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科幻灵异 > 我的精神体是草履虫 > 第11章 第 11 章

我的精神体是草履虫 第11章 第 11 章

作者:尚云端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4-12-16 23:48:15 来源:文学城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渐渐在缩减两人战斗的空间,陈沐手里紧握着斧头,眼也不眨地盯着落在卢佳佳肩膀上的精神体。

卢佳佳满意地看了一眼围观的人群,唇边泛起一丝冷笑,很好,今天她就要让这个D级丢尽脸面,当着所有人的面匍匐在她身前求饶!

她刚要催动精神体发起攻击,却有人走了出来:“等一下。”

卢佳佳一怔,看清楚站出来的人后脸色却大变,竟然是1班的班长,陆瑶。

听说今天就是陆瑶两鞭子把陈沐甩出去的,也是她不让她进教室上课的,现在她怎么会站出来了?

陆瑶道:“校内无故斗殴者,记过罚分;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卢佳佳,你们想打架也不该找这种地方,应该上擂台。”

她顿了一下,唇边泛起一丝冷笑:“擂台决斗,死生不论。”自然也就没有处分,没有罚分,更不用赔偿。

陈沐神色大变,死生不论?她到底是哪里得罪过这个陆瑶了,竟然想要她的命?!

卢佳佳却恍然大悟,差点笑出声:“多谢你的提醒,差点忘记了校规。D级,我们上擂台吧?”

陈沐却放下了斧头,冷冷道:“你说上擂台就上擂台?我偏不。”

卢佳佳大笑:“你不会是怕了吧?怕了也很简单,你跪下来给我磕几个响头,并承诺搬出我们宿舍,我今天就饶过你,怎么样?这么多人见证,我肯定不会耍赖的。”

陈沐道:“因为你嘴贱打个架而已,没到死生不论的地步,你要打就在这里打,想要我求饶,那是不可能的。”

卢佳佳冷笑:“说到底,你不过是怕我杀了你吧?你放心,擂台的规矩虽说是死生不论,但有裁判在,不会真的眼睁睁地看着我们打死对方的,当一方没有反击能力的时候就会判输赢,怎么样?你敢不敢?”

陈沐想了一下:“输了怎么样?赢了怎么样?”

卢佳佳道:“很简单,如果你输了,跪下来给我磕三个响头,搬出我们宿舍,我们就此了结。”

陈沐道:“你若输了呢?”

卢佳佳轻蔑一笑:“我怎么可能会输?”

陈沐道:“若真是输了呢?”

卢佳佳道:“我如果输了,随便你怎么处置,可以了吧?”她也不过是随口一说而已,她一个B级,怎么可能输给一个D级?若真输给了她,她还有什么脸面在太清混下去?

陈沐沉思了一会儿,自古以来成功者不拘小节,韩信尚能忍胯下之辱,她输了不过是给卢佳佳磕几个头搬出宿舍而已,但如果赢了呢?如果赢了,她就有了一个人形模拟仓……

“好,我答应你!”陈沐只能赌,赌自己能赢一次。

新来的D级跟同寝室的B级室友要上擂台了!这爆炸性的新闻迅速在校园网里传开,一波又一波吃饱了没事干的人朝擂台观察室涌去,其中还夹杂了不少大二大三的学兄学姐。

看来大家都对这个D级的实力好奇的很。

希望不是一招KO,浪费他们的门票钱啊。

5号擂台上,陈沐跟卢佳佳一人站在一边。

裁判员是大二的一个教官杨双陆,过来巡视擂台赛的时候刚好碰见近期全校闻名的D级竟然要跟B级打擂台赛,于是爱凑热闹的杨教官就顶替了原来裁判员的位置,当起了裁判。

擂台的周围挤满了看热闹的人。

杨双陆看了一眼擂台上的双方,目光在陈沐身上停留得久了一点,这个D级怎么回事?精神体呢?没看到对方的老鹰已经蓄势待发了吗?

杨双陆沉声道:“双方都准备好了吗?”

陈沐看了一眼擂台上的武器库,开口道:“等一下。”

卢佳佳轻蔑道:“D级,你现在求饶还来得及。”

陈沐没理她,而是问杨双陆:“裁判,我可以借用一下擂台上的武器吗?”

杨双陆看了一眼她手里的斧头,一点异能的波动都没有,竟然只是一把最普通的铁制斧头?如果擂台上没有武器库,她就打算用这个农用工具跟异能者的精神体打架?

D区过来的贫民,估计连异能武器都没有见过吧?

杨双陆道:“武器库的武器都可以租用,你过去缴纳相应的费用后就可以使用了。”

果然!在学校里也处处离不开钱。

陈沐暗暗叹了口气,走到武器库前看租用的单价,看了一眼上面的热武器,激光枪、异能枪、异能弹,租用费500-1000万不等。

陈沐赶紧移开目光,这些热武器就算是杀了她也租不起。

她直接把界面划到最便宜那一页,寻找冷兵器的租用价格。

最后终于让她找到,连环双刀,锻造时加入了B级污染物狮虎兽的兽骨,租用费——5000,租用次数——0.

冷兵器果然已经out了,居然从来没人租用过,所以费用才这么低。

但这个价格陈沐非常满意,总算是有一件她也租得起的兵器了。

她往下划了一下,目光停留在武器库的最后一件武器——长枪。

陈沐忍不住点开它的介绍,这柄长枪的枪头加入了B级污染物角犀的角锻造而成,但租用次数也是0,租用费竟然只要3000块。

陈沐毫不犹豫地付款。

一共付了8000块,她拿出了两种冷兵器。

她拿出这两款冷兵器的时候整个擂台安静了一瞬,下一秒就轰地一声闹开了:

“租了两个冷兵器?她在开什么玩笑?”

