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黎倾,意思是初见黎明,一见倾心。怎么说吧,可能是名字作的怪,可惜,不是别人对我一见钟情而是我对别人一见钟情,还是一本小说里的男二号。
原本我还是可以在自己原来的世界好好过的,虽然蛮艰辛的吧,但我还有哥哥在。可惜,在一家偏僻的小书店迷迷糊糊的买了一本修仙类的小说。其实本来还好的,怪自己多嘴说了句“有够蠢”然后……一觉醒来就发现不是自己熟悉的房间了。
每次回想起来都想哭,真不该说的,虽然是真的蠢。
原本是住在山脚村庄的一个小木屋,对不起,是小破屋。然后遇到了一群有着一个邪修作靠山的山贼,正巧这时那个让我一见钟情的白衣秀士男二和其他人路经此地,帮我们解决了那群山贼,而我因为原本本就破旧的小木屋倒塌没地方去且他们门派正在招生就跟着他们一起去了他们的门派—清华派。
是呐,没听错呐,就是清华派。听到的那一瞬间我不小心笑了,还受了他们好几个白眼,嗯,虽然看小说的时候就知道男二的派门是清华派,但是亲身听到还是倍有感觉的,挺有亲切感的。不过有点怪的是,小说当时并没有写到男二他们有来山脚下救过一个小配角,而是小配角“我”自己去的山上,可能是写漏了吧。
我之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门派大多都设立在山上和为什么写书都喜欢他们穿白道服。我想我现在可能明白了,因为拉风和帅,还有所谓的考验……“爬楼梯。”
看着那长长的一串密密麻麻的,从地下看快成一个直角的楼梯,我的妈呀,抖抖肩膀说上就上。
还好不是我一个人走,要是我一个人指不定转头就走。才走得不到十分之一,我看了看后面,差点没把我吓软,咋这么高啊,上面不还有那么多段路嘛?还是一个重心不稳往后倒可能就是保龄球一样打倒一排。
走到一半,直接累成狗,那些个小说咋回事啊,不是说到后面都能站着嘛?虽然说站的不稳,但好歹还是站啊。我这才一半呐,就已经是汗流浃背用手撑着爬了。我看看周围,我的妈呀,前面那个是啥啊,跑还带点飞,不带怎么玩的。在看看后面,有些直接躺在楼梯上了。想想还是接着上吧,我干哈要跟着来啊,这不是自己找罪受吗?
也不在意什么形象,手脚并用的往上爬。经过好几个人都隐约听到一丝丝的嘲笑声,我也没力气管,全部力气都用来爬楼梯。
加油,还差一点点,加油,就快到了,可以的,你看又爬掉一格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回过神来,就到最后一格了。勉强站起来一点就给摔坐在地上。太累了,手脚都是软的,虽然明白刚刚剧烈运动完不能坐不能躺吧,但是真的太累了,眼前一黑,就这么晕了过去,晕之前还想着会不会摔下去碰倒一片人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