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就是这么作贱自己的吗?”
谁?有这么一副温润如玉的嗓子。
我艰难地睁开眼睛,影影绰绰是一方隐隐发黄、带着几滴蚊子血的白墙顶。一个古老又破旧的吊扇取代了本应是顶灯的位置,风叶与吊柱破损处被一根粗糙的绳子绑着,总让人担心它随时可能砸下来。一阵风吹过来,一侧的水墨山水的帆布窗帘在这阵风中摇曳生姿,隐隐露出一条缝。
窗外月光还算是皎洁的,射进来的明光随着窗帘的摇摆在晦暗的房中跳起舞。暖气敌不过寒风,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这才低了头,发现自己浑身湿漉漉地躺在自己的床上。
“去给本王做饭。”还是那个声音。
我巡声望过去——在我的床脚处,我的猫蹲在那里。风吹帘动,月光倾泄下来,刚好照在它那深邃凌厉的眸子上,我顾不得其他,拽着身上的被子一轱辘坐起来团成一个团。
我警惕着眼前的猫,余光在房中扫射番,发现再没有其他人了,身上登时冒出一层冷汗。
“你在跟我说话?”我冲着猫发问,感觉自己真是疯了。
我的猫轻轻颔首,语气低沉冷漠:“正是本王……”还带了一丝无奈,“你且穿了衣服,去给本王做饭吧。”
说完,它转身跳到地上,昂首阔步从我房间走了出去。
经它提醒,我才提起被子看了看,发现自己竟是□□。脑子渐渐清醒,回忆一点点涌上来,我吃了安眠药准备上床,才发现自己还没洗澡,于是脱了衣服泡进浴缸里,没想到安眠药的药劲竟然这么大,一不小心就在浴缸里睡着了。
尴尬了一秒钟,我马上意识是一只猫救了我。如果是被个男人救下,或者就这样死,那总有一天要被看个一览无遗。想到这里,心中一顿庆幸。
我打开衣柜,才发现已经没有干净可穿的衣服了。即使这一次被猫儿还是狗儿的救了,难保哪一日有街上走着不会一头栽下去再也醒不过来——
半年前我被确诊得了乳腺癌晚期,随时有一命呼呜的危险。谁能料到,我认了命,随了运,一活竟活了半年。
连我的主治医生冯大夫也觉得不可思议:“你每次都要我给你开最便宜的药,我以为最多两个月就见不到你了呢。”
我的身子的确是一天不如一天,但我的幽默感还在:“要不是冯大夫长得好看,最便宜的药我也不来开了。”
最近头疼得厉害,走路稍微快一些就要去厕所呕吐好一阵子,所以我让冯大夫给我开了些助睡眠的安眠药,起码晚上能好过一些。
随便换了一套带着酱油汁儿的灰色运动套装,把家里翻遍了最后找了个半袋鳕鱼,给它煎熟悉了。说来也是惭愧,这只猫自从跟了我,从来也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再加上最近我身子越来越差,脑子也越来越糊涂,时不时地就忘了给它喂水喂食。
莫不是就因为这样,所以急得成了精了?
折腾到凌晨2点,我的猫吃得心满意足,自己躲到躲到房屋角落里舔了会儿毛,跳到宫殿一样的猫树上睡觉去了。
没过多久,呼唤声均匀的响起来。
2.
我的猫没有名字。
可能因为我其实也没有多喜欢它,所以连给它起名字的兴致也没有。
猫是半年前我谈了三年的前任男朋友宋凯送给我的。那时候我们才大学毕了业,还是个冰肌玉骨、前途无量的有志少女。
我生日那天,他送了我只猫。
之所以送我一只猫,是因为宋凯说我眼神深邃明亮,十分漂亮,让人永远有读下去的**。好像猫的眼睛。
这猫刚到我家的时候并不友好,甚至说是对整个世界都充满敌意,每天都处于惊惶恐的状态之中。每次接近它,要么警惕着躲得远远的,要么龇开獠牙,拿着爪子到处挥舞,让人无法接近。最开始的时候拒绝任何给它的吃食,过了几日,也只是喝些续命的水。
后来终于有一次,我收快递的时候虚掩着门,我的猫瞅准了这个机会,一溜烟夺门而出,成功逃了。
宋凯想要去追,我拉住了他。我这个人向来认命,认缘分,认轮回。如果这就是我和这只猫的缘分,那我一定是认了。
“认命”这个词,从小便存在我的命里了。我父母早亡,我和外婆生活在一起。从记事的时候,我就跟着外婆一起拾垃圾、做家政,为了与人争抢菜市场里的剩菜而口舌不断。任凭怎么努力,还是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在我16岁的时候,外婆去世了,我从此更是无依无靠。后来靠着贫困救济金上了大学,本以为熬出了头,结果又查出了癌症。
那是个流金铄石的八月,我向宋凯提出分手。我被确认是乳腺癌晚期,连院都没住进去,医生直接下了病危通知。半个月的时间,宋凯陪着我跑了十几家医院,只是确诊的病例单增加了十几个,其余的并没有什么改变。
宋凯从我家搬走,我打包了他所有的行李,把李送下楼。后备厢“嘭”的一声关上,宋凯嘴张了又闭上,终究不知道该跟我说些什么。最后呢喃着问了一句:“这是最后一面吗?”
