱德华从一个谎言开始,酿造了愈来愈多的谎言,逐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直到最后,他迫不得已来到了这所疯人院。
“你说得对,爱德华。”景末忽然想起过去的种种,她叹息,“我不是圣人,也没自己想得那么高尚,说到底,我只是个把个人利益看得比别人高的普通人。”
“谁不是呢?世人皆是如此。”爱德华苦笑,“所以我们现在是朋友了吧?”
“当然。”
*
滴答滴答,时钟一刻不停地走着,已过了午夜十二点。
病房里唯二的两个人却都毫无睡意,他们躺在各自的小床上仰头望着天花板,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雨果抽走我两管血。”景末像猫头鹰似的把眼睛瞪得溜圆,哀怨地说道。
“我知道了。”爱德华无语地捏着鼻梁,忍无可忍地闭上眼,“你已经说了六遍了。”
“他是个科学怪人,我的血到他手中很大概率会变成可怕的武器,这也是变种人必须保护好自己的原因。”景末念叨这件事时,活脱脱像个老妈子,“我知道他现在肯定在做实验,可我却没办法阻止他……”
“这是超出你能力范围之外的事,你只能接受它。MJ,有时候你必须学会妥协。”
“他以后肯定还会从我身上抽更多的血。七十年代的时候,科学家就是从变种人的血样里提取出特别的基因,然后研制出了只针对变种人的杀伤性武器。”景末跟没听到似的继续说,“我这样下去会给其他变种人带来灾难。”
爱德华:……算了,你开心就好。
“我在想,如果我死了,是不是就能阻止这一切发生?”
“你想自我了断?你这么有献身精神?别开玩笑了。”爱德华听到这荒唐话后大声挖苦道,“在所有能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中,你偏偏选择了最笨的那个!”
“你有更聪明的办法吗?”
“当然了!杀掉雨果,或者越狱,这两个解决办法都比你自杀要好吧。”
“雨果是院长,周围守卫森严,我们又没有武器,怎么可能杀了他?”景末幽幽叹气,“至于越狱,没有人能——”
话还没说完,景末忽然回忆起几小时前爱德华对自己说的话,这让她顿时来了精神,直接从床上弹起来,“等等,你是不是跟我说过,自从你之前那个朋友越狱之后,你就很久没跟人讲话了?”
“哇哦。”爱德华惊叹,“你记忆力真好。”
“你的那个朋友,他是怎么做到的?”景末迫不及待地追问。
与其等待布洛克.朗姆洛兑现他那模棱两可、真假难辨的诺言,不如她自己从现在开始想办法。
“我劝你趁早放弃,那个红毛跟我们都不一样,他是为数不多的那种,真正的血腥与暴力爱好者。”
“说给我听听吧,求你了!”
“他把狱警催眠后,控制他打开了牢房的电动开关,然后赶在特种部队来之前,硬生生在走廊里杀出了一条血路。”爱德华无奈地翻白眼,“因此,自从他逃走之后,阿卡姆的看守比之前多了两倍。”
“他现在在哪儿?”
“估计是离开哥谭了,GCPD到处找不到他。”爱德华话锋一转,好言相劝,“我知道你打架很厉害了,可你跟他比还差得很远,所以,不要想不开,OK?”
“他是怎么把狱警催眠的?”
“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对不起对不起。”景末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失态,她重新躺好,把自己裹进被窝里,“可是爱德华,难道你就从来没想过要逃出去吗?”
“我说了,MJ,那是很有难度的事情,你不要铤而走险。”
好吧,事到如今,景末也没必要再瞒着他了。
“或许没那么难呢?”她压低了声音,像在说一句悄悄话,“我忘了告诉你,在雨果院长的办公室里,放着一枚我的戒指。”
当武力派不上用场的时候,就有必要使用法术了。
第七十章的时候写到,悬戒被杰罗姆调包了,而景末完全不知情,所以……:P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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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第八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