“D区来的人,估计是太穷了吧,租不起。”

“估计这两样兵器都花光她的积蓄了吧?”

“这还有什么看头?没见过用冷兵器还能打赢精神体的,这都什么年代了……”

卢佳佳也一脸的无语,拿了一根棍两把刀,就想跟她决斗?太天真!

她决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这个D级打倒,让她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差距!

陈沐把双刀背在身后,抖了一下长枪,挽了一个枪花,一腿向前,一手握枪指着卢佳佳:“可以开始了。”

杨双陆见她抖枪的架势,眼里闪过一抹兴味的光,有点儿意思,他起手:“擂台比赛,开始!”

卢佳佳等这一刻等很久了,眼里闪过兴奋的嗜杀血光,她全神贯注地起了个式,肩上的老鹰张开翅膀,猛地腾空飞起,仰天发出一声唳叫,迅速升空至十多米处停顿了一瞬,随即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俯冲向地上的陈沐。

陈沐神色大变,这才是B级精神体真正的实力吗?

不能跟它硬碰,它破开的气流已经刮得她脸颊生疼,如果正面被它冲个正着,非死即重伤!

长枪在地上一点,借着枪杆反弹的力道,她迅速退出三米多,躲开了老鹰的第一击。

老鹰一击不成,瞬间调转方向,再次冲向陈沐,陈沐借着长枪的便利,一躲,再躲,再躲。

擂台周围的人神色变得有点微妙起来,这个D级,有点东西啊~仗着一杆长枪之便,竟然连续躲过了B级精神体的连续三击。

虽然她连反击都做不到,但能躲开卢佳佳的攻击对于一个D级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

江坪紧紧地盯着陈沐的身影,对叶轻舟道:“你说她能反击吗?”

叶轻舟也在仔细地观察着陈沐躲避的身法,她还是没有使用异能,但就凭着那杆枪,她灵活的走位、巧妙的借力如行云流水,他低声道:“她的体术很厉害。”

江坪皱眉:“体术?”他认真观察了几秒,恍然道:“还真是,你说她学体术干什么?是知道自己的精神力太低,想用体术来弥补吗?”可是体术怎么能跟异能比?

叶轻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江坪喃喃自语道:“说起来你的体术也很厉害,真是怪物,这么强的精神力还不够你用的,偏偏要去练这么辛苦的体术,有必要吗?”高等防护服一穿,又有精神体在前,基本上不需要他们的本体去战斗,再说了,体术发动的攻击能产生多大的作用?与其浪费这个时间去练体术,不如多花点精神想想怎么提高自己的精神力等级。

叶轻舟没再理他,目光紧紧地盯着擂台上用尽了全力在躲闪老鹰攻击的陈沐。

站在他旁边的陆瑶突然开口道:“她已经尽了全力了,如果还不能反击,只能到这里了。”

叶轻舟道:“还没,老鹰还没有击中她。”

陆瑶道:“也不远了。”

擂台上的卢佳佳却早已恼了,老鹰已经攻击了足有五分钟之久,却连陈沐的衣角都没有碰到,她仗着那杆长枪,把她的脸面放在地上踩。

她大喝一声:“到此为止了!”双手合什起了个式,半空中的老鹰一声唳叫,体型突然增加了近一倍,由原来一只公鸡大小,长大成了一只孔雀大小,双翅一伸,已经接近两米了。

陈沐脸色大变,我靠,这是什么招数?为什么精神体会长大?!

这也不怪她没见过,一直在底层D区长大的孩子眼界低,再加上父母精神力等级低,根本就不可能学会这种需要极高的等级还有对精神力控制入微才能释放的招数,导致她从来没有见过。

围观人群的脚步一阵涌动,大二大三的学长们脸色也不由微变,这个卢佳佳的家族底蕴应该很不错,才大一就已经学会了精神体变身这一招!这可是大二甚至大三的学长才有可能纯熟掌握的技能!

陈沐虽然没有见过,但直觉就知道麻烦大了,暴涨了一倍体型的老鹰的速度加快了一倍不止,她刚刚落到地上,它的爪子已经朝她抓了过来。

陈沐已经躲无可躲,不得不正面反击了,她枪尖一抖,一个青龙献爪,用尽全力朝老鹰刺去,枪尖与老鹰的钢爪猛烈碰撞在一起,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而陈沐只觉对面传来一股巨力,几乎让她踉跄倒地,但她没时间再调整自己了,一个大回马扫横枪扫向老鹰庞大的身体。

也幸亏她租的这杆枪的枪尖也是B级的,换作是普通武器早就粉碎了。

老鹰见她枪尖扫来,迅速升空避开她一击,继而又下降向她扑来。

陈沐趁它升空避开,已经迅速站直了身体,迅速转被动为主动,长枪如骤雨利箭般疾刺而出,与老鹰的利爪连连碰撞,激烈碰撞出一串串火花。

围观众人“哗”地一声噪动起来,疯狂喝彩,没想到这个D级居然耍得一手好枪法!用体术跟B级精神体打了个平手!

我决定了,如果这本书还是没有人看,我就要准备开我的预收文《农门长姐重生记》【九零】,已存稿十万,希望大家能点点收藏,多攒几个够上编推我就先发[可怜]~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1章 第 11 章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