我只是满眼盈着笑冲他摆了摆手。随着一声响,车子扬尘而去,我才看见我的正面对,宋凯送我的猫又回来了。
它本是通体洁白,只有耳朵和脸上有灰花的布偶猫。逃走了半月之后,已是浑身肮脏不堪,本是顺滑的毛发粘在一起,星星点点有几处血痂。
我心中一股复杂的情绪涌上来,两步跑过去,一把抱住它。再抬头的时候,宋凯和他的车,已经在我的眼前消失了。
3.
第二天中午,又是一个声音将我从半梦半醒中拉到现实。
“今日良辰吉日,去买些好酒好菜。”
我忍着巨大的疼痛坐起来,发现我的猫蹲坐在床尾盯着我看,一副凌厉肃杀的表情。
虽无逻辑可巡,但本着听天由命的性格,我挣扎着起了床。拖鞋趿拉在地上沉重地响起来,回声布满空空荡荡的屋子。我停下脚步环顾一看,才发现宋凯走的时候竟然近乎搬空了半个家,包括我们发了第一个月工资凑钱买的电视。
随便裹了件大衣下楼,寒风吹进裤筒,不由得令人瑟瑟发抖。拐出街道才发现,街上张灯结彩,热闹异常,街头巷尾都是穿红戴绿的男男女女。
超市门口贴着喜气满溢的对联:
最是人间好时节,不负元宵不负春。
半个多月没出门,原来已经过了春节,到了元宵节。
我拖拉着身子来到冷柜前,一狠买了两份上好的牛排,又在酒架上挑了一瓶红酒。回到家的时候,我的猫已经端坐在桌上等我了。
我想把红酒醒上,想到醒酒器也在宋凯搬走的时候装进了他的行李箱。我苦苦一笑,想着将死之人还有什么可讲究的。于是一头钻进厨房把牛排煎了切成小块儿,又将红酒直接倒进了两个瓷碗里。
“牛排配红酒。今天你当回人,我也当一回人。”我对猫说。
我的猫竟然也苦笑着摇了摇头。
“也罢,既被困在这,本王今天便一醉方休吧。”
就这样,我和我的猫各怀心事,一口酒一口肉地吃喝起来。
这一夜满城灯火辉煌。一道道烟花“噌”的一声窜到天上,又“嘭”的一声骤然绽放,光彩耀目。紧接着,一道又一道,形成一片,璀璨了整个天际。
不知过了多久,一瓶红酒已经见了底,我的头越发沉重起来。面前的猫头,从一个变成两个,再由两个变成三个。最后多到数不过来。
“我这是要死了吗……”
对于死亡的恐惧从心中生出来,瞬间蔓延了全身。我胸中一阵恶心,跑到卫生间吐得一踏糊涂。
洗涮干净之后,一回头,便看见我的猫在卫生间门口瞪着我看。眼神复杂又哀伤,这是在为我难过吗?
果不其实,它缓缓向我走过来,抬起头问向我:“袁灿灿,你这是要死了吗?”
我慢慢慢蹲下身子,轻轻抚摸着它的头,在死之前竟然还能收获了一段特别的友谊。我正从巨大的哀凉中感受到这唯一的一丝温存,没想到温存只存了片刻,这只猫又是一声冷语道:“你死了,以后谁给本王饭吃呢?”
我长叹一口气,孤家寡人的命运果然是不容易被破的。借着酒劲问面前的猫:“你是猫里的王?你是猫王吗?”
我的猫缓缓抬起头,也是一口酒气。
“本王便是大唐代宗第七子,韩王李迥!”
不知道是这句话震慑到了我,还是酒喝多了,或是我真的已经寿终正寝了。一股巨大的死亡感袭卷了我的全身,我只是感觉自己的视线越来越模糊。
扑通——
我倒下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