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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金橘 第21章 第 21 章

作者:胡塞尼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2-10-12 21:14:03 来源:文学城

高中校园里,流传速度最快的不是成绩,而是八卦,当然,最不缺的,也是八卦,金橘轻轻竖起耳朵,就能听到一箩筐。

比如林真宜。

音乐世家出身,梁世京的青梅竹马,两人直到高中都是江市有名别墅区的邻居。

如果说梁世京是天之骄子,那么林真宜就是真正的天之骄女。

若不是分班考试时失利,当年自然也会和梁世京一样是二中重点一班的一分子,而不是和金橘同被分在了二班。

金橘见过他们两一起走在校园里,或是操场,或是篮球场,或是班级,或是聊天,或是补习。

也看过他们在开学典礼上,弹奏了一首一曲出名的四手联弹钢琴曲,高脚凳上,男生黑西装,女生白纱裙,郎才女貌,艳惊四座。

除了那年冬天的一点小插曲,金橘从来没有设想过,自己这种扔进人群就是甲乙丙的人,会和他们有什么样的交集。

刚考进二中时,金橘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自豪感,毕竟是江市数一数二的高中。

但是没过多久,这种自豪感就被繁重的日常压得疲惫不堪。

金淑霞从小就教育她要争气,要把画画当成生活的一部分,要把上美当成目标去努力,文化课不能落下,每周的周末画画班更是必须要去。

母亲这些话金橘听了很多年,从最开始还会偶尔挣扎理论,到后来完全漠然接受。

反正每次争吵最后也只剩一句“我这都是为了你好”,然后两人不欢而散。

金橘心里明白,这些都是母亲未完成的心愿而已,她当年放弃了,现在就把希望寄托在了自己身上,可是日子过得太久了,金橘早已忘记了反抗拒绝。

于是繁忙的高中生活,没有空闲时间的周末,让本就不善交际的她,直到高中第一学期的冬天到来,都没能交到一个朋友。

金橘被迫接受着这些,更加把自己密封起来。

然后就是在这年冬天,梁世京翻越了那堵被竖起的高墙,进入了金橘圈起来的安全领地。

当时二中的所有班级还是按成绩排。

金橘虽然聪明,但是因为画画占据了部分精力,所以在精英遍地的二中,也只能勉强被分在二班。

一班不用讲,全员学霸,还有一个全校出名的梁世京,德智体美,样样精通,完美的不像个真人,别说在班里,在整个年级都像个吉祥物,一班班主任走路都恨不得鼻孔朝天。

相比较而言,二班就处于一种尴尬境地。

前有一班压着,后有三班赶着,一不小心年级排名就被超,教学压力大,带班班主任脾气暴躁,拖堂,换课,是家常便饭的事。

那年冬天,江市降下了几十年罕见的大雪。

金橘每天都要裹得严严实实来学校,偏瘦的体质,总是很容易带来许多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毛病,金橘大都可以忍受,唯独生理痛无法招架。

刚开始出现这种情况时,吃颗止痛药休息一会儿就会过去,但后来可能是身体产生了耐药性,止痛药便时灵时不灵。

金橘不住校,但金淑霞对她要求紧,除了早餐外,午餐和晚餐都要在学校吃,但是那天的午饭时间金橘没去。

突然提前而来的生理期,让她没有任何准备,连提前放包里的止痛药,都因为没有热水一时用不上。

保温杯里空空荡荡,金橘疼得后背都在隐隐出汗,趴了一会儿,拖着身子拿着保温杯往楼下走。

有吃完午饭的学生陆陆续续回来,金橘抓着楼梯扶手小心翼翼避开,踏在台阶的脚步又虚又浮,转弯就撞上了人。

金橘下意识往后退,拉开距离。

男生个子高挑,窄脸高鼻梁,白绿色调的校服衣领,拉到最高遮住下巴,手上提着透明购物袋,里面装着面包和牛奶。

是梁世京。

这个时期的他气质还很温和,没有后来那么又冷又凶。

金橘重新扶到楼梯,说了句“不好意思”要往下走,却被梁世京拉住胳膊。

在梁世京眼里,面前的女生虽然不认识,但是脸色煞白,鬓边都是汗,有几缕湿哒哒粘在脸上,看人的眼神都有些涣散,怎么看怎么不对。

“你没事吧?”

