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修却是察觉到了这位表妹的不同寻常。
【666,我怎么瞧着这人怪怪的,段位比原主记忆中低了不说,连言行举止看起来都有点奇怪,帕子不离口,架子拿得大,讲究人呀!你检测检测方绾绾的灵魂,看是不是本人。】蒋修安排道。
这种情况,一般只有三种可能,重生,穿越,或者是中邪。
【检测到灵魂异常,确实是本人,确认年龄……72岁,确认重生。】666暗自佩服道,大神果真是大神,一眼就能看透皮囊下藏着的东西。
重生的?蒋修用大拇指按了按食指关节处,这就能说得通了。
只是重活一世,竟还这么沉不住气,倒不如原主印象当中的方绾绾来得聪明。
【有的人,越活越睿智,有的人,越活越蠢。方绾绾就是后者。】蒋修毫不留情的吐槽道,换来666的满屏肯定。
虽然多了个插曲,但蒋修的原计划并没有改变。
蒋父蒋母并不像原主一样狼心狗肺,他们虽然喜欢方绾绾这个外甥女,但当知道方绾绾跟自己的儿子暗中苟合,甚至连儿媳和孙子的死都和方绾绾脱不开关系后,老两口宁可待在老家,也不愿再登儿子家的门。
蒋修只要隔开自己和方绾绾便足够了。
方绾绾一直磨蹭到天黑才回家,她本想私底下找机会跟表哥说几句话的,但刚用完膳,表哥便借口去书房读书了。
可笑,若是真的读书,何必带着乔氏进去。
表哥不会演着演着,真对乔氏动了情吧?男人都是贱皮子!
不不不,不可能的,她了解表哥,表哥不会喜欢乔氏这样的女人,整天循规蹈矩,像个木头人一样,没有半分情趣可言。
不提方绾绾内心的怨恨和咒骂,蒋修把妻子带进书房,两个人真就只是在读书而已。
乔先生进士出身,如今又是教书先生,乔贞娘作为乔先生的女儿,虽然不能去参加科举,但并非是不读书之人,反而比原主读过的书还要多。
原主读的都是应试所需要的书,乔贞娘却是涉猎广泛,不仅喜欢读诗词,还喜欢看一些杂书,带过来的嫁妆里就有农书、算术书和游记。
原主的诗文就曾经得到妻子的指点,他最广为流传的那几首爱情诗,都是乔贞娘修改过的。
两个人在书房各看各的,虽不说话,也不像刚刚在饭桌上那样亲近,可乔贞娘却比那时候还要欢喜,这一直是她未出阁前幻想当中的样子,两个人可以静坐着一起看书。
世人推崇‘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夫君并不这样认为,反而称赞她的才情,甚至把自己写的诗词和文章拿来给她看,甚至会听她的意见修改。
乔贞娘曾恨自己不是男儿身,未出阁前,她最害怕的便是出嫁后再没了读书的自由和时间。
幸而,夫君像父亲一样开明。
蒋修则是全心沉浸在书海中,每个时期都有自己独特的文风,他虽然有过科举的经历,但是也需要重新适应,轻忽不得。
第二日一大早,蒋母收拾行李比儿子儿媳都要积极,能不积极吗,她还盼着抱孙子呢,别人家的婆婆都是担心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她是唯恐儿子太孝顺了,那孩子以前非要把儿媳留在老家照顾她们老两口,这哪成,若是一直如此,她何年何月才能抱上孙子。
“好好念书,缺什么就让三石回来拿,不用惦记家里头。”蒋母嘱咐完儿子,又转过头来叮嘱儿媳:“照顾好修儿,见了亲家公替我们老俩口问好,改天我们再去府上拜访。”
蒋母说话,蒋父只有点头的份儿,对着儿子也只是拍拍肩膀,以作鼓励。
说来也奇怪,一个话不多的老实人,一个热情洋溢的直肠子,老两口怎么会养出原主这样的极品渣男,蒋修虽然在大千世界历练了许多年,可有些事情也很难想明白。
临行前,方绾绾特意赶了过来,送上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一首诗。
原本,她是想送一方手帕的,绣上表哥最喜欢的青竹,但真正十几岁的自己会绣东西,几十年后养尊处优的自己早就不记得怎么绣了,费劲巴拉绣了好几针,都不是那回事儿,还把手指头给扎了,只能放弃。
帕子送不成,方绾绾还想送吃食,表哥喜甜,而且最喜欢吃的并非是母亲做的豌豆黄,而是京城如意楼的红豆卷,糕点嘛,做法千篇一律,味道主要看食材,舍得放糖,那能不好吃?
方绾绾忙活了两时辰,做出来的红豆糕根本不成形,丑也就算了,关键是还甜到齁人,半点都不好吃。
用的送不成,吃的也没送成,方绾绾实在没法子了,便写了一首诗,这当然不是她自己创作的,可也是属于她的。
这首诗是表哥前世给她写的,世人只知道表哥对乔氏‘一往情深’,却不知表哥对乔氏的感情都是装出来的,表哥爱的人始终只有她一个,可为了表哥的前程,还有家中的生计,她非但不能跟外人说,还要帮着表哥圆谎,连表哥写给她的诗,都要拿出去贴在乔氏身上。
她用树枝沾了凤仙花的花汁,写下她前世默念临摹过很多遍的那首诗,便是表哥最出名的那一首,也是表哥写给她的,不过是被乔氏给霸占了而已。
“这是绾绾所作的诗,赠予表哥,也请表哥帮绾绾看看,有什么要修改的地方。”
临别赠诗,倒是雅致,还是写在帕子上,而非纸张上。
只是——
“表妹都开始作诗了?”蒋修讶异的挑了挑眉,转头看向自己母亲,“怎么都没听娘说起过,是姨父姨母送表弟去私塾读书了吗?”
方家不同于蒋家,虽不算贫苦,但也并不富裕,方家表哥只比蒋修大了两岁,却从未去念过书,连送儿子外出读书的钱都没有,更何况是请先生回家教女儿念书的钱了。
农户人家,能供得起一个读书人的并不多,男子大多是文盲,遑论女子。
蒋母跟大姐一家住的近,中间只隔了几户人家,两家又来往密切,彼此家中有什么大事小情,对方都知道,外甥女哪儿念过什么书,大姐一直后悔当年没能咬咬牙送外甥去读书,若是再生一个男孩,那肯定是要送去念书的,可绾绾不过是个小姑娘,且不说读书有没有用,关键是人家学堂不收女子。
小姑娘嘛,总是有些爱面子,蒋母估摸着那诗可能是绾绾不知道从哪儿看来的,虽不认得,但一样能绣到帕子上去,也显得有文气,适合送给读书人。
“既是你表妹送的,那你就拿着吧,绾绾还是个小孩。”蒋母给外甥女打掩护,就别跟小孩计真了,哪怕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诗不会是绾绾写的。
方绾绾脸上一阵青一阵红,她做了表哥的妻子之后,人前最提不得的便是不识字这事儿,这诗虽然不是她写的,可确实是她的,是表哥为她写的,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可是会背这首诗,也能默得下来。
上辈子表哥去世之后,她便常常背诵这首诗,默写这首诗,儿孙们在一旁感叹她和表哥之间的感情,也称赞她在读书上的天分,可惜,她一介女儿身,又生在贫苦之家,纵然有天赋又如何,还不是白白浪费了。
方绾绾只觉得此时此刻像是被人揭下面皮一般,都在嘲讽她,可这些人知道什么,这首诗是她的,是表哥写给她的,她能背下来,也能写下来。
知道跟这些人解释不通,方绾绾只能微微抬头,含着眼泪,看向表哥,眼泪不能落下来,眼睛不能瞪大,要足够委屈,还要足够好看,表哥素来对她这个样子狠不下心。
【好一朵楚楚动人的小白花,又蠢又搞笑,她是来唱大戏的吗?】蒋修就差拿把瓜子了。
不过在母亲的示意下,蒋修只能把话圆过去:“表妹还是个孩子呢,这帕子表妹还是自己拿来用吧,我一个大人就不拿小孩的东西了。”
【给小孩擦鼻涕用吧,小心待会儿把鼻涕哭出来,那即便是在风中,小白花也摇曳不起来了。】
666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再好笑也不会笑,顶多是鼓鼓掌,也算是给唱大戏的方绾绾捧场了。
‘小孩’?
乔贞娘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差点笑出声来,马上要及笄的人了,还能算小孩?
沾着凤仙花汁的帕子被方绾绾紧紧攥在手心里:“表哥——绾绾祝你一路顺风。”
修郎,你一定要早日明白自己的心意,不要让绾绾一直等着。
蒋母搂住泪盈盈的外甥女,这孩子还真是重情义,虽然是表兄妹,但俩人从小一起长大,跟亲兄妹也差不多了。
她一定要给绾绾寻一门好亲事,儿子以前那个姓李的同窗就不错,人家已经考上童生了,虽然不是独子,可家里百十亩地呢,就是以后分家,那也得分几十亩吧。
蒋父看着远去的马车,一直到看不见影子了,才往回走,至于趴在老婆子怀里哭的外甥女,唉,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劝,想哭就哭吧。
好半天,方绾绾才抽噎着从蒋母身上站起来:“姨母,我就是舍不得表哥,让你见笑了。”
“见笑什么呀见笑。”蒋母本来挺伤感的,但外甥女这么一哭,她反倒不难受了,拽过绾绾手里的帕子,给小姑娘擦擦眼泪,瞧瞧都哭成猫脸了。
小姑娘和小男孩就是不一样,修儿自打读书以后,就没掉过眼泪,小时候哭那叫一个猫嫌狗憎,不像绾绾,哭都哭得这么好看。
蒋母心疼地给外甥女擦着眼泪,手上的力气都下意识放轻了很多,左一下,右一下,怎么脸上越擦越红,这不会是哭坏了眼睛,哭出血了吧。
“我的个天爷啊,绾绾,你眼睛疼不疼?当家的,快让人去请郎中,再把大姐、大姐夫请过来,出大事了!眼睛哭出血了!”
被凤仙花汁涂一脸的方绾绾:“……”
重生后就没遇见一件顺心的事儿。