金橘听见他问,语气里充满担心,她摇摇头,又听见梁世京问:“要去接热水?”

金橘实在痛得厉害,不想多说,点点头就想走,下一秒手里就空了,保温杯被梁世京拿了过去。

“你等我,我去给你接。”他说完,没等人回答就长腿几步没了身影。

金橘摸着扶手顺势坐到一旁的楼梯台阶上。

入学半年,她不止一次听说过梁世京的光辉事迹。

年级排名霸榜第一,钢琴八级,画画拿过奖,除此以外,还擅长好几种别的外语,架子鼓,大提琴等乐器也不在话下,就仿佛这个世界没有他不会的东西,而且做什么都游刃有余,不费吹灰之力。

他的父亲是商业大鳄,母亲是画家,这样家庭成长的孩子,都有一个特定名称——天之骄子。

梁世京无疑就是这个名词最好的解释。

但天上星之所以是天上星,就是因为他足够耀眼,遥不可及,所以对于金橘来说,这样的人自然也是与自己不会有任何交集的平行线。

除了此时此刻,金橘脑袋埋在膝盖上,不清醒地想。

平行线会在无限远的地方相交,但过后还是依旧平行。

梁世京的速度很快,没等金橘胡思乱想完,已经拿着保温杯跑了回来。

他蹲在金橘面前,把灌满热水的杯子轻轻塞到她手里,不确定得又问了一遍:“真的没事吗?”

金橘埋着脑袋,没抬头,用力晃了晃,半晌,就在她以为梁世京已经走了时,手里忽地又被塞进一个暖乎乎的东西。

金橘抬眼看,是瓶热饮,粉色盒子的草莓牛奶。

梁世京却已经不见了。

金橘回头,只看到楼梯上方最后一闪而过的背影。

那个下午的天气非常好,阳光明媚又耀眼,将那截不知走过多少次,再普通不过的楼梯,渲染得闪闪发光。

后来过了很久,金橘才反应过来,那颗喜欢的种子或许早就不知何时被悄悄种下。

她的少年在自己最狼狈的时候从天而降。

于是一场名为暗恋的大雨忽然开始下,并且润物细无声。

种子慢慢发了芽。

然后在多年的以后,长成了苍天大树。

这年的大雪最后在期末考落下帷幕。

金橘的成绩依旧稳定在年级前一百。

梁世京还是年级第一。

那天回去以后,金橘在教室后的垃圾桶,看见了同样草莓牛奶的盒子。

林真宜的桌上放着梁世京那天提的购物袋。

金橘也不觉惊讶。

毕竟是大家口中公认的金童玉女,若说站在梁世京身边还不逊色,能做到的也就只有林真宜了。

当年高中毕业散伙饭,金橘听说梁世京要出国留学,后来林真宜去了英国,金橘就自然而然以为梁世京肯定也去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他却留在了国内。

车窗外的风景飞驰而过,明明灭灭,金橘扭头收回视线,重新看向窗外。

坏习惯真是难改掉,她在心里苦涩地想,一旦惬意过了头,就忘了清醒这一点。

梁世京的这通电话接得时间有些长。

他开口的话不多,偶尔吐出几句“谢什么”“过生日是大事”之类的话,金橘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但从语气来判断,他应该心情不错。

直到车子到小区,梁世京的电话还在讲。

因为不是业主的车,保安不让进,车子只能停在小区门口,梁世京这才主动挂断电话,两人下车走进去。

金橘抱着自己的橘色头盔跟在后头,想起刚才梁世京举着手机说“拜拜”的样子。

那是面对珍视之物,才能露出的柔软和温和。

她恍惚觉得自己又见到了高中时代的梁世京,曾经出现过又消失的梁世京,反正不是现在站在自己身边一脸戾气的梁世京。

虽然知道多少是因为今晚的事情,但是这样明显的情绪转变,还是让人无法不震惊到。

仿佛他温柔的另一面只给特定的那个人。

金橘看着电梯上蹿的红色数字,竟然觉得莫名的平静,仿佛这样才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梁世京按完密码一开门,大王就扑了过来,先是绕着梁世京跑了两圈,又跑过来围着金橘转。

金橘觉得它可能是想让自己陪它玩,但是她太疲惫了,就只蹲下来摸了摸大王的头,然后和梁世京说自己先去休息了。

梁世京正站在流理台倒水,闻言愣了一下才说好,看上去似乎有话想讲。

但金橘没看到,直接转身进了房间。

半夜,梁世京感觉自己被什么扒拉,睁眼一看,大王在自动碗边徘徊,梁世京把灯打开走过去,想起来晚上回家忘了给碗里加水。

家里很安静。

梁世京出来经过金橘房前,看见她房间的门半掩着。

阳台上,一个单薄的身影站在那里,月光倾泻下来正好照在她身后,显得又冷又明亮。

“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

金橘看了一眼说话的人,拉了拉肩上披着的外套,又把目光转了回去,说:

“睡了,做了噩梦又醒了,所以出来吹会儿风。”

梁世京不自觉皱了皱眉,问:“什么噩梦?”

金橘却没回答,双手叠放在栏杆上,看着远方的某一点出神,半晌终于说:“没什么,一些不太好的往事而已。”

她这样讲,梁世京也不好再问什么,两人就此沉默,好一会儿,就在梁世京准备开口让金橘早点休息时,金橘忽然出声叫了他。

她说:“梁世京。”

“不要受伤。”

“好不好?”

梁世京转头看她。

女孩换了姿势和他对视,弯着身子趴在栏杆上,把脸埋进双臂里,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

她的声音不大,梁世京却听得喉咙紧了紧,又回想起昨晚她扑在自己面前,担心自己到手发抖的模样。

“你之前以为我受伤的时候,是想说什么?”

梁世京没忍住问,他总觉得这可能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以至于都忘记了回答问题。

所以金橘盯着他看了片刻,也没回答他的问题,只直起身努力笑了笑,说:

“抱歉,我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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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久别重逢|破镜重圆

嘴贱疯狗×冷心乖妹

乐队主唱×摄影师

1.

于娓第一次见祝平安,男生正掐着对方的脖子把人摁在墙上,路边的车灯扫过来时,他们四目相视。

昏暗的巷子口,白光转瞬即逝,祝平安眉眼锋利,一身黑融入夜色,薄唇轻讪:“滚。”

于娓落荒而逃。

后来祝平安成了她哥,黑黝黝的狭窄楼道,于娓隔着门一边听亲妈后爸温情蜜意,一边听男生说我喜欢你。她假装镇定故意喊哥,祝平安冷笑:

“于娓,你有种这辈子都叫我哥。”

2.

祝平安从小没妈,亲爹放养,在桐南这座小县城里,他打架不怕死,用拳头自个野着长到十七岁。

人人讲他暴戾乖张,无人驯服,是个不三不四,只会抱着吉他在小酒吧不学无术的疯狗,只有那个从京北转学来的乖乖仔,亮着一双眼睛讲:我喜欢你的天赋和自由。

五光十色的灯光下,女生黑色短发下的小脸明眸皓齿,野了十七年的疯狗,决定把脖子上的链子交出去。

可是女生最后还是不要他远走异国。

3.

再重逢,祝平安是当红乐队的主唱,炙手可热的大明星,他留妹妹头,扎半尾,戴绿色美瞳,英俊痞坏,被台下万千粉丝狂热追求,只喊他Green。

工作后台,男人把于娓困在身前质问:当年为什么突然离开?”,心里却想的是只要你随便一个借口,被抛弃我也既往不咎。

可女生权衡利弊的天平上,他永远站在弊的那头,春意盎然的山脚下,于娓跟他说:“我结婚了。”

祝平安才知道,原来于娓是真的打算一辈子叫他哥。可被人驯服过的疯狗,没了她不能活,她不爱他也会死。

所以他笑着说:

“于娓,我们打个赌吧。”

“赌我如果死,你会记我一辈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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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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